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566 福莱蒽特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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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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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0-11│ 32.21│ 9.7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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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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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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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蒽特(嘉兴)新│ 6961.50│ ---│ 51.00│ ---│ ---│ 人民币│
│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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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莱蒽特未来技│ 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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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执明创业投资│ 0.00│ ---│ 99.00│ ---│ ---│ 人民币│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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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莱蒽特实业有│ ---│ ---│ 86.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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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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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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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型染料信息化、│ 5.86亿│ 18.90万│ 1367.66万│ 2.33│ ---│ 2026-06-30│
│自动化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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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 2.28亿│ 1910.54万│ 7316.43万│ 32.11│ ---│ 2025-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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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 6761.55万│ 278.10万│ 1297.84万│ 19.19│ ---│ 2026-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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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278.16万│ ---│ 9278.1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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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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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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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微纳卫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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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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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代加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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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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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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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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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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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用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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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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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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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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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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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设备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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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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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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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微纳卫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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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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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代加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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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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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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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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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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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用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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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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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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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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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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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设备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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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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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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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哲敏 666.69万 5.00 92.64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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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66.69万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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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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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6 │质押股数(万股) │66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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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92.64 │质押占总股本(%)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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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沃哲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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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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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5-11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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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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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收到沃哲敏先生关于办理股票解除质押事项的函告,获悉其将530│
│ │000股公司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的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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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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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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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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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福莱蒽特(嘉兴)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新材料”)实行停产歇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停产原因
鉴于光伏行业目前的竞争环境及嘉兴新材料本身销售不畅、持续亏损的现状,公司为契合
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同时降低运营成本,决定于近日起对嘉兴新材料实行停产歇业。
二、控股孙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莱蒽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1515号2幢
3、法定代表人:李百春
4、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3年7月24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电子专
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
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7、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嘉兴新材料51%股权,嘉兴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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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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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由人民币13032790.00(含税)调整为13260790.00元(含税)。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不变。
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
户导致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致使可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
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
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司总
股本133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012100股后的股本130327900股为基数,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303279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
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占当年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为59.19%。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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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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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和2025年5月21日分别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5年4月9日、2025年5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
员工总数为52人,共计认购持股计划份额2280000份,每份份额为9.35元,共计缴纳认购资金2
1318000元,对应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2280000股。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人员、实
际认购规模及资金来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2025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28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30日过户至“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B887349690),过户价格
为9.35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
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计算。参与对象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每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
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
定。
公司将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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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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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折干)高牢度绿色分
散染料滤饼及300吨关键中间体清洁生产技改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杭州福莱蒽特
股份有限公司“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余额5,909.66万元(实际余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将投入“年产3000吨(折干)高牢度绿色分散染料滤饼及300吨关键中
间体清洁生产技改项目”。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6年12月30日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
易。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21元,共计募集资金107,388.14万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1,888.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
刷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483.07万元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405.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
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5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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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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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
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
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
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
、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银行违约等风险。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跨境贸易等国际业务,并发生外
币收支业务,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业务经营为基础,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
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2024年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或等值
外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投资金额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和子公司具体经
营需求确定。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直接
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
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
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
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预计投资金额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
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
,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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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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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名称: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4家控股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名单如下: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昌邑福莱
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议案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
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日(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
金使用,不属于规则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
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
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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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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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
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中部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敬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及子公司2025年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授权担保有效期内,不同子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收
购、新设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下的子公司
提供担保;但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不得调剂用于为资
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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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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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
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
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
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最终以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绩效方案为准。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三)监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
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最终以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绩效方案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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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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