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18 力鼎光电 更新日期:2026-0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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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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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7-20│ 9.28│ 3.5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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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7-26│ 7.07│ 1434.1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30│ 6.95│ 34.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2-28│ 9.29│ 3314.6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31│ 8.68│ 558.9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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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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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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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 │ ---│ ---│ ---│ 32027.54│ 317.84│ 人民币│
├─────────┼─────┼─────┼─────┼─────┼──────┼──────┤
│银行理财 │ ---│ ---│ ---│ 1091.45│ 5.6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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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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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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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 ---│ 3762.71万│ 2.43亿│ 81.55│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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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 ---│ 5859.93万│ 101.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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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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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9 │质押股数(万股) │14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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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7.97 │质押占总股本(%)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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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4-01 │质押截止日 │2026-03-31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29 │解押股数(万股) │1437.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7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60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29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1437.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7-10 │质押股数(万股) │203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5.48 │质押占总股本(%) │4.96 │
├────────┼──────────────┴────────┴──────────────┤
│股东名称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4-01 │质押截止日 │2026-03-31 │
├────────┼──────────────┼────────┼──────────────┤
│实际解押日 │2025-06-17 │解押股数(万股) │2037.00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接到股东伊威达合伙通知,获悉其办理了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
│ │限公司的部分本公司股份的提前解除质押手续 │
│ │2024年04月01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037.00万股给广发证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17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6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6-18 │质押股数(万股) │61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23 │质押占总股本(%) │1.50 │
├────────┼──────────────┴────────┴──────────────┤
│股东名称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09 │质押截止日 │2026-08-06 │
├────────┼──────────────┼────────┼──────────────┤
│实际解押日 │2025-06-20 │解押股数(万股) │61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14日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95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20日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1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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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10 │质押股数(万股) │15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71 │质押占总股本(%) │3.83 │
├────────┼──────────────┴────────┴──────────────┤
│股东名称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09 │质押截止日 │2026-08-06 │
├────────┼──────────────┼────────┼──────────────┤
│实际解押日 │2024-06-14 │解押股数(万股) │1560.00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亿威达通知,获悉其办理了原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
│ │限公司的部分本公司股份的提前解除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4年06月14日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95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4-03 │质押股数(万股) │2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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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9.39 │质押占总股本(%) │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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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4-01 │质押截止日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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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7-08 │解押股数(万股) │2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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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4月01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350.00万股给广发证券 │
│ │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7月08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313.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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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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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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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
会按照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3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编号:2026-011)。
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6.30万元,总股本将减少6.30万股,公司注册
资本将由41,132.80万元减少至41,126.50万元,公司总股本将由41,132.80万股减少至41,126.
50万股。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相关信息
因本次回购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厦门力鼎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
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履行
债务偿还义务或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
会因此影响其合法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合法债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合法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29日(工作日8:00-11:45;13:00-17:00)
3、联系人:马延毅
4、联系电话:0592-3136277
5、邮箱:stock@evetar.com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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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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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交易额度及币种:不超过人民币7.4亿元(或等值外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
币等结算币种
交易品种:远期结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货币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业务
交易场所:具有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
风险、履约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业务以境外销售为主,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计划在银行等金融机构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汇、外汇掉期、外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业
务。
(二)交易额度、币种及期限
远期外汇交易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等结算币种。
远期外汇交易规模及期限: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4亿元
(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交易品种
远期结汇业务: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在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
、金额和汇率,在交割日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
务。
外汇掉期业务:企业与银行签订人民币外汇掉期合约,同时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
相反、交割日期不同、交割汇率不同的人民币对同一外汇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
按照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指由银行为企业提供的,在期初期末以相同汇率交换本外币本金,存
续期间以约定汇率和利率交换利息的外汇衍生产品。
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业务:是银行为企业提供的,约定期权买方在期初支付一定的期权费
后获得未来按合约约定汇率买卖外汇权利的衍生交易服务,按交易方向可分为买入期权和卖出
期权,按合约类型可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期权组合是指企业同时办理两个或多个人民币
对外汇期权。
(四)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缴纳方式为占
用公司在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或者直接缴纳现金,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
(五)交易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和签署相
关交易协议。
二、远期外汇交易协议主体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协议对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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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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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实施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2025年2月2
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2月2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278名激励对象授予358.
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29元/股。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办理激励对象出资缴款的过
程中,因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78人变更
为272人,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358.25万股变更为356.80万股。公司已于2025年3月27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项。
2、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2月31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授予日,向10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64.40万股。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项。
3、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回购价格9.29元/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6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30万股。
(一)回购原因
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第二条第(二)款
、第(八)款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职期间发生违反
工作纪律等不适当行为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注销。
根据上述规定和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有关约定,鉴于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违纪等不适当行为离职,均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公司将按照上述约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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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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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
鼎光电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编号:2026-007)。 近日
,公司完成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047694J
名称: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富宝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7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1号厂房经营范围:光学仪器制造;光电子产
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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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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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428.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5%。其中,首次授
予的权益数量为358.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8%;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为70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
sse.com.cn)的《力鼎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04
)。
(一)本次预留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
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2月31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
64.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68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
万股,本次实际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为64.40万股,剩余尚未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5.60万
股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除前
述授予数量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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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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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业绩预告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到29000万元,同比增加42.59%到65.40%;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000万元到27600万元,同比增加43.82%到7
2.5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到2
9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7467.02万元到11467.02万元,同比增加42.59%到65.40%
。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000万元到276
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7007.76万元到11607.76万元,同比增加43.82%到72.58%。
(三)本次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20038.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32.98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992.24万元。
(二)每股收益:0.43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5年年度公司业绩实现同比上升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主营光学镜头产品的产销量均有所提升,公司持续聚焦境内外中高端定制化市场
,积极布局有技术壁垒的细分市场,除专业消费类、机器视觉、车载等大类领域的销量有所增
加外,2025年度内无人机、无人物流等新兴细分领域的相关光学产品销量增长较大。
2、公司持续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激发内部团队动力,
共同推动了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以及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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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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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12月31日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4.40万股预留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8.68元/股根据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将64.4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给10名激励对象,并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为2025年12月31日,授予价格为8.68元/股。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后,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等必要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3日、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前述股东大会召开完毕后,公司立即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
确定2025年2月28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278名激励对象授予358.25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9.2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相关公告。
4、在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办理激励对象出资缴款的过程中,因部分激励对
象自愿放弃认购,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78人变更为272人,实际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由358.25万股变更为356.80万股。公司已于202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力鼎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
公告》。
5、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了调整预留权益授予价格为8.68元/股,及本次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相关事项。
(四)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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