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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柏特(60516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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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167 利柏特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 1.60亿│ 2.27万│ 1.60亿│ 100.31│ 71.42万│ ---│ │件项目 │ │ │ │ │ │ │ ├─────────┼──────┼─────┼─────┼─────┼─────┼──────┤ │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 ---│ 285.00万│ 7587.94万│ 101.13│ 163.97万│ ---│ │件二期项目 │ │ │ │ │ │ │ ├─────────┼──────┼─────┼─────┼─────┼─────┼──────┤ │佘山基地项目 │ 2.00亿│ 35.36万│ 2.01亿│ 100.39│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2109.06万│ 5101.07万│ 102.02│ ---│ ---│ ├─────────┼──────┼─────┼─────┼─────┼─────┼──────┤ │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 7519.40万│ ---│ 16.00万│ 100.00│ ---│ ---│ │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12-14 │ ├──────┼────────────────────────────────────────┤ │关联方 │上海树工建设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持有其30%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14 │ ├──────┼────────────────────────────────────────┤ │关联方 │杨清华、杨蕊羽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及其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14 │ ├──────┼────────────────────────────────────────┤ │关联方 │孙霞、王牧歌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的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14 │ ├──────┼────────────────────────────────────────┤ │关联方 │杨清燕、沈珈曳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14 │ ├──────┼────────────────────────────────────────┤ │关联方 │上海树工建设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持有其30%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14 │ ├──────┼────────────────────────────────────────┤ │关联方 │杨清华、杨蕊羽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及其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14 │ ├──────┼────────────────────────────────────────┤ │关联方 │孙霞、王牧歌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的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14 │ ├──────┼────────────────────────────────────────┤ │关联方 │杨清燕、沈珈曳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8-08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高级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8-08 │ ├──────┼────────────────────────────────────────┤ │关联方 │上海树工建设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8-08 │ ├──────┼────────────────────────────────────────┤ │关联方 │杨清华、杨蕊羽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8-08 │ ├──────┼────────────────────────────────────────┤ │关联方 │孙霞、王牧歌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8-08 │ ├──────┼────────────────────────────────────────┤ │关联方 │杨清燕、沈珈曳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6│银行授信 ──────┴──────────────────────────────────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48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的 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 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701人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 收入:97,289万元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 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人员15人。 ──────┬────────────────────────────────── 2024-04-26│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 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 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确 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 低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正处于业务规模扩大的发展阶段,为 扩大公司在大型模块领域的竞争优势,提升大型模块的制造和总装能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 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用于支持公司的项目建设和补充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 拓展的资金需求,助力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0184140.79元,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0230173.2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44907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4439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19089420.0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 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10838301.00元,故本年 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5.7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08│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振石集团(香 港)和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和石”)持有公司616579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披露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香港和石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9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 截至2024年4月6日,香港和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18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27%,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2024-02-07│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2024年2月6日,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53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634%,购 买的最高价为6.94元/股、最低价为6.1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69.92万元(不含交易费 用)。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7000万元(含),拟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00000股(含)且不超过10000000股(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4年2月5日起至2025年 2月4日止。本次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15)。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53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0.5634%,购买的最高价为6.94元/股、最低价为6.1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 为1669.9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2024-02-06│股权回购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柏特”)将 采取措施,切实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数量:不低于5,000,000股(含)且不超过10,000,000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含)。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振石集团(香港) 和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90,700股,减持期间为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4月6日。除此之外,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 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 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等未能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认购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 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法定期限 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 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利柏特是一家专注于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的上市公司,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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