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389 长龄液压 更新日期:2026-09-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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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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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10│ 39.40│ 8.95亿│
├───────────┼───────────┼───────────┼───────────┤
│增发 │ 2023-08-31│ 26.29│ 2.0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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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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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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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CAPITAL │ 1800.00│ ---│ 100.00│ ---│ ---│ 人民币│
│INVESTMENT MANAGEM│ │ │ │ │ │ │
│ENT PTE. LTD. │ │ │ │ │ │ │
├─────────┼─────┼─────┼─────┼─────┼──────┼──────┤
│CHANGLING (THAILA│ 1800.00│ ---│ 97.00│ ---│ ---│ 人民币│
│ND)CO., LT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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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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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 ---│ ---│ 1.94亿│ 88.28│ 640.51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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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 ---│ ---│ 7332.47万│ 104.75│ 829.92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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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4万吨车用家 │ ---│ ---│ 2.81亿│ 100.00│ 2724.19万│ ---│
│用电器类通用铸件及│ │ │ │ │ │ │
│机械零部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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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改建项目 │ ---│ ---│ 1088.83万│ 100.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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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液压部件扩能和│ ---│ ---│ 3760.41万│ ---│ ---│ ---│
│智能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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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 ---│ ---│ 6773.56万│ 103.07│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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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 1.61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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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回转减速器及液│ ---│ 6063.37万│ 7471.33万│ 86.69│ -474.51万│ ---│
│压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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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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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5 │转让比例(%) │2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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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4.68亿 │转让价格(元)│3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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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4321.17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夏继发、夏泽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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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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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4 │转让比例(%)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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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6.19亿 │转让价格(元)│3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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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729.04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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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夏继发、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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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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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9-15 │转让比例(%) │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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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5.95亿 │转让价格(元)│6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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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936.57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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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夏继发 │
├──────┼────────────────────────────────────────┤
│受让方 │范春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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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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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9-15 │交易金额(元)│5.9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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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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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936566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长龄液压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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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范春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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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夏继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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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龄液压”)股东夏继发先生于2026年│
│ │7月21日与其女婿范春晓先生签署了《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夏继发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直接持有的93│
│ │65660股长龄液压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范春晓先生,本次转让价格为63.55元/ │
│ │股,转让总价为人民币595187693.0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9月14日取得中国证 │
│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过 │
│ │户数量为93656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
│ │让所涉及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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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5 │交易金额(元)│8.9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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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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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6209439│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8.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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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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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夏继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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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7月10日,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核芯听涛")与夏继 │
│ │发、夏泽民,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澄联双盈",与"核芯听 │
│ │涛"统称"收购方")与夏继发分别签署《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 │(以下合称"《股份转让协议》"),夏继发、夏泽民拟将其持有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合计4321171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协议转让给核芯听涛、澄联│
│ │双盈,占长龄液压股份总数的29.99%。 │
│ │ 2025年7月10日,夏继发、夏泽民与核芯听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1、协议主体 │
│ │ 转让方一:夏继发 │
│ │ 转让方二:夏泽民受让方: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本协议中,转让方一、转让方二合称转让方。 │
│ │ 2、本次交易 │
│ │ 本次交易:指转让方将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3600736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4│
│ │.99%)及其对应的权益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或条款转让予受让方,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
│ │份转让价款,交易总价款合计为1,223,170,019.2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亿贰仟叁佰壹拾│
│ │柒万壹拾玖元贰角),每股价格为33.97元。。 │
│ │ 转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下列数量转让给受让方: │
│ │ (1)转让方一将所持26209439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8.19%)转让给受让方,交 │
│ │易总款890334642.83元。 │
│ │ (2)转让方二将所持979792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6.80%),转让给受让方交易 │
│ │总款332835376.37元。 │
│ │ 夏继发与澄联双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转让方:夏继发 │
│ │ 受让方: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本协议转让方转让上市公司股份7,204,35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5%)的交易总价 │
│ │款合计为244,731,905.38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肆仟肆佰柒拾叁万壹仟玖佰零伍元叁角捌分│
│ │),每股价格为33.97元。 │
│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13日,合计过户股份│
│ │数量43,211,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办理│
│ │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
└──────┴────────────────────────────────────────┘
┌──────┬────────────────┬──────┬────────────────┐
│公告日期 │2025-11-15 │交易金额(元)│3.3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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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9797921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6.8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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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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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夏泽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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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7月10日,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核芯听涛")与夏继 │
│ │发、夏泽民,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澄联双盈",与"核芯听 │
│ │涛"统称"收购方")与夏继发分别签署《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 │(以下合称"《股份转让协议》"),夏继发、夏泽民拟将其持有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合计4321171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协议转让给核芯听涛、澄联│
│ │双盈,占长龄液压股份总数的29.99%。 │
│ │ 2025年7月10日,夏继发、夏泽民与核芯听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1、协议主体 │
│ │ 转让方一:夏继发 │
│ │ 转让方二:夏泽民受让方: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本协议中,转让方一、转让方二合称转让方。 │
│ │ 2、本次交易 │
│ │ 本次交易:指转让方将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3600736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4│
│ │.99%)及其对应的权益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或条款转让予受让方,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
│ │份转让价款,交易总价款合计为1,223,170,019.2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亿贰仟叁佰壹拾│
│ │柒万壹拾玖元贰角),每股价格为33.97元。。 │
│ │ 转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下列数量转让给受让方: │
│ │ (1)转让方一将所持26209439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8.19%)转让给受让方,交 │
│ │易总款890334642.83元。 │
│ │ (2)转让方二将所持979792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6.80%),转让给受让方交易 │
│ │总款332835376.37元。 │
│ │ 夏继发与澄联双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转让方:夏继发 │
│ │ 受让方: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本协议转让方转让上市公司股份7,204,35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5%)的交易总价 │
│ │款合计为244,731,905.38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肆仟肆佰柒拾叁万壹仟玖佰零伍元叁角捌分│
│ │),每股价格为33.97元。 │
│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13日,合计过户股份│
│ │数量43,211,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办理│
│ │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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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5 │交易金额(元)│2.4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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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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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7204354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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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夏继发 │
├──────┼────────────────────────────────────────┤
│交易概述 │2025年7月10日,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核芯听涛")与夏继 │
│ │发、夏泽民,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澄联双盈",与"核芯听 │
│ │涛"统称"收购方")与夏继发分别签署《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 │(以下合称"《股份转让协议》"),夏继发、夏泽民拟将其持有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合计4321171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协议转让给核芯听涛、澄联│
│ │双盈,占长龄液压股份总数的29.99%。 │
│ │ 2025年7月10日,夏继发、夏泽民与核芯听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1、协议主体 │
│ │ 转让方一:夏继发 │
│ │ 转让方二:夏泽民受让方: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本协议中,转让方一、转让方二合称转让方。 │
│ │ 2、本次交易 │
│ │ 本次交易:指转让方将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3600736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4│
│ │.99%)及其对应的权益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或条款转让予受让方,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
│ │份转让价款,交易总价款合计为1,223,170,019.2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亿贰仟叁佰壹拾│
│ │柒万壹拾玖元贰角),每股价格为33.97元。。 │
│ │ 转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下列数量转让给受让方: │
│ │ (1)转让方一将所持26209439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8.19%)转让给受让方,交 │
│ │易总款890334642.83元。 │
│ │ (2)转让方二将所持979792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6.80%),转让给受让方交易 │
│ │总款332835376.37元。 │
│ │ 夏继发与澄联双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转让方:夏继发 │
│ │ 受让方: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本协议转让方转让上市公司股份7,204,35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5%)的交易总价 │
│ │款合计为244,731,905.38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肆仟肆佰柒拾叁万壹仟玖佰零伍元叁角捌分│
│ │),每股价格为33.97元。 │
│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13日,合计过户股份│
│ │数量43,211,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办理│
│ │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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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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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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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阴长龄物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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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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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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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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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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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阴长龄物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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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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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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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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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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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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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龄液压”)股东夏继发先生于2026
年7月21日与其女婿范春晓先生签署了《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夏继发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直接持有的9365
660股长龄液压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01%)转让给范春晓先生,本次转让价格为63.55
元/股,转让总价为人民币595187693.00元。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9月14日取得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过
户数量为93656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受让方范春晓先生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会减持标的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系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公司股东夏继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长龄液压的股份未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1日,公司股东夏继发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范春晓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夏继发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936566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5.01%)转让给范春晓先生。本次转让价格为63.55元/股,转让总价为人民币595187693.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江
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1)。
二、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9月14日取得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过户数
量为93656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所涉
及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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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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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850,42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850,42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9日(星期三)。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3年8月1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5号),同意上市公司向许建沪发行5,
793,411股股份、向江阴尚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拓合伙”)发行2
,026,89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
供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市公司已于2023年9月6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
增股份登记,新增股份7,820,310股,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登记
后股份总数144,087,070股。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6年5月,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144,087,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7,313,191股。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7,820,310股增
加至10,166,403股。
鉴于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未能实现业绩承诺,公司以1元价格回购并注销承诺方应
补偿股份数315,981股。经公司申请,上述股份已于2026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7,313,191股变更为1
86,997,210股。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10,166,403股减少至9,850,422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
情况。
截至2026年9月2日,公司总股本为186,997,21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9,850,4
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7,146,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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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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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
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
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
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公司对2026年半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
测试后,2026年半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815.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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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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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
5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944,669.16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
润为615,675,363.54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86,99
7,21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449,023.50元(含税)。2026年半年度公司
现金分红比例(2026年半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0.9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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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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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9日、2026年5月13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人数、变更注册
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调整董事人数、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授权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等相关公告。近日,经无锡市数据局核准,公司完
成了相关工商信息变更,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变更后的登记情况公告如下:名
称: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961489070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胡康桥
注册资本:18699.721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04日
住所: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
经营范围: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建筑工程用机械、通用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
售、研究、开发;其他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光伏发电、售电;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道路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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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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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夏泽
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8222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4%;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澜海浩龙”)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夏泽民先生、公司股东夏继发先
生之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4111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3月22日全部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夏泽民先生长期看好公司的发展,因个人资金需求,夏泽民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0242股(占总股本的1.30%),其中: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69972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560270股(不超过总股本的0.30%)。
澜海浩龙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基于平台股东个人资金需要
,澜海浩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317943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0%),其中:公司董事、总经理夏泽民先生计划通
过该平台减持1959731股,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芳、陈叶兴、戴正平、邬逵清,提
前离任监事李彩华、吴云、刘小忠不参与澜海浩龙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亦不参与减持收益分配
。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
进行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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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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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龄液压”)子公司江阴尚驰机械
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尚驰公司”)未能完成收购时的业绩承诺,公司以1元价格向
江阴尚驰公司业绩补偿义务人许建沪、江阴尚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尚拓合伙”,与许建沪合称“业绩补偿义务人”)回购并注销应补偿股份数315,981股,占本
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7%。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6年8月5
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315,981股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6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
述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7,313,191股变更为186,997,2
10股。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核芯听涛”)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24.99%被动增加至25.03%,核
芯听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核芯破浪”)、
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澄联双盈”)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41.99%被动增加至42.06%,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阴尚驰公司业绩承诺考核期已满且未能实现承诺业绩,江阴尚驰
公司原股东许建沪、尚拓合伙需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协议的相关约定对公司进行业绩
补偿。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
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元价格回购并注销江阴尚驰公司业绩
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243,062股。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应
补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
增或送股比例)。
鉴于公司2025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承诺方应补偿
股份数量由243,062股调整为315,981股,公司将以1元价格回购上述股份并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
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等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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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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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龄液压”)股东夏继发先生于2026
年7月21日与其女婿范春晓先生签署了《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夏继发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直接持有的9365
660股长龄液压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范春晓先生,本次转让价格为63.55元/股,
转让总价为人民币595187693.00元。
本次转让前,范春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转让完成后,范春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
65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受让方范春晓先生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会减持标的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系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公司股东夏继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长龄液压的股份未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且股份过户相关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
全部完成。
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1日,夏继发、夏泽民、范春晓签署了《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之一
致行动协议》,确定一致行动关系,在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时履行集体决策,达成一致行动
意见后对外作出一致性意思表示及行动,如果未能形成一致意见,以夏泽民先生的意见作为一
致意见。
范春晓先生系夏继发先生之女婿,夏继发先生与夏泽民先生系父子关系,夏继发担任江阴
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澜海浩龙”)执行事务合伙人。夏继发
、范春晓、夏泽民、澜海浩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026年7月21日,公司股东夏继发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范春晓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夏继发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936566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5.00%)转让给范春晓先生。本次转让价格为63.55元/股(为公司股票2026年7月20日收盘价
70.61元/股的90%),转让总价为人民币595187693.00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范春晓先生未持有长龄液压股份,夏继发先生持有长龄液压股份118732
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夏泽民先生持有长龄液压股份38222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
41%;澜海浩龙持有长龄液压股份4111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夏继发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长龄液压股份54207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4%。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范春晓先生持有长龄液压股份9365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夏继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07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
夏继发先生、夏泽民先生、范春晓先生及澜海浩龙合计持有长龄液压股份5420732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8.94%。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夏继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的持股结构发生变化,但其合计持股
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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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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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13日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
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1元价格回购并注销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243062股。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应
补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
增或送股比例)。
鉴于公司2025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承诺方应补偿
股份数量由243062股调整为315981股,公司将以1元总价回购上述股份并注销。
相关回购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
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
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申报,也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
起四十五日内(工作日9:00-17:00),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寄的所有复
印件,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2、联系方式
债权现场申报登记及邮寄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
联系人:长龄液压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80287803
联系邮箱:clyy@changlingmach.cn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
报”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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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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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长龄液压三楼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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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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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夏泽民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0.41%股份的股东夏
泽民先生,在2026年4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人数、变
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20.41%股东夏泽民先生《关于增加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夏泽民先生提议将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董事人数、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于2026
年5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董事会审查后认为,夏泽民先生单独持有公司20.41%股份,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
要求,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人数、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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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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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
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主要为降低和防范
汇率或利率风险,与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合
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履约风险等风险
。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下属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为防范公司及下属公司
外汇、利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结合资金管
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任一时点上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
值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
再交易,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
超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即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公司将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具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在风险可控范围内,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
要,审慎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的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
点的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
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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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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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江
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司实际情况,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授权内容如下:
1、2026年中期分红时间及方式:2026年半年报披露后至2026年三季报披露前,以现金分
红方式分配2026年半年度利润。
2、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
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202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4、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
5、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方案范围内,制
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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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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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阴尚驰
公司业绩承诺考核期已满且未能实现承诺业绩,业绩补偿义务人需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等协议的相关约定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现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方
案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公司与江阴尚驰
公司原股东许建沪、江阴尚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拓合伙,与许建沪
合称“业绩补偿义务人”)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现金合计33600.00万元收购许建沪、尚拓合伙持有的江阴尚驰公司70
%股权,业绩补偿义务人作出经营业绩及业绩补偿承诺,双方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股权交割,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
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江阴尚驰公司原股东许建沪、尚拓合伙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江阴
尚驰公司原股东许建沪、尚拓合伙承诺江阴尚驰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769.19万元、4908.15万元、5505.22万元
,即2023年度当期、2024年度当期累计、2025年度当期累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769.19万元、9677.34万元、15182.56万元。
如江阴尚驰公司2023年度当期、2024年度当期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未达到80%的(不包含
本数),或者江阴尚驰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三年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未达到10
0%的(不包含本数),江阴尚驰公司原股东许建沪、尚拓合伙应对本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业绩承诺完成率=截至当期累计实际净利润÷截至当期累计承诺净利润。具体补偿公式: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业绩
承诺期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总额×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截至当期期末
累计已补偿金额。
在逐年计算业绩承诺期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补偿金额
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补偿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发行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补偿数量应据此作相应调整。就业绩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的
补偿方式,由业绩补偿义务人以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如股份不足以
补偿的,业绩补偿义务人应以现金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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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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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
所”)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
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
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
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如下: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事务所
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
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友邻,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1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石争强,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0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燕华,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0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预计与2025年度相比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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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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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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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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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盘活资金资源,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自有资金
使用计划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同时亦在进行充分的研究分析前提下,灵活调节投资金额,合理安排资金的投资方向
,尽可能提高资金的投资回报率,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投资计划,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0.00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系公司及下属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投资主体:公司及下属公司
受托方: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资信状况良好、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
力较强的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不构成关联交
易。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
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
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包含9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并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和管理,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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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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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2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的授信额度、分项额度及业务品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
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上述综合授
信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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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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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情况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已
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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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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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执
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
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
后,2025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688.44万元。
3、公司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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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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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
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夏泽民、朱芳对《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出席会议的3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与考核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决
定,按月发放,不参与绩效薪酬分配,津贴为税前金额;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薪酬:(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仅按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标准领取薪
酬,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
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其中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2)不在公司
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指除任公司董事外,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且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董
事,如有)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
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务价值、责任态度、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
发放;绩效薪酬结合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其中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3、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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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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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长龄液压”)于2026
年2月3日披露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无锡
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核芯破浪”或“收购人”)向除收购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核芯听涛”)、江阴澄联双
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澄联双盈”)之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
,预定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72904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00%,要约收购价格为35
.82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3月9日。
截至2026年3月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
的股东账户总数为3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为17290548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2.00007%。
核芯破浪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并按照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
,最终收购股份数量为17290448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要约收购的清算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核芯破浪持有长龄液压17
29044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00%。核芯破浪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长龄液压6050
216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1.99%。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办公室、胡康桥、许兰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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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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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2月3日披露了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核芯破浪”)向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其他所有股
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72904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00%,
要约收购价格为35.82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3月9日。
截至2026年3月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
的股东账户总数为3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为17290548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2.00007%。
其中夏继发、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经按照其承诺以所持长龄液压17
290448股股份就本次要约收购预受要约。
核芯破浪将按照《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按照同等比例收
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
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17290448股÷17290548股)。核芯破浪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
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
进行处理。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核芯破浪持有长龄液压1729044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0
0%,核芯破浪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长龄液压6050216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1.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权分
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核芯破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本次要
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将于近日办理。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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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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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受要约申报编号:770005
申报简称:长龄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35.82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部分要约,拟收购数量为17290448股,占被收购公司总股份比例为12.00%
。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3月9日
收购人全称: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刊登在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
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龄液压”、“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
年2月2日收到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收购人”或“核芯破浪”
)发来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
)等文件。根据相关规定,依据上述《要约收购报告书》,现就本次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有关事
项作出申报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
.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3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要约收购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长龄液压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5389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17290448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12.00%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价格:35.82元/股
9、要约价格的计算基础:
(1)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
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
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取得长
龄液压股票所支付的价格情况如下:
根据2025年7月10日,核芯听涛与夏继发、夏泽民,澄联双盈与夏继发分别签署的《股份
转让协议》,核芯听涛、澄联双盈拟协议收购夏继发、夏泽民持有的长龄液压43211714股股份
,占长龄液压股份总数的29.99%。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34.39元/股。
长龄液压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
分配方案,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
述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日。
因长龄液压2025年度中期分红事项,2025年9月8日,核芯听涛与夏继发、夏泽民签订《补
充协议三》对协议转让价格进行了除息调整,核芯听涛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夏继发、夏泽民
持有的长龄液压3600736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4.99%),交易总价款合计为122317
0019.20元,每股价格为33.97元。
同日,澄联双盈与夏继发签订《补充协议三》,澄联双盈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夏继发持
有的长龄液压720435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5%),交易总价款合计为244731905.38
元,每股价格为33.97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收
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长龄液压29.99%股份。
除上述协议转让情形外,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取得长龄液压股票。因此,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
收购人取得长龄液压股票支付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33.97元/股。本次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人在
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取得长龄液压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要约定价的法定
要求,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
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
6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
收购人前6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7月3日共30个交易日,长龄液压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
平均值为人民币36.24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
长龄液压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
分配方案,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
述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上市公司已完成上述利润分配,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
值除息后的价格为35.82元/股。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
算术平均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10、要约有效期: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3月9日
11、若公司在本公告披露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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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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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手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实际控制人夏泽民与无锡核芯听涛科
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核芯听涛”)、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澄联双盈”)的协议转让事项已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2025年7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实际控制人夏泽民与核芯听涛签订
《股份转让协议》,夏继发、夏泽民将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3600736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
比例为24.99%)转让给核芯听涛,其中:夏继发将所持2620943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为18.19%)转让给核芯听涛;夏泽民将所持979792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6.80%)转
让给核芯听涛。同日,夏继发与澄联双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夏继发将所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合计720435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5.00%)转让给澄联双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7月11日、2025年8月1日、2025年9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7)、《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更新稿)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价格暨要约收购价格
除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等相关公告。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13日,合计过户股份数量
43211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
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受让方将合计拥有上市公司29.99%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出让方将合计拥有上市公司38.03%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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