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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60522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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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228 神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1-07│ 5.89│ 4.1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1-19│ 4.69│ 2133.9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22│ 4.62│ 207.90万│ ├───────────┼───────────┼───────────┼───────────┤ │可转债 │ 2023-07-25│ 100.00│ 5.6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01│ 5.19│ 544.9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27│ 5.15│ 257.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01│ 10.36│ 3418.4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01│ 10.36│ 47.1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1│ 10.36│ 539.1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1│ 10.36│ 4144.00│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2-06│ 7.29│ 1020.6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7-23│ 7.17│ 430.38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光迅科技 │ 706.85│ ---│ ---│ 822.21│ 188.79│ 人民币│ ├─────────┼─────┼─────┼─────┼─────┼──────┼──────┤ │京投发展 │ 508.99│ ---│ ---│ 460.00│ -49.03│ 人民币│ ├─────────┼─────┼─────┼─────┼─────┼──────┼──────┤ │拓斯达 │ 490.06│ ---│ ---│ 535.99│ 45.90│ 人民币│ ├─────────┼─────┼─────┼─────┼─────┼──────┼──────┤ │铜牛信息 │ 327.90│ ---│ ---│ 260.20│ -67.73│ 人民币│ ├─────────┼─────┼─────┼─────┼─────┼──────┼──────┤ │先河环保 │ ---│ ---│ ---│ ---│ 418.33│ 人民币│ ├─────────┼─────┼─────┼─────┼─────┼──────┼──────┤ │银龙股份 │ ---│ ---│ ---│ ---│ -24.72│ 人民币│ ├─────────┼─────┼─────┼─────┼─────┼──────┼──────┤ │永鼎股份 │ ---│ ---│ ---│ ---│ 133.03│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光学镜片生产基地建│ 5.69亿│ 2306.43万│ 1.97亿│ 34.53│ ---│ ---│ │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8-0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 2026-07-29│其他事项 ──────┴──────────────────────────────────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在相关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79)。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的备案,并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68548065H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法定代表人:方立锋 注册资本:肆亿柒仟玖佰零伍万伍仟叁佰壹拾玖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04日 营业期限:2005年03月0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 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显示器 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7-23│价格调整 ──────┴──────────────────────────────────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 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相关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 2026-07-23│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522227.50元(未经审计),截至2 026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89600423.49元(未经审计)。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0.0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79055319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6588001股后的股 数为472467318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1261029.31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2.98%。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 2026-07-23│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7月23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79,055,319股的0.13%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173元/股《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神通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 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6年7月2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名 激励对象授予合计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173元/股。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神通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神 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 意见。 2、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3、2026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神通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神通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次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4、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6、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7月23日 2、授予数量:6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79,055,319股的0.13% 3、授予人数:2人 4、授予价格:7.17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使权益期限或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解锁/行权条件后将按 约定比例分次解锁/行权。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 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 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 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 ,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 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 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期相同。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 2026-07-2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7-15│其他事项 ──────┴──────────────────────────────────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9000.00万元到9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572.20万元到3072.20万 元,同比增加40.02%到47.80%。 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00.00万 元到8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857.21万元到2357.21万元,同比增加30.23%到3 8.3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00.00万元 到9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572.20万元到3072.20万元,同比增加40.02%到47. 80%。 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00.00万 元到8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857.21万元到2357.21万元,同比增加30.23%到3 8.37%。 (三)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27.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6142.79万元。 (二)每股收益:0.15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稳中向好,通过持续推进产品结构与市场结构调整,产品综 合毛利率得到提升;同时,公司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整体经营效率。 ──────┬────────────────────────────────── 2026-07-08│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且已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 00万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且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 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 权人的公告》。在前述公告约定的申报时间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 劳务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且已离职,公司将 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123元/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520000股,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限 制性股票1400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 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786982),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 相关申请,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7月10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相应依法办理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 2026-06-24│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项目名称以实际立项为准,以下简称“项目” 或“本项目”)。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以全资子公司上海鸣 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鸣羿”)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7亿元(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 本次交易实施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 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尚处于筹备阶段,相关投资协议的正式签署及实施 ,尚需取得有关有权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此外,本次投资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招拍挂 程序取得,能否成功竞得土地使用权存在不确定性,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尚需履行签署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办理相关证件等相关程序。本项目所涉地块的具体位置、土地面积、规 划条件及交易金额等以最终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2、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受国家政策、宏 观经济、行业趋势、市场行情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未来发展情况不 达预期的风险。 3、本次项目投入资金的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由于投资规模较大,资金筹措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且项目支付周期较长,若未来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到位,可能存在项目进度不及预期 的风险。 4、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如 不可抗力等)导致项目无法按原计划推进,本项目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与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人民政府签署《投资与扶持协议》(以 下简称“投资协议”),在上海临港新片区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该项目将 由全资子公司上海鸣羿作为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7亿元(最终以项目建设实 际投资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 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组织并实施投资事宜。 (一)投资标的概况 项目拟在上海临港新片区拿地约60亩,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以全资子公司 上海鸣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参与项目所需工业用地的竞拍,并负责项 目的投资建设及生产运营。项目备案、地块具体位置、土地面积、规划条件及交易金额等以最 终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项目拟由上海鸣羿作为实施主体,计划投资人民币7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 截至目前,本次对外投资处于筹备阶段,投资协议的具体签署及实施事宜尚需取得相关有 权部门的审核批准。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为应对汽车产业“新三化”趋势,提升核心竞争力,子公司上海鸣羿拟实施本次投资项目 。本项目旨在解决目前租赁厂房生产的限制,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提升运营稳定性,通过购置 土地建设自有产业基地,实现降本增效,提升公司资产质量。 近年来,智能座舱渗透率逐年提高,汽车智能化已成为全球汽车工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依 托公司在汽车智能座舱、智能进入系统等领域的技术积累,上海鸣羿将在原有汽车内外饰零部 件生产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汽车电子电控软硬件系统集成业务,配备先进的汽车零部件与电子 系统研发设备,重点开展汽车智能座舱、智能进入系统及汽车电子软硬件集成技术的研发,持 续强化汽车电子领域的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能力,打造集研发、制造、测试于一体的汽车零部 件产业基地。 ──────┬────────────────────────────────── 2026-04-23│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 2026-04-14│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一)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预留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3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与预留授予的5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且已离职、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被公司裁员、首次授予的1名 激励对象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导致降职以及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4.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2026-04-14│价格调整 ──────┴──────────────────────────────────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00万股;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15元/股调整为5.123元/股; 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36元/份调整为10.333元/份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董事会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10.00万股。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11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其余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 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或回购价 格做应的调整。”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确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 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含税)。鉴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1月27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一)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行权/回购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二)调整结果 1、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15-0.027=5.123元/股 2、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36-0.027=10.333元/份 ──────┬────────────────────────────────── 2026-04-14│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2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宁波神通仁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31日公 告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21%股份的股东宁波神通仁华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6年4月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 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1日收到股东宁波神通仁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书 面函,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3月31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定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股东会, 为提高决策效率,作为持有公司5.21%股份的股东,现提议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 相关公告。 会通知事项不变。 ──────┬────────────────────────────────── 2026-04-04│其他事项 ──────┴──────────────────────────────────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在相关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43)。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的备案,并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68548065H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法定代表人:方立锋 注册资本:肆亿捌仟壹佰叁拾捌万捌仟叁佰壹拾玖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04日 营业期限:2005年03月0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 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显示器 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3-31│银行授信 ──────┴──────────────────────────────────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 资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总计不 超过人民币15亿元,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 内保外贷、内存外贷、资管计划、信托等各类业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子公司合 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以上融资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 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融资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融资额度及授权。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苏娇 姓名:李宇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昌功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和独立性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 2026-03-31│委托理财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 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及其子 (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拟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孙) 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 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其子(孙)公司在确保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子(孙)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 一步提高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 及其子(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管 理额度及授权。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并组织 实施。 (五)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2026年5月14日起至2027年5月13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31│其他事项 ──────┴──────────────────────────────────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开展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亿元的资产池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宁波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托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 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以商业汇票、存单、理财、结构性存款、国内信用证项等资产的提 取、质押办理本外币授信业务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 (二)合作银行 本次资产池业务合作银行为宁波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含)8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在上述额度及业 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合并 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 、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 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 化原则确定,但不得超过资金池业务额度。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宁波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 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 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 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 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作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 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 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与宁波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 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等金融资产 的安全和流动性。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 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化智能化布局,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随着智能汽车产业链持续完善,车规级传感器、智能座舱等关键零部件需求快速增长,公 司紧跟行业“新三化”趋势,聚焦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方向,持续加大在智能驾驶、智 能座舱等领域的研发投入与产业化布局,致力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经营效益,为股东创造更大 价值。 在核心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技术创新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公司主动式油气分离器项 目实现批量交付。在此基础上,公司的研发能力从结构制造延伸至软硬件集成开发,包含自研 核心硬件(如PCB板集成电路)、自主开发电机控制算法,并参与了产品与车身的CAN/LIN交互 系统的开发工作。 在车规级光学业务领域,公司依托注塑工艺与光学技术积累,持续拓展与汽车下游智能座 舱和高级辅助驾驶有关的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和抬头显示(HUD)等光学镜片产品。同时, 神通光场屏在后装市场的应用稳步推进,产品矩阵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汽车智能化领域的综合 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在消费电子业务方面,公司稳步推进从B端向C端的业务延伸。吉光品牌系列产品通过线上 平台及线下合作渠道持续推广,积极触达终端用户,积累消费端数据与反馈,同步优化产品体 验,提升品牌认知。该布局是公司探索技术横向应用、培育创新业务的关键举措,未来将结合 市场需求动态调整策略,逐步释放消费电子业务的长期价值。 在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布局的同时,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度经营目标,持续优化生产管理、改 进工艺技术、提升产品良率,并通过强化成本费用管控、推行精益生产等方式多措并举实现降 本增效。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441.15万元,较上年上升35.70%;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3298.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653.13万 元。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在智能驾驶、电驱动系统、轻量化等关键领域的研发与市场拓展, 积极布局新一代汽车电子与软件定义汽车相关业务。同时,公司将推进少人化和自动化生产, 落实精益生产理念,结合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运用,推动管理创新,持续提升运营效率和 管理水平。 ──────┬────────────────────────────────── 2026-03-31│其他事项 ──────┴──────────────────────────────────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柳州仁通 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仁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办理柳州仁通注销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 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柳州仁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柳州市绿源路9 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及销售;非金属制品模具的设计、制造及 销售;有色金属材料的切割、加工及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 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二)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柳州仁通的资产总额为6066.55万元,负债总额为167.92万元,净 资产为5898.63万元,营业收入为-0.96万元,净利润为96.83万元(已经审计)。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 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 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 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 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 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 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 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 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 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 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 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 2026-03-31│其他事项 ──────┴──────────────────────────────────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体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评 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 体情况如下: (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 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 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 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 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 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 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根据测试情况及评估结果,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269 1087.05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94786.84元。 (三)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 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 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 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 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 2026-03-3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31│其他事项 ──────┴────────────────────────────────── 2026年3月30日,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 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 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后的股数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132986884.7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94291257.1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479155319股,扣除 公司股份回购专户6588001股,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后的股本数4724673 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7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278676. 2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前三季度 利润分配)比例为50.16%。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 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6-03-14│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必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必恒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745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 .22%。上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24年1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必恒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14374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91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83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 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2026-03-06│股权质押 ──────┴────────────────────────────────── 本次办理解除质押业务后,神通投资所持质押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无质押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神通投资的通知,获悉其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份已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 2026-03-05│其他事项 ──────┴────────────────────────────────── 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份来 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总计1400万份/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32303043股的3.24%。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92 0.00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万股,首次授予权益合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2.59%,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权益(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 合计280.00万股(份),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5%,占拟授予权益总 额的2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 )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等 相关文件。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除王欢先生、饶聪 超先生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万股外,同意公司以2026年2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 合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1060.00万股(份),其中限制性股票140.00万股,授予价格 为7.29元/股;股票期权920.00万份,行权价格为14.58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等相关文件。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无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全部权益。因此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披露 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中的内容一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 予数量无差异。 ──────┬────────────────────────────────── 2026-02-27│其他事项 ──────┴──────────────────────────────────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7月发行的“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神通转债”)由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信用评级工作。2025 年6月17日,中诚信国际出具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 神通科技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神通转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2026年2月14日,公司发布《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转债”赎回结果暨股 份变动的公告》称,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行使“神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神通转债”全部赎回。截至2026年2月12日(赎回登记日)收市,“神通转 债”余额为1386000元(1386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0.2402%;共计支付赎回款1392166.6 5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2026年2月13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神通转债”已赎 回完毕并完成摘牌,神通科技已无使用中诚信国际评级的存续债券。 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和《中诚信国际终止评级制度》,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议决 定,中诚信国际终止对神通科技的主体信用评级及“神通转债”的债项信用评级,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上述评级结果失效,并将不再更新其信用评级结果。 ──────┬────────────────────────────────── 2026-02-25│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 1、根据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或降职或被裁员,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以及2 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6.8万股。 2、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与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5 0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3.30万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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