资本运作☆ ◇605081 *ST太和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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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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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海赫饮品有限│ 6600.00│ ---│ 100.00│ ---│ 102.61│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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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砚云科技有│ 2200.00│ ---│ 55.00│ ---│ 4.88│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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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云发展 │ 2018.87│ ---│ ---│ 2318.9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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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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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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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营│ 5.50亿│ 0.00│ 5.50亿│ 100.00│ ---│ ---│
│运资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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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运营中心及信息│ 2.28亿│ 197.83万│ 1.51亿│ 66.47│ ---│ ---│
│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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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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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7 │转让比例(%) │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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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31亿 │转让价格(元)│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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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672.61万 │转让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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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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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明桥价值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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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8 │转让比例(%)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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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3.97亿 │转让价格(元)│2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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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358.96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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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何文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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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北京欣欣炫灿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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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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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7 │交易金额(元)│1.3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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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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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7│标的类型 │股权 │
│ │26098股无限售流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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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明桥价值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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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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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8日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 │司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4-037)中所述的股份协议转让事宜│
│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上海华翀、明桥基金的告知函,公司获悉上海华翀与明桥基金于2024年│
│ │6月15日签署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上海华翀将通过协 │
│ │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72609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转让给受让│
│ │方明桥基金,明桥基金受让前述股份所用资金为明桥基金相关基金产品募集的资金。同日,│
│ │公司收到上海华翀、明桥基金分别编制并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2024年6月15日,上海华翀与明桥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协议转让双方: │
│ │ 转让方(甲方):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受让方(乙方):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明桥价值精选1号私募│
│ │证券投资基金) │
│ │ (一)本次交易 │
│ │ 1.1各方同意,甲方将所持有的太和水672609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太和水本协议签署日│
│ │总股本的5.94%,简称"标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予乙方,转让价格为19.5元人民 │
│ │币/股,转让价款合计为131158911元人民币。 │
│ │ 自《股转协议》签订后,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25年1月15日 │
│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双方同意解除《股转协议》。自原协议解除之日起,原协议中的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终止│
│ │,双方依据原协议应履行而尚未履行的义务不再继续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因为原协议的│
│ │履行与解除向对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不得再依据原协议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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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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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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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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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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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土地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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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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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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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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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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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土地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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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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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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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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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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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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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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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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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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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
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
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
值损失。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7,854,697.1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18
,853,346.84元,资产减值损失-109,001,350.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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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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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
分配。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4488793.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19
00844.71元,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403041348.21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4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
百五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
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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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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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何文辉
先生的告知函。何文辉先生遵照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资料中的承诺,将于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期限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
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589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主体的持股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文辉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数量25553567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2.56%,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二、协议转让股份计划
何文辉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589649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2.00%,转让价格为29.18元每股,转让价格不低于公司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
价。
何文辉先生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转让
。
何文辉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下:
“如进行减持,减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等方式。其中,本人/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进行减持,本人/本
企业应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将减持意向、拟减持数量和减持方式等信
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
人/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的股票。”何文辉先生的上述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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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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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葛艳锋先生的书
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葛艳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三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葛艳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葛艳锋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
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将按法定程序完成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补
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艳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葛艳锋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葛艳锋先生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文辉先生提名郭著名先
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长何鑫先生提名郭著名先生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同意补选郭著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郭著
名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附件:简历
郭著名,男,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博士
研究生学历,中国律师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保荐代表人资
格。
曾任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爱建证券投行高级项目经理;中银
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新丰泰集团(01771.HK)首席财务官(CFO);彤程新材(603
650.SH)战略投资总监;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所顾问;神宇股份(300563.SZ)董事会秘书
兼财务总监;曾任希格玛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6月份至今任远大控股(0
00626.SZ)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著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郭著名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著名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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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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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华
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华翀”)的通知,获悉上海华翀与深
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明桥价值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明桥基金”)于近日签署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上海华翀与明桥基金于2024年6月15日签署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转协议》”或“原协议”),上海华翀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
所持有的公司6,726,09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转让给受让方明桥基金,本
次股份转让价格为19.5元人民币/股,转让价款合计为131,158,911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
技发展股份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和《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签署日,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自《股转协议》签订后,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25年1月15日签
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双方同意解除《股转协议》。自原协议解除之日起,原协议中的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终止,
双方依据原协议应履行而尚未履行的义务不再继续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因为原协议的履行
与解除向对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不得再依据原协议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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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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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何鑫先生(简历见附
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根据《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主任
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故自何鑫先生正式当选公司董事长之日起,委任何鑫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其余成员不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何鑫先生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
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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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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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
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基于审慎原则,经综合考虑上海
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等因素,公司拟
变更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
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了会计师事务所,结合选聘结果,经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议,公司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数量: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5
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47663.2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834.14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2808.66万元。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为3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
务收费总额5852.2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
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
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和纪律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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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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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算力服务器业务目前仍处于拓展阶段,尚未形成稳定的业务收入,有
关收入有可能存在被年审会计师认定为需进行营业收入扣除的风险。
此外,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75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6万元,如算力
服务器业务有关收入扣除,存在可能触及财务类退市的风险。
我们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和水”)于2024年9月10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相关事项的
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13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
后高度重视,并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逐项落实,现就
有关事项回复如下:2024年9月10日,公司提交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上海微瑆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微瑆)拟向上海嘉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唐)销售人工智能高性
能算力服务器,并提供安装调试等服务,合同总价为3.43亿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本次交易由公司新设立仅3个月的子公司上海微瑆实施,且交易内容涉及
人工智能高性能算力服务器销售及安装调试等服务,与公司主营的水环境生态建设和水环境生
态维护业务、饮用水业务不存在相关性。关注到,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75亿元,
净利润-0.2亿元,净利润亏损且收入远低于3亿元,可能存在财务类退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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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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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24】13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5个交易日内披露对问询
函的回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根据相关要求进一步补充相应信息。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
、完整性和合规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5个交易日回复。在此期间,公司将积极
协调各方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履行各自的内部程序,以期尽快提交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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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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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4年6月15日,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华翀”)与深圳前海明
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明桥价值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明桥基
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华翀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726,
0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转让给明桥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
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及转让双方的《上
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转让方上海华翀及受让方明桥基金就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仍在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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