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11 新洁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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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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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景微 │ 2402.16│ ---│ ---│ 2352.4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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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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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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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半导体SiC/Ga│ 2.00亿│ 395.29万│ 589.05万│ 2.95│ ---│ ---│
│N功率器件及封测的 │ │ │ │ │ │ │
│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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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驱动IC及智能功│ 6.00亿│ 6048.68万│ 2.09亿│ 34.82│ ---│ ---│
│率模块(IPM)的研 │ │ │ │ │ │ │
│发及产业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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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IGBT/MOSFET等 │ 5.00亿│ 233.17万│ 233.17万│ 0.47│ ---│ ---│
│功率集成模块(含车│ │ │ │ │ │ │
│规级)的研发及产业│ │ │ │ │ │ │
│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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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2亿│ 800.00│ 1.0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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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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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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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朱袁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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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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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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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12月27日,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洁能”)在上海证券│
│ │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并对外投资暨│
│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以下简称“《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 │。 │
│ │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现对相关事项在《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五│
│ │、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中补充披露如下: │
│ │ 一、公司本次投资的具体考虑 │
│ │ 中科海芯由于成立时间较短,前期研发投入较大且新研芯片量产较晚,目前销售规模仍│
│ │相对较小,导致存在亏损。 │
│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仍投资中科海芯的原因主要为: │
│ │ 1、中科海芯具有明显的人才优势和产品技术优势 │
│ │ 中科海芯的核心团队具有多元化的背景和丰富的产品经验,团队成员来自华为、紫光、│
│ │霍尼韦尔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以及中科院等科研机构,对RISC-V架构有着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 │具备从底层技术到上层应用的全方位研发能力。 │
│ │ 2024年9月,中科海芯为长城汽车定制开发的紫荆M100芯片已完成研发并成功点亮(中 │
│ │科海芯内部代号为“IM100”)。该芯片是国内首颗基于开源RISC-V内核设计的车规级MCU芯│
│ │片,应用于车辆大灯控制器等多种场景,预计2025年第二季度实现量产。未来中科海芯将对│
│ │该芯片进行持续开发升级,并将实现IM200、IM500等系列产品的开发与推出。同时,中科海│
│ │芯已与国家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北京市开源芯片研究院三方建立“RISC-V车规联合实验室│
│ │”,加速车规芯片快速研发和质量认证。 │
│ │ 2、中科海芯与新洁能的协同效应明显 │
│ │ 公司与中科海芯的产品在应用场景上存在交集,但侧重点不同,中科海芯的芯片主要用│
│ │于实现智能控制和人机交互等功能,而新洁能的功率器件则为这些设备的电力供应和功率转│
│ │换提供支持。目前,新洁能已在工业自动化、消费电子等支柱行业,以及汽车电子、AI算力│
│ │服务器、光伏及储能、无人机等新兴市场,覆盖众多下游行业龙头客户。中科海芯成立时间│
│ │相对较短,但已逐步成为中科睿途、长城汽车、海顺中星(隶属海尔集团)的芯片及解决方│
│ │案供应商,双方合作有利于资源共享,未来中科海芯将围绕新洁能所在的无锡地区建立销售│
│ │网络,在市场应用拓展、销售推广、客户协同上实现更紧密的合作关系。 │
│ │ 此外,中科海芯具备公司欠缺的数字电路开发技术,公司子公司国硅集成近期已与中科│
│ │海芯签订了《联合开发协议》,约定双方将共同开发数模混合领域的预驱类芯片,该款芯片│
│ │对标国际头部厂商,可满足当前市场的多元化需求,符合双方的长远技术发展战略。 │
│ │ 二、公司设立合伙企业进行投资的原因 │
│ │ 公司本次拟联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袁正先生共同投资设立苏海芯,并通过苏海芯│
│ │与新洁能共同投资中科海芯,此关联交易的主要出发点如下:公司非常看好中科海芯目前的│
│ │技术和管理团队,且充分尊重与信任现有团队对中科海芯的运营管理,双方协商后,新洁能│
│ │希望通过本次投资成为中科海芯的重要产业股东,并进而推动双方业务的协同发展。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科海芯目前第一大股东青岛芯海和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
│ │例仅为21.8068%,实际控制人宫相坤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42.6371%的表决权。考虑团队后│
│ │续资本运作、人才招聘和运营管理的需要,为保证宫相坤及团队在工商和实际控制层面均处│
│ │于第一大股东的地位,经双方协商,本轮投资通过两个主体进行。因此除上市公司主体外,│
│ │公司新设平台专用于投资中科海芯,同时考虑到公司对该平台的掌控以及后续可作为员工持│
│ │股平台等目的,因此公司拟联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袁正先生共同投资设立苏海芯专用│
│ │于投资中科海芯。以此方案实施后,公司与苏海芯分别持有中科海芯19.0685%的股权和6.03│
│ │02%的股权,并将向中科海芯委派董事,以维护自身股东权益,实现对投资风险的控制。 │
│ │ 综上,本次投资方案基于客观商业背景进行设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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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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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朱袁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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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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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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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投资标的1名称:无锡苏海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苏 │
│ │海芯”,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
│ │ 投资标的2名称:北京中科海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海芯”) │
│ │ 合计投资金额:5820万元 │
│ │ 投资路径: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洁能”)拟与公司控股│
│ │股东、实际控制人朱袁正先生合伙设立苏海芯,苏海芯再与新洁能共同投资中科海芯(上述│
│ │两笔投资以下简称“本次投资”或“本次对外投资”)。 │
│ │ 公司本次投资为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
│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投资事项无须提交│
│ │股东大会审议。 │
│ │ 过去12个月,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相关风险提示:1、合作未能如期进行的风险;2、标的公司技术开发不及预期风险;3 │
│ │、标的公司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拟联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袁正先生共同投资设立苏海芯,合伙企业规模│
│ │为1500万元,其中新洁能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1350万元,占苏海芯90%合伙份额;朱袁正 │
│ │先生作为普通合伙人拟出资150万元,占苏海芯10%合伙份额。 │
│ │ 合伙企业成立后,公司拟与该合伙企业共同投资中科海芯597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单│
│ │独投资4470万元人民币,合伙企业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 │
│ │ 通过本次投资,公司直接及间接投资中科海芯共计5820万元。 │
│ │ 朱袁正先生为公司董事兼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第6.3.3条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及《公司 │
│ │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审批程序 │
│ │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
│ │成立合伙企业并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朱袁正已对本次议案回避表决,关│
│ │联董事朱袁正、叶鹏、王成宏、顾朋朋已对本次议案回避表决。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对方一 │
│ │ 1、姓名:朱袁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
│ │ 2、主要就职单位:现任公司董事长,新洁能香港董事,电基集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富力鑫执行事务合伙人,金兰半导体董事长,国硅集成董事长,无锡国硅诚半导体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金兰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 │ 3、朱袁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除此之外,其与公司不存在产权│
│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 │ (二)交易对方二 │
│ │ 1、名称:无锡苏海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执行事务合伙人:朱袁正 │
│ │ 3、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 │
│ │ 4、合伙人出资方式及金额:均为现金方式,认缴出资总额为1500万元 │
│ │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
│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苏海芯系本次对外投资需要新设的合伙企业,相关信息以最终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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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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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洞濂 61.10万 0.15 53.02 202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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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1.10万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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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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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5 │质押股数(万股)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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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07 │质押占总股本(%)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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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周洞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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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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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1-13 │质押截止日 │2026-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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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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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13日周洞濂质押了9.3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接到公司股东周洞濂通知,获悉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的共611000股流通股已办理质押延期购回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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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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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1-27 │质押股数(万股) │5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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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4.95 │质押占总股本(%)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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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周洞濂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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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25 │质押截止日 │2026-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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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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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25日周洞濂质押了37.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接到公司股东周洞濂通知,获悉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的共611000股流通股已办理质押延期购回手续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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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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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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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
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
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
(2)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86人。注册会计师中,227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15,518.61万元。2024年年报审计上市公司95家,收费总额9,271.16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
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
、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445.10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
、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和纪律
处分1次(涉及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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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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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委托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或收益
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新洁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不影响公司经营
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现金流及实
际需求进行分配,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
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可由公司与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
(六)公司对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或者授权签署相关
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
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
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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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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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5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以回购股份进行股权激励部
分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34575997.43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以回购股份进行股权
激励部分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51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
总股本415332567股,扣除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进行股权激励的1053580股,实际参与利
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41427898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969562.05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8926348.36元;本年度以现金
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7996018.9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
6922367.3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0.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中的规定,上市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本公司股
份105358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
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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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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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登记日:2025年3月4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05.3580万份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情况
2025年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5年1月27日
2、授予数量:105.3580万份
3、授予人数:138人
4、行权价格:29.1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
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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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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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5年1月27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105.3580万份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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