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77 东亚药业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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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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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685吨医药及中│ 3.30亿│ 4049.74万│ 9496.77万│ 28.76│ ---│ ---│
│间体、4320吨副产盐│ │ │ │ │ │ │
│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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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新型药物制剂研│ 3.50亿│ 2132.61万│ 1.75亿│ 50.07│ ---│ ---│
│发与生产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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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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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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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池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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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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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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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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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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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厚百塑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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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持有其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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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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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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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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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池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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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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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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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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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12-19 │
├──────┼────────────────────────────────────────┤
│关联方 │浙江厚百塑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持有其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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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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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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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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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池正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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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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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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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池正明先生为战略与发展顾问,根│
│ │据公司战略发展、产业布局的需要,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活动提供│
│ │顾问服务,并拟与池正明先生签订《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聘期三年,即2024年10月11日│
│ │至2027年10月10日,每年战略与发展顾问报酬为130万元(含税)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产业布局等需要,公司拟聘任池正明先生为战略与发展顾问,为公│
│ │司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活动提供顾问服务,并与池正明先生签订《战略与│
│ │发展顾问协议》,聘期三年,即2024年10月11日至2027年10月10日,每年战略与发展顾问报│
│ │酬为130万元(含税) │
│ │ 池正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公司实际控│
│ │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池骋先生为父子关系,│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池正明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
│ │与池正明先生签订的《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
│ │ 战略与发展顾问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享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 │人员相关权利,不承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义务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在公司领取董事长薪酬│
│ │外,公司未与池正明先生发生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池正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公司实际控│
│ │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池骋先生为父子关系,│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与池正明先│
│ │生签订的《战略与发展顾问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1、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姓名:池正明,男,195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
│ │,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曾兼任浙江省高级经济师协会副会长、台州市黄岩区慈善总会常务│
│ │理事等社会职务。曾先后任职于浙江省黄岩市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浙江黄岩第一化工厂、浙│
│ │江东亚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浙江省三门东亚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
│ │系公司创始人。自1998年2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公司总经理;1998年2月至2024年10月,担│
│ │任公司董事长。2024年10月起,任公司战略与发展顾问。 │
│ │ 2、关联人持股情况说明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池正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116769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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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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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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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业绩预告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9500万元到-115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
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到-11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00万元
到-115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到-1100
0万元。
(三)本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与会计师进行了
充分沟通,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24.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10810.21万元。
(二)每股收益:1.07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收入端
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各国本土化政策推进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中间体、
原料药行业竞争加剧。报告期内,由于下游市场中一些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公
司部分产品面临了需求减少的压力。上述情况,导致公司全年毛利额同比减少3000万左右。
(二)费用端
公司制定了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的战略,为推动战略的走深走实,报告期内,公司继续
加大研发资源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增加3000万元左右。此外,前期投入形成的资产和费用需进
行折旧、摊销,也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
(三)资产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的运营管理现
状、经营业绩数据、资产负债结构、市场格局变化以及持续经营预期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拟
对部分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拟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包括:
预计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公司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000万元左右;预计部分固
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00万元左右。同时对拆除、淘
汰及报废等设备进行处置预计损失1900万元左右。
2025年,公司将继续聚焦核心业务,坚持降费用、控投资、拓市场的方针,进行产品结构
和业务模式调整,全力实现营业收入增长。并从几个方面入手应对市场变化,稳住生产经营的
基本盘,以期实现业绩扭亏为盈。一是继续推进和夯实精细管理,持续推进降本增效,通过成
本挖潜、组织瘦身、资产减重,降低公司运营综合成本;二是不断优化和升级产品生产工艺,
降低能耗,提高产品收率和品质,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三是推进
各个在建项目的建设,特别是原料药制剂一体化战略下,制剂项目的建设及相关注册工作的推
进,以早日实现制剂业务的业绩贡献,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和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
司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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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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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12月26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17.0103万股浙江东亚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以及公
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具体情况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12月6日为授予日,以9.4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52名激
励对象授予
217.010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12月6日
2、授予登记数量:217.0103万股
3、授予登记人数:152名
4、授予价格:每股9.47元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与公司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限
制性股票授予事宜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2、上述“股本总额”为公司截止2024年12月26日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11,475.3727
万股。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限及解除限售期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
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
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
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应缴纳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2月16日出具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4]第56042号)。截至2024年12月14日止,公司实际收到152名激励
对象缴纳217.0103万股所对应的认购款人民币20,550,875.41元。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因此,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
例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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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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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
投资金额及期限: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子
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
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各投资
主体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范围虽然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的理财产品,但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
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金额、期限及投资品种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共同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各投资主体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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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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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已
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0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冯燕女士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
托投票权。
3、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4、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
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11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人数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本激励计划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有10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
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人数由163人调整为152人,上述激励对象因离职不
得获授和自愿放弃的股份数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限制性股票总量217.0103万股保持
不变。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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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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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12月6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17.0103万股,约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5日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
本总额11475.3678万股的1.89%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12
月6日为授予日,以9.4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52名激励对象授予217.0103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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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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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东亚药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
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公司进行权益的授
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前,激励对象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等。但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增
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
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7.0103万股,约占公司截止2024年
10月29日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11475.3629万股的1.89%。
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
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6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
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
含东亚药业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47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
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
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
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各期解除限售
的比例分别为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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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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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
: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冯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5
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燕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冯燕,女,1963年11月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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