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16 奥锐特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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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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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吨醋酸阿比特│ 6272.27万│ 768.28万│ 5353.90万│ 85.36│ ---│ ---│
│龙、4吨丙酸氟替卡 │ │ │ │ │ │ │
│松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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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吨TAF、10吨 │ 1.66亿│ 0.00│ 1.67亿│ 100.08│ ---│ ---│
│倍他米松、3吨布瓦 │ │ │ │ │ │ │
│西坦和3吨脱氢孕酮 │ │ │ │ │ │ │
│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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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 2482.73万│ 453.68万│ 2486.78万│ 100.16│ ---│ ---│
│公司新建中试实验中│ │ │ │ │ │ │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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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万│ ---│ 3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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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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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3 │交易金额(元)│2.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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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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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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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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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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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锐特”)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 │
│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 │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项目实施主体全│
│ │资子公司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锐特”)增资20000万元并提供6700 │
│ │万元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 │ 近日,扬州奥锐特在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新的《营业执│
│ │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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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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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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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078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078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7日。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彭志恩和李金亮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
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1、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
开征集投票权。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7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栏张榜等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确定以2022年
10月18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11.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授予
519.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年11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手续,实际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519.50万股,并于2022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结果公告》。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为8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1039000
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为8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2078000
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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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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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锐
特”)增资人民币2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近日,扬州奥锐特在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名称: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336432085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苏省扬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健安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彭志恩
注册资本:6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0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进出口代理;销售代
理;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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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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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由2亿元增加至4亿元,上述额度的有
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
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额度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
亿元增加至4亿元,上述额度的有效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
月30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金额不得超出上
述投资额度)。
(四)委托理财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该事项经由董事会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
稳健型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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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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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6195
000股,董事邱培静女士(以下简称“减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11178000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2.75%,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794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9%。
上述减持主体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
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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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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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924号文同
意注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
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奥锐转债”,债券代
码为“111021”。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81212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5日
(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
行认购金额不足81212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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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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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发行
的发行人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特”)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T+1日)主持了奥锐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奥锐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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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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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奥锐特”)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8121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奥锐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924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主承销商”)。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奥锐转债”,债券代码为“111021”。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
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7月30日(T
+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
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
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
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
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
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1212.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81212.00万元,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
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4363.6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
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
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
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
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奥锐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121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股
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4年7月26日(T日)结束,现将本次奥锐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
如下:
一、总体情况
奥锐转债本次发行81212.00万元(81212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
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4年7月26日(T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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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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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特”或“发行人”)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9:
00—10:00在“约调研”平台(https://www.yuediaoyan.com/)通过在线互动交流方式召开了
公司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网上路演活动,现将网上路演召开情况公告如
下:
一、路演召开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7月24日披露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网上路演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10:00,公司董事长
彭志恩先生、董事会秘书李芳芳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袖玉女士、保荐代表人林增进先
生和李敬谱先生出席了本次路演,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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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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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
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81212.00万元,共计812120手(8121200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4年7月26日至2030年7月25日。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
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
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
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
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8月1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2025年2月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7月25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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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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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特”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924号
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
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24年7月24日(T-2
日)的《证券日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奥锐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
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参与。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09:00-10:00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网上路演:
参与方式一:网上路演网站:约调研(https://www.yuediaoy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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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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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
公司通知,其注册地址工商登记信息进行了变更,现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
由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本次变更仅涉及注册地址变更,其他登记
事项未发生变更,变更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336432085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苏省扬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健安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彭志恩
注册资本:4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0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进出口代理;销售代
理;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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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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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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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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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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