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18 力鼎光电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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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 │ ---│ ---│ ---│ 32027.54│ 317.84│ 人民币│
├─────────┼─────┼─────┼─────┼─────┼──────┼──────┤
│银行理财 │ ---│ ---│ ---│ 1091.45│ 5.6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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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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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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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 2.98亿│ 1953.84万│ 1.80亿│ 60.23│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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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5763.37万│ ---│ 5859.93万│ 101.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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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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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 2037.00万 4.96 25.48 2025-04-01
有限合伙)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610.00万 1.50 2.23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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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647.00万 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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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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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0 │质押股数(万股) │20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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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5.48 │质押占总股本(%) │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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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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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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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4-01 │质押截止日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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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接到股东伊威达合伙通知,获悉其办理了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
│ │限公司的部分本公司股份的提前解除质押手续 │
│ │2024年04月01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037.00万股给广发证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6-18 │质押股数(万股) │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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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23 │质押占总股本(%) │1.50 │
├────────┼──────────────┴────────┴──────────────┤
│股东名称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09 │质押截止日 │2026-08-0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14日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95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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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10 │质押股数(万股) │15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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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71 │质押占总股本(%) │3.83 │
├────────┼──────────────┴────────┴──────────────┤
│股东名称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09 │质押截止日 │2026-08-06 │
├────────┼──────────────┼────────┼──────────────┤
│实际解押日 │2024-06-14 │解押股数(万股) │1560.00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亿威达通知,获悉其办理了原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
│ │限公司的部分本公司股份的提前解除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4年06月14日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95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4-03 │质押股数(万股) │2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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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9.39 │质押占总股本(%) │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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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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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4-01 │质押截止日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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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7-08 │解押股数(万股) │2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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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4月01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350.00万股给广发证券 │
│ │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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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7月08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313.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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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8-11 │质押股数(万股) │38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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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12 │质押占总股本(%) │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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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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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09 │质押截止日 │2026-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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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4-08 │解押股数(万股) │38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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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8月09日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3860.0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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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4月08日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3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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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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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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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
、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方式
1、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
产品。公司确保选择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自有资金理财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
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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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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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伊威达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799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9.47%。伊威达合伙于2025年3月31日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购回交易业务,将前期质押股份的质押到期日予以延期。本
次办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后,伊威达合伙质押本公司股份2037.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
5.48%,占公司总股本的4.96%。
伊威达合伙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威达”)的一致行
动人之一。本次办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后,公司控股股东亿威达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
本公司股份2647.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34%,占公司总股本的6.45%。
一、本次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与2024年7月10日披露了《力鼎光电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及《力鼎光电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因伊威达合伙在广发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37.00万股质押给了广发证券。
公司于近日接到伊威达合伙通知,伊威达合伙于2025年3月31日与广发证券办理了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延期购回交易业务,将前述已质押股份的质押到期日延期至2026年3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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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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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3月27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56.8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期办理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项,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登记完
毕。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拟首次授予的情况
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2月28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日,向278名激励对象授予358.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29元/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实际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5年2月28日
2、实际首次授予人数:272人
3、实际首次授予数量:356.80万股
4、实际授予价格:9.2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6、实际授予数量
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办理激励对象出资缴款的过程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
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45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278人变更为272人,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358.25万股变更为356.8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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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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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84人调整为278人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陈嘉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力鼎光电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三)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力鼎光电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并同步披露了《力鼎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文及《力
鼎光电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本次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84人调整为278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首次授予数量
及预留数量均不作调整。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初始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4人自愿放弃公
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由284人调整为278人,前述离职或自愿放弃的原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由其他激励
对象认购,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首次授予数量及预留数量均不作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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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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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交易额度及币种: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或等值外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
币等结算币种
交易品种:远期结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货币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业务
交易场所:具有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
风险、履约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业务以境外销售为主,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计划在银行等金融机构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汇、外汇掉期、外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业
务。
(二)交易额度、币种及期限
远期外汇交易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等结算币种。
远期外汇交易规模及期限: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
(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交易品种
远期结汇业务: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在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
、金额和汇率,在交割日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
务。
外汇掉期业务:企业与银行签订人民币外汇掉期合约,同时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
相反、交割日期不同、交割汇率不同的人民币对同一外汇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
按照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指由银行为企业提供的,在期初期末以相同汇率交换本外币本金,存
续期间以约定汇率和利率交换利息的外汇衍生产品。
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业务:是银行为企业提供的,约定期权买方在期初支付一定的期权费
后获得未来按合约约定汇率买卖外汇权利的衍生交易服务,按交易方向可分为买入期权和卖出
期权,按合约类型可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期权组合是指企业同时办理两个或多个人民币
对外汇期权。
(四)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缴纳方式为占
用公司在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或者直接缴纳现金,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
(五)交易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和签署相
关交易协议。
二、远期外汇交易协议主体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协议对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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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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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2月28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58.25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9.29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厦门力
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28日,首次授予价格
:9.2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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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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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
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
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
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经
营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光学产业,围绕主业提质增效,稳健经营发展
公司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光学镜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极早进入境外光学市场,
通过在国际市场长期积累的优异生产工艺、研发技术和良好服务能力口碑,保持了在行业内较
好的美誉度。公司深度参与终端品牌客户光学产品雏形设计方案的早期研发讨论,并提供高性
价比定制化中高端光学产品,与众多国际知名光学光电子品牌客户建立了牢固长久的合作关系
,公司已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光学解决方案供应商。未来,公司持续聚焦镜头主业,拓展产
品市场和品类布局,拓宽在光机电算一体化技术研发方向,逐步成为具备高端光电软硬件技术
融合能力和垂直整合能力的综合性光学解决方案供应商,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全球光学市场的地
位。2025年公司将聚焦以下主业提质增效工作计划:一是,在扎根已久的光学镜头行业继续推
动技术和工艺创新,在已全面实现冷加工镜片、塑料镜片、模造玻璃镜片及红外镜片等核心光
学部件自主生产的基础上,继续发展上游局部关键部件开发自制能力,以愈发高效的研发速率
和优异性能,紧跟客户产品升级换代步伐,满足细分领域客户多样化高端定制需求,夯实公司
传统镜头业务市场竞争力。
二是,拓展产品品类和应用领域,以公司在无人机镜头积累的技术经验为切入口,继续与
合作伙伴共同推动低空经济领域产品的创新和投入,以公司在夜视光学硬件上的良好基础深度
融合计算光学新思维,进一步深入民用微光夜视赛道,推进红外热成像、医疗健康相关产品研
发和市场发展,构建为客户供应其所需光学软硬件的直接或间接渠道,增加公司业绩贡献来源
。
三是,加大关键制造环节高端智能设备投入,尤其是加快首次公开发行“光学镜头智能制
造”项目建设,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竞
争力。
四是,在境外建立自动化生产基地,提升为全球客户服务效率,深化与现有客户合作粘性
,并开拓新的海外客户,推动全球化布局。
五是,充分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对内积极通过股权激励,激发核心团队创新活力和开拓动
能,强化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凝聚力。对外审慎择机通过产业投资布局,扩大光学镜头境内市
场份额,整合光机电算一体化资源配置,做精、做多、做强光学产业,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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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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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5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
:3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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