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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庆楼(60510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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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108 同庆楼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7-06│ 16.70│ 7.35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开连锁酒店项目 │ 1.23亿│ 3333.14万│ 6517.78万│ 53.12│-1329.17万│ ---│ ├─────────┼──────┼─────┼─────┼─────┼─────┼──────┤ │新开连锁酒店项目 │ 4.12亿│ 1.20亿│ 4.45亿│ 83.22│-1528.19万│ ---│ ├─────────┼──────┼─────┼─────┼─────┼─────┼──────┤ │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 1.73亿│ ---│ 4783.04万│ 94.55│ ---│ ---│ │项目(合肥地区)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亿│ ---│ 1.5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沈基水 550.00万 2.12 10.22 2025-02-07 ───────────────────────────────────────────────── 合计 550.00万 2.1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2-07 │质押股数(万股) │5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22 │质押占总股本(%) │2.12 │ ├────────┼──────────────┴────────┴──────────────┤ │股东名称 │沈基水 │ ├────────┼──────────────────────────────────────┤ │质押方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05 │质押截止日 │2026-02-0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05日沈基水质押了550.0万股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4-29│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 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10,000万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往期生效至当前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为上述被担 保人提供总额不超过227,8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含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余额。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84,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预计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及融资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 请总额不超过4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往期生效至当前未到期的授信额度)。 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 、保函、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该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 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期限、业务品种等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以公司 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 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降低融资成本,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全权代表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在上述授 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时间、 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授信额度事项另行召 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对外担保额度基本情况 1、为保障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在上述综合授信额 度内,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为公 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27,800万元人民币(包含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余额),其中为资产负 债率70%以下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24,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 总额不超过103,8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固定资产抵押、质押 等多种形式。 2、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情况的预计金额,为确保公司生产 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授权期限内,在未超过年 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 处调剂使用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处调剂 使用担保额度。 3、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任一时 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全权 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主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 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将定期披露前述担保事项的实际发生金额及履行情况。 (三)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拥有30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容诚所在全国设有19家分支机构,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 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2、人员信息 容诚所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55 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 ,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2023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94家,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 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等多个行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 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 询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 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所继 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785340001.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 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0000000股,其 中回购账户股份数99998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080001.56 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3-15│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 项行动的倡议》,进一步推动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 资价值提升,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 ,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夯实发展基础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 “同庆楼”是国家正式认定的中华老字号餐饮企业,至今已有百年历史。公司自创立以来 ,一直秉承中华老字号“诚信经营、童叟无欺、丰俭由人”的经营宗旨,坚持“好吃、不贵、 有面子”的经营理念,定位于大众聚餐和宴会服务,努力为顾客提供高性价比的饮食产品服务 ,赢得了社会和民众的支持和信任。近年来,公司梳理同庆楼的市场定位,挖掘和发挥同庆楼 作为中华老字号餐饮品牌所应有的文化内涵,聚焦于传承中华传统美食文化,确定同庆楼“传 统江南优雅生活方式”的品牌形象,创立主营中式传统江南糕点的“同庆糕团”品牌和主营江 南早茶和粤式早午茶的“庆小粤”品牌,并与同庆楼酒楼有机结合,使同庆楼门店更加有传统 美食文化韵味,从传统江南糕点、到早午茶、到围桌聚餐,产品丰俭由人,使同庆楼的品牌影 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得到较高提升。 公司充分发挥同庆楼在餐饮及宴会业务上的巨大优势,在大型餐饮和宴会的基础上配套客 房,让酒店的设施能够更加充分利用,创新出宾馆业务新模式,延伸出公司的宾馆业务,在市 场上极具竞争力;餐饮业务和宾馆业务让消费者对品牌熟悉并有了认知,让同庆楼自然成为一 个消费品牌,伴随着餐饮零售化趋势,延伸出公司的食品业务。公司以餐饮业务为核心基础, 餐饮、宾馆、食品三项业务互相促进,构建业务增长飞轮,形成业务增强回路的新格局。 未来,公司将持续夯实现有业务根基,以数字化经营、专业化人才、供应链体系为支撑, 积极开拓市场,以技术研发与创新产品促进消费升级,引领餐饮、宾馆、食品市场消费需求, 实施品牌扩张与资本运作相结合的战略,确保公司连锁扩张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传承百年 品牌,成为覆盖全国的大型连锁餐饮企业及中国传统食品的领导者”的战略目标,推动公司高 质量发展,助力公司规模增长与价值提升。 (二)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 公司将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实施,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募集资金使用 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合法有效,以募投项目的落地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实现募投项目 预期收益,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同时在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并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合理安排资金用途,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致力于通过提升业务竞争能力、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开展股份回购、 加强与资本市场沟通传递公司价值等方式提升股东回报。公司自2020年上市以来,每年均实施 现金分红,已连续现金分红4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达2.48亿元(含2023年度公司回购股份金 额2987.76万元,视同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2023年度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34.17%。 未来,公司将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经营发展状况、现金流量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在确保公 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继续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 2025-02-20│其他事项 ──────┴──────────────────────────────────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5年3月3日 一、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28日 ──────┬────────────────────────────────── 2025-02-13│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用长期资金替换部分短期流贷,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庆 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资产 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公司通过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不仅能够降低短期偿债 压力,增强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和效率,提升财务稳健性,还能为公司提供更稳定的资金来源, 支持长期战略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信用评级和市场形象,为投资者带来更可持续的回报。 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资 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方案 1、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期限不超过 3年的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 2、由公司作为抵押人,将公司名下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1001号房屋及其对 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为本次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债务履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 范围包括主债权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等全部债权。 3、公司可以根据资金需求在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4、募集资金用于:为优化债务结构,用长期资金替换部分短期流贷、支付项目建设工程 款或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 2025-02-07│股权质押 ──────┴────────────────────────────────── 截至本公告日,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基水先生持 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38033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9%。 本次质押后,沈基水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55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10.2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2%。 公司于2025年2月5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沈基水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2025-01-22│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 合肥富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富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为合肥富凯提供的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已实际为合肥富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满足合肥富凯的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全资子公司 合肥富凯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敞口额度3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用于“新站富茂大饭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追加项目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抵押,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担保期 限不超过15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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