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090 九丰能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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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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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中蓝 │ 10546.63│ ---│ 40.00│ ---│ 1913.1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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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拓气体 │ 10389.10│ ---│ 70.00│ ---│ -1202.60│ 人民币│
├─────────┼─────┼─────┼─────┼─────┼──────┼──────┤
│河南中能 │ 8560.00│ ---│ 70.00│ ---│ 1314.06│ 人民币│
├─────────┼─────┼─────┼─────┼─────┼──────┼──────┤
│江苏艾湘企业管理有│ 4708.00│ ---│ 100.00│ ---│ -173.78│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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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港湾公司 │ ---│ ---│ 40.00│ ---│ -2.1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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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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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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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建1艘LPG运输船 │ 5.30亿│ 4.02亿│ 5.16亿│ 97.33│ ---│ ---│
├─────────┼──────┼─────┼─────┼─────┼─────┼──────┤
│川西名山2×20万吨 │ 5.00亿│ 0.00│ 0.00│ 0.00│ ---│ ---│
│液化天然气清洁能源│ │ │ │ │ │ │
│基地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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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建1艘LNG运输船 │ 10.64亿│ 627.51万│ 8.21亿│ 77.20│ ---│ ---│
├─────────┼──────┼─────┼─────┼─────┼─────┼──────┤
│购建1艘LPG运输船 │ 4.60亿│ 4.02亿│ 5.16亿│ 97.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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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现金对价 │ 6.00亿│ 124.74万│ 6.00亿│ 100.00│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亿│ 0.00│ 3.00亿│ 100.00│ ---│ ---│
│1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33亿│ 2.33亿│ 2.33亿│ 100.00│ ---│ ---│
│2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 ---│
│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亿│ 0.00│ 3.00亿│ 100.00│ ---│ ---│
│1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03亿│ 2.33亿│ 2.33亿│ 100.00│ ---│ ---│
│2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5.50亿│ 0.00│ 5.50亿│ 100.00│ ---│ ---│
│银行借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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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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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2 │交易金额(元)│1.0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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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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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2%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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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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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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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内容: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中建安装集│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中建安装”)持有的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
│ │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华油中蓝”)12%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546.632万元。│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华油中蓝40%股权,仍为华油中蓝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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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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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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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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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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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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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LNG或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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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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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10 │
├──────┼────────────────────────────────────────┤
│关联方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担任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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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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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0 │
├──────┼────────────────────────────────────────┤
│关联方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LNG或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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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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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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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上市流通后12个月内不减持的
公告
为积极响应及践行新“国九条”精神,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基于对江西九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持续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充分认可,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于2024年10月21日出具《关于承诺所持公司股份上市
流通后12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函》,相关具体内容如下:
1、承诺人: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
2、所涉及股份:张建国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72631238股;蔡丽红女士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31127678股,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张建国先生持股比例91.00%、蔡丽红女士直
接持股比例9.00%)持有的公司股份200600568股;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股份21218696股,其中张建国先生持有份额比例82.60%、蔡丽红女士持有份额比例1.
00%)涉及的公司股份17738830股。上述股份合计322098314股,占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
股本的50.42%;
3、股份性质: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4、上市流通日:2024年11月25日,具体以实际公告的解锁日期为准;
5、承诺期间:自实际上市流通之日起12个月内;
6、承诺内容:在上述承诺期间内,承诺人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
持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上述承诺期间内所涉及股份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本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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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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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东莞市九丰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九能源”)、东莞市九丰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天然
气”)、新加坡碳氢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氢能源”)、宁波良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宁波良盈”)、天津元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元拓”),均为江西九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20000.00万元。
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为九丰
集团、东九能源、九丰天然气、碳氢能源、宁波良盈、天津元拓实际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98
02.00万元、71955.70万元、34528.79万元、62525.92万元、8200.00万元、11800.00万元(涉
及外币按2024年10月10日汇率折算,下同)。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10月10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
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10830.32万元(
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7.12%。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东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人民币21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与九丰集团、东九能源、九丰天然气、碳氢能源、宁波良
盈、天津元拓(前述子公司合称“成员单位”)可以共同使用资产池业务授信额度100000.00
万元;公司与浙商东分签署了《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由公司及成员单位以
进入资产池的资产及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公司分别为九丰集团、东九能源、九丰天然气
、碳氢能源、宁波良盈、天津元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
0000.00万元;其中,九丰集团、东九能源、九丰天然气、碳氢能源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分
别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宁波良盈、天津元拓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分别为人民币30000.00
万元。
2、东九能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行东分”)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20000.00万元;公司与中行东分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东九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
民币2000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决议授权,公司预计为控股
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135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
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后,公司在授权有效期限内累计新增担保发生额合计人民币928744.40
万元。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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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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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东莞市九丰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九能源”)、新加坡碳氢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氢能源”)、
海南九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九丰”),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76878.80万元(其中人民币220290.00万元,美元8000.00万
元;外币按2024年9月24日汇率折算,下同)。
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4年9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为九丰
集团、东九能源、碳氢能源、海南九丰实际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9802.00万元、72607.25万
元、91388.64万元、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9月24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
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29870.41万元(
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56%。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九丰集团、东九能源、碳氢能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具有价值
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以下简称“农行华支”)申请调增综合授信额度至人民币50000.00
万元、35000.00万元、120000.00万元;公司与农行华支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分别为九丰集团
、东九能源、碳氢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42000.00万元、30000.00万元、120000.0
0万元。
2、碳氢能源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香港”)申请调增综合授信
额度至美元8000万元;九丰集团与中银香港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碳氢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美元8000.00万元。
3、海南九丰因投建“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分别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
东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省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以下简称“工
行文支”)申请项目贷款额度人民币20700.00万元、13800.00万元;公司分别与进出口省分、
工行文支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海南九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449
0.00万元、1380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决议授权,公司预计为控股
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135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
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后,公司在授权有效期限内累计新增担保发生额合计人民币808467.60
万元。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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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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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市九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化工”)、新加坡碳氢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碳氢能源”),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67152.80万元(其中人民币10000.00万元,美元8000.00万元
;外币按2024年8月29日汇率折算,下同)。
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为九丰
化工、碳氢能源实际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00万元、32339.17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
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76414.14万元(
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69%。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九丰化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天支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1500.00万元;碳氢能源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以下简称“民生香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美元5000.00万元,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美元10000.00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万元。
就上述授信事项,公司与中行天支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九丰化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与民生香分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碳氢能源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美元30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九丰集团”)与平安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碳氢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美元5000
.00万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决议授权,公司预计为控股
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135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
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后,公司在授权有效期限内累计新增担保发生额合计人民币532152.80
万元。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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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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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
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
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6月,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20
26年)现金分红规划》,明确2024-2026年全年固定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7.50亿元、8.50亿元
、10.00亿元,每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频次为2次,并叠加特别现金分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588.72万元人民币(合并报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67031.39万元人民币(合并报表),母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为30754.23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固定现金分红: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8520800.00元(含税)
,占2024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金额的比例为33.1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
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特别现金分红:将在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后综合判断,本次利润分配暂不涉及
。
此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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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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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权益登记日:2024年7月25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34.85万股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34.85万份
2024年6月21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6月21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授权日,向134名激励对
象授予234.85万股限制性股票,向134名激励对象授予234.85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办理完成首次授予所涉及的限制性
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并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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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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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九能源”)、天津元拓贸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元拓”)、宁波良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良盈”),均为江
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60000.00万元(其中20000.00万元纳入现有的担保额度内,不
会增加公司新增担保发生额及总担保金额)。
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4年7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为东九
能源、天津元拓、宁波良盈实际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46693.17万元、20000.00万元、311.45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7月22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
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88236.16万元(
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21%。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东九能源、天津元拓、宁波良盈共同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以下简称“东莞东分”)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人民币49000.00万元;天津元拓、宁波良盈分
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广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
0.00万元、10000.00万元。
就上述授信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
与东莞东分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为东九能源、天津元拓、宁波良盈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公司与中信广分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为天津元拓、
宁波良盈合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20000.00万元,并将本次担保纳入公司与中信广分
现有的担保额度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因此本次向中信广分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增加
公司新增担保发生额及总担保金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决议授权,公司预计为控股
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135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
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后,公司在授权有效期限内累计新增担保发生额合计人民币465000.00
万元。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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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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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东莞市九丰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九能源”)、天津元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元拓”),均
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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