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338 巴比食品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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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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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比武汉 │ 2250.00│ ---│ 75.00│ ---│ -763.4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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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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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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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比食品智能化厂房│ 1.80亿│ 0.00│ 1.83亿│ 101.72│ 2318.90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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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 2.08亿│ 907.23万│ 2.08亿│ 99.96│ 1418.44万│ ---│
│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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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 1.67亿│ 1382.60万│ 9116.06万│ 54.55│ ---│ 2024-12-31│
│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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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及仓储系统提│ 1.67亿│ ---│ ---│ ---│ ---│ ---│
│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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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营网络建设项目 │ 500.00万│ 0.00│ 8.89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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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发中心和检测│ 5868.57万│ ---│ ---│ ---│ ---│ ---│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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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推广项目 │ 6000.00万│ 0.00│ 2930.79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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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项目 │ 4387.06万│ 0.00│ 673.84万│ 112.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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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 7950.08万│ 0.00│ 363.83万│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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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亿│ ---│ 1.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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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 ---│ 907.23万│ 2.08亿│ 99.96│ 1418.44万│ ---│
│期项目 │ │ │ │ │ │ │
├─────────┼──────┼─────┼─────┼─────┼─────┼──────┤
│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 ---│ 1382.60万│ 9116.06万│ 54.55│ ---│ 2024-12-31│
│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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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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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0 │交易金额(元)│2.8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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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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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饮巴比餐饮管理(武汉)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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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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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饮巴比餐饮管理(武汉)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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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中饮巴比餐饮管理(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比武汉”) │
│ │ 增资金额: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8000.│
│ │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巴比武汉增资,其中1866.666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6133.3334万元计 │
│ │入资本公积。巴比武汉其余股东王勇、股东陈向军放弃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前公司直接持│
│ │有巴比武汉85.67%的股权,增资后公司直接持有巴比武汉96.51%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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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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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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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昌琴控制的加盟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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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控制的加盟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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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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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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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昌琴控制的加盟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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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控制的加盟店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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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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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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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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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标的名称:中饮巴比餐饮管理(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比武汉”)
增资金额: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8000.00
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巴比武汉增资,其中1866.666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6133.3334万元计入资
本公积。巴比武汉其余股东王勇、股东陈向军放弃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前公司直接持有巴比
武汉85.67%的股权,增资后公司直接持有巴比武汉96.51%的股权。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行政审批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根据业务开展需求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有效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同时优化公司控股子公司巴比武汉的资本结构,增强巴比武汉的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公司以
自有资金28000.00万元对巴比武汉进行增资,其中1866.666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6133.333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巴比武汉将向公司收购其持有的中饮巴比食品(武汉)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饮武汉”)1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中饮武汉将由子公司变更为孙公司。巴比武
汉其余股东王勇、股东陈向军放弃同比例增资。增资后巴比武汉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变更为
2466.6666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巴比武汉96.51%的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属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
会同意授权经营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
(三)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巴比武汉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饮巴比餐饮管理(武汉)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MA49NJMK3U
3、成立日期:2021年1月21日
4、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街办事处食兴路3号热干面生产项目5厂房(1)室四
楼1号
5、法定代表人:皮云
6、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
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
;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住房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非食用农产品初
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会议及展
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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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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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发展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和义
务,助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切实承担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中饮巴比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
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已于2024年12月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业从事餐饮连锁经营及中式面点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采取品牌
化经营、标准化生产、连锁化门店销售、团体供餐、线上线下全渠道销售的商业模式,满足消
费者居家、到店、食堂用餐等消费场景。目前,在餐饮连锁业务方面,公司在全国开设近5300
家加盟连锁门店,覆盖华东、华南、华北及华中地区的重要城市,每天为数百万顾客提供安全
、放心、健康的早餐食品,帮助了数千个小微家庭创业,并提供上万个就业岗位;大客户零售
业务方面,公司为数百家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链公司提供面点食品,已与一批知
名便利连锁、酒店连锁、餐饮连锁、生鲜电商平台建立业务合作。公司以稳定的销售渠道为基
础,安全可靠的产品品质为保证,强大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及数字化信息系统为支撑,打造国内
中式面点连锁企业领先品牌。
公司将继续对内精细管理,优化组织架构,加快数字化转型,扎实推进产能建设,整合优
化供应链体系,持续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效能,改善经营效益;对外坚定不移贯彻落
实全国化业务布局战略和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统筹兼顾加盟门店拓展与单店模型改善,全面发
力大客户及零售业务各渠道的拓展和深耕,切实推动高质量行业并购整合,优化资产结构和业
务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号召,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运用,推动公司高
质量发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一方面,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持续投入研
发资源,目前已形成“蒸制面点和馅料系列产品为主,水煮面点系列、烘烤煎炸面点系列等产
品为辅”的逾百种丰富的产品组合,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工艺革新,在馅料技术、低温发酵技术
、低温香气面皮技术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行业内重大突破。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搭建高水平信
息化管理体系,不断开发数智化管理系统,依托一系列行业内高水平数智化建设成果,推动产
业链上下游联动和资源配置优化,不断提高产业链协同效率和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底色,不断围绕新一代消费需求践行变革,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新产
品开发和新技术研发,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提高研发投入的产出效益,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
通过技术突破和生产要素创新配置提升公司运营效能,引领企业创新发展和市场规模的持续扩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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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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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市场环境较公司2022年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公司
后续达成预期经营情况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本
次激励计划将难以实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为充
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经公司慎重研究,决
定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一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的相关规定:“本计
划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由于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需回购注销11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145.665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
对象因主动离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相关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原因而离职,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前4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725万
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合计122人(首次授予部分111人,预留授予部分11人),合计拟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0.39万股(首次授予部分135.59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4.80万股)。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限制性股票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申
请办理对上述122名激励对象涉及的150.3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回购注
销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0月29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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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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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质)押、信用、应收账款质押或为自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向银
行申请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额度为准,董事会
授权总经理在本额度范围内自主选择具体合作银行及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
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抵押、融资
、保函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
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贷款期限、利率、种类、担保方式等以签订的相
关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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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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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
合计4.72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决定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118名激励对象
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145.665万股限制性股票,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
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上述122名激励对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0.39万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
本的0.6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9503900股变更为248000000股,公司注册
资本由人民币2495039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48000000.0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履
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核准数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重要变化,
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依据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
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4年8月30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3:00-16:00;双休日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茸江路785号
3、申报方式: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
4、联系人:马晓琳女士
5、联系电话:021-57797068
6、传真号码:021-57797552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
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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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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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市场环境较公司2022年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公司
后续达成预期经营情况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本
次激励计划将难以实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为充
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经公司慎重研究,决
定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说明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
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等相关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
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同意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共计4.7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一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的相关规定:“
本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公司需回购注销除上述4名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11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14
5.665万股限制性股票。
由于以上1、2项原因,本次拟回购注销12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150.39万股。
(二)回购注销价格、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回购价格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本激
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
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根据公司2024年6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4.79元/股。
2、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224.2681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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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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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鉴于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时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依据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上述合计63.96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公司于2023年
1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3年12月9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
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在法定申报期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2024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
告》。
(六)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七)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2024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已根
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在法定申报期内,公司未收到债
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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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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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3日、2024年7月1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充分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
场信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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