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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力日升(60528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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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286 同力日升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3-10│ 15.08│ 5.9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07│ 17.34│ 1.7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天启鸿源 │ 49000.00│ ---│ 51.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 4.31亿│ 7108.61万│ 3.09亿│ 71.61│ ---│ ---│ │项目 │ │ │ │ │ │ │ ├─────────┼──────┼─────┼─────┼─────┼─────┼──────┤ │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 5520.72万│ 80.35万│ 4993.15万│ 90.44│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6亿│ ---│ 1.06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国电投天启│襄阳启源康│ 2873.45万│人民币 │2022-06-13│2032-12-26│连带责任│否 │否 │ │(广东)智│豪新能源有│ │ │ │ │担保 │ │ │ │慧能源科技│限公司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7-09│其他事项 ──────┴──────────────────────────────────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度通过支付现金收购股权 及增资的方式,完成了对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的收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天启鸿源原股 东北京合汇创赢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玖盛熙华(珠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增资协议》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以24000万元收购天启鸿源33.76%的股权,同时对天启鸿源增资25000万 元,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天启鸿源51%的股权。2022年5月12日天启鸿源完成 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天启鸿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情况 2022年3月17日甲方(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乙方之一北京合汇创赢 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之二玖盛熙华(珠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 签订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合汇创赢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玖盛 熙华(珠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及 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补偿期为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业绩承 诺方承诺:天启鸿源业绩承诺期2022年度至2024年度实现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2100.00万元。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如天启鸿源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完成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期累计 承诺净利润数,在公司2024年的年度报告(包括专项审计意见)披露后,业绩承诺方对公司应 当履行补偿义务,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就股权转让及增资支付的总对价(即49 000.00万元)业绩承诺方应当按照前述约定计算的金额向甲方承担现金补偿责任,现金补偿金 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所有交易对方合计获得的股权转让总对价(即24000.00万元)。如应补偿金 额大于24000.00万元的,则超出部分由业绩承诺方在天启鸿源《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由业 绩承诺方以天启鸿源股权对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股权补偿数=(应补偿金额-24 000)/《减值测试报告》中以业绩承诺期末为基准日评估的天启鸿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天启鸿源截至业绩承诺期末的总注册资本金额 业绩承诺方应按照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业绩承诺方合计获得的交易对价总和的比 例,分别、独立地承担补偿股权数额和/或现金补偿金额;但业绩承诺方中的任何一方应就本 次补偿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甲方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由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 对该减值测试结果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资产(即甲方在本次交 易中取得的51%天启鸿源股权)减值额(以下简称“期末减值额”)>乙方应补偿金额,则业绩 承诺方还需另行向甲方补偿差额部分。各方确认,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的合 计总金额,现金部分不超过本次交易甲方向业绩承诺方支付的现金总金额(即24000.00万元) ,补偿股权部分不超过业绩承诺方届时所持有的全部天启鸿源股权数。 根据天启鸿源专项审核意见,如天启鸿源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超过本协议 约定的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甲方应当将天启鸿源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 润超过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50%作为奖金奖励给届时天启鸿源的核心管理团队成员 。 上述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不应超过本次交易中甲方就股权转让及增资支付的总对价的20%( 即不大于9800.00万元),如果根据上款计算的奖励金额超过本次交易中甲方就股权转让及增 资支付的总对价的20%的,则用于奖励的奖金总额以本次交易中甲方就股权转让及增资支付的 总对价20%(即9800.00万元)为准。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专字(2025)01307号《关于北京天 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经审计,天 启鸿源2022年度至2024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1512.99万元、9045.74万元、26762.07万元,业 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34294.82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的106.84%。 业绩承诺期内,天启鸿源累计实现净利润34294.82万元,较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超 出2194.82万元,超额完成比例为6.84%。根据双方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超额业绩奖励条款,对于 超出承诺净利润部分,按50%的比例计提奖励金。经计算,应计提奖励金总额1097.41万元,该 奖励款将定向发放至天启鸿源核心管理团队。 ──────┬────────────────────────────────── 2025-06-11│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启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鸿围场” ),启鸿围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 之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启鸿围场拟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 行(以下简称“河北银行”)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0年,借款用 于天启鸿源围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建设、置换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股东借款。天启鸿源将其持 有的启鸿围场100%的股权(即出资额人民币22600万元)质押给河北银行,作为启鸿围场申请 借款的担保。因此,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2600万元。截至本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启鸿围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916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鉴于被担保人启鸿围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启鸿围场拟向河北银行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为10年,借款用途为天启鸿源围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建设、置换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 股东借款。 启鸿围场本次向河北银行申请借款的同时,将终止其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亿元 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和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亿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并解除相关质押和 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控股子公司之下 属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04)。 为向河北银行申请借款,启鸿围场拟将编号为“冀2024围场不动产权第0009566号”不动 产权证书项下的全部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河北银行,将储能场区设备、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设备抵押给河北银行,为启鸿围场向河北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启鸿围场拟将所持天启鸿源围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全部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质押给河北银 行,为启鸿围场向河北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天启鸿源将以其持有的启鸿围场10 0%的股权质押给河北银行,为启鸿围场向河北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河北银行非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 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启鸿围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916万元。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 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 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含税)。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 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 酬。 二、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 2025-04-26│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江苏华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鹤山市协力机 械有限公司、重庆市华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以自 有资产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并互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 该议案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 余额合计38872.82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 利开展的,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120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 有效期为自该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 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 2025-04-26│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37,306,544.30元(经审计)。 ──────┬────────────────────────────────── 2025-04-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81889046.8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8188904.69元,当年实现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163700142.1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 额为274246936.03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 利。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60000. 00元(含税),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18%。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20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160000.00元(含税)。 综上,2024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分红(包含2024年半年度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 额4032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36%。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 额合计4032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6.36%。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5-04-26│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 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 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共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 5、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6、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 ──────┬────────────────────────────────── 2025-04-02│其他事项 ──────┴──────────────────────────────────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李国方先 生的辞职信。李国方先生因已到退休年龄,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职后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李国方先生的辞职信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李国方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了积极 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国方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5-03-27│资产租赁 ──────┴──────────────────────────────────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之全资子公司启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启鸿围场”)拟与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金租”)办理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天启鸿源围场储能电站项目项下的4h磷酸铁锂电池系统设备,租赁本 金为2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7年。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融资租赁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启鸿围场拟与中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天启鸿源 围场储能电站项目项下的4h磷酸铁锂电池系统设备,租赁本金为2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7年。 启鸿围场将【编号为“冀2024围场不动产权第0009566号”不动产权证书项下的全部土地 使用权】抵押给出租人,为承租人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向出租人提供抵押担保; 启鸿围场将【航启承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承德正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德乾祥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德长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佑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的应收租金】质押给出租人,为承租人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向出租人提供质押担保; 天启鸿源将以其持有的启鸿围场33%的股权质押给出租人,为承租人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 向出租人提供质押担保。 中银金租非公司关联方,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 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1-03│其他事项 ──────┴──────────────────────────────────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之全资子公司启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启鸿围场”)拟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租”) 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天启鸿源围场储能电站项目项下的2h磷酸铁锂电池系统设备,租 赁本金为2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72个月。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融资租赁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启鸿围场拟与兴业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天启鸿源 围场储能电站项目项下的2h磷酸铁锂电池系统设备,租赁本金为2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72个 月。 天启鸿源将以其持有的启鸿围场33%的股权为以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具体质押 股份数量、质押期限以双方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启鸿围场将以其应收账款为以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兴业金租非公司关联方,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 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2-06│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启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鸿围场” )系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之全资子公司。 反担保对象:北京大兴发展融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兴”)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天启鸿源提供的反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1 2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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