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18 力鼎光电 更新日期:2026-07-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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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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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7-20│ 9.28│ 3.5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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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7-26│ 7.07│ 1434.1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30│ 6.95│ 34.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2-28│ 9.29│ 3314.6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31│ 8.68│ 558.9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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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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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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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 │ ---│ ---│ ---│ 32027.54│ 317.8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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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 │ ---│ ---│ ---│ 1091.45│ 5.6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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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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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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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 ---│ 8657.46万│ 2.92亿│ 97.97│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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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 ---│ 5859.93万│ 101.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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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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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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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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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享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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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劳务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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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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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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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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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享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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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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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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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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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享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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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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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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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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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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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享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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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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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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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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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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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享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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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劳务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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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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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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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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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享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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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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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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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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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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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享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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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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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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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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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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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享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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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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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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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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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9 │质押股数(万股) │14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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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7.97 │质押占总股本(%)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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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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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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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4-01 │质押截止日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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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9-29 │解押股数(万股) │14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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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7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6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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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29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1437.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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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0 │质押股数(万股) │20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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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5.48 │质押占总股本(%) │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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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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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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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4-01 │质押截止日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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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6-17 │解押股数(万股) │20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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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接到股东伊威达合伙通知,获悉其办理了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
│ │限公司的部分本公司股份的提前解除质押手续 │
│ │2024年04月01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037.00万股给广发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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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17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6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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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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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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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
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按照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6-038)。
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4.60万元,总股本将减少4.60万股,公司注册
资本将由41,126.50万元减少至41,121.90万元,公司总股本将由41,126.50万股减少至41,121.
90万股。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相关信息
因本次回购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厦门力鼎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
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履行
债务偿还义务或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
会因此影响其合法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合法债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合法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8月10日(工作日8:00-11:45;13:00-17:00)
3、联系人:马延毅、韩惠英
4、联系电话:0592-3136277
5、邮箱:stock@evetar.com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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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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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实施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2025年2月2
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2月2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278名激励对象授予358.
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29元/股。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办理激励对象出资缴款的过
程中,因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78人变更
为272人,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358.25万股变更为356.80万股。公司已于2025年3月27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项。
2、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2月31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授予日,向10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64.40万股。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项。
3、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的6名原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回购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30万股。公司已于2026年4月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前
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4、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限售期解锁条件的266名激励对象涉及的175.2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4月21日解锁并上
市流通。
5、2026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8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共4.6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7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4.30万股,回购价格9.29元/股;预留授予的1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0.30万股,回购价格8.68元/股。
(一)回购原因
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第二条第(二)款
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根据上述规定和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协议书》有关约定,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按照上述约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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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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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连云港伊威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伊威达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7655.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4%。伊威达
合伙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威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减持前,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及其所有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35386.59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86.17%。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力鼎光电股东减持计划公告》
,伊威达合伙原计划减持不超过1200万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0万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原
减持计划减持期间为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6月2日。
2026年6月1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的减持结果通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伊威达合伙
减持公司股份1200万股,本次减持结束。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及其所有
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34186.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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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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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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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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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鉴于公司
已办理完毕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事项,总股本已由41132.80万股减少至41126.50
万股,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132.8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41126.50万元,并对《公司章程》中
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编号:2026-
023)。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047694J
名称: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富宝
注册资本:41126.5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7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1号厂房
经营范围:光学仪器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
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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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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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752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752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1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的简要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
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均来源于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原计划向激励对象共授予限制性股票428.25万股,其中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8.25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7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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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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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66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5.2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公
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的简要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
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均来源于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原计划向激励对象共授予限制性股票428.25万股,其中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8.25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70万股。
(二)股票授予、回购及解锁情况和履行的程序
1、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确定2025年2月28日
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27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8.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
.29元/股。
在确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办理激励对象出资缴款的过程中,因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
弃认购,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78人变更为272人,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由358.25万股变更为356.80万股。公司已于202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项。
2、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调整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价格为8.68元/股,并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项。
3、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违纪等不
适当行为离职,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按9.29元/股回购注销该6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30万股,公司已于2026年4月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该
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手续。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发生激励对象获受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的
情况。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达成的批准情况
2026年4月13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依
照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6名激励对象涉及的175
.2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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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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