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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60511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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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118 力鼎光电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7-20│ 9.28│ 3.5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7-26│ 7.07│ 1434.1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30│ 6.95│ 34.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2-28│ 9.29│ 3314.6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31│ 8.68│ 558.99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结构性存款 │ ---│ ---│ ---│ 32027.54│ 317.84│ 人民币│ ├─────────┼─────┼─────┼─────┼─────┼──────┼──────┤ │银行理财 │ ---│ ---│ ---│ 1091.45│ 5.64│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 ---│ 3762.71万│ 2.43亿│ 81.55│ ---│ ---│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 ---│ 5859.93万│ 101.68│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6-19 │质押股数(万股) │143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7.97 │质押占总股本(%) │3.50 │ ├────────┼──────────────┴────────┴──────────────┤ │股东名称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4-01 │质押截止日 │2026-03-31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29 │解押股数(万股) │1437.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7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60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29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1437.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7-10 │质押股数(万股) │203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5.48 │质押占总股本(%) │4.96 │ ├────────┼──────────────┴────────┴──────────────┤ │股东名称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4-01 │质押截止日 │2026-03-31 │ ├────────┼──────────────┼────────┼──────────────┤ │实际解押日 │2025-06-17 │解押股数(万股) │2037.00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接到股东伊威达合伙通知,获悉其办理了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 │ │限公司的部分本公司股份的提前解除质押手续 │ │ │2024年04月01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037.00万股给广发证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17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6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6-18 │质押股数(万股) │61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23 │质押占总股本(%) │1.50 │ ├────────┼──────────────┴────────┴──────────────┤ │股东名称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09 │质押截止日 │2026-08-06 │ ├────────┼──────────────┼────────┼──────────────┤ │实际解押日 │2025-06-20 │解押股数(万股) │61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14日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95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20日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1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4-10 │质押股数(万股) │15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71 │质押占总股本(%) │3.83 │ ├────────┼──────────────┴────────┴──────────────┤ │股东名称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09 │质押截止日 │2026-08-06 │ ├────────┼──────────────┼────────┼──────────────┤ │实际解押日 │2024-06-14 │解押股数(万股) │1560.00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亿威达通知,获悉其办理了原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 │ │限公司的部分本公司股份的提前解除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4年06月14日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95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4-03 │质押股数(万股) │23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9.39 │质押占总股本(%) │5.77 │ ├────────┼──────────────┴────────┴──────────────┤ │股东名称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4-01 │质押截止日 │2025-03-31 │ ├────────┼──────────────┼────────┼──────────────┤ │实际解押日 │2024-07-08 │解押股数(万股) │235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4月01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350.00万股给广发证券 │ │ │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7月08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313.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1-01│其他事项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12月31日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4.40万股预留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8.68元/股根据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将64.4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给10名激励对象,并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为2025年12月31日,授予价格为8.68元/股。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后,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等必要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3日、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前述股东大会召开完毕后,公司立即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 确定2025年2月28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278名激励对象授予358.25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9.2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相关公告。 4、在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办理激励对象出资缴款的过程中,因部分激励对 象自愿放弃认购,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78人变更为272人,实际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由358.25万股变更为356.80万股。公司已于202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力鼎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 公告》。 5、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了调整预留权益授予价格为8.68元/股,及本次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相关事项。 (四)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12月31日 2、授予数量:64.40万股 3、授予人数:10人 4、授予价格:8.68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权益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价格保持一致为9.29元/股,鉴于本 次授权前,公司实施了两次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股现金分红0.31元;2025年 度中期利润分配:每股现金分红0.30元,因此,对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为8.68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授予价格的公告》。 5、预留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情况: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预留权益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 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 按激励计划规定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 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授予的64.4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 380.09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对公司各摊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 一定的影响。上述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 ──────┬────────────────────────────────── 2026-01-01│价格调整 ──────┴──────────────────────────────────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8.68元/ 股,相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后,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等必要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3日、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前述股东大会召开完毕后,公司立即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 确定2025年2月28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278名激励对象授予358.25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9.2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相关公告。 4、在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办理激励对象出资缴款的过程中,因部分激励对 象自愿放弃认购,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78人变更为272人,实际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由358.25万股变更为356.80万股。公司已于202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力鼎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 公告》。 (一)调整原因 1、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了《力鼎光电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实施了 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全体 股东派发现金红利0.31元/股(含税)。前述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28日实施完毕; 2、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了《力鼎光电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实施 了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向截至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0.30元/股(含税)。前述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9月29日实施完 毕。 (二)调整方法与结果 1、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约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 ,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依照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 预留限制性的授予价格=9.29元/股-0.31元/股-0.30元/股=8.68元/股。 ──────┬────────────────────────────────── 2025-12-1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 ──────┬────────────────────────────────── 2025-12-02│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0-01│股权质押 ──────┴──────────────────────────────────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伊威达合伙”)于2025年9月29日办理了1437.00万股本公司股 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占公司总股本的3.50%。本次解除质押后,伊威达合伙所持本公司股份不 存在质押情况。伊威达合伙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威达” )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均不存在 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接到股东伊威达合伙通知,获悉其办理了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的提前解除质押手续。 ──────┬────────────────────────────────── 2025-09-16│其他事项 ──────┴──────────────────────────────────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人,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鉴于以上董事会结构变动,张军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并经公 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决定,选举张军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附:张军光简历 张军光,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物理学学士学位, 持有高级电工证书、中级工程师证书。近十年来一直从事成像光学的光学设计及项目开发相关 工作,历任本公司光学设计工程师、光学设计课长、技术支持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研发一部经 理,并兼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军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100股,占公司 股份总额的0.01%,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所列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 2025-08-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4.35亿元; 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92亿元; 2024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2.26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家; 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批发和零售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69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度末,北京德皓国际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 超过人民币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 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 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志平,201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4年6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自2024年开始为厦 门力鼎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会计师:庞海青,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 4年6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如若本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事项并正式签署相关协议后,则庞海青系首次为厦门力鼎提 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晓辉,200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 自2024年开始为厦门力鼎提供审计质控服务。 2、上述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胡晓辉于2025年1月14日因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被 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除此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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