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288 凯迪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5-20│ 92.59│ 10.7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1-27│ 60.31│ 3017.9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25│ 26.51│ 1256.6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6-10│ 18.40│ 363.3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共青城惟裕创业投资│ 5000.00│ ---│ 97.94│ ---│ ---│ 人民币│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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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 ---│ 5428.37万│ 6.89亿│ 81.94│ 3583.09万│ ---│
│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办公家具智能推杆项│ ---│ ---│ 5103.84万│ 94.76│ 452.46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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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1.81亿│ 100.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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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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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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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成就暨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并回购注
销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能解除限售;3
、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
董事会对本次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26.505元/股调整为1
8.404元/股,回购数量由192640股调整为269696股。综上,董事会同意将前述共计269696股限
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因离职而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8.404元/股
;因本次解除限售未成就而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18.404元/股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未成就暨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并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已经2026年6月2
6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现场登记及邮寄地点: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
2、申报方式:现场申报、邮寄申报、传真申报
3、申报时间:2026年6月27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
假日除外)
4、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5、联系电话:0519-67898518
6、传真:0519-67898519
7、邮政编码:213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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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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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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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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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价格调整:由26.505元/股调整为18.404元/股
授予数量调整:本次股权激励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1000股调整为197400股。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5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此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
查意见》,认为该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2025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三)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7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10日,公司
披露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18)。
(四)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市凯
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市凯迪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5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
-019)。
(六)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未成就暨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并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向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根据《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第十章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
本7067301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298028.88元(含税),共计转增股本28269205股。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做相应调整。
1、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P=(P0-V)/(1+n)=(26.505-0.74)/(1+0.4)=18.404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转增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授予数量调整如下:
预留部分授予数量Q=Q0*(1+n)=141000*(1+0.4)=197400股
综上,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数量由141000股调整为197400元/股,授予价格由26.50
5元/股调整为18.404元/股。
(三)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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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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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6月10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9.74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404元/股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现将《常州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有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
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司
于2025年6月9日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18)。
3、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
5、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6、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未成就暨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并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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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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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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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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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调整:由192640股调整为269696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由26.505元/股调整为18.404元/股。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成就暨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并回购注销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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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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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徐志成先生、史庆兰女士、鲁良彬女士采
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陆晓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经理周殊敏先生、王国喜先生、列席了本
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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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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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
关民事诉讼,且在该类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
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
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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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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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为上市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视同为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2、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凯程精密、美国凯迪、越南国际以及迪联贸易将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将在此授权额度内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
超过15000万元(包含目前存续的人民币15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各子公司经营情
况、融资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具体实施时严格按照授权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
、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将在预计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求签署的协议
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公司一切与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
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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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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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要求,为真实、公允、客观地反映本公司截
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
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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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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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
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不超过一年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且该
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1、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
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
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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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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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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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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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前述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
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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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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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4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
4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此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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