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89 富春染织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5-19│ 19.95│ 5.46亿│
├───────────┼───────────┼───────────┼───────────┤
│可转债 │ 2022-06-23│ 100.00│ 5.63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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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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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筒子纱生产线技术升│ 4800.00万│ 3764.03万│ 3764.03万│ 78.42│ ---│ ---│
│级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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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纺纱建设项目 │ 5.63亿│ 4482.86万│ 4.05亿│ 100.00│ -459.2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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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纤维染色 │ 8500.00万│ 2218.00万│ 2218.00万│ 26.09│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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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万吨高品质筒 │ 3000.00万│ 955.94万│ 955.94万│ 31.86│ ---│ ---│
│子纱染色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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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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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8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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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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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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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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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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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 │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
│ │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富春纺织”)归还募集资金借款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富春色纺”)、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富春”)增资及借│
│ │款实施募投项目。 │
│ │ “年产3万吨纤维染色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富春色纺。为提高募集 │
│ │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向富春色 │
│ │纺增资,并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富春色纺的注册资本由3000.00万元变更为500│
│ │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富春色纺提供6500.00万元借款。前述 │
│ │借款不计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
│ │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资│
│ │金拆借、签署相关合同。 │
│ │ “年产6万吨高品质筒子纱染色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为 │
│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拟向湖北富春提供3000.00万 │
│ │元借款。前述借款不计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
│ │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实│
│ │际需要安排资金拆借、签署相关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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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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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培富 6704.89万 44.77 97.88 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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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704.89万 4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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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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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19 │质押股数(万股)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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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4.82 │质押占总股本(%) │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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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何培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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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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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6-17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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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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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17日何培富质押了1700.00万股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富春染织转 │
│ │债持有人的质权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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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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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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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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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
染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富春”),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湖北富春提供担保人民币6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湖北富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73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1721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91.54%。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的经营周转需要,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
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湖北富春提供了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2025年度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380000万元。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贸易融资、保函担保以及采购合同
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富春染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湖北富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13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湖北富
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73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72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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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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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26730613.80元(含税)调整
为26585865.00元(含税)。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公司2024年度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变,转
增股本的数量由44551023股调整为4430977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94076105股(最
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公司发生股份回购事项,致
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
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中的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3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76633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回购
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1262920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股数为148503410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730613.80元(含税),拟转增4455102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将增加至194317353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
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
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
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以及于2025
年4月30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6月3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6708
0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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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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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1)。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7月1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67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8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91元/股,最低价为10.7
1元/股,均价为12.3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97560.4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
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财务状
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7月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0)
。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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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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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
染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富春”),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湖北富春提供担保人民币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湖北富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63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1711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91.01%。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的经营周转需要,近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
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公司为湖北富春提供了5000万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2025年度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380000万元。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贸易融资、保函担保以及采购合同
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富春染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湖北富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13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湖北富
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63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73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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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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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券信用等级:“AA-”,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AA-”,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证鹏元资
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中证鹏元”)对公司2022年6月发行的“富春转债”进行了跟踪
信用评级。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富春转债”前次信用等级为“AA-”,前次评
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4年8月9日。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
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4月29日出具了《2022年芜湖富春染
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富春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
未发生变化。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2022年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
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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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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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孙)公司。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孙)公司包括安徽中纺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纺电子”)、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纺织”)
、诸暨富春染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富春”)、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北富春”)、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色纺”)、安徽天外天纺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外天纺织”)。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孙
)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380000.00万元。
截至2024年4月7日,公司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18
31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孙)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
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0万元。
1、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
保总额以具体担保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全资子(孙)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2、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贸
易融资、保函担保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
资子(孙)公司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孙)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3、上述担保预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
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担保协议事宜。
4、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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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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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和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和废止的原因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相关制度,并
对部分制度进行相应地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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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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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推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与国内合格的商业银行
开展即期余额(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
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金融机构对企业
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
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债券、基金、
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出口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款、保理、应收租费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下的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
。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
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
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机构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
金融机构将根据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资质情况、资产池(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
3、业务期限
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孙)公司共享不超过10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资产池(票
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孙)公司为资产池(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
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
发生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孙)公司的经营需要并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及反
担保对象,均归入本次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范畴之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在不超过10亿
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均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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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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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4月7日,芜湖富
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
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制造业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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