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298 必得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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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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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唐德信轨道设│ 6950.00│ ---│ 100.00│ ---│ ---│ 人民币│
│备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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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圣凯达轨道交│ 4355.00│ ---│ 100.00│ ---│ ---│ 人民币│
│通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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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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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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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 ---│ 2072.20万│ 1.53亿│ 74.37│ ---│ ---│
│品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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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2466.51万│ 4506.96万│ 65.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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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 0.00│ 1.1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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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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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18 │交易金额(元)│69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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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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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京唐德信轨道设备有限公司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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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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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王学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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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6950万元收购王学利所持有的北京京唐德信轨道设备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唐德信”)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
│ │。 │
│ │ 2023年1月5日,王学利、京唐德信向其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工│
│ │商变更/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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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18 │交易金额(元)│435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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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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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合圣凯达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10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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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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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永钲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合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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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4,355万元收购北京永钲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合圣企业 │
│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北京合圣凯达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圣│
│ │凯达”)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200万元、实收资本210万元)。 │
│ │ 2024年1月31日,合圣凯达向其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
│ │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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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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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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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报审计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0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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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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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的利润为人民币355847162.8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878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281775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72.5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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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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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
理财方式,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
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200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
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
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
原则,及时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盘活资金资源,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自有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同时亦在进行充分的研究分析前提下,灵活调节投资金额,合理安排资金的投资方
向,尽可能提高资金的投资回报率,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投资计划,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系本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投资主体:必得科技以及公司子公司
受托方: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资信状况良好、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
力较强的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不构成关联交
易。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
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附件《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关于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产品的风险特
征描述,购买同等风险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以公司名义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
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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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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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必得科技”)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计不超过15.00亿元
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的授信额度、分项额度及业务品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以上
授信期限为12个月,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具体合同之日起计算。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
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
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前述
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
的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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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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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
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
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推动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履行公司社
会责任和义务,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轨道交通行业,经过多年的技术专注与创新,逐渐发展成为集轨道
交通车辆配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以及轨道交通车辆维保业务等于一体的大型企业,总部位
于中国江阴,公司在全国拥有多个运营、研发基地。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轨道车辆(高铁、城轨地铁)配套使用的通风系统、智能撒砂系统、电
缆保护系统、智能障碍物检测系统、车门系统、TPU弹性地板以及贯通道系统等系列产品,公
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著名轨道交通整车制造商。公司建有无锡市轨道车辆电磁兼容系统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江苏省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公司在产品种类
、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新材料应用、技术服务等方面不断优化升级,自主研发了多个技术水
平行业领先的系统化、系列化产品。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轨道交通主业,紧紧抓住我国轨道交通运输行业蓬勃发展且面临更
新换代这一契机,依托长三角地区雄厚的制造业基础,秉持“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谋发展”
的理念。精准聚焦产业链下游整车制造企业所呈现出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有条不紊地推行
相关多元化战略,逐步推进业务、产品和经营模式的升级,从而在轨道交通领域持续塑造核心
竞争力,稳固自身行业地位,实现企业的长远、稳健且可持续发展,为我国轨道交通事业的繁
荣贡献更为卓越的力量。
二、重视股东回报,提升投资价值
公司始终将股东的合理回报置于重要的地位,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秉承科学、持续、
稳健的分红理念,在兼顾公司发展阶段和长远发展需求的情况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
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自2021年上市以来,每年均
进行分红,且每年分红率均超30%,为股东带来了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展望未来,公司会始终秉持稳健经营的理念,紧密契合行业动态走向、深度参照企业长远
发展规划,并充分考量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等现实状况,全力在股东的短期收益与长期回报
之间寻求平衡。持续深入地优化分红决策体系,精心拟定兼具科学性、合理性与稳定性的利润
分配策略,坚定不移地保障利润分配政策的连贯性与稳固性,切实增强广大投资者在投资过程
中的满足感与收获感,为投资者创造更为可观的价值与回报。
三、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研发实力
公司历来重视产品与技术创新,建立了完善的创新机制。公司从组织架构、人员配备、激
励机制等多个方面搭建了完整的研发创新体系;在公司外部,公司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合作
研发机制,结合公司实际需求,积极与外部高校、科研机构及整车制造企业开展新产品开发、
生产工艺改造、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交流。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公司逐步推进产品升级和
业务升级,在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领域已经具备了较强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公司先
后研发了多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行业领先的单品。公司研制的“轨道车辆智能控制
撒砂系统”和“轨道车辆废气排放装置”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
未来,公司将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引进优秀人才、优化技术创新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
在轨道交通相关技术领域深耕细作,不断提升自身的研发实力,助力公司在行业的创新赛道上
稳健疾驰,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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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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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32,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32,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7日。
2024年12月30日,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40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213.2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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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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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收到公司监事姜秋萍
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在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通过公司自查核实及上
述函件获悉姜秋萍女士于2024年8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在窗口期交易股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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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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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8日分别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经营地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经营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
2024年7月18日,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需要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
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名称: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43701078X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坚群
注册资本:18785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09月26日
住所:江阴市月城镇黄杨路6号
经营范围: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及通信信号配件、空调风道及配件的开发、设计与制造;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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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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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雪坚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待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近日,张雪坚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张雪坚女士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
职培训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张雪坚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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