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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连锁(60518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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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188 国光连锁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7-16│ 4.65│ 1.8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01│ 5.93│ 3422.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15│ 5.93│ 597.15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银行理财 │ ---│ ---│ ---│ 18527.69│ 250.12│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 │ 1.15亿│ 566.24万│ 9510.69万│ 82.53│-1171.55万│ ---│ ├─────────┼──────┼─────┼─────┼─────┼─────┼──────┤ │连锁门店改建项目 │ 2647.87万│ ---│ 2072.40万│ 78.27│ ---│ ---│ ├─────────┼──────┼─────┼─────┼─────┼─────┼──────┤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 3361.57万│ ---│ 611.80万│ 101.97│ ---│ ---│ │级项目 │ │ │ │ │ │ │ ├─────────┼──────┼─────┼─────┼─────┼─────┼──────┤ │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 ---│ ---│ 2804.04万│ 101.54│ ---│ ---│ │能产业园-物流存储│ │ │ │ │ │ │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 1317.61万│ ---│ 1135.23万│ 86.16│ ---│ ---│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2-04 │ ├──────┼────────────────────────────────────────┤ │关联方 │胡金根、蒋淑兰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4 │ ├──────┼────────────────────────────────────────┤ │关联方 │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促销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4 │ ├──────┼────────────────────────────────────────┤ │关联方 │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4 │ ├──────┼────────────────────────────────────────┤ │关联方 │胡金根、蒋淑兰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4 │ ├──────┼────────────────────────────────────────┤ │关联方 │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促销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4 │ ├──────┼────────────────────────────────────────┤ │关联方 │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于2026年4月17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的133名激励对 象中: 1、2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人因退休未满一个考核周期,其对应的第二个行 权期获授股票期权作废,公司将注销以上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6万份股票期权; 2、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的90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100%;考核结果为“B” 的32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70%;考核结果为“C”的5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40%。前述激 励对象因考核结果未达到A当期不能行权的55.2万份获授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将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共81.2万份 。注销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由133人调整为127 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西国光商业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共81.2万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5)。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上述81.2万份股 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4月24日办理完毕。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 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江西国光商业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 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等相关要求,结 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零售主业,巩固核心竞争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连锁超市、百货商场的运营业务,公司立足于江西省内,多年来 通过深耕本地市场、持续推进门店升级转型,成为了以综合超市为核心业态,以购物中心为发 展方向和盈利补充的零售企业。公司坚定维护消费者信任,树立商品品质价值观,努力打造国 光文化品牌,为满足消费者品质需求不懈努力。目前公司拥有门店40家,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28.17亿元,同比增长4.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5.31万元,同比增长486.2 2%。 2026年,公司按照既定发展战略,聚焦零售主业,持续深化“好品质、好价格、好生活” 经营理念,坚持以商品品质为中心,以绩优体制为桥梁,兼顾效益,全面提质增效。 在采购端,聚焦重点供应商,强化长期主义合作关系,对重点单品实施“厂谈厂送”或“ 厂谈供应商送货”政策,适当开发自有品牌商品,持续推进供应商裸价采购转型,实现商品采 购简单、高效、阳光。 在销售端,以真诚服务回应顾客需求,以责任担当保障顾客权益。坚守“品质”为商品的 首要功能定位,将品质视为企业的生命线,实施“性价比商品”与“质价比商品”双轨运营, 坚定不移的执行“单品王”策略,助推企业业绩实现稳健、可持续增长。 在拓展端,公司积极主动寻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物业资源,合作方式不限于购买、租赁 、合作经营等模式,全力推进瑞金国光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工作,力争2026年下半年正式开业 。瑞金市作为革命老区,该项目的开业将填补当地现代化商业综合体的空白,通过引入丰富的 业态,为老区的百姓带来更加便捷、多元、现代化的消费体验,增添城市活力,助力老区民生 改善与商业经济发展,为增加当地就业和税收等方面贡献力量。 在后勤端,公司构建“追求阈值、坚守内核”的二元型人才兴盛系统,树立科学的人才培 养理念,既鼓励员工突破自我、追求更高阈值,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又引导员工坚守企业核心 价值观,提升个人综合素养。同时,进一步健全企业激励体制,创新设立门店分红与采购分红 双轨激励机制,针对一线门店与采购部门的工作特性,制定差异化分红方案,充分激发各岗位 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常态化开展绩效评谈工作和执行末位淘汰机制,通过一系列机制落地,在企业内部形成竞 争与激励并存的交叉势能,营造公平、高效、积极的体制环境。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 2026-04-21│委托理财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 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 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和公募基金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1│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子公司(含孙公 司)2026年度信贷融资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在担保有效期限内的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 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担保事项的决 策权,财务部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含孙公司)担保的预计额度为: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2亿元, 瑞金国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7亿元,江西国光云智商贸物流有限公司1亿元,公司可根据各子公 司的经营需要,在不同的子公司之间(包括现有、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并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孙公司)调剂使用担保额度。(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有关担保事项尚 需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含孙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额度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 额、担保方式等主要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 2026-04-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69.3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于2026年4月16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7日 ,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2026-04-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于2026年4月16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7日 ,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意愿、社会 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第二条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 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求情况下,坚持现金分红优先这一基本原则。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现 金分红的条件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原则上应按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进 行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 分配。 2、公司现金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 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 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 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或重大资金安排发生;(5)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条所述的“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母公司报表数。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 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如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 定处理。 以上所述的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或重大资金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 且绝对值达到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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