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04 博汇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6-03│ 28.77│ 3.5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杭州创合精选二期创│ 1500.00│ ---│ 1.00│ ---│ 11.70│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梦境空港飞行娱乐项│ ---│ ---│ ---│ 150.00│ ---│ 人民币│
│目投资 │ │ │ │ │ │ │
├─────────┼─────┼─────┼─────┼─────┼──────┼──────┤
│北京中天华航航空科│ ---│ ---│ 20.00│ ---│ 2.24│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产品升级与研发测试│ 2.67亿│ 19.40万│ 2.05亿│ 76.86│ ---│ ---│
│展示能力提升项目 │ │ │ │ │ │ │
├─────────┼──────┼─────┼─────┼─────┼─────┼──────┤
│市场营销与服务网络│ 3862.40万│ 62.75万│ 3190.09万│ 82.59│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000.00万│ ---│ 5270.62万│ 101.37│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9-23 │
├──────┼────────────────────────────────────────┤
│关联方 │郭忠武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
│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议│
│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为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以特定专利与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中技所")合作开展特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以及中技所依据专利许可协议对公│
│ │司享有的权利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融资计划等一系列业务(以下简称"本项目"),通过中技所│
│ │进行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融资,本项目业务合作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81万元,业务期限不超│
│ │过1年。 │
│ │ 公司以特定专利作为质押财产为中技所对公司的专利再许可提供质押担保,并委托北京│
│ │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对公司在本项目项下债务提供连带│
│ │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忠武先生无偿为公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连带│
│ │责任保证。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忠武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郭│
│ │忠武先生为公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
│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
│ │,根据《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款的规定,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
│ │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
│ │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部分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
│ │本,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31 │
├──────┼────────────────────────────────────────┤
│关联方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31 │
├──────┼────────────────────────────────────────┤
│关联方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0-23 │
├──────┼────────────────────────────────────────┤
│关联方 │郭忠武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 │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议│
│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为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以特定专利与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中技所”)合作开展特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以及中技所依据专利许可协议对│
│ │公司享有的权利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融资计划等一系列业务(以下简称“本项目”),通过中│
│ │技所进行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融资,本项目业务合作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90万元,业务期限│
│ │不超过1年。 │
│ │ 公司以特定专利作为质押财产为中技所对公司的专利再许可提供质押担保,并委托北京│
│ │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对公司在本项目项下债务提供连│
│ │带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忠武先生无偿为公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连│
│ │带责任保证。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忠武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郭│
│ │忠武先生为公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
│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
│ │,根据《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款的规定,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0-10│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
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18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9日和2024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9)和《博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32)。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6.18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23.44
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
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公司收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出
具的《贷款承诺函》,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贷款资
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收到《贷款承诺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
24-048)。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3.44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37.52
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实施情况
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博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8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277%,
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3.43元/股,最高价为28.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2593.0
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0月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郭忠
武先生在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存在间接增持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博汇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除上述间接增持情况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
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2025-09-23│其他事项
──────┴──────────────────────────────────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以特定专利与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技所”)合作开展特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以及中技所依据专利许可协议对公司
享有的权利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融资计划等一系列业务(以下简称“本项目”),通过中技所进
行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融资,本项目业务合作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81万元,业务期限不超过1
年。
公司以特定专利作为质押财产为中技所对公司的专利再许可提供质押担保,并委托北京中
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对公司在本项目项下债务提供连带保
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忠武先生无偿为公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
保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忠武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郭忠武
先生为公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
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款的规定,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部分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9-23│价格调整
──────┴──────────────────────────────────
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
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3.44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37.52元/股(含)。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股份回购,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18元/股
(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
月9日和2024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和《博汇科技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6.18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23.44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
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41)。
公司收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出
具的《贷款承诺函》,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贷款资
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收到《贷款承诺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
24-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133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64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27元/股,最低价
为13.43元/股,成交金额总额为人民币23588477.3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
2025-08-22│其他事项
──────┴──────────────────────────────────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6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汇科技关
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独立董事林峰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3年6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汇科技监事会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
号:2023-023)。
4、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博汇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5、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年7月3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19.57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68.50万股限制
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8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19.57元/股向符合
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17.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
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
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025-04-24│其他事项
──────┴──────────────────────────────────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数量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
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
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25-04-18│其他事项
──────┴──────────────────────────────────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
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