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366 宏柏新材 更新日期:2026-08-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7-31│ 9.98│ 7.5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29│ 7.03│ 2572.9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10│ 8.71│ 928.49万│
├───────────┼───────────┼───────────┼───────────┤
│可转债 │ 2024-04-17│ 100.00│ 9.4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迈图宏柏 │ 35357.30│ ---│ 51.00│ ---│ ---│ 人民币│
├─────────┼─────┼─────┼─────┼─────┼──────┼──────┤
│泰国宏柏 │ ---│ ---│ 90.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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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 2.15亿│ ---│ 2.18亿│ 101.70│-1806.52万│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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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 7.00亿│ 474.38万│ 474.38万│ 0.68│ ---│ ---│
│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 │ │ │ │ │ │
│化项目 │ │ │ │ │ │ │
├─────────┼──────┼─────┼─────┼─────┼─────┼──────┤
│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 5640.45万│ ---│ 5740.53万│ 101.77│ -213.26万│ ---│
│项目 │ │ │ │ │ │ │
├─────────┼──────┼─────┼─────┼─────┼─────┼──────┤
│终止后永久补充流动│ 6979.37万│ ---│ 6979.37万│ 100.00│ ---│ ---│
│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46亿│ ---│ 2.46亿│ 100.00│ ---│ ---│
├─────────┼──────┼─────┼─────┼─────┼─────┼──────┤
│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 5640.45万│ ---│ 5740.53万│ 101.77│ -213.26万│ ---│
│项目 │ │ │ │ │ │ │
├─────────┼──────┼─────┼─────┼─────┼─────┼──────┤
│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 9236.25万│ ---│ 6979.37万│ 100.00│ -11.36万│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099.87万│ ---│ 4247.42万│ 103.60│ ---│ ---│
├─────────┼──────┼─────┼─────┼─────┼─────┼──────┤
│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 7188.54万│ ---│ 7479.92万│ 104.05│ ---│ ---│
│建设项目 │ │ │ │ │ │ │
├─────────┼──────┼─────┼─────┼─────┼─────┼──────┤
│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 4948.83万│ ---│ 4574.05万│ 92.43│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25亿│ 3501.49万│ 2.60亿│ 105.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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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4-30 │交易金额(元)│4.14亿 │
├──────┼────────────────┼──────┼────────────────┤
│币种 │泰国泰铢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及金额: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泰国,以下简称"泰国宏柏")拟增加│
│ │注册资本46000.00万泰铢(按2026年4月25日人民币与泰铢汇率计算约为人民币9719.80万元│
│ │,最终以实缴注册资本当日汇率为准,下同)。新增注册资本由其现有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
│ │例认购,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资41400.00万泰铢(按2026│
│ │年4月25日人民币与泰铢汇率计算约为人民币8747.82万元),泰国投资方股东Polapat认购 │
│ │新增注册资本2300.00万泰铢,泰国投资方股东Vararat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300.00万泰铢。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交易金额(元)│23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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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泰国泰铢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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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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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Polap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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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及金额: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泰国,以下简称“泰国宏柏”)拟增│
│ │加注册资本46000.00万泰铢(按2026年4月25日人民币与泰铢汇率计算约为人民币9719.80万│
│ │元,最终以实缴注册资本当日汇率为准,下同)。新增注册资本由其现有股东按照各自持股│
│ │比例认购,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资41400.00万泰铢(按│
│ │2026年4月25日人民币与泰铢汇率计算约为人民币8747.82万元),泰国投资方股东Polapat │
│ │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300.00万泰铢,泰国投资方股东Vararat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300.00万泰 │
│ │铢。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交易金额(元)│2300.00万 │
├──────┼────────────────┼──────┼────────────────┤
│币种 │泰国泰铢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Vararat │
├──────┼────────────────────────────────────────┤
│卖方 │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及金额: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泰国,以下简称"泰国宏柏")拟增加│
│ │注册资本46000.00万泰铢(按2026年4月25日人民币与泰铢汇率计算约为人民币9719.80万元│
│ │,最终以实缴注册资本当日汇率为准,下同)。新增注册资本由其现有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
│ │例认购,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资41400.00万泰铢(按2026│
│ │年4月25日人民币与泰铢汇率计算约为人民币8747.82万元),泰国投资方股东Polapat认购 │
│ │新增注册资本2300.00万泰铢,泰国投资方股东Vararat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300.00万泰铢。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
│关联方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
│关联方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
│关联方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
│关联方 │乐平东豪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
│关联方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
│关联方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
│关联方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
│关联方 │乐平东豪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9-20 │质押股数(万股) │265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31 │质押占总股本(%) │4.37 │
├────────┼──────────────┴────────┴──────────────┤
│股东名称 │宏柏化学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CHINA MERCHANTS BANKCO.,LTD.,NEW YORKBRANCH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1-09 │解押股数(万股) │2658.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18日宏柏化学有限公司质押了2658.0万股给CHINAMERCHANTSBANKCO.LTD.NEW│
│ │YORKBRANCH │
├────────┼──────────────────────────────────────┤
│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09日宏柏化学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1009.5334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20 │质押股数(万股) │225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31 │质押占总股本(%) │3.70 │
├────────┼──────────────┴────────┴──────────────┤
│股东名称 │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CHINA MERCHANTS BANKCO.,LTD.,NEW YORKBRANCH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1-09 │解押股数(万股) │2254.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18日宏柏亚洲质押了2254.0万股给CHINAMERCHANTSBANKCO.LTD.NEWYORKBRAN│
│ │CH │
├────────┼──────────────────────────────────────┤
│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09日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9337.1931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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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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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余
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宝隆”)]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8
8327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92%。上述股份为新余宝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
取得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公司
股东新余宝隆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
8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883277股,合计不超过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1.92%。近日,公司收到新余宝隆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未减持股
份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新余宝隆未减持公司股份。
──────┬──────────────────────────────────
2026-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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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新余市锦宏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锦宏”)持有公司股份5,
979,859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0.77%。上述股份为新余锦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前取得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公司
股东新余锦宏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
8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60,00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0.42%。近日,公司收到新余市锦宏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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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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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纪金树先生
、林庆松先生、杨荣坤先生之间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纪金树先生、林庆松先生、杨荣坤先生一致确认分别于2017年12月17
日、2023年8月4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原协议
”)继续有效,并将原协议的有效期修改至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百〇八个月,具体情况如
下:
一、原《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纪金树先生、林庆松先生、杨荣坤先生曾于2017年12月17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就各
方之间的一致行动事宜作出相关约定,同时约定生效的起止期限为:各方签署协议生效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若宏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则本协议有效期为宏柏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即2023年8月11日期满),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除非一方以书面形式通
知其他各方及宏柏公司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否则本协议仍将继续有效。
为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纪金树先生、林庆松先
生、杨荣坤先生于2023年8月4日共同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自各方签
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即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七十二个月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纪金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121795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0%
;林庆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96516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5%。
纪金树先生、林庆松先生、杨荣坤先生通过宏柏化学有限公司、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
司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3488912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0.39%。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宏
柏化学有限公司、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纪金树先生、林庆松先生合计持
有公司239976075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1.05%。
二、《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
(一)《一致行动协议》修改内容
《一致行动协议》第3.2条:
“3.2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六个月;若宏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成
功上市,则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宏柏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为进一步稳定和巩固
宏柏公司的控制权,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再次修订为:“3.2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宏柏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一百〇八个月。”
(二)本补充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一致行动协议》一致。在本补
充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撤销、变更本补充协议。
(三)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一致行动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一致行
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约定事项与《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
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以原《一致行动协议
》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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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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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
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00.00万元到-2200.00万元。
3.公司预计2026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0
0.00万元到-30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00.
00万元到-2200.00万元。
2.公司预计2026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0
0.00万元到-3000.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3284.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60.55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59.63万元。
(二)每股收益:-0.04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亏损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一是上半年宏观经济环境整体依然偏
弱,行业状况未发生较大变化,市场竞争仍然比较激烈,虽然受上游部分原材料涨价影响,公
司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在二季度有小幅提价,但产品价格相对仍处于低位,对公司总体业绩影响
有限。二是受汇率波动影响,本期汇兑出现了损失,去年同期汇兑收益为273万元,同比汇兑
损失有所增加,对公司当期利润形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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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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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
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
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2025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648647)中持有的548.00万股公司股票以及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B886849281)中持有的505.00万股公司股票均已于2025年5月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
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7187462),过户价格为2.7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五)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4)。
(六)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披露《江西宏柏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45),自2026年4月17日起45天内,未有债权人向公司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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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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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新材应用中心办公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张捷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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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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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林庆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
1516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34%;林庆松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上述股份
为林庆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公司控股股东宏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化学
”)直接持有公司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8146707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15.22%)、控股
股东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亚洲”)直接持有公司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116742413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15.04%),公司实际控制人纪金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21795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40%)。宏柏化学和宏柏亚洲均受公
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纪金树先生、林庆松先生、杨荣坤先生控制,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综上,公司股东林庆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40626075股,持股比例为31.0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股东林庆松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650000股公
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08%。减持时间为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回
购、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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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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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标的名称及金额: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泰国,以下简称“泰国宏柏”)拟
增加注册资本46000.00万泰铢(按2026年4月25日人民币与泰铢汇率计算约为人民币9719.80万
元,最终以实缴注册资本当日汇率为准,下同)。
新增注册资本由其现有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认购,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拟增资41400.00万泰铢(按2026年4月25日人民币与泰铢汇率计算约为人民币8
747.82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内,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但尚需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
发改委、商务部、外汇管理局等)的审批或备案,具体增资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对泰
国宏柏增资是基于当前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市场情况慎重决策,以保障泰国宏柏项目的整体推进
和顺利投产,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将能够进一步扩充公司产能,充分发挥公司全产业链和一体化
的规模优势,从而有效降低综合成本,保持公司在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加快拓展泰国以
及东南亚的市场,完善海外功能性硅烷产业供应体系。在实施上述目标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
管理、经营和市场风险,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会加强管理,积极防范
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及时防控,力求为投资者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增资概述
1、概述
泰国宏柏系公司与泰国投资方Polapat以及泰国投资方Vararat在泰国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目前,泰国宏柏注册资本为34000.00万泰铢,其中公司出资30600.00万泰铢,占泰国宏柏
的持股比例为90%;泰国投资方Polapat出资1700.00万泰铢,占泰国宏柏的持股比例为5%;泰
国投资方Vararat出资1700.00万泰铢,占泰国宏柏的持股比例为5%。
泰国宏柏已购置生产项目所需工业用地且已动工建设,前期规划的一期增资资金正按计划
投入使用。为稳步推进泰国宏柏生产项目的建设,加快拓展泰国以及东南亚的市场,完善海外
功能性硅烷产业供应体系,结合泰国宏柏当前建设情况以及当地法律法规要求,泰国宏柏拟进
行第二期增资计划,本次计划增加注册资本46000.00万泰铢(按2026年4月25日人民币与泰铢
汇率计算约为人民币9719.8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其现有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认购,其
中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41400.00万泰铢(按2026年4月25日人民币与泰铢汇率计算约为人民
币8747.82万元),股东Polapat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300.00万泰铢,股东Vararat认购新增注册
资本2300.00万泰铢。增资完成后泰国宏柏注册资本为80000.00万泰铢,本次增资款项主要用
于加快泰国地区功能性硅烷项目的生产建设。
2、董事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
公司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泰国宏柏增加注册资本以及公司认购相应新增注
册资本的相关事项。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增资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Polapat。
3、Vararat。
上述增资协议主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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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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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
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
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特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
如下:
一、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自身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券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规划的制定应当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将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
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同时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
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及诉求。
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重视对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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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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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新材应用中心办公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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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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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不进行现
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5783147.1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428650098.12元。鉴于公司于2025年度实施了股份回购,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亏损,为保障公司健康稳健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
,现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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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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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数量:325万股
回购价格:2.77元/股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根据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第一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及离职的1名持有
人不得解锁的权益份额回购注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合计32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
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
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2025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648647)中持有的548.00万股公司股票以及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B886849281)中持有的505.00万股公司股票均已于2025年5月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
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7187462),过户价格为2.7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五)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4)。
(六)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及1名持有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原始出资额回购注销第一个考核期及
1名离职持有人对应的不得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合计325万股,回购价格为2.77元
/股。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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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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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的投资种类: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银
行理财、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等。
现金管理的额度: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新材”或“公司”)及
下属子、孙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自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履行审议程序: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购买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
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
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
以下统称“子、孙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
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
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购买原则为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银行理
财、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
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如单项产品购买日期在前述有效期内,而
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的,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3、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具体购买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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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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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柏新材”)于2026年4月15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
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
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
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
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上述授信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全资孙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
可以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
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
件。
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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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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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
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
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3637.16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
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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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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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柏新材”)的全资子
公司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贸易”)、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九江宏柏”)、全资孙公司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维高科”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对外担保余额为3795.12万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
司、全资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宏柏贸易、九江宏柏、江维高科生产经营
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宏柏贸易、九江宏柏,全资孙公司江维高科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10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相关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担
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由于担保事项执行前需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协商才能确定相关担保条款,为不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在不超过本次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合并
的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预计担保额度
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情形。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
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
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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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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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117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3、业务规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89948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45625万元。2024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5家,收费
总额13557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
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3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1(项目合伙人)
姓名:刘琼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
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2(项目合伙人)
姓名:张林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
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于2021年开始担任签字会计师;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徐德盛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4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8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未发现上述人员近三年存在不良诚信记录,上述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
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6年度本项
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77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7万元),与
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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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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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江西宏柏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确定了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
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郎丰平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
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
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因履行职责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
等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八条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关规定执行,不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依据《公司章程》因履行职责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可
在公司据实报销。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2、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地区、行业相关企
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年度的基本薪酬;
3、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进行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4、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发放的专项激励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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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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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中第一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及部分持有人已离职,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不得解锁的权益份额进行回购注销
,拟回购注销的股票合计32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由776077700股减至7728277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变更为77282770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园区宏柏科技园应用中心
2、申报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
假日除外)
3、联系人:康昌煜
4、联系电话:0798-6806051
5、传真号码:0798-681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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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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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余
市锦宏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锦宏”)持有公司股份8279859股,占公
司当时股份总数的1.14%。
上述股份为新余锦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公
司股东新余锦宏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
年6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0000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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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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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数量:1817000元(1817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1823771.88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3月23日
“宏柏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23日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满足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柏新材”)股票自2026年1月20
日至2026年2月2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46
元/股的130%,即不低于7.10元/股。根据《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宏柏转债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
宏柏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宏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宏柏
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披露
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宏柏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披露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宏柏转债”赎回及
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
宜,并在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20日期间共披露了9次“关于实施“宏柏转债”赎回暨摘
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6年3月20日。
2、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3月2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宏柏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100.3726元/
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即2025年4月17日)起至
本计息年度赎回日(即2026年3月23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340天。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0.40%×340÷365=0.3726元/张(四舍五入后保
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726=100.3726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3月23日。
5、“宏柏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23日。
(一)赎回余额
截至2026年3月23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宏柏转债”余额为人民币1817000元(1817
0张),占“宏柏转债”发行总额的0.19%。
(二)转股情况
“宏柏转债”自2024年10月23日起开始转股,截至2026年3月23日收市后,累计共有95818
3000元“宏柏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累计转股数量175535876股,占“宏柏转债”
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8.83%。
(三)可转债停止交易及冻结情况
自2026年3月17日起,“宏柏转债”停止交易。2026年3月20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181700
0元“宏柏转债”全部冻结,停止转股。
(四)赎回兑付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赎回“宏柏转债”的数
量为1817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823771.88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2026
年3月23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98-6806051
邮箱:hpxc@hungp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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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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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
明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139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7%;李明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非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述股份为李明崽先生通过首发前股份非交易过户取得以及公司
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李明崽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7日~2026年7月
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7000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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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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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余市锦宏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锦宏”)持有公司股份8279859股,占公司截至2026年3月5日股份总
数724597585股的比例为1.14%。上述股份为新余锦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
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新余锦宏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31日~2026年
6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00000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及
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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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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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登记日:2026年3月20日
赎回价格:100.3726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3月23日
最后交易日:2026年3月17日
截至2026年3月6日收市后,距离3月17日(“宏柏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7个交易日,3
月17日为“宏柏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6年3月20日
截至2026年3月6日收市后,距离3月20日(“宏柏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0个交易日,3
月20日为“宏柏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宏柏转债将自2026年3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持有的“宏柏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
,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5.46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
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3726元)被强制赎回。赎回价
格可能与二级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建议“宏柏转
债”持有人于最后交易日或最后转股日前完成交易或实施转股,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投资损失。
特提醒“宏柏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2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46元/股的130%,即不低7.10元/股。根据《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
约定,已触发“宏柏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提前赎回“宏柏转债”的议案》,公司决定行使“宏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宏柏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宏柏转债”
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
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
30%(含130%);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
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27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
于“宏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宏柏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3月2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宏柏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3726元/张,计算过
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即2025年4月17日)起至
本计息年度赎回日(即2026年3月23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340天。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0.40%×340÷365=0.3726元/张(四舍五入后保
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726=100.3726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宏柏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宏柏转债”持
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宏柏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3月23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宏柏转债”数额。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
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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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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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27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46元/股的130%,即
不低于7.10元/股。根据《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宏柏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
宏柏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宏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宏柏
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宏柏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5.46元/股的转股价
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
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0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公开发行
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自2024年4月17日至2030年4月16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5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96000.00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宏柏转债”,债券代
码“111019”。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宏柏转债”自2024年10月23日起至20
30年4月16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息)可转换为本公司的股份,“宏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7.51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最新转股价格为5.46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自2024年7月9日起,“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由
原来的7.51元/股调整为7.5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调整“宏柏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自2024年7月19日起,“宏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53元/股调
整为7.4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3、因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情形,触发“宏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自2024年8月7日起,“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由
7.49元/股调整为5.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
4、因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自2025年7月8日起,“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由
原来的5.45元/股调整为5.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调整“宏柏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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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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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宝隆”)]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781546股,占公司当时总
股本的4.27%。上述股份为新余宝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公司上市后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公司股东新余宝隆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7日至2
026年2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500000股,合计不
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00%。近日,公司收到新余宝隆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
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2月26日,新余宝隆已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减持12898269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1.9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398300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0.9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649996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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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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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
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减持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及《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
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1),2022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3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6月23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7.03元/股。非
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30.00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0.98%。
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此,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持有公司股份调整为600.60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98%。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
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
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
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
2023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第一批考核期解锁条件达成,解锁数量为180.18万股。
2024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第二批考核期解锁条件未达成,解锁数量为180.18万股。
2025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第三批考核期解锁条件未达成,解锁数量为240.24万股。
2025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六个月后届满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6月23日届满。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管理委员会于锁定期届满后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
定和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处置,对于未达成解锁条件对应的份额,管理委员会已于锁定期满后出
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
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出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第一期已解锁部分股票合计180.18万
股已陆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
市场交易规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均为货币资产,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规
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完成相关资产的
清算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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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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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议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一、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中汇所作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定黄平先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
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中汇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徐德盛先生接替黄平先生担任上
述质量控制复核人,负责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相关工作的继续推进。本次变更后,本公司
审计工作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正式变更为徐德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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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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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余市锦宏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锦宏”)持有公司股份9189859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1.41%。上
述股份为新余锦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
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新余锦宏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2日~2026年6
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10000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及比
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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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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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00.00万元到-11000.00万元。
3.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500.0
0万元到-120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00.00
万元到-11000.00万元。
2.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500.0
0万元到-12000.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4188.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86.71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17.26万元。
(二)每股收益:-0.05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宏观经济环境转弱,产业上下游供
需失衡状况未有改善,行业竞争仍然比较激烈,虽然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同比实现稳步增长,但
产品销售价格仍然处于历史低位;二是,本期有在建工程转固,增加折旧及运营成本;三是,
本期相关费用增加,其中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计提股份支付费用,以及本期计提可转换公司
债券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
2026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深耕全球高价值市场,持续优化成本并提升营销能力,全力
做好2026年各项经营计划,并力争公司2026年经营业绩有所改善。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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