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577 龙版传媒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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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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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传媒 │ 130.19│ ---│ ---│ 204.3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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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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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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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出版项目 │ 2479.60万│ 275.68万│ 838.55万│ 33.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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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版传媒综合服务平│ 4974.91万│ 14.18万│ 306.97万│ 6.17│ ---│ ---│
│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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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版传媒综合服务平│ 4974.91万│ 14.18万│ 306.97万│ 6.17│ ---│ ---│
│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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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 4010.79万│ ---│ 1421.22万│ 35.44│ ---│ ---│
│级改造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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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 4777.75万│ 760.74万│ 4073.03万│ 85.25│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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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大厦项目 │ 6637.60万│ ---│ 6715.01万│ 10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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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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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交易金额(元)│5180.8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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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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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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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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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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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和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
│ │"新华书店集团")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
│ │ (一)标的资产 │
│ │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出版集团持有的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书店"│
│ │)100%股权。 │
│ │ (二)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 │ 中发评估以202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目标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其出具的评估报告( │
│ │中发评报字[2024]第146号)为目标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的计价基础;目标公司净资产评 │
│ │估值5180.84万元,即转让价款为5180.84万元。 │
│ │ 2024年12月20日,标的公司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及│
│ │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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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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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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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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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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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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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为履行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时向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承诺│
│ │,彻底解决公司与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书店”)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
│ │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书店集团(以下称“新华书店集团”)拟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以│
│ │自有资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持有的大庆│
│ │书店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大庆书店将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
│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 │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专门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 │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 │
│ │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出版集团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
│ │ 本次交易是公司按期履行向中国证监会承诺的必要程序。公司上市时曾向中国证监会作│
│ │出承诺: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年内,按照公平合 │
│ │理的条款和条件受让大庆市新华书店全部股权,实现公司对大庆地区发行业务的全面覆盖。│
│ │现大庆书店及其下属新华书店的公司制改制工作已全部完成,具备龙版传媒子公司新华书店│
│ │集团对大庆书店的受让条件,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是公司完成在省内主要发行渠道业务整合的重要标志。通过完成此次交易,新│
│ │华书店集团将实现省内发行渠道全覆盖,使得各项业务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公司│
│ │产业结构,提升公司经营实力及核心竞争力。 │
│ │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书店集团拟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以自有资金收购出版集团持有的大│
│ │庆书店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大庆书店将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
│ │ 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由双方根据符合《证券法》中规定的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发评估”)出具的以202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 │
│ │司拟转让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资产评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24]第146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确认的交易标的净 │
│ │资产评估值确定。根据评估报告,大庆书店的净资产评估值为5180.84万元,受让交易价格 │
│ │为人民币5180.84万元。受让完成后,龙版传媒持有新华书店集团100%股权不变,新华书店 │
│ │集团持有大庆书店100%股权,出版集团不再直接持有大庆书店股权。 │
│ │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的对方出版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 │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交易对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交易对方出版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
│ │ 公司名称: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0007523763428 │
│ │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田地街102号 │
│ │ 法定代表人:曲柏龙 │
│ │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0日 │
│ │ 经营期限:2008年12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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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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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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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龙版传媒出具同业竞争承诺函的由来
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下属大庆市新华书店及
其控股的大庆市区县新华书店从事图书出版、发行等业务,与公司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大庆
市新华书店系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成立时间为1986年2月19日,大庆市新华书店及其下属企
业主要从事大庆地区中小学教材、教辅和一般图书的发行工作。2010年大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将大庆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大庆市新华书店390万元国有股权(对应持股
比例为59%)无偿划转至出版集团。黑龙江省财政厅于2019年3月11日出具《关于大庆市新华书
店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黑财文化〔2019〕8号),同意大
庆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大庆市新华书店390万元国有股权(对应持股比例59%)无
偿划转至出版集团。
由于大庆市新华书店及其下属新华书店未完成公司制改制等历史遗留原因而未将其投入本
公司。为有效避免大庆市新华书店及其下属企业与本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本公司与大庆市新
华书店于2020年5月11日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大庆市新华书店将其全部经营管理事项委
托本公司管理。
除上述本公司与出版集团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安排外,本公司进一步与出版集团签署了《
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以避免和减少同业竞争,同时出版集团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作出了承诺
。
二、承诺事项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关于大庆市新华书店及其下属新华书店后续处理方案及时间
计划,出版集团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年内,出版集团将执行完毕
大庆市新华书店(含下属新华书店)处理方案,具体为:
1.出版集团将积极制定大庆市新华书店及其下属新华书店职工所持股权的处置方案以及公
司制改制方案,并尽最大努力积极支持和推进完成大庆市新华书店及其下属新华书店的公司制
改制工作,使之符合注入发行人条件。
2.待相关书店公司制改制完成后,出版集团将向发行人提交书面申请,提议召开相关股东
大会,尽力促成发行人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收购大庆市新华书店全部股权,实现发行
人对大庆地区发行业务的全面覆盖。龙版传媒前述收购权优先于其他任何第三方,且收购价格
应当根据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确定。前述收购不构成龙版传媒的义务,且若龙版传媒不行使该
收购权,则大庆市新华书店可被其他第三方收购。
3.若大庆市新华书店(含下属新华书店)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工持股处置及公司制改
制工作并达到注入发行人的条件,或者龙版传媒书面确认拟不收购大庆市新华书店全部股权,
则出版集团承诺将所持有的大庆市新华书店全部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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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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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履行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时向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承
诺,彻底解决公司与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书店”)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
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书店集团(以下称“新华书店集团”)拟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以自
有资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持有的大庆书店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大庆书店将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专门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出版集团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本次交易是公司按期履行向中国证监会承诺的必要程序。公司上市时曾向中国证监会作出
承诺: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年内,按照公平合理的
条款和条件受让大庆市新华书店全部股权,实现公司对大庆地区发行业务的全面覆盖。现大庆
书店及其下属新华书店的公司制改制工作已全部完成,具备龙版传媒子公司新华书店集团对大
庆书店的受让条件,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是公司完成在省内主要发行渠道业务整合的重要标志。通过完成此次交易,新华
书店集团将实现省内发行渠道全覆盖,使得各项业务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
结构,提升公司经营实力及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书店集团拟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以自有资金收购出版集团持有的大庆
书店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大庆书店将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由双方根据符合《证券法》中规定的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发评估”)出具的以202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拟
转让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24]第146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确认的交易标的净资产评估
值确定。根据评估报告,大庆书店的净资产评估值为5180.84万元,受让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18
0.84万元。受让完成后,龙版传媒持有新华书店集团100%股权不变,新华书店集团持有大庆书
店100%股权,出版集团不再直接持有大庆书店股权。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对方出版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出版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0007523763428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田地街102号
法定代表人:曲柏龙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0日
经营期限:2008年12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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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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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0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川路258号出版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0日
至2024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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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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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1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
候选人的提名工作正在进行中且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
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拟延期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成员任期相应顺延。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认真做好换届的筹备工作,在本公告发布后不超过6个月内完成换
届选举工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成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
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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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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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5608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5608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7月8日证监许可〔2021〕2348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444445.00股,并于2021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44444445.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
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
东1名,为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56080000股,占公
司发行后总股本的57.62%,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届
满,自2024年9月30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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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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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7日上午在公司7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职工代表监事为
王道先生、张琳先生(简历附后)。会议召开前,通过对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
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未发现候选人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符合担任
公司监事的任职要求。当选职工代表监事届时将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第四届监事会。 附:职工监事简历
王道先生,1979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助理研究员。历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党史研
究室《世纪桥》编辑部主编、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宣传教育指
导处处长,中共黑龙江省委史志研究室宣传教育指导处处长。现任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20年11月至今)、工会副主席(2024年6月至今)。 张琳先生,1
971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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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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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11日14点45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川路258号出版大厦32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11日
至2024年3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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