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23 派克新材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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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13│ 30.33│ 7.58亿│
├───────────┼───────────┼───────────┼───────────┤
│增发 │ 2022-09-20│ 121.48│ 15.8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Castpro Pte.Ltd.(│ 5750.72│ ---│ 100.00│ ---│ ---│ 人民币│
│卡斯特普罗私人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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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 14.00亿│ 9313.50万│ 7.01亿│ 77.86│ ---│ ---│
│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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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装备用大型特种│ ---│ 1.31亿│ 2.23亿│ 44.53│ ---│ ---│
│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 │ │ │ │ │ │
│线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83亿│ ---│ 1.83亿│ 10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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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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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洪涛 120.00万 0.99 19.89 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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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0.00万 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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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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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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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
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
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
承诺,具体内容如下: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且分别假设
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和2026年11月30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100%且转
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完成转
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8000.00万元,不考虑
相关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
、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114.30元/股(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确定),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
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
5、假设2025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4年持平,2026年度扣非前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较上一年度持平;
(2)较上一年度增长30%;
(3)较上一年度增长50%。
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
表公司对2025年度与2026年度全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2025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5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
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红金额。假设2026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2026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
红金额。
7、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末总股本121170892.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
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量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
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8、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
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另外,不考虑募集资
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9、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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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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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无锡派克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充
分维护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
利,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
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
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或“本规划”)。具体
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
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融资环境、股东需求和意愿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
机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与独立董事、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三、本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对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其中,
现金分红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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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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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
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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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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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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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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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6、本预案中如有涉及投资效益或业绩预测等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其相关
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均为四舍五入。若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
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
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
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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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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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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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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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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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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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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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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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
含风险投资),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得进行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
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
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3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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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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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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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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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故本次利润分配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24]10号)文件精神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要求,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结
合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股东利益,拟定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
5388424.03元,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1708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
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0585446.0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34.54%,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调整相应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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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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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投资项目名称:航空航天新能源用特种合金精密环形锻件配套智能产线建设项目
变更后投资金额:1300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履行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手续,同时在后续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
济政策、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原对外投资概述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拟对外投资建设“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精密环形锻件智能产线建设项目”的事项,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变更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完善公司配套生产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拟将“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精密环形锻件智能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航空航天新能源用
特种合金精密环形锻件配套智能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投资金额由129656.69
万元变更为130000万元。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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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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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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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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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1.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是玉丰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0.18%股份的股东是
玉丰,在2025年5月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新增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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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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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派克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创
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4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
(7)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审计收费总额81
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
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
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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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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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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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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