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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百股份(60559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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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599 菜百股份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5.80亿│ 1.39亿│ 5.35亿│ 92.30│ ---│ 2024-12-31│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5.80亿│ 1.39亿│ 5.35亿│ 92.30│ ---│ 2024-12-31│ ├─────────┼──────┼─────┼─────┼─────┼─────┼──────┤ │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 6150.00万│ 400.40万│ 3034.74万│ 49.35│ ---│ 2024-09-01│ │项目 │ │ │ │ │ │ │ ├─────────┼──────┼─────┼─────┼─────┼─────┼──────┤ │智慧物流建设项目 │ 4917.92万│ 112.83万│ 781.62万│ 15.89│ ---│ 2024-09-01│ ├─────────┼──────┼─────┼─────┼─────┼─────┼──────┤ │定制及设计中心项目│ 3242.20万│ 38.84万│ 596.47万│ 18.40│ ---│ 2024-09-01│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250.00万 6.75 41.67 2025-01-10 ───────────────────────────────────────────────── 合计 5250.00万 6.7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1-11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90 │质押占总股本(%) │1.93 │ ├────────┼──────────────┴────────┴──────────────┤ │股东名称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中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08 │质押截止日 │2028-01-0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8日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1500.0万股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绍兴越中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4-02 │质押股数(万股) │32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5.79 │质押占总股本(%) │4.18 │ ├────────┼──────────────┴────────┴──────────────┤ │股东名称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2-02-24 │质押截止日 │2025-02-2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3月29日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0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11-16 │质押股数(万股) │4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1.75 │质押占总股本(%) │5.14 │ ├────────┼──────────────┴────────┴──────────────┤ │股东名称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11-14 │质押截止日 │2026-11-13 │ ├────────┼──────────────┼────────┼──────────────┤ │实际解押日 │2024-07-05 │解押股数(万股) │400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11月14日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4000.0万股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 │ ├────────┼──────────────────────────────────────┤ │解押说明 │2024年07月05日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09-19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97 │质押占总股本(%) │0.64 │ ├────────┼──────────────┴────────┴──────────────┤ │股东名称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31 │质押截止日 │2026-08-3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15日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5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9-02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3.81 │质押占总股本(%) │3.86 │ ├────────┼──────────────┴────────┴──────────────┤ │股东名称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31 │质押截止日 │2026-08-30 │ ├────────┼──────────────┼────────┼──────────────┤ │实际解押日 │2023-09-15 │解押股数(万股) │300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8月31日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3000.0万股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绍兴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3年09月15日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500.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1-11│股权质押 ──────┴────────────────────────────────── 截至2025年1月10日,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260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6.20%。明牌实业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含本次)为525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的41.67%,占公司总股本的6.75%。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接到明牌实业函告,获悉明牌实业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 质押手续。 ──────┬────────────────────────────────── 2025-01-09│其他事项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作为黄金珠宝零售企业,黄金为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原材料,黄金类产品为公司销 售的主要商品,为规避黄金价格波动可能产生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延期交易合约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额度、交易期限:预计持仓保证金额度上限为8亿元(含8亿元)。 该项业务采用滚动建仓方式,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仓保证金 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黄金实际使用需求为基础,预计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60亿元。本次黄金套期保值预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衍生品交易(黄金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及其附件《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衍生品交易(黄金套期保值)额度预 计的议案》及其附件《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黄金套期保值)业 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对冲黄金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经营 风险,但同时该项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作为黄金珠宝零售企业,黄金为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原材料,黄金类产品为公司销 售的主要商品。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影响,黄金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有效规避价格风险,减 少和降低黄金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务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延期交易合约 工具开展套期保值操作,进行风险控制,该项业务具有必要性。公司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类 会员单位,可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购买延期交易合约,具备依托该平台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 务的资格,该项业务具有可行性。公司用于开展此项业务的资金安排合理,确保在不影响主营 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不会影响公司 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延期交易合约的方式开展衍生品交易,不进 行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 实现套期保值效果,黄金延期交易合约与黄金原材料价格波动存在强相关的风险相互对冲的经 济关系。公司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延期交易合约的开仓及平仓操作,可有效的实现对冲黄金价 格波动风险的效果。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计划,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延期交易合约的方式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 ,延期交易合约的持仓保证金额度上限为8亿元(含8亿元),该项业务采用滚动建仓方式,资 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所建立的 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黄金实际使用需求为基础,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60 亿元。 (三)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竞价市场延期交易合约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黄金延期交易合 约是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展的延期保证金交易品种,为标准化合约,是指以保证金的方式进行的 一种现货延期交收业务,买卖双方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确立买卖合约,交易者可以选择合约交 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交易模式。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业务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5-01-09│委托理财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 、货币基金等。 投资金额: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本次委托理财预计额度自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总体风险 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且可能存在金融 机构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主营业务 发展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三)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委托理财的资金均来自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实施主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五)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 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限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货币基金等 。 (六)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预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该委托理财 额度预计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4-10-28│其他事项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需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 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谢华萍女士、宁才刚先生、贾强先生、李沄沚先生、刘伟先生、张 山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同意提名李燕女士、胡显发先生、王薇 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且其任职资格均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通过。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 分项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本次推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候选人任职资 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公司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公司监 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饶玉女士、高建忠先生、张雪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的情形。同时,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具 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上述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 立董事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3.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 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1.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华萍,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黄金投 资分析师、国有企业助理级法律顾问、NGTC钻石分级资格、NGTC宝石鉴定资格、贵金属首饰与 宝玉石检测员二级技师。现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常务 副总经理。曾任公司收银员、营业员、分店店长、珠宝部主任、翡翠部主任、售后服务部主任 、人力资源部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见习助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 谢华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2628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 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 宁才刚,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黄金投资分析 师、贵金属首饰与宝玉石检测员二级技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菜百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北京菜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公司职工、配送部副主任、配送中心副经 理、物流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国润黄金(深圳)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 2024-09-03│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911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911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2670号)文核准,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菜百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 行”)77777800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21〕379号)审核同意,于2021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1名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 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所对应股份数量为19110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24.57% 。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将于2024年9月9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777778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 司未发生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 2024-08-13│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成立日期 :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3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 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 00人。致同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 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 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 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 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承做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 的基本信息如下: 拟委派项目合伙人:纪小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开始签署本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 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亚苹,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自2022年开始签署本公司审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委派的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江永辉,1998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委派的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 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委派的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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