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318 法狮龙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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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工程公司 │ 320.00│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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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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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 1.50亿│ 6512.58万│ 1.05亿│ 70.11│ 285.29万│ ---│
│模块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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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 9587.79万│ 2237.63万│ 6828.06万│ 71.22│ 35.04万│ ---│
│模块建设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935.00万│ 208.96万│ 3526.11万│ 71.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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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 3870.68万│ 85.50万│ 2463.21万│ 63.64│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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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2941.59万│ ---│ 3049.16万│ 103.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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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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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家居│经销商 │ 500.00万│人民币 │2020-12-28│2021-12-27│一般担保│是 │否 │
│建材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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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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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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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2980万元到-23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
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84万元至-
2004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80万元到-23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84万元至-2004
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1318.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4.37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06.19万元。
(二)每股收益:0.10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4年度,公司销售规模同比缩减、营业收入减少,市场竞争加剧,行业整体毛利及盈利
水平下降。
2025年,公司将持续开展降本、增效、提质工作,推动技术研发与创新,推出具有市场竞
争力的产品,同时加大供应链与销售渠道的多元化、多维度、多层次拓展,充分激发新质生产
力,改善经营业绩,积极化解风险,争取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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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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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86000股
,占本次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15%,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25915028股减少至125729
028股。
回购注销日:2025年1月7日。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30万股,不超过450万股;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
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具体内容详见披露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1)。
2021年10月8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2021年12月3日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3
67521股;2022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349918)中持有的4181521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11日以
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4724697),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剩余股票186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法狮龙家居建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法
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02)。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且上述剩余回购股份36个月期限到期,根据相关规定,
该部分股份将予以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4)、《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5)和《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
24-057)。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5915028股变更为125729028股。注册资
本将由原来的125915028元变更为125729028元。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
内未能实施相关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综合公司目前情况,为维
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86000股公司股
票全部予以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详
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法狮龙家居建
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8)。公示期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出的异议,也
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5年1
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回购的股份186000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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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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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工商变更的相关要求,现将上述公告中“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
息”部分补充内容如下(加粗部分为本次补充披露内容):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涉及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9171152股变更为125915028股。注
册资本将由原来的129171152元变更为125915028元。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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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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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30万股,不超过450万股;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
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具体内容详见披露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1)。
2021年10月8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2021年12月3日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
367,521股;2022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
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349918)中持有的4,181,521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11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4724697),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剩余股票186,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法狮龙家
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
51)、《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
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综合公司目前情况,为维
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拟对2021年实施回购,目前仍存放于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186,000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5,915,028股变更为125,729,028股。注册资本
将由原来的125,915,028元变更为125,729,028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
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寄的所有复印件,
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
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2、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联系人:孙卫
4、电话:0573-89051928
5、传真:0573-89051928
7、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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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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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
资本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拟对2021年实施回购,
目前仍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86000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
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5915028股变更为125729028股。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概述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30万股,不超过450万股;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
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具体内容详见披露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1)。
2021年10月8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2021年12月3日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3
67521股;2022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349918)中持有的4181521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11日以
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4724697),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剩余股票186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法狮龙家居建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法
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02)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
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综合公司目前情况,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拟将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186000股公司股票全部予以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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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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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9日分
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股股份;2024年9月10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9
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0)、《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10月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25.61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52%,回购股份数量于10月23日达到并超过公司总股本2%。回购最高价格19.17元/股,回购最
低价格17.47元/股,回购均价18.4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997.676756万元。
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本次回购方
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
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产生重大影响,且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
市的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20
24年9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0)、《法狮龙家居建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公
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
事项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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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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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
民币4,000万元(含),总额上限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
/股(含),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
回购数量为2,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7,000万
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3,5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2.71%。具体的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
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如无触发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的情形,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47)。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
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寄的所有复印件,
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
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25日
2、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联系人:孙卫
4、电话:0573-89051928
5、传真:0573-89051928
6、邮编:314300
7、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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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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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正华先生
提议时间:2024年8月19日
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
结合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进公
司股价与长期价值相匹配,提议人提议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依
法予以注销
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为
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长期价值相匹配,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预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
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预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预案之
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相关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
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预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公司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含)进行测算,回
购数量为2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7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35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71%。本
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数
量将按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
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公司将根据相关授权在回购实
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7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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