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277 新亚电子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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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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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2-23│ 16.95│ 5.2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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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6-18│ 10.79│ 3220.1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09│ 8.35│ 2868.2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19│ 6.56│ 3907.2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01│ 6.56│ 65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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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祥龙科技 │ 3446.50│ ---│ ---│ 3332.9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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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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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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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85万公里智能 │ 3.83亿│ 0.00│ 3.89亿│ 101.65│ 6591.69万│ ---│
│化精细数控线材扩能│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4000.00万│ 1048.20万│ 3833.07万│ 95.83│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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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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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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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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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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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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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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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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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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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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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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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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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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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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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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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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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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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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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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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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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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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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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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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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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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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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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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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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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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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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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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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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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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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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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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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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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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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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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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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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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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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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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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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配偶系其非独立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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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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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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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配偶系其非独立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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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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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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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30%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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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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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拟设立子公司名称:信亚(苏州)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 │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
│ │ 交易简要内容: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拟与关联│
│ │方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宝光电”)、自然人尹淑华、赵清文共同出资│
│ │设立信亚(苏州)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
│ │准),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新亚电子持股比例51%,科宝光电持股9%,尹淑华持 │
│ │股20%,赵清文持股20%。 │
│ │ 科宝光电系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
│ │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设立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取得相关审批,以及最终审批时│
│ │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本次新设公司业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可能存在│
│ │市场和竞争环境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需求,扩展新业务领域,新亚电子拟与关联方科宝光电、自│
│ │然人尹淑华、赵清文共同出资设立信亚(苏州)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
│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新亚电子持股比例51% │
│ │,科宝光电持股9%,尹淑华持股20%,赵清文持股20%。 │
│ │ (二)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
│ │票弃权,关联董事杨文华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科宝光│
│ │电系公司持股30%公司,公司董事杨文华任科宝光电副董事长,因此科宝光电系公司关联法 │
│ │人,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
│ │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事项进行审议,认为: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
│ │了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持股比例。新公司设立不会│
│ │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我│
│ │们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四)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 │
│ │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 │
│ │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系业务扩展所需,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必要、正常、合法的商业经济│
│ │行为,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持股比例,遵循自愿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公允,│
│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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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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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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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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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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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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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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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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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28 │
├──────┼────────────────────────────────────────┤
│关联方 │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30%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8 │
├──────┼────────────────────────────────────────┤
│关联方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配偶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新亚电子股│广东中德电│ 3.00亿│人民币 │2024-08-28│---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缆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新亚电子股│深圳市新亚│ 3.00亿│人民币 │2024-05-28│---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中德科技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
│新亚电子股│广东中德电│ 1.00亿│人民币 │2024-01-16│---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缆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深圳市新亚│广东中德电│ 1.00亿│人民币 │2024-05-28│--- │连带责任│否 │否 │
│中德科技有│缆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新亚电子股│广东中德电│ 5000.00万│人民币 │2024-01-16│---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缆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06│其他事项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及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共计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246650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3%。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2466504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现将其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张爱珠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7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
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的公告》(编号:2024—045)。
3、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7月1
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编号:2024—046)。
4、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7月19日为授予日,向73名激
励对象授予595.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56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公司首次授予的595.6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7
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6、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8月1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1
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56元/股。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7、2024年8月23日,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100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8、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
同意对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的2473068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
09412股进行回购注销。
9、2025年8月20日,符合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2473068股上市流
通。
10、2025年11月11日,2024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09412股回
购注销完成。
──────┬──────────────────────────────────
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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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7868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1%。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967868股限制性股票办理
解除限售,现将其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3、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2月
3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日)>的议案》,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实。
6、2023年1月18日,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343.50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7、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8、2024年6月24日,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2239128股上市流通。
9、2024年9月24日,公司完成了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离职后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处理,共计49320股。
10、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11、2025年8月20日,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份1679346股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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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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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6年8月5日,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杨林涛、李科离职,公司拟分别按照3.69元/股、5.17元/股
的回购价格,对两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2年激励计划的47347股、2024年激励计划的75456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合计金额
为564817.95元(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
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22803元,由388785419元减少至388662616元;公司总股本将由388785419
股变更为388662616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
更登记等各项必需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
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
部
2、申报时间:2026年8月6日起45天内(9: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3、联系人:HUANGJUAN、陈静
4、联系电话:0577-6286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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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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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回购注销原因
因激励授予对象杨林涛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同到
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方案、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方案、2025年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实施
后调整,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杨林涛已授予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但未解禁部分,
为47347股。
3、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的,按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35元/股,2022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分派红利2元(税前),转增股本3.7股实施后,回购价格调整为5.95元/
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分派红利2元(税前),转增股本2股实施后,回购价格调
整为4.79元/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分派红利1.50元实施后,回购价格调整为4
.64元/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分派红利2.10元,转增股本2股实施后,回购价
格调整为3.69元/股。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3.69元/股。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款
项为174710.43元。(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回购注销原因
因激励授予对象杨林涛、李科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2025年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实施后调整,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杨林涛、李科已授
予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但未解禁部分,为75456股。
3、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规定,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回
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P=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②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
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56元/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分派红
利1.50元实施后,回购价格调整为6.41元/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分派红利2.1
0元,转增股本2股实施后5.17元/股。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款
项为390107.52元。(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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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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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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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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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标的名称:新亚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拟不超过52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投资额度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对境外子公司进行增
资尚需获得发改委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机关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
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泰国投资情况概述
(一)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泰国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1000
万美元向新亚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子公司”)增资,详见公司于2025年3
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新亚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向泰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现因公司战略部署、所处行业国际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于2026年7
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泰国子公司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拟调整对泰国子公司的投资
金额,由原来的1000万美元变更为不超过52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本次实际投资金额以发
改、商务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金额为准,投资金额主要用于泰国子公司购买土地、厂房建设
、设备采购等相关事项,泰国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根据泰国相关部门要求另行确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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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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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拟合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以银行最终授信为准)。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2000万元(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33%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为所属子公司合计担保最高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且本次担保预计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满足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需求,拟合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提供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担保额度(具体以银行最终授信为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审议情况
根据子公司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重新规划为所属子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提
供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的担保。根据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200
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在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担保额度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
主体间作适度调剂,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
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不超过12000
0万元总担保额度内授权董事会审批具体担保事项,在调剂事项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
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具体担保事项办理担保事宜并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
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股东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拟担保事项,是为确定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担保的总体安排,相关担保协议
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担保协议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
需求进行融资时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期限以与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的实际发
生金额和期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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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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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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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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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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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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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以及
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股
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发行底价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引起公司股票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
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
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
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
将依据新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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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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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每股转增0.2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股东会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人民币22,058.36万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629.16万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
本323,987,8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03.74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
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0.84%。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公积金每股转增0.2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23,987
,849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88,785,419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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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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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亚电子”)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海南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6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
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海南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近日,公司完成了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相关登记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新亚电子(海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K635324A
法定代表人:赵俊达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
(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69号综合保税区)海澄一路贸易服务中心3楼302-43室注册
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许可
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
;国内贸易代理;离岸贸易经营;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办公
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
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设备
耗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
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会
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
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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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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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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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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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2、经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800万元到24000万元,与上年同
期相比,将增加6493.11万元到8693.11万元,同比增加42.42%到56.79%。
3、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20800万元到2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644.88万元到7844.88万元
,同比增加37.25%到51.76%。
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800万元到2
4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6493.11万元到8693.11万元,同比增加42.42%到56.79%。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800万元到230
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644.88万元到7844.88万元,同比增加37.25%到51.76%。
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稳健发展的经营策略,积极抓住行业终端应用领域发展的良好机
遇,有效扩大产能,开拓国内外市场,产品订单增加、营收增长。同时,优化产品结构,减少
低毛利率订单,实施费用管控、精细化管理,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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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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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14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和《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
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
体信息如下:公司名称: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14550201X5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
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潘珠垟路1号法定代表人:赵战兵
注册资本:叁亿贰仟叁佰玖拾捌万柒仟捌佰肆拾玖元成立日期:1987年04月07日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线、电缆经营;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工业
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
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监测;工业机器人制造;5G通信技术服务;光缆制造;光缆
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
、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长
江路1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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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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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设立子公司名称:新亚电子(海南)有限公司(暂定名)
投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本次设立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取得相关审批,以及最终审批时间
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需求,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
司”)拟在海南设立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新亚电子(海南)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
内容为准),拟投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并派出董事赵俊达进行管理,由公司自有资金
出资。
(二)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海南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新亚电子(海南)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三)注册资本: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法定代表人:赵俊达
(五)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电线、电缆制造(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城市
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一般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
国内贸易代理;离岸贸易经营;机械没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办公设备销
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
具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橡胶制
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日用木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经营范围
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
(六)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新亚电子以自有资金出资,持股比例为100%;(以上公司基
本情况为暂定内容,具体以政府相关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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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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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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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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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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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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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
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效管理、有序经营,规
范运作、健康发展,不断强化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价值及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与发展战略,制定了“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增强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耕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通信线缆及数据线材、
汽车线缆、新能源系列线缆及组件等主营业务,秉持“精心奉线、智联无限,共享美好生活”
的发展理念,线缆产品嵌入智能家电、智能办公、人工智能、通信设备、AI算力、大数据、汽
车、新能源、机器人、医疗设备、传感器及半导体设备等产业领域的终端整机,销往全世界,
与美好生活、品质消费,智能装备、万物互联、绿色科技等未来引领全球经济发展的诸多行业
紧密链接,发展前景广阔。
公司贯彻实施“内生增长+外延扩张”双轮驱动战略,依托技术创新驱动、市场版图拓展
以及全球化战略布局,持续强化并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根据客户
需求和行业趋势,强化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重点开拓公司产品在“人工智能+”等新质生产
力领域的研发与应用。截至目前,公司已在浙江、广东、江苏三省及泰国、日本、墨西哥、匈
牙利、巴拿马等国家和地区构建了13家子公司的全球化运营体系,未来公司将继续响应国家“
一带一路”倡议,拥抱海南自贸港时代机遇,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渠道,发挥子公司优势,加大
新产品产线资本开支,强化全球供应链协同效应,逐步实现“AI服务器+大消费+通信+新能源+
储能”产品的全面增长。
同时,公司始终保持对行业动态的高度敏锐与前瞻洞察,紧密贴合行业发展趋势,通过并
购、参股等方式,优化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配置。公司审慎开展外延式扩张,积极探寻并优先考
虑与公司整体战略方向高度契合,且能够在业务运营、资源整合、市场拓展等多维度产生显著
协同效应的优质标的,增强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经营成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健全常态化分红机制,努力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与股东共享发展成
果。公司持续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坚持每年实施现金分红。2021年至2023年,公司累计分红22
793.58万元,超额完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制定的上市后三年分红计划。
公司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严格实施已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深刻领会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是上市公司
对投资者的应尽之责。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切实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
值的主体责任,积极参加“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改善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每年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兼顾
公司长远发展需求,确保分红政策的连续性,以真金白银回报股东,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利益,
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努力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与投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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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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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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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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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根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新亚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能全部完成,因此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
9412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8月11日,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授权范围内
事项,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
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6),截至本公告日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债权人要求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申报。
(一)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能100%完
成,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能完成的,激励对象当期
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对象74名,合计回购注销股份309412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4173720股未解锁股份。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11月11
日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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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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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设立子公司名称:信亚(苏州)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交易简要内容: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拟与关联方
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宝光电”)、自然人尹淑华、赵清文共同出资设立
信亚(苏州)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新亚电子持股比例51%,科宝光电持股9%,尹淑华持股20%,赵
清文持股20%。
科宝光电系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设立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取得相关审批,以及最终审批时间
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本次新设公司业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可能存在市场
和竞争环境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需求,扩展新业务领域,新亚电子拟与关联方科宝光电、自然
人尹淑华、赵清文共同出资设立信亚(苏州)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新亚电子持股比例51%,科宝
光电持股9%,尹淑华持股20%,赵清文持股20%。
(二)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关联董事杨文华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科宝光电系公
司持股30%公司,公司董事杨文华任科宝光电副董事长,因此科宝光电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
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事项进行审议,认为: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
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持股比例。新公司设立不会对公
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
此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
、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
为,公司关联交易系业务扩展所需,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必要、正常、合法的商业经济行为,
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持股比例,遵循自愿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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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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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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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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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15241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152414股。其中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1679346股,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47306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0日。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2022年第二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679346股限制性股票、符合2024年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2473068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3)、《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现将其解锁暨
上市流通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3、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2月
3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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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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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09412股,涉及人数74人,占公
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1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24297261股减少至32398784
9股。
调整后的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后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6.41元/股加
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对象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张爱珠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7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
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的公告》(编号:2024—045)。
3、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7月1
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编号:2024—046)。
4、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7月19日为授予日,向73名激
励对象授予595.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56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公司首次授予的595.6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7
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6、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确定以2024年8月1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56元/股。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7、2024年8月23日,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100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一)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能100%完成,根据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能完成的,激励对象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一共授予6956200股,由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能全部完成,本次公司层面解禁比例为88.88%,剩余需回购注销的股数为
30941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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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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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79346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1679346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现将其解锁暨上市流通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3、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2月
3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日)>的议案》,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实。
6、2023年1月18日,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343.50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7、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8、2024年6月24日,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2239128股上市流通。
9、2024年9月24日,公司完成了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离职后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处理,共计49320股。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自本次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2025年1月9日起可按规定比例解除限售。
(二)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39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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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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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及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共计7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247306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6%。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
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247306
8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现将其解除限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张爱珠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7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
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的公告》(编号:2024—045)。
3、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7月1
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编号:2024—046)。
4、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7月19日为授予日,向73名激
励对象授予595.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56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公司首次授予的595.6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7
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6、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确定以2024年8月1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56元/股。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7、2024年8月23日,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100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19日,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4年8
月1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激励计划》,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预留的限制性
股票于2024年9月30日前(含2024年9月30日)授予,则在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
限售,本次解除限售的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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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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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5年8月11日,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
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5)。鉴于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能全部完成,公司拟按照6.41元/
股的回购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09,412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1,983,330.92元加
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309,412元,由324,297,261元减少至323,987,849元;公
司总股本将由324,297,261股变更为323,987,849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
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
登记等各项必需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
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
部
2、申报时间:2025年8月12日起45天内(9: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
3、联系人:HUANGJUAN、陈静
4、联系电话:0577-62866852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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