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11 新洁能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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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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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景微 │ 2402.16│ ---│ ---│ 2502.8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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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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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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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半导体SiC/Ga│ 2.00亿│ 197.67万│ 391.43万│ 1.96│ ---│ ---│
│N功率器件及封测的 │ │ │ │ │ │ │
│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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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驱动IC及智能功│ 6.00亿│ 3733.59万│ 1.86亿│ 30.96│ ---│ ---│
│率模块(IPM)的研 │ │ │ │ │ │ │
│发及产业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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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IGBT/MOSFET等 │ 5.00亿│ 215.17万│ 215.17万│ 0.43│ ---│ ---│
│功率集成模块(含车│ │ │ │ │ │ │
│规级)的研发及产业│ │ │ │ │ │ │
│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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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2亿│ 800.00│ 1.0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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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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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洞濂 37.00万 0.12 44.95 202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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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7.00万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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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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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7 │质押股数(万股) │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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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4.95 │质押占总股本(%)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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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周洞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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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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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25 │质押截止日 │2025-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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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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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25日周洞濂质押了37.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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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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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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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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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
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
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内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3210041.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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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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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主体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
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相关股东”、“减持主体”)。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相关股东合计持有公司99607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0%。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1、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相关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
股份总计不超过23639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7%。
2、截至2024年10月21日,相关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减持股东告知,减持区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叶鹏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8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成宏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60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10%;高级管理人员王永
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3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4%;高级管理人员宗
臻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27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6%;监事陈玲莉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9%;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
人戴锁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83%。
前述减持主体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不存在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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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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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至9月18日(星期三)16:00前通过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nfo@ncepow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交流活动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公司的发展情况、经营成果等与
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主要参加人员
董事会秘书:肖东戈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
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交流活动,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
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至9月18日(星期三)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Info@
ncepow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510-85618058-8101
邮箱:Info@ncepow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交流活动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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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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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由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或收益
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新洁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4亿元的
自有资金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公司可以根据各自
现金流及实际需求进行分配,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
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使用公司现有闲置资金,盘活存量
资源,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增加不超过4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从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3月26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可由公司与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负责具体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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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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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17,648,539.8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1,413,555,100.42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
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12日,公司总股
本为415,332,567股,以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1,053,580股后的股本数414,278,987股为
基数,以此计算派发现金21,956,786.31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0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
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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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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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
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拟对募投项目“第三代半导体SiC/GaN功率器件及封测的研发及产业
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8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告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95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
度权益分派,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19994940股。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90
9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6946878.1
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1053111.89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广发证券承销费用后已
于2022年7月26日到账净额1401909190.11元,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天衡验字(2022)00082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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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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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
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回
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19)。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
司的总股本增加至415332567股。公司对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5.56元/股(含),根
据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984251股(含)至1265467股(含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至0.30%。具体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
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4月1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
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2024年7月1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53
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回购最高价格为38.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29.20元/股,回
购平均价格为36.06元/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权益分派的权利),使用资金总额为
37996018.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则。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
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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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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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主体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
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公司99607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0%。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363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价如因实施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
事项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减持价格、数量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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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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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主体为无锡
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
人员,合计持有公司25440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6%。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253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价如因实施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
事项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减持价格、数量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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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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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人民币0.217元(含税)调整为0.21864元
(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
本次调整原因:(1)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股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将减少股份120799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5月27日完成
注销,公司的总股本将由298168303股减少至296960313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公司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1029680股。鉴于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
司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为295930633股。按照维持分配总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对202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金额以及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所持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调整前的利润分配方案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7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日即2024年3月28日,公司尚未实
施回购,公司总股本298168303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4702521.75元(含税),转增11926732
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17435625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以及转增数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本次利润分配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股本总额调整原因
1、2024年5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权激励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鉴于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对首次授予
126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9名激励对象共134名(1名同时为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对象)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0799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5月27
日完成注销,公司的总股本将由298168303股减少至296960313股。
2、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1029680股。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鉴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2959
3063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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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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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因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4
76561366.82元,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18亿元”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将首次授予126名激励对象及预
留授予9名激励对象共134名(1名同时为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120.799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
入为1476561366.82元,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18亿元”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将首次授予126名激励对
象及预留授予9名激励对象共134名(1名同时为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0.799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江苏世纪同
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
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截至目前公示期已满45天,
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者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
入为1476561366.82元,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18亿元”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将首次授予126名激励对
象及预留授予9名激励对象共134名(1名同时为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0.799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
件的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34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0799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
,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立本次
回购专用账户(账户号码:B885492073),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5月27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8168303股
变更为296960313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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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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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推动
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朱袁正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关于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
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1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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