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01 华兴源创 更新日期:2025-05-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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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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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6-27│ 24.26│ 8.81亿│
├───────────┼───────────┼───────────┼───────────┤
│增发 │ 2020-06-18│ 25.92│ 7.28亿│
├───────────┼───────────┼───────────┼───────────┤
│增发 │ 2020-12-03│ 35.66│ 3.2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9-18│ 20.08│ 1706.30万│
├───────────┼───────────┼───────────┼───────────┤
│可转债 │ 2021-11-29│ 100.00│ 7.8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19│ 19.87│ 769.9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19│ 19.87│ 1618.4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18│ 19.57│ 688.3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19│ 19.57│ 2029.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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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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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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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基石集材私募投│ 2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苏州凯风创芯创业投│ 1295.00│ ---│ 70.00│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
│伙) │ │ │ │ │ │ │
├─────────┼─────┼─────┼─────┼─────┼──────┼──────┤
│苏州清山智远创业投│ 1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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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安科技 │ 1000.00│ ---│ ---│ 1132.4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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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智源微│ 0.00│ ---│ 0.00│ ---│ ---│ 人民币│
│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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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平板显示生产基地建│ 3.99亿│ 5937.12万│ 3.24亿│ 81.35│ 4.97亿│ ---│
│设项目 │ │ │ │ │ │ │
├─────────┼──────┼─────┼─────┼─────┼─────┼──────┤
│半导体事业部建设项│ 2.60亿│ 4339.12万│ 1.59亿│ 61.20│ 5261.75万│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1 │ 3.50亿│ ---│ 2.22亿│ 10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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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微显示检测设备│ 1.50亿│ 7450.51万│ 1.08亿│ 71.87│ ---│ ---│
│研发及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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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SIP芯片测试 │ 1.80亿│ 1.04亿│ 1.37亿│ 76.26│ ---│ ---│
│设备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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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 1.14亿│ 1673.29万│ 1.10亿│ 96.09│ ---│ ---│
│、精密检测设备生产│ │ │ │ │ │ │
│项目(一期) │ │ │ │ │ │ │
├─────────┼──────┼─────┼─────┼─────┼─────┼──────┤
│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 1.31亿│ 4874.34万│ 1.08亿│ 82.18│ ---│ ---│
│、精密检测设备生产│ │ │ │ │ │ │
│项目(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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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2 │ 2.25亿│ 6.85万│ 2.13亿│ 100.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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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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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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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4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
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
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
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孔令莉,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巴比食
品、光格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
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兴源创、光格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
会计师:朱敬义,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
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崔芳林,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者复核过瑞鹄模具、楚江新材、安纳
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孔令莉、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敬义、项目质量复核人崔芳
林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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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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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商誉等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商誉等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年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
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
39,355.71万元,其中,商誉减值损失31,046.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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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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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详情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
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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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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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
未来发展资金投入需求等因素,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人民币-497037388.3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21743946
.97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未来发展资金投
入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情如下:
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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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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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文源先
生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陈文源先
生拟自2025年1月20日起3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前提,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
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增持主体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陈文源先生发出的《关于计划增持苏州华兴源创科
技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陈文源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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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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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增加回购股
份资金总额:拟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
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
份数量等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5
-006)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
园区支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本次回
购的股份将在未来择机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
购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
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华兴源创: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3)。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1042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445377805股的比例为0.0
47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78元/股,最低价为29.6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0
091.8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原因及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
结合,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当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公司拟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拟用于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8000万元(含)”。公司将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
应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
量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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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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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择机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
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63)。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11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2042股,占公司总股本445025954股
的比例为0.007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50元/股,最低价为31.1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005870.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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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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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苏州工业园区智源微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
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智源微新”),主要投资于半导体产业
链、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领域;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兴源创”或“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购人民币1000万元,占基金份额的16.64%
;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投资智源微新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其投资行为受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
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
出的风险;
2、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
3、投资私募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
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
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风险;
4、公司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后续进展及业务协同机会,通过投资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并将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参与投资私募基金事项概述
2024年11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
参与设立智源微新,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为苏州丛蓉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具体包括:公司、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智源微新初始认缴规模601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万元人民
币,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16.64%。本次投资中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诺保底收益或进行退出担
保。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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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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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方案具体如下: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提供的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00元/股,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6个月内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上述主体承诺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
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使用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
4、如遇有关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
程中需要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由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事项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根据近期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董事会积极响应国家提振资本市场健康稳
定发展的相关政策,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
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
持续发展,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当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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