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500 森林包装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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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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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温岭 │ ---│ ---│ ---│ 204.36│ ---│ 人民币│
│市青商大厦企业管理│ │ │ │ │ │ │
│有限公司5%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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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额资产-银 │ ---│ ---│ ---│ 41858.24│ ---│ 人民币│
│行理财产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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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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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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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环保纸包装网上│ 1.98亿│ ---│ 482.50万│ 2.44│ ---│ ---│
│定制智能工厂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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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 2.01亿│ ---│ ---│ ---│ ---│ ---│
│备更新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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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9000万平方米纸│ 1.92亿│ ---│ 4375.70万│ 22.79│ 211.26万│ ---│
│箱包装材料扩建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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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环保数码喷墨印│ 3.76亿│ ---│ 2.07亿│ 55.06│ -297.68万│ ---│
│刷纸包装智能工厂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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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4亿│ ---│ 1.2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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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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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13 │交易金额(元)│2.1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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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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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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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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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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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台州森林造纸│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林造纸”)增资21,000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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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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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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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温岭市大溪华林自选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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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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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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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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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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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台州市包装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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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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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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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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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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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温岭市森林家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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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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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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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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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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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温岭市大溪骏童便利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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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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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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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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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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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温岭市大溪骏童便利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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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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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日用品、食品饮料、劳│
│ │ │ │保用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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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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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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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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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发展理
念,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
履行社会责任,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首次增持情况:
2024年2月5日,林木先生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首次增持
公司股份1886500股,交易成本金额1050.59万元。
截止2024年7月9日,林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23615股,成交成本金额3893.15万元,占公
司股份的1.67%。
后续增持计划:
林木先生自本公告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方式,拟继续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金额不低于6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
200.00万元(含)。
一、公司专注主业,发挥经营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一家集废纸利用、热电联产、生态造纸、绿色包装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随着国
家循环经济发展战略以及“通过绿色包装实施绿色物流”方针的继续实施,纸包装及其相关产
业能够再循环利用、对环境轻污染等优点,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公司集
包装用纸及其制品完整产业链于一体,涉及废纸利用、热电联产、原纸、瓦楞纸板、瓦楞纸箱
的生产,具有先进工艺和装备、属地供销区域内产品需求旺盛等多个环节优势,公司竞争优势
不断提升。
因此,公司管理层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二、公司重视投资者交流及合理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将积极建立公开、公平、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沟通渠道,继续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邮箱、投资者专线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积极沟通,帮助投资者对于
公司情况的了解。
公司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最近三年(2021年-2023年)公司累计向投资者分配现金红
利19256.00万元,占同期净利润33.18%,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继续实施现金分红等回报措施,
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为了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发展理念,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实施本次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林木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林启军先生的儿子,与其构成一致行动
关系。
五、本次增持情况
(一)本次增持的股东、时间、方式、增持的数量及比例
公司披露《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
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林木先生2024年2月7日首
次增持公司股份后,将在未来12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拟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金额不低于8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600.00万元
(含)。
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7月9日,林木先生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753222股,交易成本金额1592.76万元,占公司股份的0.66%。该增持计
划已完成。
(二)增持完成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1、本次增持前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2024年2月5日,林木先生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股份1886500股。2024年2月6日,林木先生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283893股。本次增持前林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70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
2、本次增持完成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林木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6923615股,占公司的总股本1.67%
。林启军先生直接和间接公司股份98613396股,占公司的总股本23.80%。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林启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公司股份105537011股,占公司的总股本25.47%
。
(三)增持主体提出的后续增持计划
林木先生自本公告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方式,拟继续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金额不低于6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
200.00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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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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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07,692,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07,692,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0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9号)核准,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森林包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并于2020年12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2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0
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000万股。
2022年6月15日公司披露《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150万股锁定期届
满,于2022年6月22日起上市流通。该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20,000万股,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15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25.75%,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850万股占总股
本的比例74.25%。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共6
名,分别为林启军、林启群、林启法、林加连、台州森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森林投资”)和温岭森林全创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森林全创”)。上
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4.25%。
上述限售股将于2024年6月2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详见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份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股票溢价转增
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8股。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详见公告编号:2022-016)。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份为
296,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6,22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25.75%,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219,78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74.25%。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详见公告编号:2023-014),公司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份2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股票溢价转增
股本方式每股转增0.4股。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详见公告编号:2023-024)。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份为41
4,4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6,708,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25.75%,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307,692,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74.25%。
上述两次转增股本后,限售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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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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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
履行的审议程序: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但是金融
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期间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投资于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
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主要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
产品,因此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
合同等文件。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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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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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
1、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林造纸”)、温岭市森林包装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温岭森林”)、临海市森林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森林”)、浙江森林纸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林纸业”)、温岭市森林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林
再生资源”)等5家系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2、浙江森林联合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纸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森林造纸等5家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为控股子
公司联合纸业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
担保方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日担保余额36333.96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联合纸业少数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已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所持股权份额的反担保承诺。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预计担保的被担保人森林纸业资产负债率超70%。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为
森林造纸等5家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联合纸业担保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
公司2024年度上述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
期内,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
用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融资的具体金融机构、融资品种、授信期限、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最终视各金融机构的审批为
准,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联合纸业的少数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已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所持股权份额的反担保承诺。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对外
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董事长对具体担
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
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发生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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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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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
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
律监管措施6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孔令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8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
公司和10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蓉,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审计,2015年9月开始
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和1
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阮喆,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
9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
公司和7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
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上期审计收费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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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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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0日,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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