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399 晨光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7-23│ 13.16│ 5.6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7│ 16.52│ 1338.1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15│ 6.23│ 728.91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6.5万吨有机硅 │ 4.36亿│ 0.00│ 1.08亿│ 141.65│ 1.98亿│ ---│
│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 │ │ │ │ │ │
├─────────┼──────┼─────┼─────┼─────┼─────┼──────┤
│年产2.3万吨特种有 │ 3698.98万│ ---│ 4007.14万│ 108.33│ 6137.69万│ ---│
│机硅材料项目 │ │ │ │ │ │ │
├─────────┼──────┼─────┼─────┼─────┼─────┼──────┤
│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 3.60亿│ 7923.42万│ 1.07亿│ 29.80│ ---│ ---│
│料及0.5万吨钴基新 │ │ │ │ │ │ │
│材料项目 │ │ │ │ │ │ │
├─────────┼──────┼─────┼─────┼─────┼─────┼──────┤
│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 3900.00万│ 0.00│ 201.02万│ 100.00│ ---│ ---│
│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年产2.3万吨特种有 │ ---│ 0.00│ 4007.14万│ 108.33│ 6137.69万│ ---│
│机硅材料项目 │ │ │ │ │ │ │
├─────────┼──────┼─────┼─────┼─────┼─────┼──────┤
│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 ---│ 7923.42万│ 1.07亿│ 29.80│ ---│ ---│
│料及0.5万吨钴基新 │ │ │ │ │ │ │
│材料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513.27万│ 0.00│ 8517.88万│ 100.05│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 626.00万 2.00 45.20 2023-10-19
有限公司
─────────────────────────────────────────────────
合计 626.00万 2.0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30│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含)人民币21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
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业务。上述授信业务办理
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
品种(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不等同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
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宁夏晨光、安徽晨光分别提供不超过(
含)人民币12亿元、不超过(含)人民币9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
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
保业务办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
2026-04-30│股权回购
──────┴──────────────────────────────────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1、因本员工持股计划1名持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且无其他持有人请求受让离职持有人的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如发
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公司与管理委员会协商确
定”的规定,回购这名持有人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6000股股票。
2、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各解锁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或未全部达成的,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未解锁部
分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
成度挂钩,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的确定方法如下所示: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
入为110413.30万元,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52.81万元,2025年度剔除股
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9508.09万元,未达到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未成就,对应未解锁的权益份额477024股股票不得解锁。
综上,为维护公司和持有人的利益,董事会提议将上述合计483024股股票回购后进行注销
。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就前述公司层面业绩原因相关的未解锁的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股票的受让价格
为6.23元/股,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调整
后,尚未解锁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6.23元/股-0.1元/股=6.13元/股。公司于2025年7
月28日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在前次调整基础上,回
购价格进一步调整为:6.13元/股-0.1元/股=6.03元/股。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属于授权范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483024股股票,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注销4770
24股,回购价格为6.03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因持有人离职回购注销6000股,回购价格
为6.03元/股。如在实际回购前,公司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则每股回购价格按
照《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6-04-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
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
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盛锂
电、金禾实业、兴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仇笑康,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天华新能、隆扬电子、金禾实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龙兵,20
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斯迪克、华尔泰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丽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长青股份、歌力思等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
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等因素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收费6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收费
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15万元。
──────┬──────────────────────────────────
2026-04-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30│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510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激励对象离职回购价格为6.03元/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回
购价格为6.03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在实际回购前,公司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则每股回购价格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的规定相应进行
调整。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锁,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未达成,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将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根
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为充分调动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
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一)独立董事
公司向独立董事支付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
──────┬──────────────────────────────────
2026-04-30│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
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股份的议案》。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
司决定回购注销相关激励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1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
2026-013)。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将涉及注册
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
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
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2幢8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30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冯依樊
4、联系电话:025-86199510
5、传真号码:025-87787689
6、电子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不进行现
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4528080.78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1357507670.91元。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为保障公司健
康稳健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现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01-20│其他事项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7500.00万元至-11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
亏损。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500.00
万元至-15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0.00
万元至-11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
2、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500.
00万元至-15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24年年度利润总额:57815081.5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360061.
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950594.45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13元/股。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所在行业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即使产品销售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但
受市场竞争影响,毛利率同比下滑,毛利额较去年同期下降,进而对净利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以及对期
末资产的可变现净值的评估,经测试,公司资产减值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
2026-01-20│其他事项
──────┴──────────────────────────────────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
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四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
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在2025年1-9月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
础上,公司2025年10-12月对存在减值迹象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
据等合计计提减值准备3304.58万元(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内,期初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3512.63万元,报告期内因存货价格波动累
计计提跌价准备1568.73万元(含当期转回数据),存货转销1146.40万元已随存货出售或耗用
结转冲减“营业成本”,截至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3934.96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
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10-12月信用减值损失共计5.8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存货出现跌价迹象。
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
测试,2025年10-12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68.73万元(含当期转回数据)。
公司于2025年12月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预计各
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730.00万元除上述报告情况外,公司不存
在其他重大的资产减值情况。
──────┬──────────────────────────────────
2026-01-15│股权回购
──────┴──────────────────────────────────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20
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根据《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因本员工持股计划
2名持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且无其他持有人请求受让离职持有人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公司
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
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公司与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的规定,以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回购2名离职持有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3.00万股,调整
后的股票回购价格为6.03元/股。
2025年10月31日,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权益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事项履
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7)。自2025年10月31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
注销部分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因本员工持股计划2名持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且无其他持有人请求受让离职持有人的员
工持股计划份额,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如发生其他
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公司与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
的规定,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回购2名离职持有人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公司3.00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和数量
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7月28日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中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
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经综合考虑,公司就前述2名持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的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3.0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03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224740),并于2025年12月31日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上述2
名持有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3.00万股的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
预计上述股票于2026年1月19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2235328股变更为31
2205328股,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
2025-12-23│股权回购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同意将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6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10月31日,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
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
7)。自2025年10月31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
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