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255 天普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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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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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8-13│ 12.66│ 3.6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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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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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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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压软管生产基地│ 2.42亿│ 0.00│ 2.44亿│ 100.85│-1786.29万│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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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轻量化管件创新│ 1.20亿│ 2.13万│ 1.21亿│ 100.69│ ---│ ---│
│能力建设项目及总成│ │ │ │ │ │ │
│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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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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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5 │转让比例(%) │1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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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6.03亿 │转让价格(元)│2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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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514.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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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市天昕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尤建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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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方东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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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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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3.9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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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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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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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海南芯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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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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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8月21日,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海南芯繁企 │
│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芯繁”)和方东晖与尤建义、天普控股签署│
│ │《增资协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拟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天普控股”)分别增资618868933.76元、395208241.12元、506734425.12元(│
│ │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后,中昊芯英持有天普控股30.52%股权,海南芯繁持有│
│ │天普控股19.49%股权,方东晖持有天普控股24.99%股权,尤建义持有天普控股25.00%股权。│
│ │根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方东晖于2025年8月2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海南芯繁及 │
│ │其一致行动人中昊芯英、方东晖合计持有天普控股75%股权,可以对天普控股形成控制,并 │
│ │通过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49.54%的股份。 │
│ │ 2025年12月22日,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对天普控股的增资已完成交割,增资款│
│ │已足额支付,于同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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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6.1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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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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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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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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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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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8月21日,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海南芯繁企 │
│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芯繁”)和方东晖与尤建义、天普控股签署│
│ │《增资协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拟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天普控股”)分别增资618868933.76元、395208241.12元、506734425.12元(│
│ │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后,中昊芯英持有天普控股30.52%股权,海南芯繁持有│
│ │天普控股19.49%股权,方东晖持有天普控股24.99%股权,尤建义持有天普控股25.00%股权。│
│ │根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方东晖于2025年8月2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海南芯繁及 │
│ │其一致行动人中昊芯英、方东晖合计持有天普控股75%股权,可以对天普控股形成控制,并 │
│ │通过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49.54%的股份。 │
│ │ 2025年12月22日,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对天普控股的增资已完成交割,增资款│
│ │已足额支付,于同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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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5.0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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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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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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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方东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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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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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8月21日,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海南芯繁企 │
│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芯繁”)和方东晖与尤建义、天普控股签署│
│ │《增资协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拟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天普控股”)分别增资618868933.76元、395208241.12元、506734425.12元(│
│ │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后,中昊芯英持有天普控股30.52%股权,海南芯繁持有│
│ │天普控股19.49%股权,方东晖持有天普控股24.99%股权,尤建义持有天普控股25.00%股权。│
│ │根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方东晖于2025年8月2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海南芯繁及 │
│ │其一致行动人中昊芯英、方东晖合计持有天普控股75%股权,可以对天普控股形成控制,并 │
│ │通过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49.54%的股份。 │
│ │ 2025年12月22日,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对天普控股的增资已完成交割,增资款│
│ │已足额支付,于同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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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5 │交易金额(元)│2.1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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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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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标的类型 │股权 │
│ │4000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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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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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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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前,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控股)系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天普股份)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75360000股股份│
│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6.21%,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宁波市天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天昕贸易)持有上市公司864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4%,均为无限售条件│
│ │的流通股;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恩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 │456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0%,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尤建义先生直接持│
│ │有上市公司120000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上述协议约定,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尤建义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昊芯英分别转让│
│ │上市公司2473600股股份(59316928.00元)、8940000股股份(214381200.00元)、3000000│
│ │股股份(71940000.00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4%、6.67%、2.24%,合计占上市公│
│ │司总股本的10.75%),普恩投资、天昕贸易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方东晖分别转让上市公司│
│ │4560000股股份(109348800.00元)、6166400股股份(147870272.00元)(分别占上市公司│
│ │总股本的3.40%、4.60%,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0%)。(以下合称本次股份转让) │
│ │ 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为前提,中昊芯英、海南芯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海南芯繁)、方东晖与天普控股签署《增资协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拟│
│ │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天普控股增资,分别增资618868933.76元、395208241.12元、50673442│
│ │5.12元金额。增资后,中昊芯英持有天普控股30.52%,海南芯繁持有天普控股19.49%,方东│
│ │晖持有天普控股24.99%,尤建义持有天普控股25%。中昊芯英和海南芯繁合计持有天普控股5│
│ │0.01%股权,杨龚轶凡能够通过控制中昊芯英和海南芯繁控制天普控股,并通过天普控股控 │
│ │制上市公司,杨龚轶凡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3日,过户股数25140│
│ │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8.7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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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5 │交易金额(元)│7194.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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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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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0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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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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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尤建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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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前,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控股)系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天普股份)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75360000股股份│
│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6.21%,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宁波市天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天昕贸易)持有上市公司864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4%,均为无限售条件│
│ │的流通股;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恩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 │456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0%,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尤建义先生直接持│
│ │有上市公司120000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上述协议约定,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尤建义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昊芯英分别转让│
│ │上市公司2473600股股份(59316928.00元)、8940000股股份(214381200.00元)、3000000│
│ │股股份(71940000.00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4%、6.67%、2.24%,合计占上市公│
│ │司总股本的10.75%),普恩投资、天昕贸易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方东晖分别转让上市公司│
│ │4560000股股份(109348800.00元)、6166400股股份(147870272.00元)(分别占上市公司│
│ │总股本的3.40%、4.60%,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0%)。(以下合称本次股份转让) │
│ │ 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为前提,中昊芯英、海南芯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海南芯繁)、方东晖与天普控股签署《增资协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拟│
│ │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天普控股增资,分别增资618868933.76元、395208241.12元、50673442│
│ │5.12元金额。增资后,中昊芯英持有天普控股30.52%,海南芯繁持有天普控股19.49%,方东│
│ │晖持有天普控股24.99%,尤建义持有天普控股25%。中昊芯英和海南芯繁合计持有天普控股5│
│ │0.01%股权,杨龚轶凡能够通过控制中昊芯英和海南芯繁控制天普控股,并通过天普控股控 │
│ │制上市公司,杨龚轶凡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3日,过户股数25140│
│ │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8.7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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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5 │交易金额(元)│5931.6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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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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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标的类型 │股权 │
│ │473,60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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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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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市天昕贸易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前,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控股)系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天普股份)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75360000股股份│
│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6.21%,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宁波市天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天昕贸易)持有上市公司864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4%,均为无限售条件│
│ │的流通股;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恩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 │456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0%,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尤建义先生直接持│
│ │有上市公司120000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上述协议约定,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尤建义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昊芯英分别转让│
│ │上市公司2473600股股份(59316928.00元)、8940000股股份(214381200.00元)、3000000│
│ │股股份(71940000.00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4%、6.67%、2.24%,合计占上市公│
│ │司总股本的10.75%),普恩投资、天昕贸易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方东晖分别转让上市公司│
│ │4560000股股份(109348800.00元)、6166400股股份(147870272.00元)(分别占上市公司│
│ │总股本的3.40%、4.60%,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0%)。(以下合称本次股份转让) │
│ │ 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为前提,中昊芯英、海南芯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海南芯繁)、方东晖与天普控股签署《增资协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拟│
│ │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天普控股增资,分别增资618868933.76元、395208241.12元、50673442│
│ │5.12元金额。增资后,中昊芯英持有天普控股30.52%,海南芯繁持有天普控股19.49%,方东│
│ │晖持有天普控股24.99%,尤建义持有天普控股25%。中昊芯英和海南芯繁合计持有天普控股5│
│ │0.01%股权,杨龚轶凡能够通过控制中昊芯英和海南芯繁控制天普控股,并通过天普控股控 │
│ │制上市公司,杨龚轶凡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3日,过户股数25140│
│ │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8.7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1-05 │交易金额(元)│1.4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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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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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标的类型 │股权 │
│ │166,40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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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方东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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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市天昕贸易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前,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控股)系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天普股份)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75360000股股份│
│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6.21%,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宁波市天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天昕贸易)持有上市公司864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4%,均为无限售条件│
│ │的流通股;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恩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 │456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0%,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尤建义先生直接持│
│ │有上市公司120000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上述协议约定,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尤建义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昊芯英分别转让│
│ │上市公司2473600股股份(59316928.00元)、8940000股股份(214381200.00元)、3000000│
│ │股股份(71940000.00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4%、6.67%、2.24%,合计占上市公│
│ │司总股本的10.75%),普恩投资、天昕贸易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方东晖分别转让上市公司│
│ │4560000股股份(109348800.00元)、6166400股股份(147870272.00元)(分别占上市公司│
│ │总股本的3.40%、4.60%,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0%)。(以下合称本次股份转让) │
│ │ 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为前提,中昊芯英、海南芯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海南芯繁)、方东晖与天普控股签署《增资协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拟│
│ │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天普控股增资,分别增资618868933.76元、395208241.12元、50673442│
│ │5.12元金额。增资后,中昊芯英持有天普控股30.52%,海南芯繁持有天普控股19.49%,方东│
│ │晖持有天普控股24.99%,尤建义持有天普控股25%。中昊芯英和海南芯繁合计持有天普控股5│
│ │0.01%股权,杨龚轶凡能够通过控制中昊芯英和海南芯繁控制天普控股,并通过天普控股控 │
│ │制上市公司,杨龚轶凡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3日,过户股数25140│
│ │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8.7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1-05 │交易金额(元)│1.09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标的类型 │股权 │
│ │560,000股权 │ │ │
├──────┼────────────────┴──────┴────────────────┤
│买方 │方东晖 │
├──────┼────────────────────────────────────────┤
│卖方 │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前,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控股)系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天普股份)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75360000股股份│
│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6.21%,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宁波市天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天昕贸易)持有上市公司864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4%,均为无限售条件│
│ │的流通股;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恩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 │456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0%,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尤建义先生直接持│
│ │有上市公司120000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上述协议约定,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尤建义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昊芯英分别转让│
│ │上市公司2473600股股份(59316928.00元)、8940000股股份(214381200.00元)、3000000│
│ │股股份(71940000.00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4%、6.67%、2.24%,合计占上市公│
│ │司总股本的10.75%),普恩投资、天昕贸易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方东晖分别转让上市公司│
│ │4560000股股份(109348800.00元)、6166400股股份(147870272.00元)(分别占上市公司│
│ │总股本的3.40%、4.60%,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0%)。(以下合称本次股份转让) │
│ │ 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为前提,中昊芯英、海南芯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海南芯繁)、方东晖与天普控股签署《增资协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拟│
│ │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天普控股增资,分别增资618868933.76元、395208241.12元、50673442│
│ │5.12元金额。增资后,中昊芯英持有天普控股30.52%,海南芯繁持有天普控股19.49%,方东│
│ │晖持有天普控股24.99%,尤建义持有天普控股25%。中昊芯英和海南芯繁合计持有天普控股5│
│ │0.01%股权,杨龚轶凡能够通过控制中昊芯英和海南芯繁控制天普控股,并通过天普控股控 │
│ │制上市公司,杨龚轶凡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3日,过户股数25140│
│ │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8.7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尤建义 │
├──────┼────────────────────────────────────────┤
│关联关系 │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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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住理工天普汽车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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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住理工天普汽车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住理工天普汽车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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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天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浙江天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住理工天普汽车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浙江天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尤建义 │
├──────┼────────────────────────────────────────┤
│关联关系 │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住理工天普汽车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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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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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住理工天普汽车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住理工天普汽车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浙江天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住理工天普汽车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浙江天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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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其他事项
──────┴──────────────────────────────────
近日,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公司名称由“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为“中昊芯英(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上述变更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
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
2026-07-15│其他事项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50.
00万元到-11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00.00万元到-1000.00万元。2026年上半年,受下游
整车市场需求变化、产品结构调整等相关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叠加汇兑损失、
借款利息计提、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影响,公司将出现亏损。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50.00
万元到-11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00.00万元到-1000.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6年上半年,受下游整车市场需求变化、产品结构调整等相关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
同比下降,叠加汇兑损失、借款利息计提、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影响,公司将出现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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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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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宁海县金龙路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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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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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
2026-04-25│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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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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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利
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00亿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
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等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实施参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5│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4日,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年度
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92.17万元,其中: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68.9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61.16万元。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一、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
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宁波
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2、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3、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4、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
2026-04-2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决定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198347.87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340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2000元(含税)。
2025年半年度,公司已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100
5600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合计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340800
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2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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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税项等政策变动
──────┴──────────────────────────────────
一、基本情况
近期,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税务合规性进行了自查
。经自查发现,公司因对税收政策适用条件理解存在偏差,错误享受了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
策,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581.19万元。其中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348.33万元
,滞纳金232.86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该次涉税事项不涉及行
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
企业所得税事项不属于重要的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本次补缴企业所
得税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6年度净利润约581.19万元,最
终以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将持续加强公司财税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
及人员对财税方面的知识进行培训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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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
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
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
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4)、《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3)。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
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长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工商备案等事项的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
息如下:
名称: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695095607B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龚轶凡
注册资本:1340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3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
经营范围:橡塑制品的研发、制造、加工;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五金制品、塑料
机械、机械配件、模具制造、加工;机动车维修;广告服务;企业咨询及管理;自营和代理货
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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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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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宁海县金龙路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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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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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传闻的主要内容:公司关注到个别投资者在股吧发表的不实言论,称公司实际控制人
杨龚轶凡昨晚在杭州活动上发言,引起投资者关注与讨论。
经公司核查,上述传闻不属实。2026年1月11日下午,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昊芯英”)联合创始人闯小明先生参加了“青蓝之光”2026新生代浙商主题活动
,但闯小明先生发言不涉及任何天普股份内容。2026年1月11日晚间,杨龚轶凡先生参加了“
青蓝之光”2026新生代浙商主题活动,但杨龚轶凡先生未在活动现场做任何发言,也未接受任
何采访。相关言论属于个别投资者无中生有、捏造事实。
一、传闻简述
今日,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个别投资者在股吧
发表的不实言论,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龚轶凡昨晚在杭州活动上发言,引起投资者关注与讨论
。
经公司自查,并与实际控制人杨龚轶凡先生确认,相关情况如下:2026年1月11日下午,
中昊芯英联合创始人闯小明先生参加了“青蓝之光”2026新生代浙商主题活动,但闯小明先生
发言不涉及任何天普股份内容。
2026年1月11日晚间,杨龚轶凡先生参加了“青蓝之光”2026新生代浙商主题活动,但杨
龚轶凡先生未在活动现场做任何发言,也未接受任何采访。为避免相关市场传闻对社会各界和
投资者造成误导,现予以澄清说明。
二、澄清声明
经公司核查,上述传闻不属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龚轶凡先生未在活动现场做任何发言,
也未接受任何采访。中昊芯英联合创始人闯小明先生下午的发言也不涉及任何天普股份内容。
相关言论属于个别投资者无中生有、捏造事实。
──────┬──────────────────────────────────
2026-01-10│其他事项
──────┴──────────────────────────────────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2202
6002号),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
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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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天普股份,A股证券代码:605255;
沈伟益,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代行董事长);
吴萍燕,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25年12月29日、12月30日,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
股份或公司)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并于12月29日触及异常波动标准。12月30日、12月31
日公司分别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停牌核查公告》。相
关公告均称,截至目前,公司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计划,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另经查明,公司于12月26日完成全资子公司杭州天普欣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
欣才)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公开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天普欣才主要经营范围是集成电路芯
片设计及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及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销售等。此后,公司设立子公司事项被公开媒体报道并引发市场相关讨论。公司于12
月31日将天普欣才的经营范围变更为橡胶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人工智能”属于市场热点概念,为投资者高度关注。公司前期筹划控制权转让事项,涉
及人工智能业务相关市场主体,股价已经多次触及异常波动,并多次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主营
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在此背景下,本次公司设立经营范围涵盖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全资子公
司,可能再次引发市场对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猜想。公司在市场已有相关传闻、股价出现异常
波动后又在短时间内变更子公司经营范围,在明知自身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计划的情况下
,均未在设立子公司后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的相关公告中进行针对性说明澄清,未充分提示相关
风险,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公司上述行
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
条、第2.1.5条、第2.1.6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第7.1.1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沈伟益(代行董事长)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时任董事会秘书吴萍燕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
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
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代行董事长)沈伟益、时任董事会秘书
吴萍燕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
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
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的1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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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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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止。
三、津贴标准
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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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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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宁海县金龙路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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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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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天普股份”)
于2025年11月18日披露了《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
购股份为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或“收购人”)向除尤建义
、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控股”)、方东晖以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公司全
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35200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0%,要约收购价格为23.98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
25年12月19日。
截至2025年12月1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
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3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为20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1%。
中昊芯英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中昊芯英直接持有天普股份144138
0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501%。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5140201
股股份、通过控制天普控股间接控制上市公司66420000股股份,共计控制上市公司91560201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8.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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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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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1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3户,预受要约股
份总数为20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8%。收购人中昊芯英将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
件购买上述股份,过户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
地位不受影响。
中昊芯英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本次要
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将于近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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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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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天普股份”)
于2025年12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控股”)通知,中昊
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或“收购人”)、海南芯繁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芯繁”)和方东晖对天普控股的增资款已足额支付,并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控制权变更涉及协议转让及增资,并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
中昊芯英、方东晖分别持有上市公司10.75%、8.00%的股份,已于2025年11月3日完成过户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芯繁、中昊芯英及方东晖合计持有天普控股75%股权,可以对天普控
股形成控制,并通过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49.54%的股份。截至2025年12月22日,海南芯繁、
中昊芯英及方东晖合计控制上市公司68.29%的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天普控股;杨龚轶
凡通过控制中昊芯英和海南芯繁来实现对天普控股的控制,并通过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上
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尤建义先生变更为杨龚轶凡先生。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于2025年12月19
日届满,中昊芯英将尽快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要约股份过户及资金清算手续。
本次增资涉及的借款安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
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一、关于本次控制权变更的前期安排
本次控制权变更涉及协议转让及增资,并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3日,过户股数2514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8.7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中昊芯
英、方东晖分别持有上市公司10.75%、8.00%的股份。本次协议转让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1
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
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等相关公告。
本次增资后,海南芯繁、中昊芯英、方东晖合计持有天普控股75%股权,可以对天普控股
形成控制,并通过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49.54%的股份。因此,本次协议转让及增资完成后,
海南芯繁、中昊芯英、方东晖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68.29%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天普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本
次要约收购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
》等相关公告。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截至2025年12
月19日,本次要约期限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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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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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预受要约申报编号:770003
申报简称:天普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23.98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全面要约,拟收购数量为33520000股,占被收购公司总股份比例为25.00%
。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要约收购有效期:2025年
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
收购人全称: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
另行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收到中昊
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中昊芯英”)就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出具
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
)等文件。根据相关规定,依据上述《要约收购报告书》,就本次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有关事项
作出申报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
.cn)发布三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要约收购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天普股份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5255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3520000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25.00%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收购有效期: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
9、要约价格:23.98元/股
10、若上市公司在首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
调整。
2025年8月29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6)。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要约收购价格不因上市公司实施的2025年年中现金分
红进行调整,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维持23.98元/股不变。
11、要约价格的计算基础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本次要约收购系收购人触发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价格延续协议转让价格,即人
民币23.98元/股。
(2)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
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
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拟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价格情况如下:
2025年8月21日,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控股”)、宁波市天昕贸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昕贸易”)、尤建义与中昊芯英签署《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天普控股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昊芯英转让上市公司8940000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7%),天昕贸易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昊芯英转让上市公司2
473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4%),尤建义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昊芯英转让上
市公司3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4%)。同日,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宁波普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恩投资”)
、天昕贸易与方东晖签署《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普恩投
资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方东晖转让上市公司456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0%),
天昕贸易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方东晖转让上市公司61664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
0%)。上述股份转让价格均为23.98元/股。
除上述协议转让情形外,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票。因此,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
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拟支付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23.98元/股。本次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人
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要约定价的法
定要求,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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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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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1日,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控股”)、宁波市天昕贸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昕贸易”)、尤建义与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昊芯英”)签署了《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份转让协议》(一)”),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尤建义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昊芯英分
别转让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8940000股股份、2473600股股份、3000000股股份(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7%、1.84%
、2.24%,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5%)。同日,宁波普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普恩投资”,曾用名“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
年9月4日更名)、天昕贸易与方东晖签署了《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二)”),普恩投资、天昕贸易拟以协议转让的方
式向方东晖分别转让上市公司4560000股股份、6166400股股份(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0
%、4.60%,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0%)。2025年9月15日,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尤建义
与中昊芯英签署《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
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和转让过户、业绩承诺及补偿等事项进行补充约定。2025年10月20日,普恩
投资、天昕贸易和方东晖签署《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
协议》,就普恩投资企业名称变更后股份转让事项的履行进行补充约定(以上合称“本次协议
转让”)。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以本次协议转让为前提,2025年8月21日,中昊芯英、海南芯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芯繁”)和方东晖与尤建义、天普控股签署《增资协议》,中昊芯英
、海南芯繁和方东晖拟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天普控股增资,分别增资618868933.76元、395208
241.12元、506734425.12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后,中昊芯英持有天普控股
30.52%股权,海南芯繁持有天普控股19.49%股权,方东晖持有天普控股24.99%股权,尤建义持
有天普控股25%股权。根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方东晖于2025年8月2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
议》,海南芯繁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昊芯英、方东晖合计持有天普控股75%股权,可以对天普控
股形成控制,并通过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49.54%的股份。此外,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中昊
芯英、方东晖分别持有上市公司10.75%、8.00%的股份。因此,本次协议转让及增资完成后,
海南芯繁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昊芯英、方东晖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68.29%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
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天普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本
次协议转让、本次增资和本次要约收购合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仍为天普控股,实际控制人将由尤建义
先生变更为杨龚轶凡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2日披露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19)、《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增资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2025年9
月16日披露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
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5年10月21
日披露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3日,过户股数2514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8.7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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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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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转让签署补充协议的情况2025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普控股)之一致行动人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企业名称变更为“
宁波普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10月20日,宁波普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恩投资)、宁波
市天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昕贸易)和自然人方东晖签署《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普恩投资企业名称变更后股份转让事项的履行进
行补充约定。
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协议转
让的合规性确认、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等。相
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公司可能触及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本次交易,收购方将以不终止天普股份上
市地位为目的发出全面要约,届满时若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天普股份比例低于股本总额的25%
,天普股份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协议转让及增资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协议转让并增资后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尤建义先生变
更为杨龚轶凡先生。
(一)协议转让
2025年8月21日,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尤建义与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昊芯英)签署了《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同日,普
恩投资、天昕贸易与自然人方东晖签署了《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协议》;2025年9月15日,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尤建义与中昊芯英签署《关于宁波市天普橡
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和转让过户、业绩
承诺及补偿等事项进行补充约定。上述协议约定,天昕贸易、天普控股、尤建义拟以协议转让
的方式向中昊芯英分别转让上市公司2473600股股份、8940000股股份、3000000股股份(分别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4%、6.67%、2.24%,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5%),普恩投资、
天昕贸易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方东晖分别转让上市公司4560000股股份、6166400股股份(分
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0%、4.60%,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0%)。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控股股东天普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所拥有的权益的股份的情
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增资及要约收购
2025年8月21日,中昊芯英、海南芯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芯
繁)和方东晖与尤建义、天普控股签署《增资协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拟向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天普控股增资,分别增资618868933.76元、395208241.12元、506734425.12元。
本次增资后,中昊芯英持有天普控股30.52%股权,海南芯繁持有天普控股19.49%股权,方东晖
持有天普控股24.99%股权,尤建义持有天普控股25%股权。根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方东晖
于2025年8月2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海南芯繁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昊芯英、方东晖合计
持有天普控股75%股权,可以对天普控股形成控制,并通过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49.54%的股
份。此外,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昊芯英、方东晖分别持有上市公司10.75%、8.00%的股份
。因此,本次股份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海南芯繁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昊芯英、方东晖将合计控制
上市公司68.29%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
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天普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权益变更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仍为天普控股,实际控制人将由尤建义
先生变更为杨龚轶凡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宁波市
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增资协议>暨控
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0)、《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
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和《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
订稿)》。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补充协议情况
2025年10月20日,普恩投资(甲方一)、天昕贸易(甲方二)和自然人方东晖(乙方)签
署《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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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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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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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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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转让签署补充协议的情况
2025年9月15日,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市天昕贸易有限公司、尤建义与中昊芯英
(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对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和转让过户、业绩承诺及补偿等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协议转
让的合规性确认、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等。相
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公司可能触及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本次交易,收购方将以不终止天普股份上
市地位为目的发出全面要约,届满时若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天普股份比例低于股本总额的25%
,天普股份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协议转让及增资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协议转让并增资后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尤建义先生变
更为杨龚轶凡先生。
(一)协议转让
2025年8月21日,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控股)、宁波市天昕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昕贸易)、尤建义与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签
署了《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同日,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9月4日更名为宁波普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普恩投资)、天昕贸易与自然人方东晖签署了《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份转让协议》。上述协议约定,天昕贸易、天普控股、尤建义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昊
芯英分别转让上市公司2473600股股份、8940000股股份、3000000股股份(分别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1.84%、6.67%、2.24%,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5%),普恩投资、天昕贸易拟以
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方东晖分别转让上市公司4560000股股份、6166400股股份(分别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3.40%、4.60%,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0%)。
(二)增资及要约收购
2025年8月21日,中昊芯英、海南芯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芯
繁)和方东晖与尤建义、天普控股签署《增资协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拟向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天普控股增资,分别增资618868933.76元、395208241.12元、506734425.12元。
本次增资后,中昊芯英持有天普控股30.52%股权,海南芯繁持有天普控股19.49%股权,方东晖
持有天普控股24.99%股权,尤建义持有天普控股25%股权。根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方东晖
于2025年8月2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海南芯繁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昊芯英、方东晖合计
持有天普控股75%股权,可以对天普控股形成控制,并通过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49.54%的股
份。此外,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昊芯英、方东晖分别持有上市公司10.75%、8.00%的股份
。因此,本次股份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海南芯繁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昊芯英、方东晖将合计控制
上市公司68.29%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
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天普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权益变更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仍为天普控股,实际控制人将由尤建义
先生变更为杨龚轶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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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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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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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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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415275.28元。经董事
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
本1340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560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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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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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价波动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监管类型:监管工作函
涉及对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
处分日期:2025-08-28
处理事由:对公司近期股价波动有关事项向公司及相关方明确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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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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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监管类型:监管工作函
涉及对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其他
处分日期:2025-08-22
处理事由:就公司控制权转让方案涉及的收购方资金来源、内幕信息管控等事项提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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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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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控股)系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天普股份)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75360000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6.21%,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宁波市天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昕贸易)持有上市公司864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4%,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恩投资)持有上市公司456000
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0%,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尤建义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
司120000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尤建义先生持有天普控股100%的股权,系天普
控股和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天昕贸易95%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持有普恩投资97.36
84%的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建义先生系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和普恩投资的实际
控制人。
尤建义先生直接并通过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和普恩投资合计控制上市公司75.00%的股份。
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2025年8月21日,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尤建义与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昊芯英)签署了《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份转让协议》(一))。同日,普恩投资、天昕贸易与自然人方东晖签署了《关于宁波市
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二))。
上述协议约定,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尤建义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昊芯英分别转让上
市公司2473600股股份、8940000股股份、3000000股股份(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4%、6.
67%、2.24%,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5%),普恩投资、天昕贸易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
方东晖分别转让上市公司4560000股股份、6166400股股份(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0%、4
.60%,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0%)。(以下合称本次股份转让)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为
前提,中昊芯英、海南芯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芯繁)、方东晖与
天普控股签署《增资协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拟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天普控股增
资,分别增资618868933.76元、395208241.12元、506734425.12元金额。增资后,中昊芯英持
有天普控股30.52%,海南芯繁持有天普控股19.49%,方东晖持有天普控股24.99%,尤建义持有
天普控股25%。中昊芯英和海南芯繁合计持有天普控股50.01%股权,杨龚轶凡能够通过控制中
昊芯英和海南芯繁控制天普控股,并通过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杨龚轶凡成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本次增资协议触发全面要约义务,中昊芯英应先履行全面要约义务后方可履行上述《
增资协议》,中昊芯英向除尤建义、天普控股、方东晖外的所有公众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全面要约。
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
的其他批准,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天普控股在《增资协议》中不可撤销地承诺,将增资款中的8.5亿元借给上市公司。本次
借款的借款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为3%或借款协议签署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6.3.18条第(二)项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孰低值)。
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协议转让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变更。在履行全面要约义务
并履行增资协议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仍为天普控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杨龚轶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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