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78 时空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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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11│ 64.31│ 10.2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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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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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乐有文化发展(海南│ ---│ ---│ 2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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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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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照明工程施工业│ 7.28亿│ 0.00│ 7.70亿│ 100.00│ ---│ ---│
│务营运资金 │ │ │ │ │ │ │
├─────────┼──────┼─────┼─────┼─────┼─────┼──────┤
│补充照明工程施工业│ 3428.01万│ ---│ 3428.01万│ 100.00│ ---│ ---│
│务营运资金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356.71万│ 8356.71万│ 8356.7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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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 1.57亿│ 77.53万│ 4707.02万│ 121.08│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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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1.40亿│ 0.00│ 1.40亿│ 10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8356.71万│ 8356.7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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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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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30 │转让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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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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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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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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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8 │交易金额(元)│10.7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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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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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份、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 │ │
│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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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丽丽、陈晖、深圳东珵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普沃创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9名交易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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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张丽丽、陈晖、深圳东珵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普沃创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等19名交易对方、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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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丽丽、陈晖、深圳东珵│
│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普沃创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9名交易│
│ │对方收购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价格(不含募│
│ │集配套资金金额)1078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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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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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殿海 270.00万 2.73 7.26 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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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70.00万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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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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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01 │质押股数(万股) │99.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66 │质押占总股本(%) │1.00 │
├────────┼──────────────┴────────┴──────────────┤
│股东名称 │宫殿海 │
├────────┼──────────────────────────────────────┤
│质押方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8 │质押截止日 │2028-06-1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8日宫殿海质押了99.0万股给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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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5 │质押股数(万股) │1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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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66 │质押占总股本(%) │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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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宫殿海 │
├────────┼──────────────────────────────────────┤
│质押方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8 │质押截止日 │2028-06-1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8日宫殿海质押了136.0万股给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25 │质押股数(万股)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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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0.94 │质押占总股本(%) │0.35 │
├────────┼──────────────┴────────┴──────────────┤
│股东名称 │宫殿海 │
├────────┼──────────────────────────────────────┤
│质押方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8 │质押截止日 │2028-06-1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8日宫殿海质押了35.0万股给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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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28 │质押股数(万股) │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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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57 │质押占总股本(%) │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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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宫殿海 │
├────────┼──────────────────────────────────────┤
│质押方 │浙江炳炳典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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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1-24 │质押截止日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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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7-28 │解押股数(万股) │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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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4日宫殿海质押了430.0万股给浙江炳炳典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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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28日宫殿海解除质押43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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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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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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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7日、5月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
议案》。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2000765.65元,盈余公积44400109.49元,资本公积12
14587420.84元。由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44400109.
49元和资本公积127600656.16元,两项合计172000765.65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
31日的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母公司2025年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8日、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及《2025年年度股
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
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的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
权人:公司将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
2、申报时间:2026年5月9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00,13:00-17:30)
3、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4、联系电话:010-87227460
5、传真:010-87765964
6、电子邮箱:zqsw@nnlighting.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需注明“申报债权”,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
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
件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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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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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2层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2、董事会秘书出
席会议;高管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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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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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方式投资并控股捷安泊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
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新时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捷安泊交通科技(辽宁)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捷安泊”)增资6885万元获取其51%股权。2023年11月23日,捷安泊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关于以增资方式投资并控股捷安泊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及
《关于以增资方式投资并控股捷安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捷安泊原股东等各方签订的《关于捷安泊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本次交易中,捷安泊原股东就未来业绩情况做出承诺,捷安
泊2023年度至2025年度的净利润及现金流不低于以下金额: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对捷安
泊2023年至2025年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北京德皓国际出具的《关于捷安泊交通科技(辽宁)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97号)、(德皓核字[2025]00000947
)及(德皓核字[2026]00000985号)。捷安泊主要经营地位于沈阳地区,业绩承诺期内,由于
宏观环境变化导致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叠加成本上涨、费用增加等因素,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压
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三年业绩承诺期满。捷安泊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480.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589.33万元,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承诺数低5089.33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增资协
议》,捷安泊原股东应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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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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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金额: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对象: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
资理财产品。
(四)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
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
依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包括: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
资进展及收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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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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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期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
需追溯调整,对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增加3670.93万元,公司2025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因此减少约3529.71万元、净资产减少约3529.71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
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针对同一客户,其风险特征不因组合不同而不同,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判断,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
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将同一客户合同资产各个组合对应的坏
账比例进行统一,即将“在建项目合同资产”的坏账比例调整为与“已完工验收未结算合同资
产”、“一年以内到期的质保金”一致的坏账比例。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估计,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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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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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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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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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明确分红机
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
划”),具体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现
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科学、
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本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并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
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2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并且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
况下,公司任意连续三个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30%。
(1)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本条第③项规定处理。
(2)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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