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318 法狮龙 更新日期:2025-09-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7-21│ 13.09│ 3.6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法狮龙工程公司 │ 320.00│ ---│ 100.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 1.50亿│ 6512.58万│ 1.05亿│ 70.11│ 285.29万│ ---│
│模块建设项目 │ │ │ │ │ │ │
├─────────┼──────┼─────┼─────┼─────┼─────┼──────┤
│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 9587.79万│ 2237.63万│ 6828.06万│ 71.22│ 35.04万│ ---│
│模块建设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935.00万│ 208.96万│ 3526.11万│ 71.45│ ---│ ---│
├─────────┼──────┼─────┼─────┼─────┼─────┼──────┤
│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 3870.68万│ 85.50万│ 2463.21万│ 63.64│ ---│ ---│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2941.59万│ ---│ 3049.16万│ 103.66│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7-29 │转让比例(%) │6.00 │
├──────┼────────────────┼──────┼────────────────┤
│交易金额(元)│2.01亿 │转让价格(元)│26.62 │
├──────┼────────────────┼──────┼────────────────┤
│转让股数(股)│754.38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法狮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广东博智兴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5-09-11 │转让比例(%) │13.93 │
├──────┼────────────────┼──────┼────────────────┤
│交易金额(元)│4.66亿 │转让价格(元)│26.62 │
├──────┼────────────────┼──────┼────────────────┤
│转让股数(股)│1751.23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法狮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北京屹华元初山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公告日期 │2025-09-13 │转让比例(%) │5.36 │
├──────┼────────────────┼──────┼────────────────┤
│交易金额(元)│1.79亿 │转让价格(元)│26.62 │
├──────┼────────────────┼──────┼────────────────┤
│转让股数(股)│673.55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法狮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周福海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9-13 │交易金额(元)│1.79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673551│标的类型 │股权 │
│ │9股股份 │ │ │
├──────┼────────────────┴──────┴────────────────┤
│买方 │周福海 │
├──────┼────────────────────────────────────────┤
│卖方 │法狮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的通知,获悉其于2025年7月28日与北京屹华元初山汇企业管理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屹华山汇”)、周福海、广东博智兴宇资产管理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博智兴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法狮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协│
│ │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转让给屹华山汇175123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
│ │额的13.9286%,466178730.38元)、转让673551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3572%,│
│ │179299515.78元)给周福海,转让754378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6%,200815450.2│
│ │2元)转让给博智兴宇,合计转让317916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5.2858%。本次 │
│ │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不会改变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
│ │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
│ │ 本次股份转让每股转让价格为26.62元,对应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179,299,515.78 │
│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玖佰贰拾玖万玖仟伍佰壹拾伍元柒角捌分)。 │
│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狮龙”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法狮龙│
│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狮龙投资控股”)协议转让给周福海6735519股公司股份 │
│ │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9月11日办理完成。 │
└──────┴────────────────────────────────────────┘
┌──────┬────────────────┬──────┬────────────────┐
│公告日期 │2025-09-11 │交易金额(元)│4.66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175123│标的类型 │股权 │
│ │49股公司 │ │ │
├──────┼────────────────┴──────┴────────────────┤
│买方 │北京屹华元初山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法狮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的通知,获悉其于2025年7月28日与北京屹华元初山汇企业管理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屹华山汇”)、周福海、广东博智兴宇资产管理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博智兴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法狮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协│
│ │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转让给屹华山汇175123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
│ │额的13.9286%,466178730.38元)、转让673551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3572%,│
│ │179299515.78元)给周福海,转让754378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6%,200815450.2│
│ │2元)转让给博智兴宇,合计转让317916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5.2858%。本次 │
│ │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不会改变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
│ │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
│ │ 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2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846293696.38元。 │
│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狮龙”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法狮龙│
│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狮龙投资控股”)协议转让给北京屹华元初山汇企业管理│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屹华山汇”)17512349股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 │9月9日办理完成。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法狮龙家居│经销商 │ 500.00万│人民币 │2020-12-28│2021-12-27│一般担保│是 │否 │
│建材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9-13│股权转让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狮龙”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法狮龙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狮龙投资控股”)协议转让给周福海6735519股公司股份的过户
登记手续已于9月11日办理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法狮龙投资控股于2025年7月28日与北京屹华元初山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屹华山汇”)、周福海、广东博智兴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智兴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向屹华山汇转让175123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股本总额的13.9286%)、向周福海转让673551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3572%),向
博智兴宇转让754378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6%),拟合计转让31791649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5.28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9日、8月1日披露在《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实际控制
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法狮龙投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屹华山汇、周福海、博智兴
宇)》。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近期公司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法狮龙投资控股协议转让给周福
海6735519股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成。法狮龙投资控股向屹华山汇转让股份的
手续已经于近期办理完成,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
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法狮龙投资控股向博智兴宇转让股份的
手续尚在积极办理中,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
──────┬──────────────────────────────────
2025-09-11│股权转让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狮龙”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法狮龙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狮龙投资控股”)协议转让给北京屹华元初山汇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屹华山汇”)17512349股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9月9日办
理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法狮龙投资控股于2025年7月28日与屹华山汇、周福海、广东博智兴宇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智兴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向屹华山汇转让1751
23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3.9286%)、向周福海转让673551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股本总额的5.3572%),向博智兴宇转让754378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6%),拟合计
转让317916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5.28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
9日、8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法狮龙投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屹
华山汇、周福海、博智兴宇)》。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近期公司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法狮龙投资控股协议转让给屹华
山汇17512349股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成。法狮龙投资控股向周福海、博智兴宇
转让股份的手续尚在积极办理中,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
──────┬──────────────────────────────────
2025-08-26│其他事项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5日收到副总经
理范哲昀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范哲昀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
任后,范哲昀先生将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范哲昀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截至公告披露日,范哲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范哲昀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范哲昀先生在
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时,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2025
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以及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在半年度财务报告过程中,对2025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和减值测试,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446.26万元。
──────┬──────────────────────────────────
2025-07-29│股权转让
──────┴──────────────────────────────────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的通知,获悉其于2025年7月28日与北京屹华元初山汇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屹华山汇”)、周福海、广东博智兴宇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博智兴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法狮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转让给屹华山汇175123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13.9286%)、转让673551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3572%)给周福海,转让754378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6%)转让给博智兴宇,合计转让317916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股本总额的25.2858%。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不会改
变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基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及自身需求,引入屹华山汇作为战略投资者,有助于为公司以及海盐
当地引进优质产业等战略及业务资源,加快公司战略布局,为公司提供更大的市场机会,促进
公司整体业务持续良性发展。
──────┬──────────────────────────────────
2025-04-28│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丽尚
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建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预计2025年度
为丽尚建材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
额为0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担保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2025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为丽尚建材
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是否关联:否。
──────┬──────────────────────────────────
2025-04-28│增发发行
──────┴──────────────────────────────────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公司提请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相关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
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1、定价基准日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
股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
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定价方式
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情形的,
公司应当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董事会决议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确定的发行
对象不得参与竞价,且应当接受竞价结果,并明确在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
,是否继续参与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及认购数量。
3、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O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
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
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
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
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
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
2025-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铝
、铜、铁等。
资金额度:单一时点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合计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万
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时授权期货套保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
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
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套期保值业务
仍受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因素影响,具备一定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一)套期保值目的
由于国内外贸易竞争加剧等宏观环境的影响,国内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加剧,为规避
铝、铜、铁等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
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决定开展上述
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投资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且公司的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铝、铜、
铁等。
2.资金额度:单一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合计最高不得超过人
民币5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授权事项: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期货套保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
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
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铝、铜、铁等,单一时点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合计
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前述额度在有效
期内可循环使用,业务期间为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