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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光股份(60533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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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333 沪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泽荃汽车电器科│ ---│ ---│ 100.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 4.93亿│ 5299.08万│ 2.55亿│ 51.82│ ---│ ---│ │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 │ │ │ │ │ │ │生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99亿│ ---│ 1.99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6│银行授信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24年度向包括但 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昆山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昆山农商行 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且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 股子公司、孙公司)2024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亿元(含昆山农商行5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 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 为准;授信品种包含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保理、信用证、票据池、融 资租赁等。授信期间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 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 度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办理授信、借(提)款、抵押、担保、融资租赁等具体事宜并签署 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山沪光汽车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 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 发行股票。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54096877.5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6944515.2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99213991.51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4367760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838804.0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37%。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 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 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 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 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工 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 2024-03-26│其他事项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 1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 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并已取得了昆山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 照》,现将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251272131X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成三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43677.6081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7年03月31日 经营范围:汽车线束设计、开发、加工、制作、销售;销售汽车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自有房屋出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 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 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 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 2024-02-09│其他事项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天津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在天津 市西青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该子公司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拟在天津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近日,该全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了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天津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MADBJMTY7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六支路8号一期 法定代表人:金成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4年2月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 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4-02-01│其他事项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 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其他协 议安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 情形。 ──────┬────────────────────────────────── 2024-02-01│对外投资 ──────┴────────────────────────────────── 投资项目:天津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暂定名) 投资金额:20000万元 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批准,新公司的业务开展尚存 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了巩固并提升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汽车高低 压线束领域的领先优势,进一步拓展北方市场,公司拟在天津市西青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完善公司在北方地区的战略布局。 (二)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 2024-02-01│其他事项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光股份”或“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 2023-12-26│其他事项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原指派乔洋先生作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安排,现改派杨苗苗女士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3-11-17│其他事项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工会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 表大会:民主选举陶晓坚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日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的股东代表监事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2023-08-12│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38,43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38,43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1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0年6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3号)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万股,并于2020年8月18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1,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0 ,9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1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沪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 告书》。 2021年8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计22,470,00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成三荣、金成成、 成锋、成国华、成磊和陈靖雯6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338,4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77.48%,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 于2023年8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 ──────┬────────────────────────────────── 2023-06-22│其他事项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收到持股15.00% 股份的实际控制人金成成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增加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了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5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并已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251272131X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成三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43677.6081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7年03月31日 住所: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 经营范围:汽车线束设计、开发、加工、制作、销售;销售汽车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自有房屋出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 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 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 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力电子元器 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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