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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60516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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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166 聚合顺 更新日期:2025-07-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6-08│ 7.05│ 5.06亿│ ├───────────┼───────────┼───────────┼───────────┤ │可转债 │ 2022-03-07│ 100.00│ 1.96亿│ ├───────────┼───────────┼───────────┼───────────┤ │可转债 │ 2024-07-22│ 100.00│ 3.3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鲁化经贸 │ 5000.00│ ---│ 51.00│ ---│ -60.15│ 人民币│ ├─────────┼─────┼─────┼─────┼─────┼──────┼──────┤ │常德聚合顺 │ ---│ ---│ 100.00│ ---│ 263.40│ 人民币│ ├─────────┼─────┼─────┼─────┼─────┼──────┼──────┤ │山东聚合顺 │ ---│ ---│ 100.00│ ---│ -309.48│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0万吨聚酰胺6 │ 3.28亿│ ---│ 2.58亿│ 78.53│ 8357.70万│ ---│ │切片生产项目 │ │ │ │ │ │ │ ├─────────┼──────┼─────┼─────┼─────┼─────┼──────┤ │年产18万吨聚酰胺6 │ 1.96亿│ ---│ 1.96亿│ 100.16│ 1.06亿│ ---│ │新材料项目 │ │ │ │ │ │ │ ├─────────┼──────┼─────┼─────┼─────┼─────┼──────┤ │年产12.4万吨尼龙新│ 1.55亿│ 4707.56万│ 4707.56万│ 30.36│ ---│ ---│ │材料项目 │ │ │ │ │ │ │ ├─────────┼──────┼─────┼─────┼─────┼─────┼──────┤ │年产8万吨尼龙新材 │ 1.77亿│ 5391.12万│ 5391.12万│ 30.52│ ---│ ---│ │料(尼龙66)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908.17万│ 1611.71万│ 4295.56万│ 72.71│ ---│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1.19亿│ ---│ 1.19亿│ ---│ ---│ ---│ │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4-29 │交易金额(元)│1.12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14%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 │买方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温州君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1,200万元,受让控股子│ │ │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鲁化")的少数股东温州君丰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君丰")所持有的聚合顺鲁化14%的股权。本次股 │ │ │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聚合顺鲁化65%的股权。 │ │ │ 近日,聚合顺鲁化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持有│ │ │聚合顺鲁化65%的股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6-12 │ ├──────┼────────────────────────────────────────┤ │关联方 │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股东一之法人为公司董事长之兄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6-12 │ ├──────┼────────────────────────────────────────┤ │关联方 │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股东一之法人为公司董事长之兄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2-06 │ ├──────┼────────────────────────────────────────┤ │关联方 │温州君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1200万元,受让控 │ │ │股子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鲁化”)的少数股东温州君丰│ │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君丰”)所持有的聚合顺鲁化14%的股权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聚合顺鲁化65%的股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联董事、监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全体独│ │ │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公司未曾与温州君丰发生其他交易。除正常的薪酬外,公司与傅永│ │ │宾、沈红燕等董事、监事也未曾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存在交割先决条件(详见本公告“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四)支付方│ │ │式”),最终能否成功交割并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相│ │ │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交易各方当事人:股权出让方为温州君丰,股权受让方为公司 │ │ │ 2.交易标的名称:温州君丰所持聚合顺鲁化14%股权 │ │ │ 3.交易价格: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聚合顺鲁化100%股权截至基准日(即2024年│ │ │12月31日)的价值进行评估,并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聚合顺鲁化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为8036│ │ │00000.00元)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参照评估报告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聚合顺鲁化14│ │ │%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1200万元。 │ │ │ 4.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本次交易资金来自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 │形。 │ │ │ 温州君丰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聚合顺鲁化创立时的股东之一,自2020年12月聚合顺鲁化设│ │ │立起,温州君丰持有聚合顺鲁化5600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14%。 │ │ │ 温州君丰于2020年四季度设立,为公司员工及个别行业专业人才持股平台,其中公司员│ │ │工傅永宾(时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持有温州君丰13.5714%股权、沈红燕(时任公司生产部副│ │ │经理)持有温州君丰14.9107%股权。 │ │ │ 2022年4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期满换届,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傅永宾 │ │ │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沈红燕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因│ │ │此自2022年4月至今,温州君丰成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参股的企业。 │ │ │ 公司综合考虑上述情况,自温州君丰设立起,认定温州君丰为关联方。因此,本次拟收│ │ │购温州君丰持有的聚合顺鲁化14%的股权,将构成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 1977.00万 6.27 32.83 2022-04-01 ───────────────────────────────────────────────── 合计 1977.00万 6.27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7-04│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76);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预案,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11月8日,公司发布《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 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工商 变更的相关要求,现将上述公告中“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部分内容更新如下(加粗部分 为本次更新披露内容): 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5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96%,回购 最高价格13.1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2.29元/股,回购均价12.8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8885 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注册资本从31554.7万元减少至31469.61万元,股份总数从31554.7万股减少至31469.61 万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均有权凭合法有效债权证明 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债权申报方式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 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人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自2025年7月4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以邮寄方 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1-82955559。 5.电子邮箱:jhsdm@jhspa6.com。 6.特别提醒: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 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 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5-06-28│其他事项 ──────┴──────────────────────────────────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聚合顺”)拟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调整优化后,变更为“ 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原项目设计产能12.4万吨,其中包括尼龙6切片10.4万 吨和共聚尼龙切片2.0万吨;调整优化后项目设计产能5.08万吨,其中包含尼龙6共聚切片1.8 万吨、尼龙66切片1.4万吨、尼龙66共聚切片0.7万吨及改性尼龙1.18万吨。调整后项目实施地 点及实施主体不做变更。 公司拟将“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2月调 整至2026年12月 本次调整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合顺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一)“合顺债转”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1号)同意注册,聚合顺于2024年7月22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800.00万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66.52万元。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0 6号文同意,公司33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4年8月15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合顺转债”,债券代码“111020”。 根据公司发行“合顺转债”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 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调整及优化 募集资金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三)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原项目为“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 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7 623.86万元,主要用于土建工程方面的投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880.02万元(不含 募集资金到账后产生的净利息)。公司出于均衡建设尼龙材料生产项目的考虑,拟对“年产12 .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的建设规模和产品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为“年产5.08万吨尼龙 新材料建设项目”。“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将在原“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 项目”已经投入的基础上完成后续建设。因此,本次拟调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原“年产12 .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15503.88万元(含已使用的7623.86万元和未 使用的7880.02万元)。 由于公司在2022年就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并且启动了原“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 的设计和建设,目前完成的土建工程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和主要生产车间,符合变更后“年产5. 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项目的需要,后续土建工程的建设内容主要为厂房装修;本次调 整后,新项目在公司原有产品品类上增加了新的尼龙材料品种,其生产工艺与设备配置要求更 趋多样化,相应需采购的设备品类有所增加。因此,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的选型、定制、订购 、运输及安装调试环节的工作量及复杂性均有所提升。为保障项目的质量与后续运行的稳定性 ,公司拟将“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长。 (三)调整原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根据自身产品的产能扩建的迫切程度不同而做出的调整。公司主 营产品为尼龙切片(其中以尼龙6切片为主),2024年度产销量约57万吨,相比2023年产销量 增长约10万吨,产销规模实现了较快的发展。未来两年,公司自建的尼龙6切片产能将逐步释 放,主要来自子公司聚合顺鲁化二期项目(设计产能22万吨)和常德聚合顺技改项目(设计产 能9.2万吨)的逐步投产。在自建尼龙6切片产能将进一步增加的背景下,通过原“年产12.4万 吨尼龙新材料项目”继续增加尼龙6切片产能的迫切程度降低。同时受到当前外部经营环境变 动影响,尼龙6切片下游需求增长亦存在一定波动。而附加值更高的共聚尼龙、改性尼龙和尼 龙66市场将与下游应用场景的结合形成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更有利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抗 风险能力。 另一方面,公司在其他尼龙切片领域积极拓展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尼龙66切片,共聚尼 龙切片,以及改性尼龙切片等,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实现多元化、高端化发展。公司根据市 场和实际经营情况,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适当缩减尼龙6切片在建产能,优先满足共聚 切片、尼龙66切片和改性尼龙切片产能的建设需求,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济效 益。 ──────┬────────────────────────────────── 2025-06-28│其他事项 ──────┴────────────────────────────────── 根据《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 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 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 的本次可转债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下同)均 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7月14日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登记日:2025年7月7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1号)同意注册,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曾用名“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3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800.00万元,期限6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 5%、第五年2.0%、第六年2.5%。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06号文同意,公司33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 年8月15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合顺转债”,债券代码“111020”。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合 顺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 ,公司决定召开“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 2025-04-16│其他事项 ──────┴──────────────────────────────────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 年4月15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傅永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职工董事,选举沈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 会,任期与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一致。 经审查傅永宾先生、沈琴女士个人履历等有关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也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 满的情况,傅永宾先生、沈琴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04-10│其他事项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本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 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300304358.6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3831086.10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383108.61元。截 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0018348.79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952644080.12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分红政策的规定,现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15572082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3 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971086.91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05%, 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98%,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及存在股份回购注销的情况,实际派发股本基数将以 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为准。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10│银行授信 ──────┴────────────────────────────────── 本次授信额度: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预计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 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 、贸易融资等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优化决策流程、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综合融资 业务,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权限转授至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经营管理层人员。授权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在金融机构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开展综合融资业务,办理公司相关资产的质押/抵押 手续,确定资产估值标准,签署一切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 、业务相关的其他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完成融资业务涉及的各项审批及操作流程。 上述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与落实。 ──────┬────────────────────────────────── 2025-04-10│其他事项 ──────┴──────────────────────────────────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0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 2025-04-10│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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