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399 晨光新材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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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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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5万吨有机硅 │ 4.36亿│ ---│ 1.08亿│ 141.65│ 1.10亿│ ---│
│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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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3万吨特种有 │ 3698.98万│ ---│ 4007.14万│ 108.33│ ---│ ---│
│机硅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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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 3.60亿│ 132.10万│ 250.10万│ 0.69│ ---│ ---│
│料及0.5万吨钴基新 │ │ │ │ │ │ │
│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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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 3900.00万│ ---│ 201.02万│ 100.00│ ---│ ---│
│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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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3万吨特种有 │ ---│ ---│ 4007.14万│ 108.33│ ---│ ---│
│机硅材料项目 │ │ │ │ │ │ │
├─────────┼──────┼─────┼─────┼─────┼─────┼──────┤
│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 ---│ 132.10万│ 250.10万│ 0.69│ ---│ ---│
│料及0.5万吨钴基新 │ │ │ │ │ │ │
│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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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513.27万│ ---│ 8517.88万│ 10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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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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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08 │交易金额(元)│1113.3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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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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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34%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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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丁建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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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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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因股东资产规划需要,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湖口县晨丰│
│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丰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公司实际│
│ │控制人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及丁洁女士合计转让公司股份数量1880710股, │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 │
│ │ 受让方:丁建峰 │
│ │ 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价格(元):11133348 │
│ │ 转让比例:0.34% │
│ │ 受让方:丁冰 │
│ │ 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价格(元):2877638 │
│ │ 转让比例:0.09% │
│ │ 受让方:梁秋鸿 │
│ │ 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价格(元):2877638 │
│ │ 转让比例:0.09% │
│ │ 受让方:丁洁 │
│ │ 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价格(元):2877638 │
│ │ 转让比例: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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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08 │交易金额(元)│287.7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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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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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9%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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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丁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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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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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因股东资产规划需要,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湖口县晨丰│
│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丰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公司实际│
│ │控制人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及丁洁女士合计转让公司股份数量1880710股, │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 │
│ │ 受让方:丁建峰 │
│ │ 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价格(元):11133348 │
│ │ 转让比例:0.34% │
│ │ 受让方:丁冰 │
│ │ 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价格(元):2877638 │
│ │ 转让比例:0.09% │
│ │ 受让方:梁秋鸿 │
│ │ 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价格(元):2877638 │
│ │ 转让比例:0.09% │
│ │ 受让方:丁洁 │
│ │ 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价格(元):2877638 │
│ │ 转让比例: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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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08 │交易金额(元)│287.7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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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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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9%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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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梁秋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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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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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因股东资产规划需要,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湖口县晨丰│
│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丰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公司实际│
│ │控制人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及丁洁女士合计转让公司股份数量1880710股, │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 │
│ │ 受让方:丁建峰 │
│ │ 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价格(元):11133348 │
│ │ 转让比例:0.34% │
│ │ 受让方:丁冰 │
│ │ 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价格(元):2877638 │
│ │ 转让比例:0.09% │
│ │ 受让方:梁秋鸿 │
│ │ 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价格(元):2877638 │
│ │ 转让比例:0.09% │
│ │ 受让方:丁洁 │
│ │ 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价格(元):2877638 │
│ │ 转让比例: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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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08 │交易金额(元)│287.7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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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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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9%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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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丁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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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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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因股东资产规划需要,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湖口县晨丰│
│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丰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公司实际│
│ │控制人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及丁洁女士合计转让公司股份数量1880710股, │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 │
│ │ 受让方:丁建峰 │
│ │ 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价格(元):11133348 │
│ │ 转让比例:0.34% │
│ │ 受让方:丁冰 │
│ │ 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价格(元):2877638 │
│ │ 转让比例:0.09% │
│ │ 受让方:梁秋鸿 │
│ │ 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价格(元):2877638 │
│ │ 转让比例:0.09% │
│ │ 受让方:丁洁 │
│ │ 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价格(元):2877638 │
│ │ 转让比例: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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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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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 626.00万 2.00 45.20 2023-10-19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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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26.00万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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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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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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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的情形。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3300万元至48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323.02万元至6823.02万元,
同比减少52.58%至67.40%。
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70万元至115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675.61万元至5055.61万元,同比减少80.26%至86.7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00万元
至48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323.02万元至6823.02万元,同比减少52.58%至67.40%
。
2、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70万元至11
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675.61万元至5055.61万元,同比减少80.26%至86.78%。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23年年度利润总额:11057.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23.02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25.61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32元/股。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建设的“年产30万吨硅基及气
凝胶新材料项目”的项目一期正处于试生产阶段,项目二期的相关建设工作已在开展。同时,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建设的“年产30万吨功能性硅烷项目”也处于全面
建设阶段。综上所述,公司子公司处于投产初期和建设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对
净利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各项政府补助、闲置资金管理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对净利润产
生了一定的影响。
3、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系存货跌价准备产生的相应减值
损失。
2025年,公司将深入贯彻“优化提质”,在聚焦经营本质的基础上,着力优化过程管控及
资源配置,有效驱动子公司不断改进各项经营举措,以全面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质量,使公司可
持续发展能力得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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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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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
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等合
计计提减值准备2160.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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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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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
24〕10号),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要求,积极响应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江西晨光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主业,着力提质增效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基础原料、中间体及成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以创新研发
为驱动力,坚持把安全环保放在首要位置,致力于提高产品质量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
务,进一步完善功能性硅烷全产业链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公司产品矩阵齐全,下游领域广
泛。目前,公司主营产品按照不同的官能团分为氨基硅烷、环氧基硅烷、氯丙基硅烷、含硫硅
烷、原硅酸酯、甲基丙烯酰氧基硅烷、乙烯基硅烷、烷基硅烷、含氢硅烷等,下游涉及汽车、
风电、光伏、轮胎、建筑等领域。
公司坚持以提质增效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首先,在生产经
营方面,公司积极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及时优化策略,加强产供销的有机衔接,深入挖潜增效
,提升运营效率和效益。其次,公司不断强化技术创新,完善研发体系。公司以客户为中心,
增强市场营销团队与研发团队的协同,通过及时准确地传递产品性能、质量差异及市场需求等
信息,帮助研发团队精准定位产品改进和新产品开发方向,提高研发成果转化率。最后,公司
始终重视产品质量管理,着力构建和完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整的质量监控与控制体系
,以提升市场竞争力。
未来,公司经营团队将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致力于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公司将加强市场
研判和分析,强化生产、研发和营销各环节的协同合作,以提质增效为目标,确保各项工作部
署的有效落实。
二、保障股东权益,维护共享成果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自2020年8月上市以来,2
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0.29%、2021年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7.21%、2022年年度现金分红比
例为15.05%、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0.96%。
未来,公司将坚定落实新“国九条”中关于“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的要求,结合经
营发展现状、业务发展规划和盈利能力,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兼顾公司长
期健康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致力于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让广大投资者切实分享到公
司的发展成果。
三、提高信披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
公司始终坚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原则,积极履行相关义务,致力
于提升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和有效性,确保及时、准确地向各类投资者传递公司的发展动态。自
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以来,公司信息披露评级均达到良好水平。同时
,为展现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与成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理解与认同,公
司于2024年4月主动披露ESG(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
未来,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完善ESG信息披
露的相关制度,提高公司在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方面的能力,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此外,公
司将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和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这些渠道包括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会议、券商策
略会以及现场调研等,通过这些途径,公司将全面展示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传递投资价值,
促进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和互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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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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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2024年10月31日,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
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自2024年10月31日起45天内,公
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
)》”)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
再续约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由于4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042万股。
2、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
)》”)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
再续约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由于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00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1、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6月27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根据《2021年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因此,上述4名原激励对象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042万股,回购价格为9.07元/股。
2、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6月27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根据《2024年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因此,上述2名原激励对象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00万股,回购价格为6.13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224740),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6人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6.04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
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2月27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341778
0股变更为313357360股,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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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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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3969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3969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于2024年11月28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3、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10日,公司通过内部OA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11日
,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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