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16 奥锐特 更新日期:2025-11-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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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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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9-09│ 8.37│ 2.8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8│ 11.00│ 5714.50万│
├───────────┼───────────┼───────────┼───────────┤
│可转债 │ 2024-07-26│ 100.00│ 8.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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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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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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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吨特色原料药及2│ 3.75亿│ 3423.79万│ 3.25亿│ 86.66│ ---│ ---│
│亿片抗肿瘤制剂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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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KG司美格鲁 │ 2.34亿│ 3037.13万│ 2.11亿│ 89.94│ ---│ ---│
│肽原料药生产线及配│ │ │ │ │ │ │
│套设施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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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亿雌二醇/雌二│ 3286.00万│ 190.12万│ 1171.76万│ 35.66│ ---│ ---│
│醇地屈孕酮复合包装│ │ │ │ │ │ │
│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亿│ ---│ 1.5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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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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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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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066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066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7日。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彭志恩和李金亮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1、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
开征集投票权。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7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栏张榜等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确定以2022年
10月18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11.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授予
519.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年11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手续,实际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519.50万股,并于2022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结果公告》。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为8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1039000
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为8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2078000
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84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
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206600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
会第六次会议发表了同意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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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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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20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0.33元/股。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
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2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
开征集投票权。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7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栏张榜等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确定以2022年
10月18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11.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授予
519.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年11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手续,实际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519.50万股,并于2022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结果公告》。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为8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1039000
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为8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2078000
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84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
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206600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
会第六次会议发表了同意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
2、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000股。
3、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为10.33元/股并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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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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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5年10月29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回购注
销其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回购价格为10.33元/股并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本次公司应注销股份共计12000股,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6195234股减
少至406183234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06195234元减少至406183234元。(以上变更前股本
数据为截至本公告日的股份总数情况,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
股期,以上股份变动不考虑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变动,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
本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
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人可采取现场、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信函和
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具体方式如下
:
1、债权登记申报地点: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
2、申报时间:2025年10月31日起45日内(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8:30-1
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6-83170900
5、电子邮箱:ir@aurisco.com
6、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须在2025年10月31日起45天内送达公司,请在信函封
面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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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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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名称: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70471006XJ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彭志恩
注册资本:肆亿零陆佰壹拾玖万伍仟贰佰叁拾肆元
成立日期:1998年03月05日
经营范围:化学药品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研发、制造(以上产品
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售后服务及仓储;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
的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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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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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在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
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次大会应
到职工代表100人,实到9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免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意免去杨丽微女士所
担任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设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同意选
举李金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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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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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8日收到公司非独立
董事李金亮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金亮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李金亮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全
资子公司上海奥锐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特生物”)执行董事。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金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
达公司之日起生效,其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
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李金亮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
公开承诺,并已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李金亮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
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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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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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606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606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监许可[2020]1969号文)核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特”或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0000股,并于2020年9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01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41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为天台铂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天台铂恩”),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6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该部分
限售股将于2025年9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01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00
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00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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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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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鉴于原聘任的天健已连续
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
展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致同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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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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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券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券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
公司2024年7月26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奥锐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奥锐转债前次信用评级结果为AA-,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
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4年7月5日。
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6月2
7日出具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奥锐转债信用等
级维持为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
变化。
本次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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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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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浙江省天台县的八都厂区于2025年3
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接受了来自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的cGMP(现
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检查范围涵盖质量体系、物料、生产、包装与标签、设
备设施、实验室控制六大系统。近日,公司收到美国FDA针对本次检查签发的现场检查报告(E
IR,EstablishmentInspectionReport),该报告表明公司八都厂区已通过本次cGMP现场检查
,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FDA现场检查的相关信息
1、企业名称: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
3、检查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1日
4、检查范围:公司八都厂区涉及原料药产品(依普利酮、醋酸阿比特龙、普瑞巴林等)
的生产制造
5、FDAFEI:3005793293
6、检查结论:以NAI(无行动指示)的结果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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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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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
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由人民币117796550.00(含税)调整为117401979.77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实施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不含
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6195000股,库存股0股
,若以此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17796550.00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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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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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4号)同意,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12.1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发行总额812120000.00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0
4号文同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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