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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60522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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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228 神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1-07│ 5.89│ 4.1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1-19│ 4.69│ 2133.9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22│ 4.62│ 207.90万│ ├───────────┼───────────┼───────────┼───────────┤ │可转债 │ 2023-07-25│ 100.00│ 5.6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01│ 5.19│ 544.9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27│ 5.15│ 257.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01│ 10.36│ 3418.4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01│ 10.36│ 47.1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1│ 10.36│ 539.1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1│ 10.36│ 4144.00│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2-06│ 7.29│ 1020.6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银行理财产品 │ 10732.17│ ---│ ---│ 10841.43│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光学镜片生产基地建│ 5.69亿│ 5754.10万│ 1.74亿│ 30.48│ ---│ ---│ │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6-24│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项目名称以实际立项为准,以下简称“项目” 或“本项目”)。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以全资子公司上海鸣 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鸣羿”)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7亿元(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 本次交易实施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 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尚处于筹备阶段,相关投资协议的正式签署及实施 ,尚需取得有关有权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此外,本次投资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招拍挂 程序取得,能否成功竞得土地使用权存在不确定性,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尚需履行签署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办理相关证件等相关程序。本项目所涉地块的具体位置、土地面积、规 划条件及交易金额等以最终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2、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受国家政策、宏 观经济、行业趋势、市场行情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未来发展情况不 达预期的风险。 3、本次项目投入资金的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由于投资规模较大,资金筹措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且项目支付周期较长,若未来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到位,可能存在项目进度不及预期 的风险。 4、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如 不可抗力等)导致项目无法按原计划推进,本项目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与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人民政府签署《投资与扶持协议》(以 下简称“投资协议”),在上海临港新片区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该项目将 由全资子公司上海鸣羿作为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7亿元(最终以项目建设实 际投资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 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组织并实施投资事宜。 (一)投资标的概况 项目拟在上海临港新片区拿地约60亩,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以全资子公司 上海鸣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参与项目所需工业用地的竞拍,并负责项 目的投资建设及生产运营。项目备案、地块具体位置、土地面积、规划条件及交易金额等以最 终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项目拟由上海鸣羿作为实施主体,计划投资人民币7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 截至目前,本次对外投资处于筹备阶段,投资协议的具体签署及实施事宜尚需取得相关有 权部门的审核批准。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为应对汽车产业“新三化”趋势,提升核心竞争力,子公司上海鸣羿拟实施本次投资项目 。本项目旨在解决目前租赁厂房生产的限制,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提升运营稳定性,通过购置 土地建设自有产业基地,实现降本增效,提升公司资产质量。 近年来,智能座舱渗透率逐年提高,汽车智能化已成为全球汽车工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依 托公司在汽车智能座舱、智能进入系统等领域的技术积累,上海鸣羿将在原有汽车内外饰零部 件生产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汽车电子电控软硬件系统集成业务,配备先进的汽车零部件与电子 系统研发设备,重点开展汽车智能座舱、智能进入系统及汽车电子软硬件集成技术的研发,持 续强化汽车电子领域的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能力,打造集研发、制造、测试于一体的汽车零部 件产业基地。 ──────┬────────────────────────────────── 2026-04-23│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 2026-04-14│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一)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预留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3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与预留授予的5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且已离职、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被公司裁员、首次授予的1名 激励对象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导致降职以及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4.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2026-04-14│价格调整 ──────┴──────────────────────────────────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00万股;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15元/股调整为5.123元/股; 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36元/份调整为10.333元/份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董事会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10.00万股。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11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其余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 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或回购价 格做应的调整。”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确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 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含税)。鉴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1月27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一)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行权/回购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二)调整结果 1、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15-0.027=5.123元/股 2、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36-0.027=10.333元/份 ──────┬────────────────────────────────── 2026-04-14│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2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宁波神通仁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31日公 告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21%股份的股东宁波神通仁华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6年4月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 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1日收到股东宁波神通仁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书 面函,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3月31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定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股东会, 为提高决策效率,作为持有公司5.21%股份的股东,现提议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 相关公告。 会通知事项不变。 ──────┬────────────────────────────────── 2026-04-04│其他事项 ──────┴──────────────────────────────────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在相关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43)。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的备案,并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68548065H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法定代表人:方立锋 注册资本:肆亿捌仟壹佰叁拾捌万捌仟叁佰壹拾玖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04日 营业期限:2005年03月0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 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显示器 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3-31│银行授信 ──────┴──────────────────────────────────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 资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总计不 超过人民币15亿元,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 内保外贷、内存外贷、资管计划、信托等各类业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子公司合 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以上融资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 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融资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融资额度及授权。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苏娇 姓名:李宇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昌功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和独立性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 2026-03-31│委托理财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 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及其子 (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拟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孙) 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 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其子(孙)公司在确保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子(孙)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 一步提高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 及其子(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管 理额度及授权。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并组织 实施。 (五)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2026年5月14日起至2027年5月13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31│其他事项 ──────┴──────────────────────────────────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开展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亿元的资产池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宁波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托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 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以商业汇票、存单、理财、结构性存款、国内信用证项等资产的提 取、质押办理本外币授信业务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 (二)合作银行 本次资产池业务合作银行为宁波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含)8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在上述额度及业 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合并 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 、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 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 化原则确定,但不得超过资金池业务额度。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宁波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 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 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 动性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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