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228 神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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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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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 │ 10732.17│ ---│ ---│ 10841.4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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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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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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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镜片生产基地建│ 5.69亿│ 3682.96万│ 3751.36万│ 6.59│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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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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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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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方立锋、朱春亚、程育海、蒋坚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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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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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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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
│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
│ │司拟与方立锋先生、朱春亚女士、程育海先生、蒋坚明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宁波大鲸影业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
│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二、对外投资进展 │
│ │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公司进行了深入系统地调研,因设立条件不成熟、市场│
│ │环境波动大,且为减少关联交易,聚焦主业,控制投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运营成本,经慎│
│ │重考虑,拟取消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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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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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方立锋、朱春亚、蒋坚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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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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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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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方立锋先生、朱春亚女士、程育海先│
│ │生、蒋坚明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宁波大鲸影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
│ │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1│
│ │75万元,占比35%;方立锋先生认缴出资额35万元,占比7%;朱春亚女士认缴出资额35万元 │
│ │,占比7%;程育海先生认缴出资额230万元,占比46%;蒋坚明先生认缴出资额25万元,占比│
│ │5% │
│ │ 方立锋先生、朱春亚女士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同意后,已提│
│ │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本次关联交│
│ │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本次交易存在其他意向投资方最终是否履行出资义务的风险;由于标的公司的设立尚需│
│ │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未来│
│ │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多方面影响,投│
│ │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拟与方立锋先生、朱春亚女士、程育海先生、蒋坚明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宁波大鲸影│
│ │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175万元,占比35%;方立锋先 │
│ │生认缴出资额35万元,占比7%;朱春亚女士认缴出资额35万元,占比7%;程育海先生认缴出│
│ │资额230万元,占比46%;蒋坚明先生认缴出资额 25 万元,占比 5% │
│ │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
│ │ 公司系传统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近年来为顺应汽车市场“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
│ │”的新三化发展,持续不断推出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汽车多元化应用场景产品。为扩大消费市│
│ │场,拟与在媒介投放、市场推广策划领域具有优势的合作方开展合资合作,通过利用各方资│
│ │源优势,为后续新型汽车零部件产品及民用消费品的市场推广做好策划传播与运营,促进各│
│ │方资源有效整合,实现各方共赢。 │
│ │ 鉴于新项目尚处于前期投入阶段,其市场开拓及盈利能力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
│ │风险。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认同,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
│ │长方立锋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朱春亚女士将参与本次项目,并将为该项目提供资源助力。本│
│ │次交易有利于新项目推进,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 │
│ │ (三)2024年5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联董事方立锋先生、朱春亚女士回避表决 │
│ │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
│ │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二、交易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方立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朱春亚女士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属于《上海│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方立锋,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 │
│ │现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 │ 2、朱春亚,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 │
│ │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 │ 截至目前,关联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
│ │律法规的要求,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 │ (三)非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程育海,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 │
│ │工作单位为听海拾贝(宁波)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 │ 2、蒋坚明,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 │
│ │工作单位为听海拾贝(宁波)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 │ 截至目前,除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外,非关联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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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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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 7000.00万 16.48 36.01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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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000.00万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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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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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18 │质押股数(万股) │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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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6.01 │质押占总股本(%) │1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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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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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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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7-14 │质押截止日 │2029-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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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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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4日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7000.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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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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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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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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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7日,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4.7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70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6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
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6588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5%,回购最高价格为11.54元/股,最低价格为
6.33元/股,成交均价为8.0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5293.6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
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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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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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393.3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安排: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
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12月25日-20
25年11月3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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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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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1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
况
(一)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通科技”)本次激励计划已
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
提出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
10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6、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完
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其中登记股票期权合计
223万份,激励对象12名,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2名,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10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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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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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部分共计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5万份进行注销。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
。经其审核确认,上述2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2月11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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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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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
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机
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
、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内保外贷、内存外贷、资管计划、信托等各类业
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
物。
以上融资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
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融资额度及授权生
效后,将覆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融资额度及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拟授权董
事长方立锋先生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事项相关的
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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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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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4名,可行权数量为393
.3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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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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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名,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50万
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目前股本总额为截至2024
年9月30日的股份数量)的0.07%。
本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完成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
,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
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
出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
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6、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完
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其中登记股票期权合计22
3万份,激励对象12名,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2名,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9月21日、10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
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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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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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券商及其他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授权主体: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孙)公司
。
现金管理额度及产品类型: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含3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正常
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产品期限不
超过12个月。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
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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