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88 国光连锁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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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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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7-16│ 4.65│ 1.8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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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01│ 5.93│ 3422.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15│ 5.93│ 597.1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6-12│ 5.92│ 3187.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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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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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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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 │ ---│ ---│ ---│ 18527.69│ 250.1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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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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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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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门店建设项目 │ 1.15亿│ 566.24万│ 9510.69万│ 82.53│-1171.5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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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门店改建项目 │ 2647.87万│ ---│ 2072.40万│ 78.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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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 3361.57万│ ---│ 611.80万│ 101.97│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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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 ---│ ---│ 2804.04万│ 101.54│ ---│ ---│
│能产业园-物流存储│ │ │ │ │ │ │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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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 1317.61万│ ---│ 1135.23万│ 86.16│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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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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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3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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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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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1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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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胡志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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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胡金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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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股权结构变动基本情况 │
│ │ 近日,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接到控股│
│ │股东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实业”)的通知,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持│
│ │续发展,国光实业近期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定,国光实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胡金根先生│
│ │将其持有10%的股权转让给股东胡志超先生;股东胡金根先生将其持有3%的股权转让给股东 │
│ │胡智敏先生;股东蒋淑兰女士将其持有5%的股权转让给股东胡智敏先生。转让方胡金根先生│
│ │系受让方胡志超先生、胡智敏先生的父亲,转让方蒋淑兰女士系受让方胡智敏先生的母亲。│
│ │本次转让是公司控股股东层面的股权结构调整,不属于增持或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触│
│ │及要约收购,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国光实业,实际控制人仍为胡金根先生、蒋│
│ │淑兰女士、胡志超先生、胡智敏先生、胡春香女士,刘旸瑒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 │动人,未发生变化。 │
│ │ 本次国光实业股权结构变动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于2026年5月22日取得工商登记证 │
│ │明文件。本次股权结构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未导致公司主│
│ │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 │东利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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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3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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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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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3%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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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胡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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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胡金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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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股权结构变动基本情况 │
│ │ 近日,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接到控股│
│ │股东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实业”)的通知,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持│
│ │续发展,国光实业近期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定,国光实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胡金根先生│
│ │将其持有10%的股权转让给股东胡志超先生;股东胡金根先生将其持有3%的股权转让给股东 │
│ │胡智敏先生;股东蒋淑兰女士将其持有5%的股权转让给股东胡智敏先生。转让方胡金根先生│
│ │系受让方胡志超先生、胡智敏先生的父亲,转让方蒋淑兰女士系受让方胡智敏先生的母亲。│
│ │本次转让是公司控股股东层面的股权结构调整,不属于增持或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触│
│ │及要约收购,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国光实业,实际控制人仍为胡金根先生、蒋│
│ │淑兰女士、胡志超先生、胡智敏先生、胡春香女士,刘旸瑒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 │动人,未发生变化。 │
│ │ 本次国光实业股权结构变动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于2026年5月22日取得工商登记证 │
│ │明文件。本次股权结构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未导致公司主│
│ │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 │东利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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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3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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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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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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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胡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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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蒋淑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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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股权结构变动基本情况 │
│ │ 近日,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接到控股│
│ │股东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实业”)的通知,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持│
│ │续发展,国光实业近期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定,国光实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胡金根先生│
│ │将其持有10%的股权转让给股东胡志超先生;股东胡金根先生将其持有3%的股权转让给股东 │
│ │胡智敏先生;股东蒋淑兰女士将其持有5%的股权转让给股东胡智敏先生。转让方胡金根先生│
│ │系受让方胡志超先生、胡智敏先生的父亲,转让方蒋淑兰女士系受让方胡智敏先生的母亲。│
│ │本次转让是公司控股股东层面的股权结构调整,不属于增持或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触│
│ │及要约收购,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国光实业,实际控制人仍为胡金根先生、蒋│
│ │淑兰女士、胡志超先生、胡智敏先生、胡春香女士,刘旸瑒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 │动人,未发生变化。 │
│ │ 本次国光实业股权结构变动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于2026年5月22日取得工商登记证 │
│ │明文件。本次股权结构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未导致公司主│
│ │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 │东利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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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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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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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胡金根、蒋淑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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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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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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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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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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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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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促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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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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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4 │
├──────┼────────────────────────────────────────┤
│关联方 │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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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4 │
├──────┼────────────────────────────────────────┤
│关联方 │胡金根、蒋淑兰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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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2-04 │
├──────┼────────────────────────────────────────┤
│关联方 │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促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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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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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2-04 │
├──────┼────────────────────────────────────────┤
│关联方 │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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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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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01.15万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20
25年6月20日至2026年5月30日。2026年第二季度行权0股,累计行权577.15万股,占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96.0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
26年5月30日届满,未在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结果: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00.70万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20
25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2日。2026年第二季度行权0股,累计行权100.70万股,占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100%。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569.3万
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2026年6月12日至2027年5月30日。2026年第二季度行权并
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538.80万股,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94.64%。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
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7日
,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6、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9、2025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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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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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69.3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2026年4月16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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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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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
:
公司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235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0.15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535377.5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额占公
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14%。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2026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
间,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
事宜,本计划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派息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计算方法,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P0-V=5.93-0.015=5.915元
/股。
经过本次调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93元/股调整
为5.915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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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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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4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
胡金根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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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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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于2026年4月17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的133名激励对
象中:
1、2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人因退休未满一个考核周期,其对应的第二个行
权期获授股票期权作废,公司将注销以上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6万份股票期权;
2、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的90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100%;考核结果为“B”
的32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70%;考核结果为“C”的5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40%。前述激
励对象因考核结果未达到A当期不能行权的55.2万份获授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将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共81.2万份
。注销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由133人调整为127
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西国光商业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共81.2万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5)。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上述81.2万份股
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4月24日办理完毕。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
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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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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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江西国光商业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
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等相关要求,结
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零售主业,巩固核心竞争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连锁超市、百货商场的运营业务,公司立足于江西省内,多年来
通过深耕本地市场、持续推进门店升级转型,成为了以综合超市为核心业态,以购物中心为发
展方向和盈利补充的零售企业。公司坚定维护消费者信任,树立商品品质价值观,努力打造国
光文化品牌,为满足消费者品质需求不懈努力。目前公司拥有门店40家,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28.17亿元,同比增长4.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5.31万元,同比增长486.2
2%。
2026年,公司按照既定发展战略,聚焦零售主业,持续深化“好品质、好价格、好生活”
经营理念,坚持以商品品质为中心,以绩优体制为桥梁,兼顾效益,全面提质增效。
在采购端,聚焦重点供应商,强化长期主义合作关系,对重点单品实施“厂谈厂送”或“
厂谈供应商送货”政策,适当开发自有品牌商品,持续推进供应商裸价采购转型,实现商品采
购简单、高效、阳光。
在销售端,以真诚服务回应顾客需求,以责任担当保障顾客权益。坚守“品质”为商品的
首要功能定位,将品质视为企业的生命线,实施“性价比商品”与“质价比商品”双轨运营,
坚定不移的执行“单品王”策略,助推企业业绩实现稳健、可持续增长。
在拓展端,公司积极主动寻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物业资源,合作方式不限于购买、租赁
、合作经营等模式,全力推进瑞金国光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工作,力争2026年下半年正式开业
。瑞金市作为革命老区,该项目的开业将填补当地现代化商业综合体的空白,通过引入丰富的
业态,为老区的百姓带来更加便捷、多元、现代化的消费体验,增添城市活力,助力老区民生
改善与商业经济发展,为增加当地就业和税收等方面贡献力量。
在后勤端,公司构建“追求阈值、坚守内核”的二元型人才兴盛系统,树立科学的人才培
养理念,既鼓励员工突破自我、追求更高阈值,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又引导员工坚守企业核心
价值观,提升个人综合素养。同时,进一步健全企业激励体制,创新设立门店分红与采购分红
双轨激励机制,针对一线门店与采购部门的工作特性,制定差异化分红方案,充分激发各岗位
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常态化开展绩效评谈工作和执行末位淘汰机制,通过一系列机制落地,在企业内部形成竞
争与激励并存的交叉势能,营造公平、高效、积极的体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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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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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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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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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
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
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和公募基金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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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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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子公司(含孙公
司)2026年度信贷融资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在担保有效期限内的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
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担保事项的决
策权,财务部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含孙公司)担保的预计额度为: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2亿元,
瑞金国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7亿元,江西国光云智商贸物流有限公司1亿元,公司可根据各子公
司的经营需要,在不同的子公司之间(包括现有、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并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孙公司)调剂使用担保额度。(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有关担保事项尚
需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含孙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额度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
额、担保方式等主要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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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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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69.3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于2026年4月16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7日
,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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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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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于2026年4月16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7日
,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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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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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意愿、社会
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第二条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
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求情况下,坚持现金分红优先这一基本原则。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现
金分红的条件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原则上应按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进
行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
分配。
2、公司现金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
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
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
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或重大资金安排发生;(5)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条所述的“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母公司报表数。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
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如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
定处理。
以上所述的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或重大资金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
且绝对值达到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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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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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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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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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
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
案的议案》,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本次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
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
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津贴)方案及发放方法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
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是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
,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
十。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
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是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
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
为重要依据,可以按月进行预发,发放比例为绩效薪酬的80%,剩余2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
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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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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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
653064.88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9333101.3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
配的利润为152580805.27元。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
本50235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7535377.5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额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为48.1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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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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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结果: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01.15万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
6年5月30日。2026年第一季度行权0股,累计行权577.15万股,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96.01%。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结果: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00.70万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20
25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2日。2026年第一季度行权0股,累计行权100.70万股,占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100%。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6年第一
季度无激励对象行权。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7日
,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6、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9、2025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
11、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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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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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遂川居然智家置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川居然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遂川县城东新区C8-1
宗地外滩广场商业综合体(正在建设),总建筑面积55574.28平方米。租赁期限自开业之日起
20年,暂定2027年7月1日起至2047年6月30日止。公司筹备期和自开业后24个月内租赁费用合
计人民币1099.92万元;自开业后满24个月之日起至租赁期限届满时止,每季度租赁费用人民
币274.98万元,合同期内总租金20898.48万元。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租赁
合同>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遂川居然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租赁其位于遂川县城
东新区C8-1宗地外滩广场商业综合体(正在建设),总建筑面积55574.28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开业之日起20年,暂定2027年7月1日起至2047年6月30日止。公司筹备期和自开业后24个月内
租赁费用合计人民币1099.92万元;自开业后满24个月之日起至租赁期限届满时止,每季度租
赁费用人民币274.98万元,合同期内总租金20898.48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遂川居然智家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7
MAE9DTX94R
法定代表人:陈龙海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商会大厦1幢办公1907室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
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遂川居然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
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遂川居然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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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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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结果: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01.15万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
6年5月30日。2025年第四季度行权0股,累计行权577.15万股,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96.01%。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结果: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00.70万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20
25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2日。2025年第四季度行权0股,累计行权100.70万股,占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100%。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第四
季度无激励对象行权。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7日
,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6、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9、2025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
11、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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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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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胡金根先生直接持有江西国光商
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86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7.12%,间接持有
120986848股,合计持有20698684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1.2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副总经理胡春香女士直接持有公
司1077203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14%,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
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
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因胡金根先生个人
自身资金需求,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90日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2506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不超过2.49%。
因胡春香女士个人自身资金需求,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506000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不超过0.5%。
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
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2025年11月5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4),2025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近日,公司收到胡金根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结果情况告知函》,获悉于2025年1
2月4日至2025年12月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2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胡金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5418200股减少至73494000股,持股比例由15.01%减少至1
4.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金根先生、胡春香女士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2.99%,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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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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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9月30日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经测算,2025年1月至9月确认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7,057,850.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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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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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结果: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01.15万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
6年5月30日。2025年第三季度行权0股,累计行权577.15万股,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96.01%。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结果: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00.70万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20
25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2日。2025年第三季度行权100.70万股,累计行权100.70万股,占预
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100%。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第三
季度共行权100.70万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
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7日
,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6、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9、2025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
11、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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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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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00.7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于2025年8月22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7日
,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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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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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9人激励对象中:
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的23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100%;考核结果为“B”的5
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70%。考核结果为“C”的1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40%。
前述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未达到A当期不能行权的7.8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西国光商业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共7.80
万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7)。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提交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上述7.80万份股票期权注
销事宜已于2025年8月29日办理完毕。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
造成影响。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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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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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00.7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于2025年8月22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已经成就。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7日
,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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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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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于2025年8月22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就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7日
,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6、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9、2025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
11、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
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29人激励对象中:
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的23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100%;考核结果为“B”的5
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70%。考核结果为“C”的1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40%。
前述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未达到A当期不能行权的7.8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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