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369 拱东医疗 更新日期:2025-12-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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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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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9-04│ 31.65│ 5.7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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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7-02│ 50.81│ 3087.3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0│ 50.81│ 167.6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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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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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津东昇 │ 4565.00│ ---│ 100.00│ ---│ 215.3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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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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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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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0吨医用耗 │ 2.69亿│ 6083.49万│ 2.80亿│ 104.07│ 4487.43万│ ---│
│材及包材产能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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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2亿支真空采 │ 1.78亿│ 4160.33万│ 1.76亿│ 98.53│ 4942.92万│ ---│
│血管产能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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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758.06万│ 2976.20万│ 1.01亿│ 103.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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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307.33万│ 0.00│ 3307.33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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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95万│ 1.95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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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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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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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乌鲁木齐津东昇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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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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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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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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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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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恒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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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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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2 │
├──────┼────────────────────────────────────────┤
│关联方 │浙江恒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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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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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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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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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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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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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足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核心业务优势、经营实际
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制定本《“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通过聚焦主业升级、规范治理
运作、优化投资者关系、强化回报机制等举措,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经营质量,推动公
司高质量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行动方案
已于2025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国内医疗器械行业的标杆企业之一,深耕医疗器械领域多年,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
、完善的产品线布局和广泛的市场认可度。核心业务涵盖一次性医用耗材、实验室耗材、医用
高分子材料制品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临床诊疗、医学检验、科研实验等多
个场景,服务网络覆盖全国各省市及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致力于为医疗健康领域提供“安全
可靠、高效适配”的产品与解决方案。
长期以来,公司坚持“技术驱动、品质为本、全球布局”的战略方向,在巩固国内市场领
先地位的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份额,持续推进产品迭代与产能升级。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520.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7163.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28%,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提质增效。研发创新方面,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重
点围绕高端医用耗材、生物医药实验耗材等领域开展攻关,强化研发团队建设与产学研合作,
加速新产品注册与成果转化,提升产品技术壁垒与市场竞争力;生产运营方面,推进智能化生
产基地建设,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引入先进生产设备与质量检测系统,提升产能利用率与产品
合格率,打造高效、合规、绿色的生产体系;市场拓展方面,深化国内区域市场渗透,重点布
局基层医疗,同时加强海外渠道建设与品牌推广,拓展国际高端客户资源,不断提升海外市场
收入占比;客户服务方面,建立全生命周期客户服务体系,优化售前咨询、售中适配、售后保
障等服务流程,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构建长期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
二、规范运作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构建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
层为核心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分工明确
、权责清晰、协调运作、相互制约的治理机制,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4年以来,公司根据监管政策更新及业务发展需要,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多项内部制度,优化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强化了
内控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的精细化与规范化水平。
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效能。制度建设方面,紧密跟踪证监会、交易所最新监管政策
动态,及时修订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体系与监管要求、公司发展阶段精准适配;合规管理
方面,组建覆盖产品注册、生产合规、市场推广、数据安全等领域的合规管理标准化体系,定
期开展合规风险排查与专项审计,严守合规经营底线;独立董事履职方面,进一步明确独立董
事履职定位与保障机制,支持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监督与专业支持作用;内控建设方面,持续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强化内控执行的监督与考核
,防范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与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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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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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慧勇
持有公司股份110,836,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7%。台州金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金驰投资”)持有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拱东医疗”)股份14,258,0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自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减持区间为: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2月24日),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慧勇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409,858股,且在
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金驰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204,92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5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施慧勇先生、金驰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施慧勇先生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4,402,400股,金驰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减持2,204,840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施慧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6,433,64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48.27%;金驰投资持有公司股票12,053,1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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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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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张
景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景祥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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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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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57578415元变更为220
492949元,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157578415股变更为220492949股。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20
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新取得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名称: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零肆拾玖万贰仟玖佰肆拾玖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9年08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施慧勇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大道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148185689U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
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
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用设备
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台州
市黄岩区新前街道北院大道39号;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新前街道景贤路88号)
经工商登记机关审核并备案的《公司章程》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年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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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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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迈德医用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德模具”)、TrademarkPlast
icsInc.(以下简称“TPI”)、上海拱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拱东”)、郑州拱东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拱东”)、乌鲁木齐津东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
东昇”),上述公司均为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或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下同)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8亿元的融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
公司将以自有资产为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授权期限自该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及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8亿
元的融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以自有资产为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
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
限自该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原则上
不超过12个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
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
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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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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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
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
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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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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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事宜,授权期
限为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具体内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
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
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
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
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
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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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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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在该额度内,由浙
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下同)共同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原
则上不超过12个月。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虽然原则上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
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
下,为公司及股东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
共同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种类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
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或授权他人签
署相关协议、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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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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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远期结售汇业务。
投资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内由浙江拱
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
同)共同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原
则上不超过12个月。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
交易,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境外销售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
营成果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该额度内由公
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
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
12个月。
(五)交易方式
公司以真实业务为依托,在锁定未来时点外汇交易成本和利润的前提下,与外汇指定银行
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按
照协议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
(六)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且不开展以投
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
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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