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80 华生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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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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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50万平方米拉 │ 4.28亿│ 56.98万│ 1.76亿│ 41.19│ 585.77万│ ---│
│丝基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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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 3188.26万│ 0.00│ 2178.22万│ 68.32│ ---│ ---│
│材料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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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133.89万│ 0.00│ 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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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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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9 │交易金额(元)│29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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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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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马桥街道经都八路北侧、经都九路西│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侧3345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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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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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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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近日,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
│ │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本合同项下宗地│
│ │出让方案业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出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 │: │
│ │ 出让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受让人: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宗地编号:海自然字23237号 │
│ │ 2、宗地总面积:33457平方米 │
│ │ 3、宗地位置:马桥街道经都八路北侧、经都九路西侧 │
│ │ 4、宗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
│ │ 5、出让价格:人民币29,500,000元 │
│ │ 6、出让年限:50年,以出让人向受让人实际交付宗地之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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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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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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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生科技”)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
实施地址的议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
确的核查意见,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89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
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38元,共计募集资金559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
14.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235.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
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72.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48162.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76号)。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29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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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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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
人范跃锋先生的辞职报告,范跃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
财务负责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范跃锋先生的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跃锋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3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23%。
二、关于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徐敏女士(简历附后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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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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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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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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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及产品种类: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
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
资,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
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
体计划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以及其他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前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在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议案通过董事会审议后自动失效。
(六)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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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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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3999180.13元,2023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80500.33元。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
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00
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52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8.67%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作出的相关承
诺,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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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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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年产5700吨超薄特种电容薄膜建设项目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报刊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
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出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出让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宗地编号:海自然字23237号
2、宗地总面积:33457平方米
3、宗地位置:马桥街道经都八路北侧、经都九路西侧
4、宗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5、出让价格:人民币29500000元
6、出让年限:50年,以出让人向受让人实际交付宗地之日起算公司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已完成关键设备合同签署、关键技术团队组建、相关部门项目立项
报备赋码,项目能评、环评等审批工作正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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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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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生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公司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
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戚水江为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戚水江作为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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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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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30日分别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增加公
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14672516X7
名称: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红旗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蒋生华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玖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09月30日
营业期限:2006年09月3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塑料制品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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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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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生科技”)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89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
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38元,共计募集资金559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
14.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235.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
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72.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48162.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76号)。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29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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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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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
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
天健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
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2年度财
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含税)。2023年审计费用将以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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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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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及产品种类: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
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
资,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
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具体计划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以及其他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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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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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4996729.83元,2022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968759.98元。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
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
送红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000
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4.0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截至2022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0000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增加至169000000元
,转增金额未超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
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首次公开发
行上市前作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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