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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盛股份(60508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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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088 冠盛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05│ 15.57│ 5.6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2-26│ 9.04│ 5365.24万│ ├───────────┼───────────┼───────────┼───────────┤ │可转债 │ 2023-01-03│ 100.00│ 5.9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1│ 10.46│ 1655.71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极艾斯机器人科│ 2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浙江友锦科技有限公│ 16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GSPME Auto Spare P│ 70.04│ ---│ 100.00│ ---│ ---│ 人民币│ │arts Trading FZE │ │ │ │ │ │ │ ├─────────┼─────┼─────┼─────┼─────┼──────┼──────┤ │GSP AUTOMOTIVE LLC│ 68.36│ ---│ 100.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募│ 1.01亿│ ---│ 8381.74万│ 83.22│ ---│ ---│ │投项目 │ │ │ │ │ │ │ ├─────────┼──────┼─────┼─────┼─────┼─────┼──────┤ │年产240万套轿车用 │ 1.62亿│ ---│ 1.43亿│ 88.27│ 5.93亿│ ---│ │传动轴总成建设募投│ │ │ │ │ │ │ │项目 │ │ │ │ │ │ │ ├─────────┼──────┼─────┼─────┼─────┼─────┼──────┤ │OEM智能工厂建设项 │ 2.91亿│ 3020.73万│ 4983.19万│ 17.15│ ---│ ---│ │目 │ │ │ │ │ │ │ ├─────────┼──────┼─────┼─────┼─────┼─────┼──────┤ │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 1.61亿│ 248.46万│ 423.16万│ 2.63│ ---│ ---│ │中心项目 │ │ │ │ │ │ │ ├─────────┼──────┼─────┼─────┼─────┼─────┼──────┤ │年产150万只精密轮 │ 9860.00万│ ---│ 7101.31万│ 72.02│ 1.79亿│ ---│ │毂轴承单元智能化生│ │ │ │ │ │ │ │产线技术改造募投项│ │ │ │ │ │ │ │目 │ │ │ │ │ │ │ ├─────────┼──────┼─────┼─────┼─────┼─────┼──────┤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募│ 9885.00万│ ---│ 8381.74万│ 83.22│ ---│ ---│ │投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39亿│ ---│ 1.39亿│ 100.00│ ---│ ---│ ├─────────┼──────┼─────┼─────┼─────┼─────┼──────┤ │企业信息化综合平台│ 5296.00万│ 30.00万│ 4105.63万│ 77.52│ ---│ ---│ │建设募投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亿│ ---│ 1.5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吉林省东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吉林省东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吉林省东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吉林省东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吉林省东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温州市冠盛│中国银行股│ 620.00万│美元 │2019-05-01│2021-04-30│保证担保│未知 │否 │ │汽车零部件│份有限公司│ │ │ │ │,连带责 │ │ │ │集团股份有│温州市分行│ │ │ │ │任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12│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47864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47864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17日。 一、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2、2024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20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4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 2026-06-05│其他事项 ──────┴────────────────────────────────── 1、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95名,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86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即202726053股)的0.73%。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二)2024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20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4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年6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4年6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七次临 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8月26日实施完 成。 (七)2025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5月22日实施完成。 (八)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 (九)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 于2025年11月19日实施完成。 (十)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26-05-15│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牛山南路1号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美国子公司GSPNorthAm ericaCo.,Inc.(以下简称“GSP北美”)收到U.S.CustomsandBorderProtection(以下简称“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或“CBP”)于近期出具的《行动通知》(NOTICEOFACTION),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GSP北美收到税款缴款账单的基本情况 GSP北美于2005年6月30日在美国成立,系公司的二级子公司,负责美国地区销售运营工作 。近期GSP北美收到CBP出具的的《行动通知》(NOTICEOFACTION),要求对GSP北美进口的产 品关税进行调整,并按提高后的税率进行税款的补缴。截至目前,GSP北美已收到的相关账单 累计金额为1,573.85万美元,CBP后续追溯调整税款账单以及后续申诉、上诉措施情况,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会结合进展情况,进一步确认对2026年当期损益的影响。 二、公司拟采取的积极措施 本次关税调整主要涉及公司北美子公司进口产品的关税补缴特殊事项,2025年度美国子公 司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重为14.77%,因此归类调整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与相关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处理,同时不排除将采取聘请律师向美 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进行申诉和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上诉等措施依法维权。 ──────┬────────────────────────────────── 2026-04-24│对外担保 ──────┴────────────────────────────────── 根据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盛股份”、“公司”)2026 年度生产经营需要,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 构融资的计划及为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计划如下: 一、2026年度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含等值外 币)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包括 为所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使用。该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申请贷款、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信业务等授信业 务。上述授信及担保计划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融 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冠盛股份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周家儒先生、总经理 RichardZhou(周隆盛)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 银行的融资事项,由周家儒先生或RichardZhou(周隆盛)先生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 即可,授权范围内的融资业务,无需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董事会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 会融资决议。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嘉盛、南京冠盛、冠盛东驰、GSP北美、GSP马来西亚、友锦科技。 为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在综合授 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2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含等值外币)不超过28亿元 ,实际业务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 司及所属子公司向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议案 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应收账款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保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理费率 主要与合作银行、到期时间以及市场利率走势有关。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以下简 称“保理业务”),保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理费率主要与合作银 行、到期时间以及市场利率走势有关。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概述 公司名称:美国富国银行、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美林银行、摩根大通银行等金融机构。 以上银行均为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本 次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给任何第三方的情况。 四、保理业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方式采用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公司拟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保理 业务合同,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为践行“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结合自身发展战略 和经营情况,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在汽车零部件售后市场深耕多年,将巩固传动轴总成、等速万向节、轮毂轴承单元、 橡胶减振系列等核心产品的市场优势,深化产品管理体系升级,强化产品价格管理与全生命周 期管理,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产品管理、完整稳定的产品供应及灵活的服务。 在供应链全球化方面,公司将坚定推进全球化布局。马来西亚基地作为东南亚供应链中心 ,将持续提升运营效率与多产品线加载能力;稳步推进全球仓网建设,实现北美、欧洲、中东 区域仓的“点-线-面”拉通,2026年重点实现端到端供应链协同。同时,构建共生共赢的多 层次供应链生态圈,提升供应链韧性与抗风险能力。 在资金与成本管控方面,公司将合理运用外汇衍生工具管控汇率风险,加强应收账款管控 ,持续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通过精益生产、自动化提质、数字化赋能,实现人效与机效 的精细化管理,夯实成本管控基础。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5年1月1 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 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损失。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4854.25万元。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 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志辉,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1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冷却期届满后重 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茹君,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6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福健,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25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相比较上一年审 计费用无重大变化。 2026年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 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上述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 2026-04-24│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 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 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 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委托理财实施单位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2亿元 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元,单日最高余额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计金额,委托 理财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和比例不作限制。使用期限自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品种 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 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实施方式和授权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为主体的委托理财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主体的委托 理财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管理部的统一统筹下签署相关合同 及协议,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实施。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外汇的套期保 值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套期保 值为手段,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为宗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但在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也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 影响,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计划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借贷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套期保值。 4、交易方式 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从事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 需的钢材、金属、碳酸锂等大宗工业原材料,公司套期保值的交易标的为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 的标准化合约。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 种,主要为热卷、螺纹钢、碳酸锂等金属化工类品种。 5、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的有效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根据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管 理制度》授权董事长、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交易目的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业务覆盖全球汽车市场,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中主要采用美元、 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而导致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 不利影响,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 2、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00万元(或等值 外币),且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50000万元(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3、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借贷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套期保值 。 4、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 生品产品业务。交易对手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 性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的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十二个月内, 此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 品业务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此外,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外汇的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牛山南路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股。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在已回购股份的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涉及差异化 安排。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9394104.48元。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 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现金分红方案 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股。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202726053股。公司拟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2654716股后的股本2000713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 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042802.2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例为40.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薪酬方案 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以上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结合国内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 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 理相关制度,参考同行业其他公司的薪酬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 (1)独立董事之外的董事 1)在公司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执行; 2)在公司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 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10万/年(含税),按半年度发放。2.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根据高 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地区、行业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 定年度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度绩 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 项激励等。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公司可以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 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 2026-03-17│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4月10日,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 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0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12个月内。 后续,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发来的《贷款承诺函》,获得最高不超 过壹亿零捌佰万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专项用于公司的上市股票(股票代码:605088)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2025年4月1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8日起,由不超过人 民币56.0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4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 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 2026-02-1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到网上有个别媒体发布了关于“冠盛 股份在沪发布智能仿生关节臂”的相关报道。公司知悉后高度重视,为避免相关信息对广大投 资者造成误导,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予以澄清说明。 一、澄清声明 近日,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网上有个别 媒体发布了关于“冠盛股份在沪发布智能仿生关节臂”的相关报道,报道中提到公司人形机器 人核心部件业务迈入商业量产阶段,公司智能仿生关节臂产品在生物医药实验装备领域,有过 千套配套订单意向。上述报道内容系媒体误读,并非公司表述,公司将尽快联系相关媒体删除 不实表述并追究相关责任,维护公司声誉与合法权益,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仍以汽车底盘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要业务,当 前机器人智能仿生关节臂产品无订单且未产生营业收入。相关媒体报道措辞不准确,产品未进 入量产阶段且距离量产还存在很长的一段距离。后续若触及信息披露标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11-15│股权回购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到考核目标 ,其中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 例为80%。根据《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该2名激励对象持有 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8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88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2640股,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0108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2640股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1月19日完成注销。 ──────┬────────────────────────────────── 2025-10-16│其他事项 ──────┴────────────────────────────────── 为保障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免去李智月女士职 工监事职务、同意选举倪贞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公司20 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相同。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2025-09-30│股权回购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92,64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 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到考核目标,其中 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80% 。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该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3,8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88,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 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综上,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2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即为9.56元/股。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2 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公司实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到考 核目标,其中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解除 限售比例为80%。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该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8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88,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2025-09-30│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2 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公司实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到考 核目标,其中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解除 限售比例为80%。根据《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该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840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8800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 此外,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年第七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87200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以上两次回购注销事项公司共计将注销179840股公司股票,两次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 司股份总数将由17814.8527万股减少至17796.8687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17814.8527 万元减少至17796.8687万元(以上股份变动不考虑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2024年4 月11日至2025年7月28日转股期内转股而导致的股份变动)。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上述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 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邮编 :325006) 2、申报期间:2025年9月30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3、联系人:占斌 4、电话:0577-86291860 5、传真:0577-86291809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 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5-09-30│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 于2025年9月26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刘元军主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研究决定。 ──────┬────────────────────────────────── 2025-09-30│其他事项 ──────┴──────────────────────────────────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 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名调整为10名,新增1名职 工代表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烽先生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简历详见附件),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烽先生,出生于198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在职 研究生、高级律师职称,2005年7月至今历任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截至目前,林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烽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5-09-30│其他事项 ──────┴──────────────────────────────────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 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回报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特制定《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社会资金 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以及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资金需求等因 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可预期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 出积极和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相关规定 的前提下,实行可持续、较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未分配利润的范围。 三、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 先考虑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 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2 1、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 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分红除外 )。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除外)。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购买资产、对外投 资或其他重大支出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4)公司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满足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需要。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30%。如果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 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3、股票股利发放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 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 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当公司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 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2)资产负债率高于70%;(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或者出现其他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或者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事项的;(4)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或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负;(5)公司认为不适宜利润分配的其他情形,或者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情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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