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319 无锡振华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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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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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5-26│ 11.22│ 5.04亿│
├───────────┼───────────┼───────────┼───────────┤
│增发 │ 2023-02-16│ 13.74│ 4.62亿│
├───────────┼───────────┼───────────┼───────────┤
│增发 │ 2023-05-26│ 13.92│ 2.29亿│
├───────────┼───────────┼───────────┼───────────┤
│可转债 │ 2025-06-18│ 100.00│ 5.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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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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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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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宇道汽车零部│ 9311.14│ ---│ ---│ ---│ ---│ 人民币│
│件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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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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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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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 4.20亿│ 3.38亿│ 3.38亿│ 80.47│ ---│ ---│
│零部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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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158.49万│ 9158.47万│ 9158.47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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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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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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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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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部分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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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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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缪蔚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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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布局,提升企业竞争实力,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与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维嘉”或“标的公司│
│ │”)的股东缪蔚翰、姚翔、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城科技”)、王燕签│
│ │署意向性协议,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现金方式收购德维嘉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具体收购比例有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 │
│ │ 缪蔚翰持有交易标的公司44.00%股权 │
│ │ 姚翔持有交易标的公司28.00% │
│ │ 珠城科技持有交易标的公司20.00% │
│ │ 王燕持有交易标的公司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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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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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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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部分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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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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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姚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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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布局,提升企业竞争实力,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与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维嘉"或"标的公司")的│
│ │股东缪蔚翰、姚翔、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城科技")、王燕签署意向性│
│ │协议,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现金方式收购德维嘉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
│ │收购比例有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 │
│ │ 缪蔚翰持有交易标的公司44.00%股权 │
│ │ 姚翔持有交易标的公司28.00% │
│ │ 珠城科技持有交易标的公司20.00% │
│ │ 王燕持有交易标的公司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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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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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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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部分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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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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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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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布局,提升企业竞争实力,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与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维嘉"或"标的公司")的│
│ │股东缪蔚翰、姚翔、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城科技")、王燕签署意向性│
│ │协议,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现金方式收购德维嘉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
│ │收购比例有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 │
│ │ 缪蔚翰持有交易标的公司44.00%股权 │
│ │ 姚翔持有交易标的公司28.00% │
│ │ 珠城科技持有交易标的公司20.00% │
│ │ 王燕持有交易标的公司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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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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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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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部分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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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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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王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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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布局,提升企业竞争实力,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与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维嘉"或"标的公司")的│
│ │股东缪蔚翰、姚翔、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城科技")、王燕签署意向性│
│ │协议,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现金方式收购德维嘉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
│ │收购比例有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 │
│ │ 缪蔚翰持有交易标的公司44.00%股权 │
│ │ 姚翔持有交易标的公司28.00% │
│ │ 珠城科技持有交易标的公司20.00% │
│ │ 王燕持有交易标的公司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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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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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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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三期工程(以下简称“郑州振华三期工程”)
投资金额:郑州振华三期工程总投资5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入42000.00万
元人民币。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郑州振华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由于与国
家政策、宏观和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存在
未来发展情况不达预期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州振华三期工程尚未完成项目备案,同时也未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
,本次投资及其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郑州振华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尚需通过招拍
挂程序进行竞拍,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尚需履行签署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办理相关证件等相关程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了获取更多订单,突破自身产能瓶颈,增强客户粘性,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郑州振华”)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郑州经开区购买土地使用权,投资建设以车身分拼
总成焊接业务为主的郑州振华三期工程,项目总投资金额为5000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
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
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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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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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同意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上海临港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拟投资金额预计7984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在上海市临港新片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上海九宇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该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并取得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本次对外投资终止的情况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履约准备工作,为更好地实施本次对外投资,
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九宇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实
缴,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结合近年来宏观经济走势、行业市场形势及融资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相关订单承接不确
定性显著增加,项目投资风险管控难度加大。为避免固定资产重复投资,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切实保障公司资金流动性与资金安全,坚守企业稳健经营原则,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
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本事项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市场环境及项目具体实施
情况综合评估后的结果。截至目前,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尚未开展任何实质性投资建设活动,未
发生任何相关投资支出,亦未产生任何债权债务纠纷。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仅为特定投资项目的
落地调整,不影响公司在汽车零部件赛道的长期布局。综上,终止本次对外投资顺应公司发展
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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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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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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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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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1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买断式票据直贴、柜台纸票承兑、网上承兑、人行电票承兑、国内买方保理、国
内卖方保理、国内保函、国内信用证、网络供应链金融等。具体授信业务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
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为
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恒升祥”)、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君润”)、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振德”
)、上海恒伸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伸祥”)、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全京申”)上述5家全资子公司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
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1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及基于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
协议。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
经理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权额度内相关的内容、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次
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核定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
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权额度内相关的内容、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担保事项尚
需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协议内容和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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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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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友邻,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长龄
液压、鼎胜新材、达利凯普、杰华特、云意电气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群,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杰华特、江苏华辰、
无锡振华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永利,199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宇环数控、爱威
科技、湘财股份、正虹科技、长缆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天健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
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公司审计
收费总额共计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为人民币2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
所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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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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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和市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方案情况公
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每人15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非独立董
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
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根据董事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管理职责确定,绩效薪酬将结合公
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最终发放金额。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的具体任职
岗位、管理职责确定,绩效薪酬将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最终
发放金额。
(三)其他事项
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代扣代缴由其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按照公司相关
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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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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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外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3814010.08元,母公司资本
公积金余额1142613851.65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009752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87524380.25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合并计算2025年半年度分红金额,总
金额为157541623.49元,合计占2025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87%
。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
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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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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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无锡开祥”)今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
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32010986,发证时间:2025年12月19日,有效
期:三年。
无锡开祥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无锡开祥自本
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5年度至2027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影响
2025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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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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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君润”或“控股股东
”)持有本公司股份9636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5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636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53%。实际控制人钱金祥持有本公司股份4095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11.7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27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2%。实际控制人钱犇持
有本公司股份78297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2.37%,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6937800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13.41%。无锡康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康盛”)持有本
公司股份992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4%,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9260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2.84%。钱犇、钱金祥系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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