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77 东亚药业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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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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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1-16│ 31.13│ 7.8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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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3-07-06│ 100.00│ 6.8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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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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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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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685吨医药及中│ 3.30亿│ 9964.38万│ 2.37亿│ 71.78│ ---│ ---│
│间体、4320吨副产盐│ │ │ │ │ │ │
│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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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新型药物制剂研│ 3.50亿│ 7856.16万│ 3.57亿│ 102.04│ ---│ ---│
│发与生产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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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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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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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池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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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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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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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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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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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厚百塑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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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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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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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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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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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池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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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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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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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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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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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厚百塑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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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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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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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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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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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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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6805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6805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6日。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以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1068052股。董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
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的主要内容及履行的程序
1、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0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冯燕女士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
投票权。
3、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4、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
票交易的情形。
2024年11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
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2月26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1
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共2170103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日为2024年12月26日。
7、202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
项已得到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已于2025年4月1
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后续
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
项已得到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已于2025年8月2
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后续
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已得到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已于202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10、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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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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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4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068052股,占公
司总股本(截止2026年4月20日的总股本)的0.93%。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
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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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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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
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396.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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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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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亚药业”)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万元的担保,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
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
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
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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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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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1335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
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询价的方式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金融
机构进行实际合作,以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相关金融
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
二、授信事项的办理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
其授权代表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可
预计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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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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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
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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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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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
(以下简称“解释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
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
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
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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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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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在审议至其个人薪酬时回避表决。董事薪
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
理职务,薪酬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予以核算;公司独立董事及外部
董事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发放。2025年度,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51
6.64万元(含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
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
司稳健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薪酬水
平,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以其与公司及子公司
所订立的聘任合同/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根据在公司实际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
标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2、不在公司实际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外部董事,参照独立董事标准实行8万元/年(税前
)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因履职需要产生
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3、独立董事实行8万元/年(税前)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
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4、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即月度工资标准,是为了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体现岗位价值和基本劳动报酬
,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后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与岗位绩效达成情况,当年度绩效一定比例以半年度为考核周期在当
年度按月预发、一定比例在全年结束后次年农历春节前发放;其中,绩效薪酬的10%应在公司
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具体方案视公司经营情况
和相关政策另行组织考核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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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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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五大道21号二楼会议室五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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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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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239.2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15358.82万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
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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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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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划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本次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公司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
45天,期间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被动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
格。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的规定:
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
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被动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
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约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1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000股;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136103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5972358),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对上述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3
月31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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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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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对法定
代表人进行了变更,并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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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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