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566 福莱蒽特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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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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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0-11│ 32.21│ 9.7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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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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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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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蒽特(嘉兴)新│ 6961.50│ ---│ 51.00│ ---│ ---│ 人民币│
│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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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莱蒽特未来技│ 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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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执明创业投资│ 0.00│ ---│ 99.00│ ---│ ---│ 人民币│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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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莱蒽特实业有│ ---│ ---│ 86.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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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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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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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型染料信息化、│ 5.86亿│ 383.63万│ 1751.29万│ 2.99│ ---│ 2026-06-30│
│自动化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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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吨(折干)高│ 5909.66万│ 156.33万│ 156.33万│ 2.65│ ---│ 2026-12-31│
│牢度绿色分散染料滤│ │ │ │ │ │ │
│饼及300吨关键中间 │ │ │ │ │ │ │
│体清洁生产技改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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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 2.28亿│ 1631.78万│ 8948.21万│ 39.27│ -113.17万│ 2025-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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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 6761.55万│ 180.55万│ 1478.39万│ 100.00│ ---│ 2026-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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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吨(折干)高│ ---│ 156.33万│ 156.33万│ 2.65│ ---│ 2026-12-31│
│牢度绿色分散染料滤│ │ │ │ │ │ │
│饼及300吨关键中间 │ │ │ │ │ │ │
│体清洁生产技改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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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278.16万│ ---│ 9278.1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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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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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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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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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 30%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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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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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元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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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双曲线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双曲线公司30%的股权,公司关联方杭州元甲 │
│ │企业直接持有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30%的股权。杭州元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 │(有限合伙)拟将其所持双曲线3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由于杭州元甲企业暂未对双曲线公 │
│ │司实缴注册资本,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0元受让其所持有的 │
│ │双曲线公司3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双曲线公司60%的股权,双曲线将成为公司控│
│ │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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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17 │交易金额(元)│1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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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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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14项专利权(含申请权)及相关设备│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 │、存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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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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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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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双曲线公司”)拟│
│ │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钛深科技”)持有的14项│
│ │专利权(含申请权)及相关设备、存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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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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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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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微纳卫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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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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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代加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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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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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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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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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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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用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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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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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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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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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设备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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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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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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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鑫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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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持股49%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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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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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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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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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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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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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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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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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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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微纳卫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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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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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代加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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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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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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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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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代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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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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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鑫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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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持股49%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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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用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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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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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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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用办公楼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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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设备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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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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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元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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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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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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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艺墨(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 │以下简称“艺墨公司”) │
│ │ 投资金额: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杭州元甲企业│
│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甲企业”),共同投资设立艺墨公司。艺墨公司│
│ │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
│ │艺墨公司认缴出资比例的70%。 │
│ │ 本次交易为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协同需求,增强公司长期竞争力,公司拟与关联方元甲企业共│
│ │同投资设立艺墨公司,艺墨公司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
│ │资金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持有艺墨公司的70%的股权;关联方元甲企业以现金方式出资150│
│ │0万元,持有艺墨公司的30%的股权。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
│ │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
│ │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4 │
│ │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 │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百春先生为元甲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且持有其93.3333%的股│
│ │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元甲投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投资│
│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
│ │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尚未达到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 │对值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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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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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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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其董事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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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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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双曲线公司”)拟│
│ │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钛深科技”)持有的14项│
│ │专利权(含申请权)及相关设备、存货。 │
│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交易完成后,双曲线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
│ │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春卫女士之子徐文│
│ │杰先生在钛深科技担任董事职务,钛深科技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
│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知识产权及设备、存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
│ │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的相同│
│ │类别下相关的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曲线公司为夯实技术实力和发展根基,完善公司核心竞争力,拟以自│
│ │有资金1000万元收购钛深科技其持有的14项专利权(含申请权)及相关设备、存货。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春卫女士之子徐文杰先生在钛深科技担任董事职务,钛深科技│
│ │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
│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
│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知识产权及设备、存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
│ │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
│ │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
│ │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
│ │同意。 │
│ │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
│ │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 │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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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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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元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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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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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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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风险提示:1.标的公司(以下简称“双曲线公司”)尚未实际开展业务活动。目前处于前期│
│ │起步阶段,未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2.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完毕。标的公司成立│
│ │于2025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出资占比60%,尚未实 │
│ │缴出资,后续将以自有资金缴纳;3.标的公司资产占上市公司总资产比例较低。标的公司实│
│ │缴注册资本仅400万元,系股东钛深科技缴纳注册资本400万元,占上市公司总资产比例约为0│
│ │.16%;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双曲线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双曲线公司30%的股权,公司关联方杭州 │
│ │元甲企业直接持有双曲线公司30%的股权。杭州元甲企业拟将其所持双曲线30%的股权转让给│
│ │公司,由于杭州元甲企业暂未对双曲线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公司以0元受让其所持有的双曲 │
│ │线公司3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双曲线公司60%的股权,双曲线将成为公司控股子│
│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
│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
│ │回避表决。 │
│ │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
│ │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
│ │同意。 │
│ │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披露的公司与杭州元甲企业发生过共同关联投资双│
│ │曲线公司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
│ │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
│ │情形。 │
│ │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
│ │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
│ │ 杭州元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百春先生控制的企业,为│
│ │公司关联法人。杭州元甲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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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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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元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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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董事长为其普通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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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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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双曲线智能(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曲线智能公司”,暂定名,具│
│ │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
│ │ 投资金额: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非关联方钛深科技(│
│ │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钛深科技”)、关联方杭州元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杭州元甲投资企业”,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共同投资设立双│
│ │曲线智能公司。双曲线智能公司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 │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双曲线智能公司认缴出资比例的30%。 │
│ │ 本次交易为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 │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的相同类别│
│ │下相关的交易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协同需求,为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非关联方钛深科│
│ │技、关联方杭州元甲投资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双曲线智能公司,双曲线智能公司的认缴出资总│
│ │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万元,持有双曲线智能公 │
│ │司的30%的股权;钛深科技以现金方式出资400万元,持有双曲线智能公司的40%的股权;关 │
│ │联方杭州元甲投资企业以现金方式出资300万元,持有双曲线智能公司的30%的股权(二)董│
│ │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 │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
│ │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
│ │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公司董事长李百春先生为杭州元甲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杭州元甲投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的相│
│ │同类别下相关的交易。 │
│ │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
│ │ 该关联方企业目前注册中,以上内容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
│ │ 交易对方:杭州元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其他,董事长李百春先生为杭州元甲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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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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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哲敏 666.69万 5.00 92.64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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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66.69万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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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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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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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审议及实施情况
1、2025年4月8日,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
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2、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3、2025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28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30日过户至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9.35元/股。
4、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5、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
期于2026年6月30日届满,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
锁条件已成就。
本次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解锁。本次解锁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未解
锁标的股票数量有1368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03%。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及前期解锁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
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
、36个月,每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
本次解锁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
6月30日届满,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为40%,可解锁数量为9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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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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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1日,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
》规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曲线公司”)
与杭州银行签订的融资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不
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公司持有双曲线公司60%的股权,双曲线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6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6年6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
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不超过2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和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新增2026年度对全资子
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
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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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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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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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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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5月29日,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最高
额保证合同》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福莱蒽特贸易”)
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福莱蒽特贸易由公司100%持有。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6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和2026年5月1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本次担保在
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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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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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杭州寰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寰卓”,暂定名,具体以工
商登记核准为准)
投资金额: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寰卓
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
0000万元,占杭州寰卓认缴出资比例的100%。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需求,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寰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认缴
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占杭州寰卓认
缴出资比例的10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设
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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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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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资产变更实施主体概述
(一)购买资产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采购IT设备及服
务器,并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前述采购总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购买资产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
(二)本次调整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因业务规划,公司决定将该购买资产事项实施主体从公司调整成合并报表内新设全资子公
司杭州寰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后为准)。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购买资产实施主
体变更为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购买资产主体调整为杭州寰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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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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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授信额度: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
新增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
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增加授信申请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资金需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
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
,包含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
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
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
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各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
协议,本次新增授信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日。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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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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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和202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二)本次增加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顺利开展购买资产项目,满足子公司杭州寰卓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于2026年5月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杭州寰卓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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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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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9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6年5月22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9.22%股份的
股东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在2026年5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
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9日收到单独持有29.22%股份的股东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
的书面提议,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购买资产实施主体变更为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新增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
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新增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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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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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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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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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购买资产的额度系预估金额,实际交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交易金额以最终签署
的协议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可能导致设备投资回报率不及预期的风险。此外,本次交易金额较大,可能对公司现金流和
资产负债结构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交易概述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采购IT设备及服
务器,并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前述采购总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购买资产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
资产的30%,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出于商业秘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本次交易按照规则披露交易对手方信息将导致违约或可
能引发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对手方的相关信
息履行豁免披露程序,不予披露交易对手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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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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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公司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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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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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子公司
福莱蒽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新材料公司”)和孙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新能源”),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公司的清算
、注销等相关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事
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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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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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陈望全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1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2、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
露之日,公司董事任鹏飞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1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晓丽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168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54%。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部分董事根据个人资金
需求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陈望全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
4%;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任鹏飞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12%;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高晓丽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
4%。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一)公司董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是□否
董事任鹏飞依据减持计划可减持比例上限0.12%测算,对应可减持股份为161200股;本次
减持计划载明的数量上限为160000股。因比例测算取值与已披露计划列明数量存在细微差异,
操作阶段数量复核不够严谨,导致实际减持较计划减持数量上限超出1200股,非主观故意行为
,任鹏飞先生已经在第一时间向公司说明情况并购回超额减持的股票1200股,将其所获得的收
益差价2769元上交公司。
任鹏飞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操作疏漏带来的不利影响,深感自责和歉意,同时承诺将进
一步加强学习,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并自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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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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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艺墨(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以下简称“艺墨公司”)
投资金额: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杭州元甲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甲企业”),共同投资设立艺墨公司。艺墨公司的认
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艺墨公
司认缴出资比例的70%。
本次交易为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协同需求,增强公司长期竞争力,公司拟与关联方元甲企业共同
投资设立艺墨公司,艺墨公司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持有艺墨公司的70%的股权;关联方元甲企业以现金方式出资1500万元
,持有艺墨公司的30%的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4月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百春先生为元甲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且持有其93.3333%的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元甲投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投资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
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尚未达到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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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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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子公司预计2026年向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
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
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
、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为
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各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
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
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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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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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
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最终以总经理办
公会拟订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确定的绩效方案为准。公司确定非独立董事一定比
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且绩效评价完成后予以支付。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最终以总经理
办公会拟订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确定的绩效方案为准。公司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
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且绩效评价完成后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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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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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情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
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基于审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1695.97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单个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
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
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或转回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
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估计其在资产负
债表日的可收回金额,当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时,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
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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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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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名称: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4家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名单如下: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昌邑福莱蒽特
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
2026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议案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
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议案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规则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
助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双曲线智能机器人第3页共6页
(杭州)有限公司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
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本次财务
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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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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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跨境贸易等国际业务,并发生外
币收支业务,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业务经营为基础,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内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
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含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和权利金及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直接
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
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
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
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预计投资金额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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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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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炎鑫,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琳,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高高平,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1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
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协商确定,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子公司
审计费用为18万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98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上
述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
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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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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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为7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中低风险产品,本金保障类或固定收益类、中低风险浮动收益类等风险等级为R2级及以下的
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投资在上述
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受托方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
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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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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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
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44859232.9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1749883.28元
。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
司股本为133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32100股后,以132607900股为基数,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326079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以现金为
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5477727.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87
38517.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6.36%。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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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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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
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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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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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及子公司2026年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2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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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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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0日,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
》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福莱蒽特贸易”)与杭州银行
签订的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4,400万元,不存在
反担保的情况。福莱蒽特贸易由公司100%持有。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
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和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
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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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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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26日,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
》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福莱蒽特贸易”)与中信银行
签订的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不存在反
担保的情况。福莱蒽特贸易由公司100%持有。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
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和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
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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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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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双曲线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钛深科技”)持有的14项
专利权(含申请权)及相关设备、存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交易完成后,双曲线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参股
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春卫女士之子徐文杰先生
在钛深科技担任董事职务,钛深科技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知识产权及设备、存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
避表决,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的相同类
别下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曲线公司为夯实技术实力和发展根基,完善公司核心竞争力,拟以自有
资金1000万元收购钛深科技其持有的14项专利权(含申请权)及相关设备、存货。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春卫女士之子徐文杰先生在钛深科技担任董事职务,钛深科技为
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知识产权及设备、存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
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
意。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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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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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1.标的公司(以下简称“双曲线公司”)尚未实际开展业务活动。目前处于前
期起步阶段,未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2.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完毕。标的公司成立
于2025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出资占比60%,尚未实缴
出资,后续将以自有资金缴纳;3.标的公司资产占上市公司总资产比例较低。标的公司实缴注
册资本仅400万元,系股东钛深科技缴纳注册资本400万元,占上市公司总资产比例约为0.16%;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双曲线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双曲线公司30%的股权,公司关联方杭州元
甲企业直接持有双曲线公司30%的股权。杭州元甲企业拟将其所持双曲线3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
,由于杭州元甲企业暂未对双曲线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公司以0元受让其所持有的双曲线公司3
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双曲线公司60%的股权,双曲线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表决。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
意。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披露的公司与杭州元甲企业发生过共同关联投资双曲
线公司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
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杭州元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百春先生控制的企业,为公
司关联法人。杭州元甲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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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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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的情形。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4000.00万元至5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798.16
万元至2798.16万元,同比增长81.67%至127.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4300.00万元至5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932.17
万元至3932.17万元,同比增长214.37%至287.48%。
(一)业绩预测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0.00万元至5
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798.16万元至2798.16万元,同比增
长81.67%至127.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00.00万元至53
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932.17万元至3932.17万元,同比增
长214.37%至287.48%。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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