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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炬网络(60539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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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398 新炬网络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银行理财产品1 │ 8000.00│ ---│ ---│ 32.30│ ---│ 人民币│ ├─────────┼─────┼─────┼─────┼─────┼──────┼──────┤ │银行理财产品2 │ 6100.00│ ---│ ---│ 30.27│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 1.94亿│ 62.00万│ 1114.84万│ 5.75│ 6895.37万│ ---│ │升级项目 │ │ │ │ │ │ │ ├─────────┼──────┼─────┼─────┼─────┼─────┼──────┤ │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 5373.40万│ 0.00│ 3576.74万│ 66.56│ ---│ ---│ │建设项目 │ │ │ │ │ │ │ ├─────────┼──────┼─────┼─────┼─────┼─────┼──────┤ │信创数据库云管平台│ 6250.80万│ 2039.51万│ 3830.04万│ 61.27│ ---│ ---│ │项目 │ │ │ │ │ │ │ ├─────────┼──────┼─────┼─────┼─────┼─────┼──────┤ │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 1.29亿│ 0.00│ 3576.74万│ 66.56│ ---│ ---│ │建设项目 │ │ │ │ │ │ │ ├─────────┼──────┼─────┼─────┼─────┼─────┼──────┤ │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 7810.46万│ 0.00│ 6863.30万│ 87.87│ 6559.47万│ ---│ │级项目 │ │ │ │ │ │ │ ├─────────┼──────┼─────┼─────┼─────┼─────┼──────┤ │数字员工软件机器人│ 1249.20万│ 491.61万│ 1153.05万│ 92.30│ ---│ ---│ │项目 │ │ │ │ │ │ │ ├─────────┼──────┼─────┼─────┼─────┼─────┼──────┤ │大数据日志分析管理│ 3444.62万│ 0.00│ 3471.45万│ 100.78│ 768.27万│ ---│ │平台升级项目 │ │ │ │ │ │ │ ├─────────┼──────┼─────┼─────┼─────┼─────┼──────┤ │数据治理及资产管理│ 4526.83万│ 0.00│ 4577.10万│ 101.11│ 1415.12万│ ---│ │平台升级项目 │ │ │ │ │ │ │ ├─────────┼──────┼─────┼─────┼─────┼─────┼──────┤ │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 3484.10万│ 0.00│ 3006.42万│ 86.29│ 2566.66万│ ---│ │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 │ │ │ │ │ │ ├─────────┼──────┼─────┼─────┼─────┼─────┼──────┤ │信创数据库云管平台│ ---│ 2039.51万│ 3830.04万│ 61.27│ ---│ ---│ │项目 │ │ │ │ │ │ │ ├─────────┼──────┼─────┼─────┼─────┼─────┼──────┤ │数字员工软件机器人│ ---│ 491.61万│ 1153.05万│ 92.30│ ---│ ---│ │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0-26 │ ├──────┼────────────────────────────────────────┤ │关联方 │孙星炎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经营办公需要与关联自然│ │ │人孙星炎先生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坐落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三层西的房屋│ │ │,用作公司的办公场地。本次租赁房屋面积为1054.98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 │ │ │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月租金为110772.90元(含税)。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星炎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18377758股股份(占│ │ │公司总股本的11.2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且担任公司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 │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 │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 │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不含本次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同一│ │ │关联人已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次数为0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未达到3000.00│ │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其他关│ │ │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2024年10月25日,公司与孙星炎先生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其坐落于上海市普陀区│ │ │中山北路2000号三层西的房屋,用作公司的办公场地。本次租赁房屋面积为1054.98平方米 │ │ │,租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月租金为110772.90元(含税),支付 │ │ │租金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 │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 │ │ 为满足日常经营办公需要,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孙星炎先生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其拥│ │ │有的坐落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三层西的房屋,用作公司的办公场地。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星炎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18377758股股份(占│ │ │公司总股本的11.2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且担任公司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 │ │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孙星炎,男,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名誉董事长兼特别顾问,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 │ │限公司、上海轻维软件有限公司、上海领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星炎先生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 │面保持独立,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 │ │ 2024年10月25日,公司与孙星炎先生签订了《租赁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合同主体 │ │ │ 出租方(甲方):孙星炎 │ │ │ 承租方(乙方):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 │ │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三层西(以下简称该房屋)│ │ │。该房屋出租面积为1054.98平方米。 │ │ │ (三)租赁期限 │ │ │ 房屋租赁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 │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 │ │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110772.90元(大写:壹拾壹万零柒佰│ │ │柒拾贰元玖角整)(含税)。 │ │ │ 2、租金按叁个月为壹期支付。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26│重要合同 ──────┴──────────────────────────────────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经营办公需要与关联自 然人孙星炎先生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坐落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三层西的房屋 ,用作公司的办公场地。本次租赁房屋面积为1054.98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 027年12月31日止,月租金为110772.90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星炎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18377758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11.2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且担任公司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不含本次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同一关 联人已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次数为0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未达到3000.00万元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进 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与孙星炎先生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其坐落于上海市普陀区中 山北路2000号三层西的房屋,用作公司的办公场地。本次租赁房屋面积为1054.98平方米,租 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月租金为110772.90元(含税),支付租金的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为满足日常经营办公需要,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孙星炎先生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其拥有 的坐落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三层西的房屋,用作公司的办公场地。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星炎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18377758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11.2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且担任公司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孙星炎,男,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名誉董事长兼特别顾问,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限 公司、上海轻维软件有限公司、上海领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星炎先生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保持独立,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24年10月25日,公司与孙星炎先生签订了《租赁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孙星炎 承租方(乙方):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三层西(以下简称该房屋)。 该房屋出租面积为1054.98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110772.90元(大写:壹拾壹万零柒佰柒 拾贰元玖角整)(含税)。 2、租金按叁个月为壹期支付。 ──────┬────────────────────────────────── 2024-09-19│其他事项 ──────┴──────────────────────────────────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转增股 本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6616489元变更为人民币162716379元,且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就前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 6日和9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 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和《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320863016N 名称: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孙正暘 注册资本:人民币16271.6379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04日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548弄588号1幢1层R区11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 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网络设备销售;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2024-08-26│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炬网络” )全资子公司北京新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炬”)、北京新炬的全资子公司 新炬网络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炬”,以下与北京新炬合称“控股子公司”或“被 担保人”)。 本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合计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 担保、保证担保及信用担保等担保形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含本次担保额度预计), 公司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及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合 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 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及信用担保等担保形式),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2、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在上述额 度内具体实施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公司 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 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担保具体金额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载明的内容为准。 ──────┬────────────────────────────────── 2024-07-11│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森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森枭”)持有上 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3072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 7%,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述股份为上海森枭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以及上市 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了《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0),上海森枭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233232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海森枭本次减持将在前述公告 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7月9日期间)实施,在任意连 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森枭发来的《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 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7月9日收盘,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上海森枭未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 2024-05-09│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用于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 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5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和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5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66 16489股的比例为0.0892%,购买的最高价为22.58元/股、最低价为22.3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人民币2334426.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 本次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届时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如 有)后的应参与分配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参与分配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 配金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本年度公司现 金分红比例为23.49%,留存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整体业务发展及战略持续升级 。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9563001.64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506858.88元 。按照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950685.89元;扣除2023年7月14 日派发2022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12494623.80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33739509.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如有)后的应参与分配股 份数量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总股本1166164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 税),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3993978.6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 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3.49%。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公司总股本为116616489股,本次拟 转增46646596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63263085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股 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回购公司股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应参与分配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 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02│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森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森枭”)持有上海 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炬网络”)股份7307297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6.27%,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述股份为上海森枭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取得以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森枭发来的《关于减持本企业持有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获悉上海森枭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 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33232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上海森枭本次减持将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90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前述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及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 。 上海森枭本次减持不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星炎、孙正暘(皆为上海森枭有限合伙人)通 过上海森枭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所获得收益将定向分配给除孙星炎、孙正暘 以外的其他实施了减持行为的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星炎、孙正暘不参与本次减持的利润 分配。 ──────┬────────────────────────────────── 2024-02-23│其他事项 ──────┴──────────────────────────────────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 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 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情况公告。 ──────┬────────────────────────────────── 2024-02-20│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 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1、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况,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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