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337 李子园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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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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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1-27│ 20.04│ 6.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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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3-06-20│ 100.00│ 5.9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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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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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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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4万吨含乳饮│ 3.77亿│ 1067.42万│ 3.06亿│ 100.01│ 1672.31万│ ---│
│料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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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 6244.57万│ 765.91万│ 4821.91万│ 77.22│ ---│ ---│
│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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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 1.73亿│ 5553.21万│ 1.60亿│ 92.69│ ---│ ---│
│生产线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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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 │ 2.52亿│ ---│ 1.47亿│ 98.31│ 4263.66万│ ---│
│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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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 ---│ 5553.21万│ 1.60亿│ 92.69│ 256.66万│ ---│
│生产线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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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 6244.57万│ 765.91万│ 4821.91万│ 77.22│ ---│ ---│
│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 │ │ │ │ │ │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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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吨含乳饮料│ 4.86亿│ 1536.29万│ 1595.66万│ 3.29│ ---│ ---│
│生产线扩产及技术改│ │ │ │ │ │ │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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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4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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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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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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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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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控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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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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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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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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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磐安县秀香副食批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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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的亲属任其经营者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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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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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武义县哲晨副食品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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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副总经理的亲属任其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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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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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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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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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金华市皓曦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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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副总经理的亲属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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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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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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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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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控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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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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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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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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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金华市皓曦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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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副总经理的亲属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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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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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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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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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义县哲晨副食品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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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副总经理的亲属任其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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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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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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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磐安县秀香副食批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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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的亲属任其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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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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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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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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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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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控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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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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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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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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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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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通讯等
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
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
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66号文同意注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期限6年。债券简称“李子转债”,债券
代码“111014”。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李子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拟定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李子转债”2
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6日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10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
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债权登记日:2025年6月6日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6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李子转债”(转债代码:111014)的债券持有人。
上述全体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议案》。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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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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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根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鉴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35名持有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尚未解锁份额对应的60.20万股股票由公司按7.5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未达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372.93万股股票不
得解锁,由公司按7.5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将回购注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解锁的433.13万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
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上述股份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94433036股变更为390101736股(鉴于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总额可能存在变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
涉及的股本总额以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394433036股进行测算),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
少4331300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
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
2、申报时间:2025年5月20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的8:30-11:30,13:30-17:30。
3、联系人:程伟忠
4、联系电话:0579-82881528
5、联系邮箱:zqswb@liziyuan.com
6、邮政编码:321000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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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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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根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解锁的433.13万股股票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
6日、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817,500股公司股票
已于2024年4月30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7.50元/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鉴于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总额可能存在变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
本总额以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394,433,036股进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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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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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通讯等
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
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
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66号文同意注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期限6年。债券简称“李子转债”,债券
代码“111014”。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李子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拟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李子转债”2
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10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
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债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李子转债”(转债代码:111014)的债券持有人。
上述全体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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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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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所为
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
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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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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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
25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综合授信
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向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其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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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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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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