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337 李子园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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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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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1-27│ 20.04│ 6.91亿│
├───────────┼───────────┼───────────┼───────────┤
│可转债 │ 2023-06-20│ 100.00│ 5.9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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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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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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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李子园食品有限│ 12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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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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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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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吨含乳饮料│ 4.86亿│ 2069.72万│ 3665.38万│ 14.66│ ---│ ---│
│生产线扩产及技术改│ │ │ │ │ │ │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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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园日处理1,000 │ 2.36亿│ 1.39亿│ 1.39亿│ 58.87│ ---│ ---│
│吨生乳深加工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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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4亿│ 1.14亿│ 1.1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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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园日处理1,000 │ ---│ 1.39亿│ 1.39亿│ 58.87│ ---│ ---│
│吨生乳深加工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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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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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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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金华市皓曦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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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亲属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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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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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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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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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义县哲晨副食品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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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亲属任其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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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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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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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磐安县秀香副食批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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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亲属任其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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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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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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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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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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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控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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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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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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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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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金华市皓曦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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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亲属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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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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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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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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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义县哲晨副食品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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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亲属任其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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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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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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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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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磐安县秀香副食批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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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亲属任其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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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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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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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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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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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2026年5月18日
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公司2026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08)、《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5)。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中汇所原委派陈震为项目合伙人、邹谊婷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
。因中汇所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谊婷工作调整,现委派周永辉接替邹谊婷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公司2026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
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陈震、周永辉。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永辉先生,于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6年开始在中汇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
(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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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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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宸浩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宸浩贸易”)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其住所进行了变更。
现宸浩贸易已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登记后,宸浩贸易《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7MADX9HUL9J
2、企业名称:浙江宸浩贸易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童弄街3弄2号第一层
5、法定代表人:金函辉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24年08月20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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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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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李子转债”债券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
定
本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李子转债”债券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
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对公司及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李子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前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李子转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
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东方金诚,评级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
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
年6月25日出具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李子转债”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本次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李子转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
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本次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李子转债”2026年度跟踪
评级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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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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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根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
年度未达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248.62万股股份不得解锁,由公司按7.50
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及《浙江李子
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5)。
上述股份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将注销2486200股股份,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90102327
股变更为387616127股(鉴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总额可能存
在变动,以上股份变动不考虑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变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本总
额以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390102327股进行测算,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2486200元,由39010
2327元变更为38761612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
2、申报时间:2026年6月24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的8:30-11:30,14:00-17:30。
3、联系人:金函辉
4、联系电话:0579-82881528
5、联系邮箱:zqswb@liziyuan.com
6、邮政编码:321000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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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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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10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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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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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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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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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根据《浙江李子
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解锁的248.62万股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3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非交易过户完
成的公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817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30日非交易
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7.50元/股。
(三)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李
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5月19日召
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根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解锁的433.13万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
日、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5年7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
注销股份433.13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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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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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期: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80张
回售金额:8074.4元(含当期利息)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6年6月4日
一、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公告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披露了《浙江李子
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子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并分别
于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3日、2026年5月28日披露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李子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浙江李子园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子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子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9)。
本次可选择回售的“李子转债”的转债代码为“111014”,回售的价格为100.93元/张(
含当期利息),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回售申报期已于2026年6月1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结束。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回售结果
“李子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回售价格为100.93元人民
币/张(含当期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
李子转债”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80张,回售金额为8074.4元(含当期利息)
。公司已根据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指定账户,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发
放日为2026年6月4日。
(二)本次回售的影响
本次“李子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股本情况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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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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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和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变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近日,公司已完成
《公司章程》备案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14730958XR
2、单位名称: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
5、法定代表人:李博胜
6、注册资本:叁亿玖仟零壹拾万贰仟叁佰贰拾柒元
7、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2日
8、营业期限:1994年10月22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用塑料包
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
产品零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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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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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
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
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
,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
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李子转债”第三年(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19
日)的票面利率为1.0%,计息天数为340天(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5月25日),利息为100×
1.0%×340/365=0.93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93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李子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李子转债”持有人有
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1014”,转债简称为“李子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
(四)回售价格:100.93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李子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年6月4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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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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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10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召集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副董事长朱文秀先生、独立董事张灏先生以通讯的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金函辉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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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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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宸浩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宸浩贸易”)为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匹配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宸浩贸易法
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
现宸浩贸易已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的具体信息如下:
变更登记后,宸浩贸易《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7MADX9HUL9J
2、企业名称:浙江宸浩贸易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祥龙路162号综合楼211室(丽景民族工业园)
5、法定代表人:金函辉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24年08月20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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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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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李子园”)为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匹配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江西李
子园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
现江西李子园已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高县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本次变更的具体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3MA35JJKK32
2、企业名称:江西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五里岭工业园
5、法定代表人:王顺余
6、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6年07月06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饮料生产,乳制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
制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
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
,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农
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日用杂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
器工具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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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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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李子园食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李子园”)发展需要及2026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
2026年拟为宁夏李子园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性贷款授信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
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上述额度为2026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
生的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发生金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
,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
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
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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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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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通讯等
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
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
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66号文同意注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期限6年。债券简称“李子转债”,债券
代码“1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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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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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6年
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
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
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
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上期审计收费8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6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4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
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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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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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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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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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非
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每人每年7万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
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决
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
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2、鉴于年度审
计报告于次年4月底前进行审议,故一定比例的2026年度绩效薪酬将在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和绩效评价后计算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领取相应薪酬。
5、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
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
确定。
6、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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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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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
配利润为285383705.4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
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010232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6945462股,以此计算
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126078.95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44.90%。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于2025年10月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派发现金红利91957634.64元(含税
)。2025年全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180083713.59元,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例将达91.7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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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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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
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分
红方案。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的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
3、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条件。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实施中期分红,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授权内容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就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
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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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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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
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
体授信内容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审批为准,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含五年)。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业务品种等将根据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实际运营需求合理确定,实际借款金额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及其他金融
机构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
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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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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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夏李
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李子园”)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
投资协议书》,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对现有“李子园日处理1000吨生乳深加工项目”进行扩
建,建设“李子园日处理1000吨生乳深加工项目二期”,本次扩建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奶酪生产
线及中老年人配方奶粉生产线,并同步建设配套仓储等设施。
投资金额:约人民币20000万元,项目总投资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本次项目投资以
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本次投资尚需取得项目所需工业用地,完成项目各项批复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2、本次签署的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为预估数,如未来公司业务或战略规划发生调整,该
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项目的土地面积、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市场风险、
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和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
投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全面提升整体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公司管理层为满足公
司发展需求及中长期战略布局,宁夏李子园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3月5日
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对现有“李子园日处理1000吨生乳深加工项
目”进行扩建,建设“李子园日处理1000吨生乳深加工项目二期”,本次扩建主要内容包括新
建奶酪生产线及中老年人配方奶粉生产线,并同步建设配套仓储等设施,资产投资预计2亿元
(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项
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宁夏李子园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3月5日签
署《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事宜的实施,并根据项目进度及
市场环境,在本次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调整、确定最终的投资方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约2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用于投资建
设李子园日处理1000吨生乳深加工项目二期项目。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
(1)项目基本情况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宁夏李子园为本项目唯一投资方及实施主体,不涉及其他投资方。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项目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利用项目所在地的区位优势和政策支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该项目仓储中心及配套设施的建成能够降低仓储成本、物流费用和运营成本,
提高仓储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有力支撑公司未来的经营规模扩大和业务拓展,提升公
司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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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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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李子园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63)。
近日,公司已完成《公司章程》备案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14730958XR
2、单位名称: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
6、注册资本:叁亿玖仟零壹拾万壹仟柒佰叁拾陆元
7、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2日
8、营业期限:1994年10月22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用塑料包
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
产品零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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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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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设立监
事会。同时,根据《公司法》及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设1名职工代表
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一致同意选举龚明娟女士(简历见附件)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
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次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
条件,职工代表董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
附件: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龚明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浙江李子园牛
奶食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副经理。现任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
理。
截至目前,龚明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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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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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3日
至2025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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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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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9月12
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
性及稳定性,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
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并及时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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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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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
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
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充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回报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共同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2000.00万元(
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理财额
度及授权生效后,将涵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及授权。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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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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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89505084.38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
以截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总股本39010184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6945462股,以此计算
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957531.68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95.67%。本半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且兼顾了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期发展,是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的基础上做出的方
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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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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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变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近日,公司已
完成《公司章程》备案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14730958XR
2、单位名称: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
5、法定代表人:李博胜
6、注册资本:叁亿玖仟肆佰肆拾叁万叁仟零叁拾陆元
7、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2日
8、营业期限:1994年10月22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用塑料包
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
产品零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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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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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
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股份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债权申报期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3、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
注销的股票数量为433.13万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及《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回购注销的433.13万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并于2025年7月31日完成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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