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55 西大门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12-22│ 21.17│ 4.5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18│ 6.70│ 1685.05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 3.50亿│ 1670.85万│ 3.87亿│ 110.41│ 2821.97万│ ---│
│项目 │ │ │ │ │ │ │
├─────────┼──────┼─────┼─────┼─────┼─────┼──────┤
│智能时尚窗帘生产线│ 5208.00万│ ---│ 3516.24万│ 67.52│ 2994.26万│ ---│
│项目 │ │ │ │ │ │ │
├─────────┼──────┼─────┼─────┼─────┼─────┼──────┤
│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 2353.00万│ ---│ 1956.17万│ 83.14│ ---│ ---│
│中心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万│ ---│ 3000.00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3-20│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20│其他事项
──────┴──────────────────────────────────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平抑外汇敞口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
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
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交
易币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
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不涉及关联
方。交易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既可采取全额交割,
也可采取差价结算,交易场所包括场内和场外。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
二、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通过事前审核,发表如下意见:(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市场变化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
性,保持公司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
(2)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2026-03-20│其他事项
──────┴──────────────────────────────────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
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
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
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2026-03-20│委托理财
──────┴──────────────────────────────────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
等)。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
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
益。
(二)投资产品及品种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
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
实施的,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2026-03-2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阮港村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9日至2026-04-09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3-20│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
股本为分配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化分红。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0951421.3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191298100股,扣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中的332股后的基数为19129776
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259553.60元(含税)。
2.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8259553.6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
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8259553.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2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
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8259553.60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26%。
3.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回购的公司332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
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
致使公司总股本会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1-10│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6年1月8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10.60万股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
登记证明》,完成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
查意见。
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华锋、柳英、沈兰芬、任丹萍作为被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2、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的异议。2025年1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3、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12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12月9日
2、授予数量:310.60万股
3、授予人数:105人
4、授予价格:8.2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差异的说明: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
象与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所
载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
2025-12-10│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由114人调整为105人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现将相关
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
查意见。
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华锋、柳英、沈兰芬、任丹萍作为被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2、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的异议。2025年1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3、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12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确定的114名拟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
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及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将前述被放弃权益在其
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了分配。因此,激励对象人数由114人调整为105人,授予权益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
2025-12-10│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12月9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10.6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27元/股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12月9日为授予日。
──────┬──────────────────────────────────
2025-12-05│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阮港村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柳庆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董雨亭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周莉女士列席了会议。
──────┬──────────────────────────────────
2025-11-1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4日15点00分召开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阮港村浙江
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4
日
至2025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5-08-13│其他事项
──────┴──────────────────────────────────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9日
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
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
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143010433H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阮港村
法定代表人:柳庆华
注册资本:壹亿玖仟壹佰陆拾捌万壹仟元
成立时间:1997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增材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面料纺
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竹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
金属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纸制品销售;平面设计;劳务服务(不
含劳务派遣);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浙江西大门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金属材料
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纺织专用测试仪器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2025-07-3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阮港村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
20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