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18 力鼎光电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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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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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7-20│ 9.28│ 3.5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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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7-26│ 7.07│ 1434.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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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30│ 6.95│ 34.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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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2-28│ 9.29│ 3314.6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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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31│ 8.68│ 558.9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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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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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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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 │ ---│ ---│ ---│ 32027.54│ 317.8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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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 │ ---│ ---│ ---│ 1091.45│ 5.6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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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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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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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 ---│ 8657.46万│ 2.92亿│ 97.97│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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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 ---│ 5859.93万│ 101.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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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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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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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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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享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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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劳务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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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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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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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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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享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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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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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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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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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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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享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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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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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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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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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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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享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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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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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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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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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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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享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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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劳务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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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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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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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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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享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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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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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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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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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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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享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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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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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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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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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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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享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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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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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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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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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9 │质押股数(万股) │14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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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7.97 │质押占总股本(%)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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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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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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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4-01 │质押截止日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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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9-29 │解押股数(万股) │14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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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7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6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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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29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1437.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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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0 │质押股数(万股) │20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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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5.48 │质押占总股本(%) │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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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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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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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4-01 │质押截止日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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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6-17 │解押股数(万股) │20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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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接到股东伊威达合伙通知,获悉其办理了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
│ │限公司的部分本公司股份的提前解除质押手续 │
│ │2024年04月01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037.00万股给广发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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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17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6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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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18 │质押股数(万股) │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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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23 │质押占总股本(%)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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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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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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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8-09 │质押截止日 │2026-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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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6-20 │解押股数(万股) │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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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14日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95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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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20日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1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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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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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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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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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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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鉴于公司
已办理完毕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事项,总股本已由41132.80万股减少至41126.50
万股,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132.8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41126.50万元,并对《公司章程》中
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编号:2026-
023)。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047694J
名称: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富宝
注册资本:41126.5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7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1号厂房
经营范围:光学仪器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
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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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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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752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752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1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的简要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
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均来源于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原计划向激励对象共授予限制性股票428.25万股,其中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8.25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7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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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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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66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5.2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公
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的简要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
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均来源于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原计划向激励对象共授予限制性股票428.25万股,其中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8.25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70万股。
(二)股票授予、回购及解锁情况和履行的程序
1、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确定2025年2月28日
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27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8.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
.29元/股。
在确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办理激励对象出资缴款的过程中,因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
弃认购,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78人变更为272人,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由358.25万股变更为356.80万股。公司已于202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项。
2、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调整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价格为8.68元/股,并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项。
3、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违纪等不
适当行为离职,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按9.29元/股回购注销该6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30万股,公司已于2026年4月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该
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手续。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发生激励对象获受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的
情况。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达成的批准情况
2026年4月13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依
照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6名激励对象涉及的175
.2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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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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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会确认了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并批准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
酬方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披露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在公司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6万/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独立
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异地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须的其他费用
,由公司承担。
(二)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标准月薪固定薪资、月度浮
动绩效和年终浮动绩效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
固定薪资包括基本薪酬、岗位薪酬,固定薪资原则上不宜变动,如有变化应按所担任职务
、工作能力、公司内部薪资标准规定等综合协商确定。
绩效考核应当结合公司业绩、个人所承担的绩效任务达标情况、公司规范治理情况、个人
奖惩情况等维度。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长批准后,其绩效薪酬可以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月度浮动绩效薪酬由公司人力行政部门结合个人月度考核情况、奖惩情况等维度按月组织
发放。
年终浮动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考虑国内企业在春节前发放年终习惯的普遍性,如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在春节假期之后的
,则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春节假期前,可以根据公司整体预估业绩和个人考核完成情况进
行初步核算后,预发部分年终浮动绩效薪酬,最终绩效薪酬应以年度报告披露后的绩效评价结
果核定,采取多退少补,但发生以下情形不适用春节预发规定:
1、预计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
2、预计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净利润预估下滑超过50%;
3、年度审计会计师预告可能存在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
4、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5、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退市情形;
6、发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的须薪酬止付追索情形。
(三)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即外部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原则上,年度津贴
金额不宜超过在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年度薪酬,具体金额授权董事长在此范围内与其协商确
定。
(四)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
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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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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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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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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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2025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6年度中期利润计划分配比例:在满足相应条件下,中期现金分红下限为净利润的10%
(含),上限为公司净利润的95%(含),前述所称净利润指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
载明的2026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
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82750673.32元,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260037224.78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112
6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379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股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7.45%,同时公司已于
2025年9月向全体股东派发了2025年半年度现金红利123205200元(含税),公司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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