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33 嵘泰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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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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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嵘泰工业(泰国)有限│ 4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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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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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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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汽车动力总成壳│ 2.23亿│ ---│ 2.11亿│ 94.66│ 703.92万│ 2022-12-31│
│体39万件、新能源电│ │ │ │ │ │ │
│机壳体38万件汽车精│ │ │ │ │ │ │
│密压铸加工件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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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10万件新能源 │ 3.80亿│ 1.17亿│ 3.58亿│ 94.19│ ---│ ---│
│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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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 2.60亿│ 136.89万│ 2.64亿│ 101.51│ -937.74万│ ---│
│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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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转向系统关键零│ 2.09亿│ ---│ 2.14亿│ 102.41│ -70.35万│ 2022-12-31│
│件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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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汽车轻量化铝│ 1.29亿│ ---│ 1.29亿│ 99.64│ 474.39万│ 2022-12-31│
│合金零件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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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740.21万│ ---│ 2020.12万│ 73.72│ ---│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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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 1.60亿│ ---│ 1.6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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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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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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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满足监事
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7
日在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陈燕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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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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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9名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江
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
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0.84万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7.30万股,上述合计8.14万股。因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按照相
关规定公司调整了回购价格,首次授予回购价格调整为10.15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调整为
16.53元/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1291950元
。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6079816股变更为18599841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
6079816元变更为人民币185998416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二、通知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消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
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
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乐和路8号
2、申报时间:2024年10月30日起45天内9:00-12:00;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
3、联系人:陈伟
4、联系电话:0514-85335333-8003
5、传真:0514-85336800
6、电子邮箱:wei.chen@rtc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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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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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共计8.1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0.84万股,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7.30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1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53元/股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回购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0.84万股及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3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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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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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5名,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62.13万股,
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3%;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6名,可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数量25.15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4%。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4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
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
馈记录。2022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四)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对1名不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七)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对不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同意为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意见。
(八)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不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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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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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己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实际情况,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9月20日,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部分调整。本次发
行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7790.06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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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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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扬州嵘泰精密压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嵘泰压铸”)减少注册资本41900万元。减资完成后嵘泰压铸注册资本
为66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具体内容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近日,嵘泰压铸完成了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扬州市江都区行政审批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扬州嵘泰精密压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67635217X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华夏
注册资本:66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06月23日
住所: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区乔张路9号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用铝、镁合金铸件加工与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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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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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20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0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2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0年12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嵘泰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34元,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共涉及4名股东,分别为:珠
海润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润诚”)、澳门润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润
成”)、夏诚亮、扬州嘉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嘉杰”),锁定
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2021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限
售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上述股东所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4年8月23日,现锁定期即将期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20000000股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64.49%,将于2024年8月26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00000
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00000股。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2022年5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
以10.6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授予
218.90万股限制性股票。前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增加至162189000股。详见公司于2022
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3
6)。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嵘泰
转债”的议案》。由于触发赎回条件,公司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嵘泰转债”
提前赎回事项完成后,转股期内累计转股数为23420816股,公司总股本由162189000股增加至1
85609816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嵘泰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2)。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以2023年4月10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58.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85元/股。前述限制性
股票已于2023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
由185609816股增加至186193816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1名不满足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86193816股减少至186163816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
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3
名首次授予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尚未解除
限售的8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86163816股减少至186079816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
日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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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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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
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
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人员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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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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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满足公司完善海外汽车产业供应体
系,深化国际市场布局,进一步拓展在汽车零部件的布局,增强与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
部件供应商及新能源主机厂在全球范围内的全面、深度合作,提高客户黏性需求,加速公司战
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和公司子公司扬州嵘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嵘泰贸易”)拟共同在
泰国设立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计划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
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境外公司
设立后,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泰国生产基地。
公司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泰国设立公司
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新设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和嵘泰贸易拟共同在泰国设立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新设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标的中文名称:嵘泰工业(泰国)有限公司【英文:RongtaiIndustrial(Thailand)Co
.,Ltd.】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投资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5、拟注册地址:泰国北柳府本尧县GatewayCity工业园区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99.999%,嵘泰贸易持股0.001%。
7、经营范围:汽车类精密铝合金压铸件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模具、夹具等工
装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有色金属合金铸造及销售
。
投资主体名称、投资总额及其他相关事项具体以主管部门实际备案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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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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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嵘泰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扬州嵘泰精密压铸有限公司、扬州嵘泰
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3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金额为13000万
元人民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使全资子公司珠海嵘泰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嵘泰”)、扬州嵘泰
精密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嵘泰压铸”)和扬州嵘泰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嵘泰
模具”)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公司拟为珠海嵘泰向银行申请不超
过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3000万元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公司拟为嵘泰压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拟
为嵘泰模具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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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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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695600股,不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公司考虑了目前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的资
金需求等因素,公司目前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7450
608.93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745060.89元后,母公司2023年度实
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23705548.04元,加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501050130.76元,扣除2022
年度利润分配31652948.72元,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93102730.08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6079816股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6956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27657632.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9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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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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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
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将采取措
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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