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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湾(60559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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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598 上海港湾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9-08│ 13.87│ 5.2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16│ 15.73│ 1777.4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30│ 15.73│ 2516.8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30│ 26.19│ 183.33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因诺天跃五号二期私│ 3000.00│ ---│ ---│ ---│ ---│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总部基地升级及信息│ 1.27亿│ ---│ 2808.89万│ 100.00│ ---│ ---│ │化建设项目 │ │ │ │ │ │ │ ├─────────┼──────┼─────┼─────┼─────┼─────┼──────┤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 2.59亿│ 4269.59万│ 2.63亿│ 101.39│ ---│ ---│ │目 │ │ │ │ │ │ │ ├─────────┼──────┼─────┼─────┼─────┼─────┼──────┤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 1.53亿│ 4269.59万│ 2.63亿│ 101.39│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40亿│ ---│ 2.41亿│ 100.62│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上海隆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徐士龙、赵若群、徐望、许烨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上海隆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徐士龙、赵若群、徐望、许烨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9-07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98 │质押占总股本(%) │2.04 │ ├────────┼──────────────┴────────┴──────────────┤ │股东名称 │海南隆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5 │质押截止日 │2026-09-05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26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05日上海隆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5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9月05日上海隆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5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26日海南隆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 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50万元到-2600万元,预计2026年半年 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50万元到-26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0万元到- 26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50万元到- 26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情况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7933.6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90.88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84.02万元。 (二)每股收益:0.28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26年上半年,受海外地缘局势波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行及属地宏观环境偏弱等多重 外部因素叠加影响,公司阶段性经营承压。报告期内,国际原油及相关工程物资、跨境物流成 本整体上涨,对公司海外项目施工成本形成一定压力;同时部分境外项目受区域环境及配套因 素影响,施工进度短期有所扰动,叠加海外运营固定成本持续列支,对项目整体毛利造成阶段 性压制。此外,公司持续加大新业务领域研发、市场拓展及人才团队建设投入,相关费用支出 入当期损益,对上半年盈利水平产生影响。 针对上述阶段性外部压力与新业务投入节奏,公司已主动采取多项优化改善措施,持续严 控项目施工与采购成本、科学调配海外施工资源、保障项目平稳履约、精细化管控各项管理费 用,并按里程碑分批推进新业务孵化投入。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踪海外地缘形势、大宗商品价格 及属地市场变化,稳步推进在手项目落地交付,持续优化经营质量,积极改善整体盈利水平。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预亏没有重大影响。 ──────┬────────────────────────────────── 2026-06-10│重要合同 ──────┴────────────────────────────────── 近日,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新加坡分公司 就新加坡樟宜机场MegaspineDCMProject地基处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与业主签署 增补合同。为保障广大投资者知情权,公司现就项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新加坡樟宜机场MegaspineDCMProject 2、建设地点:新加坡樟宜机场 3、项目内容:地基处理工程 4、项目工期:2年 5、项目金额:原合作内容与本次增补合同合计总金额为5,653.53万新加坡元(含税), 约折合人民币2.98亿元(含税)。 6、交易对方情况:KohBrothersBuilding&CivilEngineeringContractor(Pte.)Ltd.新加 坡建筑工程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良好,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签署,将助力公司持续拓展东南亚等海外市场。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现有 业务及经营独立性。 ──────┬────────────────────────────────── 2026-05-20│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228弄6A栋5楼9号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徐士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其中,职工代表董事刘瑜先生、董事MarcelloWisalDjun aidy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王懿倩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3、总经理徐望先生、财务总监金忻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5-20│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 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第三 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均未达成,为维护持有人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回购该员工持 股计划项下未解锁股份合计2148160股,回购价格为10.8449元/股,回购价款已足额支付完毕 。经董事会审慎研究,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决定对上述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3016809股减少至240868649股,注册资本由人 民币24301.6809万元减少至24086.864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未 解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将导致公司股份总量及注册资本的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2026年5月20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将按 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应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 办理债权申报。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20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228弄6A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朱女士 4、联系电话:021-65638550 5、邮箱:ir@geoharbour.com ──────┬────────────────────────────────── 2026-04-2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1家。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参加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复核合伙人均为从业 经验丰富、具备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朱磊,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 在立信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的审计 以及复核工作,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1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迪,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 开始在立信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顾瑛瑛,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5年开始在立信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 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78.08万元(含税),2025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1.8万元(含税),两项合计为人民币209.88万元(含税)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考虑如消费者物价指数、社 会平均工资水平变化、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以及业务规模、业务复 杂程度等因素变化及2026年具体审计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并签署相关协 议,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变动不会超过20%。 ──────┬────────────────────────────────── 2026-04-24│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分、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2026年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子公司(含新增、新设及各级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对分、子公司(含新增、新设及各级下属子公司)的 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合并计算。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保函及备用信用证、保理、外币贷款 和分期付款等业务。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 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合并范围内分、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银行授信 ──────┴──────────────────────────────────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分、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 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1.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优化资本结构,根 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分、子公司)2026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保函及备用信用证、保理、 外币贷款、分期付款业务和供应链金融产品等,各类授信品种可在总额度内混用。授信起始时 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2.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内自行 调整、确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分配额度,并签署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授信、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及 分、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融资等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分、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落实公司发展 战略,满足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分、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综合融 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 与公司及分、子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分、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分、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与国内资信状况良好的商业银行开展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一)业 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 依托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质押融资及资产管理、融资服务等功 能于一体的综合流动性金融服务业务。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法持有且经协议银行认可 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二)合作银行 公司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 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择优选 择。 (三)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 终审批为准。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分、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分、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公司及分、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分、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为资产 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 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 确定,但担保总额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发展,公司及分、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使用票据结算承兑金额 不匹配、持有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情形。同时,公司及分、子公司持有的大额存单、理财产品 等资产,除获取固定收益外,未能进一步盘活使用。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开展资产池,具体 目的如下: 1.通过存单、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入池,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及比例不变的前提下, 有效盘活存量金融资产,实现收益、风险与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通过票据、信用证等资产入池,公司可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集中管理,由银行 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降低公司对各类票据的管理成本。 3.经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并质押融资,可将部分应收账款转化为流动资金,提升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与偿债能力,质押融资资金可用于业务拓展,有利于降低机会成本与综合融资成 本。 4.公司可利用资产池内存量金融资产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等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工程款等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 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分、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 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专用账户。因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到期日错配, 托收资金进入保证金账户可能对公司资金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等方式缓解上述影响,资金流动性 风险可控。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鉴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均未达成,为维护持 有人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回购该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未解锁股份合计2148160股 ,回购价格为10.8449元/股,回购价款已足额支付完毕。经董事会审慎研究,为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同意对上述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及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 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 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并拟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关于确 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 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612075.78元。截至2025年1 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814522.4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为243016809股,以此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684361.53元(含税)。本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0%。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3-20│股权回购 ──────┴──────────────────────────────────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表决。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海港湾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应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2025年度业绩无法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导致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 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详情如下: 1、因激励对象离职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 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36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因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 考核指标明确如下:以2020年-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平均净利润 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需不低于180%(即对应业绩目标为不低于29286.17万元)。前述 “净利润”核算口径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需剔 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780.54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分析与判断,结合当前经营进 展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与上述考核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已无达成可能。 鉴于上述业绩考核条件未满足,1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5 34400股,已不符合《激励计划》约定的解除限售要求,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则,该部分 股票将由公司按规定回购并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激励对象18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56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已无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账户号码:B885616326),并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本 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申请。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预计于2026年3月24日办理完成,公司后续将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6-01-24│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港湾”)于2026年 1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海港湾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及相应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导致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156.80万股不能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1568000股,由244584809股减少至243016809股。根 据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处理对激励对象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等 各项必需事宜。 二、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份总量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2026年1月24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 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1月24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228弄6A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朱女士 4、联系电话:021-65638550 5、邮箱:ir@geoharbour.com ──────┬────────────────────────────────── 2026-01-24│其他事项 ──────┴──────────────────────────────────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港湾”)于2026年 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 三期未解锁股份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吸引和保留公司优秀管理人才 和核心骨干,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 康发展,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2、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设立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 负责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3、2023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 记确认书》,公司“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2192000股已于2023年6月29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5.73元/股。 注: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本次分派以2022年度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75543467股增加至245760841股, 对应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数量由2192000股变更为3068800股。 4、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5、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6、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未解锁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为维护持有人和全体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决定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持有人第二期未解锁的 持股计划股份,退回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资金额,公司回购未解锁股份对应股份数量为 920640股,回购价格为 10.8449元/股。 注: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7日、2024年6月28日、2025年7月17日完成2022、2023、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上述三次权益分派均以对应年度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具体方案为:2022年度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8938元(含税),2023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3元(含税),2024年度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元(含税)。综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未解锁股份的回购价 格调整为10.8449元/股。 7、2026年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2023年员 工持股计划第三期未解锁股份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考 核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已无达成可能,为维护持有人和全体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决定由公司 以自有资金回购持有人第三期未解锁的持股计划股份,退回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资金额。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前期解锁情况 1、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 解锁条件已成就,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比例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总数的30%,合计解 锁股份数量为92064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746%。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港湾关于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2、2025年4月 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港湾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3、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2023年员 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未解锁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为维护持有人和全体 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决定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持有人第二期未解锁的持股计划股份,退回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资金额,公司回购未解锁股份对应股份数量为920640股,回购价格 为 10.8449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未解锁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6)。 ──────┬────────────────────────────────── 2026-01-24│其他事项 ──────┴────────────────────────────────── 根据《上海港湾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需回 购注销1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6.80万股。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3日期间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并披露了《上海港湾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的议案》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出具 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3.00万股,激励对 象人数为12人,公司总股本由172743467股增加至173873467股。 6、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对暂缓授予和预留授予对象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 7.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人,公司总股本由173873467股增加至175543467股。 由于公司已于2023年8月17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22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893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由175543467股增加至24 5760841股;实施完毕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280.00万股变更为392.00万股。 8、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176000股,约占当 时公司总股本的0.4785%。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解除限售相关手续的建议。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意见。公 司监事会就该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核查意见。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并注销 1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7.60万股,该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 6月26日完成注销。 10、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需回购注销1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6.80万 股。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 2025-12-30│股权质押 ──────┴──────────────────────────────────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隆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其名称由“上海隆湾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海南隆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变更为“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 南一环路69号综合保税区)海澄一路贸易服务中心4楼402-7室”。本次办理解除质押业务后, 海南隆湾所持质押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无质押股份。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海南隆湾的通知,获悉其质押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办理了股份解除质 押业务。 ──────┬────────────────────────────────── 2025-12-23│其他事项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刘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7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2604%;董事兼副总经理兰瑞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 604%;董事会秘书王懿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02%。上述股份来 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董事刘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 7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0%,股份来源为参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取得的股 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董事兼副总经理刘剑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8 2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79%;董事兼副总经理兰瑞学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不超过682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79%;董事刘瑜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不超过293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20%;董事会秘书王懿倩女士拟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15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29%。减持期间均为自 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价格均 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收到了刘剑先生、兰瑞学先生、刘瑜先生、王懿倩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上海港 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2月21日,本次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刘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82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9%;兰瑞学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82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0279%;刘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19%;王懿倩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9%。 ──────┬────────────────────────────────── 2025-12-20│委托理财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 预期收益。公司将秉持审慎原则,密切跟踪产品运作进展,严格管控理财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判断。 (一)投资目的 为提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资 金安全性与流动性的前提下,合理运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进一步提高公司整 体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投资金额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公司已建立资金动 态调配机制,若遇重大项目投资、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将及时终止相关理财产品,充分保障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 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拟购买 的理财产品将严格限定于风险可控、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定 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预计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 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审 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故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2025-09-18│其他事项 ──────┴──────────────────────────────────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港湾”)董事会于 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刘瑜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工作调整,刘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选举产生。公司于同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刘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瑜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浙江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岩土工程师;现任Pt.Geotekindo(上海港湾印尼子公司)总经 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73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 2025-09-05│股权质押 ──────┴──────────────────────────────────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隆湾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隆湾”)持有公司股份16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9%。 本次质押展期股份5000000股,占上海隆湾直接持股公司股份数的2.98%,占公司总股本的2.04 %。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隆湾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望先生累计质押5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97%,占公司总股本的2.04%。 一、股东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隆湾于2024年9月5日将其持有的5000000股(占当期公司总股本的2.03% )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4-032号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 海隆湾的通知,获悉其已就上述股份质押办理展期手续。 ──────┬────────────────────────────────── 2025-08-29│股权回购 ──────┴──────────────────────────────────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港湾”)于2025年 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 二期未解锁股份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程序及实施情况 1、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吸引和保留公司优秀管理人才 和核心骨干,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 康发展,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港湾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设立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 ),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港湾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 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 2025-08-07│其他事项 ──────┴──────────────────────────────────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港湾”)分别于20 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 案》《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港湾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上海港湾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7)和《上海港湾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6 月24日、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港湾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和《上海港湾关于注销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近日,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 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532693 名称: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士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24458.4809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01月28日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亭卫公路3316号1幢二层207室经营范围:河湾软基础处理施工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土方工程施工、航道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河道疏浚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检测、咨询及上述领域内的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机电设备、建筑工程设备、机械设备、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 ,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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