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333 沪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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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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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8-06│ 5.30│ 1.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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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2-06-21│ 19.65│ 6.9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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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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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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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沪光汽车电器有│ 20000.00│ ---│ 100.00│ ---│ -315.13│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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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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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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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线束智能生产项│ ---│ ---│ 1.40亿│ 100.00│ 5444.40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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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自用全自动仓库│ ---│ ---│ 2962.9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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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 ---│ 8023.89万│ 3.55亿│ 99.04│ 1.32亿│ ---│
│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 │ │ │ │ │ │
│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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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1.9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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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 ---│ 3449.15万│ 3449.15万│ 25.64│ ---│ ---│
│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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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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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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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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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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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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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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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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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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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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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利息/贴现/手续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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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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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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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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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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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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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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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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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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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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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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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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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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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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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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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利息/贴现/手续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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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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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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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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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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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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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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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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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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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在香港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该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
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一、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香港全资子公司的注册工作,并取得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签发
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和《商业登记证》,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中文名称:沪光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uguang(HongKong)InternationalCompanyLimited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UnitNo.6903B,69/F,International,Commerce,Centre,1AustinRoadWest,Hong
Kong
成立日期:2025年5月22日
公司注册证明书编号:78191415
商业登记证号码:78191415-000-0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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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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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沪光”)、昆山泽轩汽车电
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泽轩”)、上海泽荃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泽荃”
)、KSHGAutoHarnessGmbH(以下简称“德国KSHG”),前述被担保人均为昆山沪光汽车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截
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为重庆沪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058.45万元、为德国KSHG提供的
担保余额3893.67万欧元(约合人民币29302.59万元)、为昆山泽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4000万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上海泽荃、德国KSHG的资产负债率超70%,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全面促进公司发展,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对合并报
表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
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履约保函等金融担保
形式。
重庆沪光、昆山泽轩、上海泽荃、德国KSHG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在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
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
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超过前述
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
值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
押担保、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履约保函等金融担保形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
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合同、协
议等相关文件。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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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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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沪光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暂定名)
投资金额:200万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及备案,新公司的业务开展尚存在
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全球化发展战略和海外
业务扩展需要,同意以自有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沪光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暂定名)
英文名称:Huguang(HongKong)InternationalCompanyLimited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人民币,根据项目进度分期投入,公
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项目投资、技术进出口及咨询服务以上注册信息最终以香港公司注
册处及商业登记署登记为准,待注册登记相关事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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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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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审议
《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董事金成成、成
磊、王建根回避表决;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时,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
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
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以及
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
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
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工
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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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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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其中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7.6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辛文学,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起开始参与上市公司
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4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苗苗,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起开始参与上市公司
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已签署1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金华,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起开始参与上市公
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1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
轮换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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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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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
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12
,369.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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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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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类短期理财
产品、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
排除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收益具有不确
定性。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主业发展的情况
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谨慎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
产品等。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委托理财
受托方及理财产品,明确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
。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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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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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25年度向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昆山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昆山农
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且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
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
股子公司、孙公司)2025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5亿元(含昆山农商行5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
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
为准;授信品种包含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保理、信用证、票据池、融
资租赁等。授信期间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
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
度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办理授信、借(提)款、抵押、担保、融资租赁等具体事宜并签署
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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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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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670343984.9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20377906.6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
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55767990.91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20
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
67760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458498.63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4.99%。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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