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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新材(60512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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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122 四方新材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2-26│ 42.88│ 12.3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鑫科新材 │ 24000.00│ ---│ 78.00│ ---│ ---│ 人民币│ ├─────────┼─────┼─────┼─────┼─────┼──────┼──────┤ │光成建材 │ 17901.76│ ---│ 100.00│ ---│ ---│ 人民币│ ├─────────┼─────┼─────┼─────┼─────┼──────┼──────┤ │砼磊高新 │ 1625.00│ ---│ 65.00│ ---│ ---│ 人民币│ ├─────────┼─────┼─────┼─────┼─────┼──────┼──────┤ │英飞尼迪 │ 620.60│ ---│ 17.49│ ---│ ---│ 人民币│ ├─────────┼─────┼─────┼─────┼─────┼──────┼──────┤ │四方建通 │ 0.00│ ---│ 100.00│ ---│ ---│ 人民币│ ├─────────┼─────┼─────┼─────┼─────┼──────┼──────┤ │浦发村镇银行 │ 0.00│ ---│ 0.00│ ---│ ---│ 人民币│ ├─────────┼─────┼─────┼─────┼─────┼──────┼──────┤ │庆谊辉 │ 0.00│ ---│ 82.00│ ---│ ---│ 人民币│ ├─────────┼─────┼─────┼─────┼─────┼──────┼──────┤ │*ST金科 │ ---│ ---│ ---│ 3.69│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 4.51亿│ 66.27万│ 9302.84万│ 20.64│ ---│ ---│ │件项目 │ │ │ │ │ │ │ ├─────────┼──────┼─────┼─────┼─────┼─────┼──────┤ │干拌砂浆项目 │ 2.50亿│ 0.00│ 0.00│ 0.00│ ---│ ---│ ├─────────┼──────┼─────┼─────┼─────┼─────┼──────┤ │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 1.21亿│ 0.00│ 0.00│ 0.00│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13亿│ 0.00│ 4.13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鑫科新材 │永利实业 │ 7380.00万│人民币 │2021-06-16│2026-06-13│连带责任│是 │否 │ │ │ │ │ │ │ │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12│其他事项 ──────┴────────────────────────────────── 一、本次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冻结情况 近日,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控股子公司重庆砼磊高新混 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砼磊高新”)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砼磊高 新被申请冻结的银行账户资金上限为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6%,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75%。 ──────┬────────────────────────────────── 2026-07-15│其他事项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600.00万元至9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42770.00万元,同比变 动幅度为-20.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00万元至-12 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00 万元至9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42770.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20.82%;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00万元至-120.00万元。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3246.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32.61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34.52万元。 (二)每股收益:-0.15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主要原因 公司商品混凝土的主要销售市场为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业绩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根据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 月31日,公司商品混凝土及同类产品计税方式由简易计税调整为一般计税。计税方式调整后, 公司的合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再计入存货生产成本,使得产品单位成本下降,产品销售 毛利率相应提升。 同时,公司通过协商、诉讼等多种措施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款力度,持续改善应收账款结构 ,使得信用减值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因此,公司2026年上半年业绩实现了扭亏为盈。 ──────┬────────────────────────────────── 2026-05-2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多功能厅(四)表决方式是 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 李德志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30│购销商品或劳务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竞 买矿产资源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参与竞拍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统筹 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10月印发《关于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 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13号),到2025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 年开采总量为3.2亿吨,并且向集中开采区聚集,建成一批大型、超大型矿山,其中,主城都 市区设有10个集中开采区,大型建筑用灰岩矿山最低生产规模准入要求为100万吨/年。 目前,重庆市相关区县正在开展新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事宜,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 发布与实施。 根据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资源将采取市场化公开出让方式(以下 简称“招拍挂”)出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资源。 (二)竞拍目的 公司已在重庆市主城区及周边重点发展区域布局了4个生产基地,为夯实公司商品混凝土 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拟继续整合上游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保障各生产基地具有质量稳定、成 本可控的砂石骨料原材料供应,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授权内容 结合重庆市相关政策和企业自身发展战略,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保守商业秘密,公 司拟授权管理层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参与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竞拍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本次授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期限内成功竞拍到 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后,与相关主管部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证照事宜。 二、竞买标的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种类: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 2、标的位置:重庆市; 3、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4、竞买主体: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关系 公司所参与竞拍项目为重庆市公开出让的矿产资源,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4-30│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为1.06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预计中的被担保单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向控股子公 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其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 ,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概况 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 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 展。 公司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 调剂预计金额。 公司可根据融资情况,由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担保事项均包含在上述担保预计额度范 围内。 ──────┬────────────────────────────────── 2026-04-30│银行授信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2026年经营计划及资金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 不超过14.75亿元的综合授信,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 定,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链接贷、国内买方保理、商票保贴、商票贴现、信用证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并购贷款、供应链金融等类型,具体授信品种根据银行产品 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审批融资具体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 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主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补充流动 资金等用途,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2026-04-30│其他事项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编制要求,并且对公司内控 体系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按约定审计范围及 要求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 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 。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马海霞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春梅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 2026-04-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践行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发展 理念,切实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义务,公司管理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制 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以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的建筑材料制造商,主要生产并销售各强度 等级的普通商品混凝土、高强度商品混凝土以及特种商品混凝土,产品广泛应用于道路、桥梁 、隧道、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目前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重庆市主城区及 周边区域。 近年来,受重庆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放缓和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的双重影响,当地商品混 凝土市场需求持续下滑,加之市场竞争激烈导致销售价格下调,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冲击 。为提升主营业务抗风险能力,2026年,公司将围绕主营业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深耕本土市场,筑牢发展基本盘 以存量深耕、体系协同、利润导向为核心,巩固本土市场优势。一方面,对各基地辖区内 现有及潜在项目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摸排跟进,以高效执行力抢抓每一个市场机会;另一方面 ,充分发挥多站点协同作战能力,由点式营销升级为体系化营销,推动全公司营销一盘棋。主 动对接大型央企与地方建工集团,深化战略性、体系化合作,以整合营销拓展优质项目。经营 全过程坚持利润优先,精准把控定价策略,持续提升单位产品盈利水平。 (二)拓展市外海外,打开主业新空间 2026年,通过“走出去”的发展战略,拓展市外、海外市场,实现主营业务在重庆市外的 广泛布局,提升产品销量并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一方面,重点对接全国各地的机场、高速、 高铁、水利、电站等大型基建项目,开展流动站合作,力争实现项目落地。另一方面,正式启 动海外发展战略,立足东南亚、中亚等已考察的市场,谨慎研判全球各区域市场的发展前景, 稳步推进可靠项目的落地实施。 (三)提升回款能力,保障现金流稳定 在行业深度调整的发展阶段,良好的销售回款能够持续改善资产结构,保障企业现金流稳 定,助力公司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稳健发展。公司所在行业存在应收账款规模较大、项目前期垫 资等特性,为改善资金流动性、降低财务费用,2026年度公司将持续加强货款催收工作,加大 协商、诉讼力度,从销售环节前中后端全方位降低项目风险;同时,通过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方式高效盘活资金,进一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布局新赛道,培育第二增长曲线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公司紧密围绕国家发展政策与产业发 展趋势,结合自身能力边界,积极探索转型升级路径,着力寻找适配公司运营能力、发展空间 广阔且具备可行性的行业领域,布局新赛道、培育第二增长曲线,逐步构建“双主业”协同发 展的经营模式。 近两年来,公司持续关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对新兴行业及市场相关标的开展全面的调 研、搜集、研判与实地考察工作,逐步明确了转型升级方向的五大核心标准,即未来产业、模 式跑通、技术领先、团队稳定、盈利可观(前景明确)。 2026年,公司将审慎遴选投资与并购标的,全力推进优质项目落地,为公司顺利开启新赛 道、培育新增利润增长点、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奠定坚实基础。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交易概述: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障日常经 营的资金需求,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审慎性原则,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需要履行的特殊审批程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规模较大且资信状况良好,未来将根据客户资质、信 用状况等综合情况审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平台公司 等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 理层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概述 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机构为商业银行平台公司、客户指定的平台公司等具 有保理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 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 上述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 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 2026-04-30│其他事项 ──────┴──────────────────────────────────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客观、准确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 试,2025年度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171.52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审计确认。 ──────┬────────────────────────────────── 2026-04-30│其他事项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 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原因系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综合考虑未来资金规划及《公司章程》关于分红条款的规定,拟 定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公司2025年 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161415.55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7322969.15元,公司 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本次拟定 的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04-30│其他事项 ──────┴────────────────────────────────── 2026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薪酬情况将结合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公司相关制度及考核情况,适时、适度调整非独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年。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涉及本人的情况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并同意提请年度 股东会审议。 ──────┬────────────────────────────────── 2026-04-22│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 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和简单汇信息科技 (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单汇公司”)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和《简单汇平台保理 融资业务合作协议》。民生银行重庆分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供应链金融业务授信额度30 00万元,该额度可分配至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谊辉”)和 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砼磊高新”)使用,公司对两家控股子公司到期无 法支付债务的情况下履行无条件支付义务。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开展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控 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及其相关方未直接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 合规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其他少数股东未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包括控股子公 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2026-04-01│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本次诉讼案件的本金金额为950.67万元;自前次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 事项披露后,截至2026年3月31日,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发 生诉讼、仲裁的数量为70个,涉及本金金额为213139355.99元(含本次诉讼)。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 审理或裁决,并且本次公告中所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 ,目前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公司将密切关 注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改善企业资产结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公司在合理催收无果后采 用了诉讼、仲裁的方式收回商品混凝土货款。经公司统计,自前次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 裁事项于2025年9月6日披露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 的数量为70个,涉及本金金额为213139355.99元(未考虑延迟支付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2%。现将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披露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砼磊高新” )因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46号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 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山区法院”)申请起诉。 砼磊高新于近期收到本次诉讼的《传票》。 本次诉讼案件的原告为砼磊高新,诉讼代理人为骆君君;被告为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新疆”),暂无诉讼代理人。 二、本次披露诉讼案件的事实、请求等情况 (一)案件事实 砼磊高新与中建新疆分别于2022年3月22日、2022年8月24日、2023年5月8日签订了《重庆 两江新区A07项目混凝土采购合同》、《重庆两江新区A07项目湿拌砂浆采购合同》、《中建新 疆建工西南2023年广阳湾一期市政道路东侧片区道路工程项目混凝土采购合同》(以下合计简 称“合同”),约定由砼磊高新向中建新疆承建的上述三个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及湿拌砂浆, 并约定了货款结算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砼磊高新按合同约定向中建新疆供应商品混凝土及湿拌砂浆,双方于2025年 9月签订了《付款协议书》,确认结算总金额为26267400.82元,并确定了新的货款支付方式。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中建新疆应向砼磊高新支付货款本金25506733.49元,逾期未支付货 款9506733.49元,经砼磊高新多次沟通后仍无法收回前述逾期货款。 (二)诉讼请求 砼磊高新根据上述案件事实,诉讼请求为: 1、判令中建新疆支付砼磊高新货款9506733.49元; 2、判令中建新疆支付砼磊高新逾期付款损失31689.11元; 3、判令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中建新疆承担。 以上三项暂合计金额为9538422.60元。 因本案件目前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无答辩、反诉或反请求的情况。 ──────┬────────────────────────────────── 2026-01-29│其他事项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8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7号)《关于重 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 .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1CQAA20008的《验 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备注:上表中的“累积投入金额”未包含孳息。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 审批,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存放与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合理利用募集资金、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发展 情况,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国家于2020年8月出台房地产行业“三道红线”标准, 并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据国家统计局和重庆统计局统计,2022年至2025年11月。 商品混凝土行业受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大,公司商品混凝土的主要销售市场在重庆市,根据 重庆市混凝土协会统计,2022年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 1、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延期原因 目前,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处于行业发展初期,尚无行业相关数据。装配式混凝 土预制构件产品的下游主要应用市场为房地产行业,受重庆市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装配式混 凝土预制构件产品市场需求下滑导致竞争激烈,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因此,公司采用分期建设 的方式投入募集资金,具备了一定的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已累计投入9302.84万元,2025年全年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量为2.70万立方米,同比增长9.33%,目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综 上所述,公司为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使募集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 件项目投入情况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干拌砂浆项目延期原因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调整,根据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协会统计,预拌砂浆行业发展规 模未达预期。 受下游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2025年第三季度,干拌砂浆市场规模不足110万吨、湿拌砂 浆市场规模已不足20万方,预计2025年全年市场规模相比2024年会出现下滑。砂浆市场规模发 展不及预期。 为了低成本且快速的切入砂浆细分行业,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及购买资产的议案》,以自有资金购买重庆砼心建材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两条砂浆生产线,年设计产能为120万立方米,公司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 能力。 综上所述,重庆市砂浆市场规模较小,发展情况不及预期,未来发展空间有限且具有不确 定性,并且公司已通过购买砂浆生产线的方式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为合理审慎使用募 集资金,使募集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干拌砂浆项目未投入,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延期原因 (1)市场地位变化 随着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车辆租赁公司的企业质量的优化、运营规模的增长,管理水平也逐 步提高,车辆运输外包服务在车辆维修、计提折旧、人员管理、车辆调度、车型结构、车型数 量等方面更具优势。根据公司对车辆运输服务外包和自有车辆运输成本的统计,运输服务外包 成本低于自有车辆运输成本;并且,随着新能源车辆的不断发展,如果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由燃 油车转换为新能源车,运输服务外包方式将为公司节约转换成本,并保证灵活性。 截至目前,公司部分日常运输任务由新能源车辆完成,并且能够满足日常运输任务。 ──────┬────────────────────────────────── 2026-01-27│其他事项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10000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000万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00万元左 右,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 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10000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32000万元左右。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11.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641.98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95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市场发展持续下行 公司商品混凝土的主要销售市场为重庆市,受房地产行业下滑影响,2025年1-12月,重庆 市房地产新开工施工面积累计下滑29.4%,使得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品需求大幅减少,进而导 致公司整体销量不及预期。同时,商品混凝土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成本降幅低于销售价格降幅, 导致商品混凝土销售毛利率下降,影响了公司盈利水平。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 受市场下滑影响,公司盈利水平下降,预计在税务允许抵扣期间内无法取得足够应纳税所 得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予以部分转回,对净利润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025年,受商品混凝土市场整体下滑的影响,公司并购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成果未达预期, 使得商誉、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相应资产减值损 失。 (四)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受产业链下游企业资金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影响,公司积极采取协商、诉讼等多种方式加大 收款力度,但仍有部分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相应 信用减值损失。 综上所述,公司业绩较去年进一步承压,2025年亏损同比增加,上述主要影响因素的具体 金额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27│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砼磊高新日常经营需要,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砼磊高新近日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巴南支行(以下简称“三峡银行巴南支行”)签订了《银行综合授信协议》,公司与三 峡银行巴南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砼磊高新与三峡银行巴南支行之间的最高债权额 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砼磊高新少数股东签署了《担保责任分担确认书》,按照相应的股权比例提供相应 金额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包括控股子公 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次为砼磊高新提供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 2025-10-29│其他事项 ──────┴──────────────────────────────────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客观、准确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 试,2025年1-9月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496.93万元。 ──────┬────────────────────────────────── 2025-09-24│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近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重庆分行”)和中企云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链公司”)签订了《供应链金 融业务三方合作协议》和《关于云信额度及保理融资费率的确认函》,浦发银行重庆分行为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供应链金融业务授信总额度为5000万元,其中,包括控股子公司重庆庆谊 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谊辉”)的授信额度1000万元和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砼磊高新”)的授信额度1000万元,公司对两家控股子公司到期无法支付债务的 情况下履行无条件支付义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及其相关方未直接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 经营、财务合规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其他少数股东未按照股权比例提供 相应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包括控股子公 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本次为庆谊辉、砼磊 高新提供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2025-09-16│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多功能厅 ──────┬────────────────────────────────── 2025-09-06│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本次诉讼案件的本金金额为2122.25万元;自前次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 裁事项披露后,截至2025年9月2日,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发 生诉讼、仲裁的数量为56个,涉及本金金额为225502386.82元(含本次诉讼)。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 审理或裁决,并且本次公告中所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 ,目前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公司将密切关 注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改善企业资产结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公司在合理催收无果后采 用了诉讼、仲裁的方式收回商品混凝土货款。经公司统计,自前次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 裁事项于2025年4月3日披露后,截至2025年9月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的 数量为56个,涉及本金金额为225502386.82元(未考虑延迟支付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2%。现将诉讼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披露诉讼案件的 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日,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789号的武汉市 洪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洪山区法院”)申请起诉。2025年8月28日,公司收到洪山区法 院发送的《诉讼费预交通知书》。近日,公司诉讼费缴费成功并收到洪山区法院发送的《应诉 通知书》。 本次诉讼案件的原告为公司,诉讼代理人为谭鑫、覃凤;被告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建三局”),暂无诉讼代理人。 (一)案件事实 公司与中建三局于2021年4月19日在武汉市洪山区签订《茶惠大道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合 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由公司向中建三局承建的“茶惠大道一标段工程”供应商 品混凝土,并约定了货款结算和付款方式。后于2023年签订《茶惠大道工程商品混凝土补充协 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确定了新的货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公司按原合同约定向中建三局供应商品混凝土,2021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 0日期间,公司向中建三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共计货款125373574.91元。 截至2025年8月1日,中建三局已经向公司支付66539000.00元,逾期未支付到期应收进度 货款21222502.44元,尾款尚未到期。经公司多次沟通后仍无法收回前述逾期到期应收进度货 款。 ──────┬────────────────────────────────── 2025-08-30│其他事项 ──────┴──────────────────────────────────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客观、准确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 试,2025年1-6月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180.61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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