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83 确成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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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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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阿福硅材料有限│ ---│ ---│ 10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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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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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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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万吨水玻璃、7│ 3.71亿│ 2641.48万│ 1.86亿│ 49.99│ ---│ ---│
│.5万吨绿色轮胎专用│ │ │ │ │ │ │
│高分散性二氧化硅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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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641.85万│ 431.80万│ 434.80万│ 4.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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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7亿│ 0.00│ 1.5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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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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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5 │交易金额(元)│1.8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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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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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三明阿福硅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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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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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三明阿福硅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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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三明阿福硅材│
│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阿福”)增资人民币18,000万元,用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本次增资完成后,三明阿福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5,000万元,公 │
│ │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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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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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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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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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其董事兼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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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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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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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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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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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其董事兼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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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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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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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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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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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现任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任其董事兼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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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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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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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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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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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76)。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9)。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无锡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46213635E
名称: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1588.3145万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3年01月28日
法定代表人:阙伟东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青港路25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饲料添加剂(限二氧化硅(I));研发、生产无机粉体填料(限
白炭黑、二氧化硅、纳米二氧化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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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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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出具的《关于变更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建投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孔
林杰先生和冷鲲先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因孔林杰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信建投现委派王志丹先生(简历附后)
接替孔林杰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职责。
此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冷鲲先生和王志丹
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
公司董事会对孔林杰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王志丹先生简历
王志丹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
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世名科技IPO、品渥食品IPO、帝奥微科创板IPO、锐芯微电子
科创板IPO、航天通信非公开发行、外高桥非公开发行、模塑科技非公开发行、华西股份非公
开发行、长海股份非公开发行、长海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天银机电重大资产重组、哈工智能重
大资产重组、隆盛科技重大资产重组、紫金银行可转债、长海股份可转债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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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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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全球主要的二氧化硅产品专业制造商之
一,总产能位列世界第三位。创新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原动力,为了进一步扩大二氧化硅产品的
应用领域,使产品更加高端化、系列化,公司坚持不断加大对新产品、新应用、新技术的研发
投入,培育和孵化具有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并且转化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商业化产品,为国
产替代和“走出去”打下坚实基础,不断提高公司整体的的竞争优势。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
前期孵化的微球项目已经成熟,经过综合评估可以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进入商业化生产阶段,为
此公司将投资建设微球项目,项目拟总投资金额为50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
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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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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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13755股回购注销。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截至目前公示期已满45天,公示期公司内未接
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者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之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8-2020三年平均净利润
值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821号),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12510430.21元,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8690625.09元,以2018-2020三年平均净利润值244693083.69元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的增
长率为67.02%,未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之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有73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第十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
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管理人员7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13755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本次回购专用账户。预计本次
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8月8日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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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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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7396900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147900
.00股,按照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股份数后的416249000.00股为基数,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568715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比例为35.3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4-00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430580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回购股份为54537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3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实施进展暨回购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
拟回购注销7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1513755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
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截至本公告日,股份变动事宜尚待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公司目前总股本417396900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453700股以及待回购注销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13755股均不参与2023年度利润分配,即参与2023年度
利润分配股份总数为410429445股,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司拟维持每股分
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43650305.75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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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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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4年5月10日,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1513755股
限制性股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7396900股变更为415883145股,注册
资本将由41739.69万元变更为41588.3145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
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公司债权人可
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
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申报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创融大厦C座10楼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
3、邮政编码:214101
4、联系人:王今
5、联系电话:0510-88793288
6、邮件地址:ir@quech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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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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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
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4、2023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
23〕522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
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5、2023年8月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61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6、2023年9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
复及募集资金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中提
出的问题结合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对其进行了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
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申请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等相关文
件。
7、2023年10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根据项目最新进展及审核要求,与相
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
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请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8、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并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9、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经过
多方讨论和审慎的论证分析,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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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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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1,513,755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6%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1,513,755股。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办
理工商登记事宜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1、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2、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4月28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限
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3、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并于之后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同意以2021年7月1日为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共计向全部81名激励对象授予356.9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8.70元/股。
5、2021年7月1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356.99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414,018,000股增加为417
,587,900股。
6、2022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3万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17,457,900股。
7、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拟对《激励计划》的
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0.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将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8.20元/股,并同意为符合条件的77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合计持有的68.778万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8、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5.6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17,400,100股。
9、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0.32万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17,396,900股。
10、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拟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7.95元/股,并同意为符合条件的7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合计
持有的1,177,365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
票1,513,755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15,883,14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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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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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100%控股子公司
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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