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58 华达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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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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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7-27│ 8.55│ 7.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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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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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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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高性能金属装饰│ 4.50亿│ ---│ ---│ ---│ ---│ ---│
│板、高性能金属装饰│ │ │ │ │ │ │
│板基板(含热镀锌工│ │ │ │ │ │ │
│艺)生产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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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10万吨高性能 │ 5.00亿│ 4.71万│ 5.51亿│ 110.13│ -835.07万│ ---│
│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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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研发中心项目 │ 5000.00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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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10万吨高性能 │ ---│ 4.71万│ 5.51亿│ 110.13│ -835.07万│ ---│
│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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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2.50亿│ ---│ 2.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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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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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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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富阳仁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仁祥投资”)持有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647,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4%;股东杭州富阳恒进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进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48,4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08%;杭州富阳聚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丰投资”)持有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5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收到股东仁祥投资、恒进投资、聚丰投资出具
的《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仁祥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902,
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7%;恒进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900,100股,占公司
总股本0.37%;聚丰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65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2%,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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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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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10亿元人民币。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主要投资适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
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且在确保
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美元(或
等值货币)及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该额度。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背景及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
益,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实施主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
超过该额度。
(五)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六)产品期限
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
会审议通过。
(八)授权事项
股东会需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
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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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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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度不
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股东会
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滚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
,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
汇率波动、客户违约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造成一定程度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下属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是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
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
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
根据目前业务的实际规模、资金收付安排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预计经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
币),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滚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
务。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
业务开展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帮助企业锁定汇率,避免出现汇兑损失。远期结售汇交
易原理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
和汇率,到期日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协议的约定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从
而做到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背景及可行性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震荡幅度不断
加大,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
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
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
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针对性
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收益或成本,实
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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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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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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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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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90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
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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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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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授信额度: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
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
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
产品等相关业务。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
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
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
生一切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
等各项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在授权
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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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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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以2025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17267917.22元,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
5292245.98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51142000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0841920股,剩余500578080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25028904.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5028904.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
的股份回购金额90996019.5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6024923.50元
,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77.7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50289
04.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8.33%。
本方案审议通过将按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
露。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
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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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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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认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
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按公司规定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7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不再从公司
领取其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
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和实
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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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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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50%以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5500.00万元到7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15440.71万元到17440.
71万元,同比减少67.31%到76.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为4300.00万元到6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14008.45万元到16008.45
万元,同比减少68.98%到78.83%。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0.00万元到
7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15440.71万元到17440.71万元,同比减少67.31%到7
6.03%。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4300.00万元到6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14008.45万元到1600
8.45万元,同比减少68.98%到78.83%。3.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
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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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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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富阳仁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仁祥投资”)持有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647,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4%;股东杭州富阳恒进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进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48,4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08%;杭州富阳聚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丰投资”)持有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5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仁祥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
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902,04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7%;恒进投资拟通过集中
竞价的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900,11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7%;聚丰投
资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658,37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
5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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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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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
最新要求,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达新材”)于2025年9
月1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姜震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现任其他7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
成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职工代表董事姜震宇先生简历:
姜震宇: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杭州
市高层次人才(C类)。曾荣获富阳市人民政府富阳市第三届青年科技奖,杭州市富阳区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富阳区“135”优秀中青年人
才等荣誉。曾任浙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科长、检验科长、技质科长、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
,华达新材监事等职务。
现任华达新材职工代表董事、技术中心副主任,华达新材子公司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
有限公司、华达新材孙公司江苏华达港务有限公司监事。
姜震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
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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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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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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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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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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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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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1.85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1.70元/股(含)。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5年6月19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
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
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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