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337 李子园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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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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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1-27│ 20.04│ 6.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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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3-06-20│ 100.00│ 5.9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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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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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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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4万吨含乳饮│ 3.77亿│ 1067.42万│ 3.06亿│ 100.01│ 1672.31万│ ---│
│料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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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 6244.57万│ 765.91万│ 4821.91万│ 77.22│ ---│ ---│
│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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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 1.73亿│ 5553.21万│ 1.60亿│ 92.69│ ---│ ---│
│生产线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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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 │ 2.52亿│ ---│ 1.47亿│ 98.31│ 4263.66万│ ---│
│生产项目 │ │ │ │ │ │ │
├─────────┼──────┼─────┼─────┼─────┼─────┼──────┤
│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 ---│ 5553.21万│ 1.60亿│ 92.69│ 256.66万│ ---│
│生产线扩建项目 │ │ │ │ │ │ │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 6244.57万│ 765.91万│ 4821.91万│ 77.22│ ---│ ---│
│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 │ │ │ │ │ │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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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吨含乳饮料│ 4.86亿│ 1536.29万│ 1595.66万│ 3.29│ ---│ ---│
│生产线扩产及技术改│ │ │ │ │ │ │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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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4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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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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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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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根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鉴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35名持有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尚未解锁份额对应的60.20万股股票由公司按7.5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未达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372.93万股股票不
得解锁,由公司按7.5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将回购注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解锁的433.13万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
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上述股份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94433036股变更为390101736股(鉴于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总额可能存在变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
涉及的股本总额以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394433036股进行测算),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
少4331300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
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
2、申报时间:2025年5月20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的8:30-11:30,13:30-17:30。
3、联系人:程伟忠
4、联系电话:0579-82881528
5、联系邮箱:zqswb@liziyuan.com
6、邮政编码:321000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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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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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根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解锁的433.13万股股票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
6日、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817,500股公司股票
已于2024年4月30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7.50元/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鉴于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总额可能存在变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
本总额以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394,433,036股进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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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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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通讯等
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
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
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66号文同意注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期限6年。债券简称“李子转债”,债券
代码“111014”。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李子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拟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李子转债”2
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10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
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债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李子转债”(转债代码:111014)的债券持有人。
上述全体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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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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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所为
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
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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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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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
25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综合授信
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向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其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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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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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
配利润为477422685.9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443303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6945462股,以此计算
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3743787.0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86.57%。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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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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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72000万元(含本数,此额度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
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
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充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回报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现金管理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共同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2000万元(含
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
原则,建立健全完整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
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的相关人员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建立台
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审计与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
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三、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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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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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李子园日处理1000吨生乳深加工项目
预计投资金额:项目投资约3.2亿元。
资金来源:以自筹或自有资金出资
拟设子公司的名称:宁夏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
,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
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全资子公司尚未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
范围等信息最终尚需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3、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但所涉建设项目的土地面积、建设周期
、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和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
等风险。
4、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与
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意向投资协议》,投资项目“李子园日处理1000
吨生乳深加工项目”。为此,公司拟在银川市西夏区注册设立宁夏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暂定
,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专项负责推进、实施所投资项目。
2、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本次拟投资事项有关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已经公司20
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银川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并在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本次拟投资事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
资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该投资项目进行谈判、根据审议通过的项目方案签署与该
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办理成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投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公司的名称:宁夏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李博胜
4、经营范围:乳制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饮料生产;生鲜乳收购;食品用塑料
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
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添加剂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5、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
6、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公司占子公司股权的100%
8、资金来源:公司将以自筹或自有资金出资,后续如需改变资金来源,将根据规定履行
相应审批程序。
上述事宜均以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的最终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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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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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李子园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其法定代表人及住所进行了变更。
现贸易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
变更登记后,贸易公司《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MA28D5NU4M
2、企业名称:浙江李子园贸易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7楼
5、法定代表人:李博胜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7日
8、营业期限:2015年11月27日至2035年11月26日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塑料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
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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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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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5年1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变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博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国平
先生变更为李博胜先生。近日,公司已完成《公司章程》备案及变更法定代表人手续,并已取
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
133070314730958XR
2、单位名称: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
5、法定代表人:李博胜
6、注册资本:叁亿玖仟肆佰肆拾叁万贰仟壹佰肆拾叁元
7、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2日
8、营业期限:1994年10月22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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