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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旺科技(60537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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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377 华旺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12-17│ 18.63│ 8.8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6-28│ 7.88│ 1295.47万│ ├───────────┼───────────┼───────────┼───────────┤ │增发 │ 2022-03-01│ 18.18│ 8.1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08│ 7.36│ 129.50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8万吨特种纸生│ 6.92亿│ 1.96亿│ 4.17亿│ 77.04│ ---│ ---│ │产线扩建项目(一期│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 1.2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杭州华旺汇科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杭州临安华旺热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马鞍山慈兴热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原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杭州华旺汇科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杭州临安华旺热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杭州华旺汇科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杭州临安华旺热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杭州临安华旺热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5-2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蕾女士、财务总监王世民先生、副总经理葛丽芳女士列席了本次会 议。 ──────┬────────────────────────────────── 2026-05-16│其他事项 ──────┴────────────────────────────────── (一)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7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5075986)所持有的 231.38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16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 券账户号:B886536707),过户价格为13.23元/股。 计划持有股份数量变更为323.93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255.486万 股,预留份额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68.446万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5月17日届满,可解锁股票数量为127.743 万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为0.28%。其中已解锁的127.13万股股票已完成出售及收益分配。 划持有股份数量变更为236.1624万股,占总股本的0.42%。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对应标的股 票数量为154.0272万股,预留份额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82.1352万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锁定期于2026年5月17日届满,可解锁股票数量为153.291 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28%。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及前期解锁情况 根据《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首次授予部 分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 据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5月17日届满,可解锁股票数量为127.743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28%。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锁定期于2026年5月17日届满,可解锁股票数量为153.291 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28%。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 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 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稳步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始终专注于中高端装饰原纸领域,依托成本控制优势、客户资源优势与产品品质优势 保持了行业领先地位。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0199.5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7088.54万元,装饰原纸销量达32.08万吨,保持了稳定的市场占有率,为后续提 升主业竞争力筑牢基础。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专业、专注、稳谨、发展”的企业精神,以及“以人为本、科技 创新、用户至上、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在巩固现有核心客户与核心区域市场优势的基础上 ,多维度挖掘市场增长空间,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同时,持续优化生产运营管理体系,推进 生产流程数字化改造,以提升生产效率、稳定产品品质;严格管控生产运营各环节成本,通过 精细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进一步强化产品的成本优势与品质竞争力,巩固公司在中高端装饰 原纸领域的行业地位,夯实业绩增长基础,为后续持续回报股东筑牢经营基本面。 二、聚焦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创新是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公司始终将创新作为发展的核心驱 动力,高度重视产品技术的自主创新与突破。2025年度,公司研发投入达9010.38万元,未来 公司将继续聚焦中高端装饰原纸领域,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围绕下游客户需求痛点,进一 步加大核心产品技术研发投入,持续推出适配下游市场新兴需求的高附加值产品,不断强化公 司的技术壁垒与产品差异化优势,以技术创新夯实主业核心竞争力,支撑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三、完善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作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不断优化公司治理机制。2025年,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全面修订了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取消监事会的设 置,强化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并完成职工董事的选举,顺利完成了公司治理架构的调整。 公司将持续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司治理最 新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资本市场发展趋势,动态优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 部控制制度及配套文件,依法合规规范各项经营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激发履职效能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与 风险防控,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内外部培训,加强沟通等方式,不断提升上述“关键少数” 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旨在推 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与市场发展、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建立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进一步增强其责任担当意识。 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强化其合规意识 ,通过积极参与监管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其规范履职能力。 同时,持续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积极探索多元的激励机制,激发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持续、稳定 的分红政策,不断完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和《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 26年-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意愿和要求、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偿债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 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 配规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股东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坚持积极、科学开展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保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 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但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期间: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在满足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 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四)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董事会提出包含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现金分红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 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供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 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总体而言,若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 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处理。 ──────┬────────────────────────────────── 2026-04-2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等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 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及“(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外部投资人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董事长及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酬。 (3)公司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其他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 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2)基本薪 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领取薪酬; (3)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进行发放,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4)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发放的专项激励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母公司口径)为人民币628318741.1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5566702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116900756.28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 额244934917.92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0.42%。2025年 度,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81304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此次公司注销的回购股份(为公司以现金 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股份,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为14866589.06元( 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59801506.98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5.91%。 如自2026年4月28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1-21│其他事项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华旺”)于近日收到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534000398, 发证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马鞍山华旺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马鞍山华旺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后连续三年内(即2025年度至2027年度),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 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马鞍山华旺2025年度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不影响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 2025-12-23│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钭江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蕾女士、财务总监王世民先生、副总经理葛丽芳女士列席了本次会 议。 ──────┬────────────────────────────────── 2025-12-06│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需要及20 26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为下属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额度为2026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分别在上述被担保人担保 总额内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上述子公司预计担保 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 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 ,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 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5-12-06│其他事项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的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 的,但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 险、政策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装饰原纸的研产销业务,纸浆是公司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鉴于近年来纸 浆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比较明显,为了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 ,有效控制市场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选择为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原材料纸浆期货、 期权合约,预计将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敞口。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 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5000万元 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上述额度。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 的原材料纸浆期货、期权品种,交易工具为期货、期权合约。 上述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规定。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 相关事宜,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业务。授权期限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境外购销业务占比逐步提升,且多采用外币结算,当 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合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 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 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业务。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及子公司贸易背景、经营方式、经营周期 等相适应的外汇交易品种与交易工具,预计将有效控制汇率波动风险敞口。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 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100万美 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主要与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币种,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远 期、利率互换等外汇衍生品及其组合。 上述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规定。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 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5-12-06│银行授信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资 金使用计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用于安排本年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等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以上额度范围审批具体融资使用 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等。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授信有效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2025-12-06│其他事项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 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 ,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 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商业 银行的合作关系,以及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有效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 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收到的汇票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 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实施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汇票开具等业 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利于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率。 ──────┬────────────────────────────────── 2025-12-06│委托理财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情况下,将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 0000万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系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强,为提高效率,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品种与期限。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2025-12-06│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00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号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2-06│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钭正 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钭正贤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15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0%。 截至2025年12月5日,钭正贤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1152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1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12月5日,钭正贤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10%。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 9.04%减少至47.94%,触及1%刻度。 ──────┬────────────────────────────────── 2025-10-10│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钭正贤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钭正贤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6115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0%,本次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 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本变 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2025-09-26│其他事项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公司 已于近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97093218U 名称: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号法定代表人:张延成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陆佰陆拾柒万零贰佰陆拾捌元成立日期:2009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8-29│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前次担保的预计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为下 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披露的《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5)。 (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香港华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锦”)的日常经营需求,2025年8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 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华锦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本次为香港华锦 增加担保额度后,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 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上述新增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 026年1月7日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 2025-08-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母公司口径)为人民币749102572.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截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总股本5566702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128034161.64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 例为82.23%。 如自2025年8月28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 划,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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