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507 国邦医药 更新日期:2025-06-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7-22│ 32.57│ 26.4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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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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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七方杯企业管理│ ---│ ---│ 80.87│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国邦七方杯(常山)│ ---│ ---│ 80.87│ ---│ ---│ 人民币│
│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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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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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产业链新建及技│ 2.00亿│ 1967.45万│ 2.04亿│ 101.88│ -549.44万│ ---│
│改升级项目-头孢类 │ │ │ │ │ │ │
│产品新建/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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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医药 │ 1.49亿│ 894.05万│ 1.15亿│ 77.46│ ---│ ---│
│研究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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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动保 │ 2.47亿│ 3604.33万│ 1.74亿│ 70.64│ ---│ ---│
│研究部及工程装备研│ │ │ │ │ │ │
│究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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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产业链新建及技│ 2.47亿│ 414.81万│ 2.33亿│ 94.44│ 7028.70万│ ---│
│改升级项目-特色原 │ │ │ │ │ │ │
│料药暨产业链完善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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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产业链新建及技│ 1.51亿│ 960.64万│ 1.40亿│ 92.61│ 2171.77万│ ---│
│改升级项目-关键中 │ │ │ │ │ │ │
│间体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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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 9.34亿│ 8575.97万│ 9.65亿│ 103.32│ -312.77万│ ---│
│-动保原料药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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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9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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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产业链新建及技│ 1.58亿│ 1067.55万│ 1.19亿│ 75.19│ -290.69万│ ---│
│改升级项目-医药制 │ │ │ │ │ │ │
│剂项目 │ │ │ │ │ │ │
├─────────┼──────┼─────┼─────┼─────┼─────┼──────┤
│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 9.34亿│ 8575.97万│ 9.65亿│ 103.32│ -312.77万│ ---│
│-动保原料药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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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 9704.20万│ ---│ 205.60万│ ---│ ---│ ---│
│-山东国邦动保制剂 │ │ │ │ │ │ │
│新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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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 7912.00万│ ---│ 2524.64万│ ---│ ---│ ---│
│-和宝生物动保制剂 │ │ │ │ │ │ │
│新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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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医药 │ 2.50亿│ 894.05万│ 1.15亿│ 77.46│ ---│ ---│
│研究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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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动保 │ 1.46亿│ 3604.33万│ 1.74亿│ 70.64│ ---│ ---│
│研究部及工程装备研│ │ │ │ │ │ │
│究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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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83亿│ 1.55亿│ 6.87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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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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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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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60000元(含税)调整为0.60583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国邦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
购,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
则,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截至2025年
3月26日,公司总股本558823500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458300股后的股本为558365200股,以此
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5019120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国邦医药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
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期限为2025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025-006)。
截至2025年5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833574股,其中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后回购公司股份5375274股。公司总股本为558823500股,剔除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5833574股,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552989926股。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
对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60000元
(含税)调整为0.60583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已累计回购股份=558823500-5833574=552989926股;
(2)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33501
9120÷552989926≈0.60583元(含税,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现金红利分配最多
保留至小数点后五位);
(3)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60583×55
2989926≈335017886.87元(含税)。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由558365200股减少至552
989926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60000(含税)调整为0.60583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由
335019120.00元(含税)调整为335017886.8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调整后每股
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五位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为保证利润分配实施,公司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业务申
请之日起至完成本次权益分派止,不实施可能导致股本总额、证券类别、回购账户内股份数量
等发生变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回购、股份注销、股权再融资、限售股解禁上市、股份
性质变更、股权激励股份的登记、可转债开始转股等,确保回购账户内股份数量和公司的总股
本情况不再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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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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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杭州启真开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
“本基金”或“合伙企业”、“本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邦医药(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邦投资”)作为
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20.00%;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基金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程序,
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
的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投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及投资布局,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和高校科技成果的资源优势,立足
公司战略发展的长远目标,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科技领域投资。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邦投资
与北京砺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砺明创投”)、浙江大学校友创新创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大创新”)、洪宝民、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金汇”)、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设”)及广东越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越科能源”)签署了杭州启真开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该基金
拟重点投资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方向领域的公司。
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国邦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
民币1000万元,出资占比为20.00%。
(二)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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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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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
元,回购期限为2025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1日、2
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邦医药关于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国邦医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4月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516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成交的最高价
为19.64元/股,最低价为19.2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9860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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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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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方: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
公司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担保,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及8亿元票据池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余额为1757.11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敬请投资者充分注意相关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充分拓展子公司融资渠道、增强公司整体融资
能力,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
担保(此金额为最高担保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
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及8亿元票据池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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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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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
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定)50.0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4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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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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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
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
可预期。
一、投资理财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的资金额度、期限和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未占用募集资金及日常经营周转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
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
品、基金产品、资管计划、信托计划、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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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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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
/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8159542
5.54元,母公司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9721823.47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拟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截至20
25年3月26日,公司总股本558823500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458300股后的股本为558365200股,
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501912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
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099516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36014288元,占2024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7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350191
2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2.8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
/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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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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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占比较高
,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
波动,降低公司未来偿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外汇汇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币种。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
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交易场所: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
开展总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
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
、内部控制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
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
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降低公司未来偿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规模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
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进
行交易,涉及的币种主要是美元,但不限于美元,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五)授权及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
限内,董事会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
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总额不超过1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在审批有效期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
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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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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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资金来
源: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
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
计划: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
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配合公
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
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
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
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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