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06 杭可科技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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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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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7-03│ 27.43│ 10.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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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5-22│ 9.50│ 3220.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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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5-22│ 9.50│ 1610.2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8-27│ 9.50│ 375.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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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5-23│ 9.50│ 1560.8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8-29│ 9.27│ 370.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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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24│ 27.77│ 2249.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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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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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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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 │ 787.42│ ---│ ---│ 291.5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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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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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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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智能生产│ 4.26亿│ ---│ 3.76亿│ 88.21│ 1.84亿│ 2020-12-31│
│线制造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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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0亿│ ---│ 1.06亿│ 87.95│ ---│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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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 ---│ 7026.27万│ 5.63亿│ ---│ ---│ ---│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 │ │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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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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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杭可电子贸│ 482.09万│美元 │2023-02-17│2026-12-0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易香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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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杭可电子贸│ 475.08万│美元 │2023-02-17│2026-04-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易香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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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杭可电子贸│ 255.70万│美元 │2023-02-17│2026-12-0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易香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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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杭可电子贸│ 103.79万│美元 │2025-05-14│2025-08-2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易香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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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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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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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1月28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00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0,367.22万股的1.66%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1月28日
为首次授予日,以15.9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98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6日,公司对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1月20日,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
26-004)。
3、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6-007)。
4、2026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1月28日
2、首次授予数量:1,00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0,367.22万股的1.66%
3、首次授予人数:298人
4、授予价格:15.9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
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
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④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修改后的相关规定为
准。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情况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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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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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杭可科技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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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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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0
79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88%,所持股份为其在公司IPO之前取得的股份(含上市以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上海宽投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宽投幸运星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宽投幸运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85%,所持股份来源于大宗交易受让一致行动人曹政先
生所持股份。上述股东在公司IPO之前取得的股份(含上市以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已于2022年7月2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曹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宽投幸运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57963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273%。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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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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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杭可科技十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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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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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4706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4219%;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宽投幸运星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宽投幸运星”)持有公司股份240000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76%;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骥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曹冠群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3509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13%。曹政先生和曹冠群先生持有股份来源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宽投幸运星持有股份
来源于大宗交易受让一致行动人曹政先生所持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8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曹政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宽投幸运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947062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195%。曹冠群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
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657%。
公司于近日收到曹政先生、宽投幸运星和曹冠群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曹
政先生于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6
74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31%。宽投幸运星于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期间,通过
集中竞价交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91%。曹冠群先生未发生减
持。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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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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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
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赵丽女士和朱蕴文女士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朱蕴文女士工作安
排调整,现委派吴晨希女士接替朱蕴文女士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丽女士和吴晨希女
士。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晨希女士,2019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9年4月开始在天健
执业。
吴晨希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
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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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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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新修订的《公
司章程》,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蔡清源先生的书面离任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蔡清
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蔡清
源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3、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选举蔡清源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蔡清源先生担任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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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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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与杭可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股东为曹骥;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8110165股,占杭可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3.00%;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过询
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杭可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曹骥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比例超过总股本
5%。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18110165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00%,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
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
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9月15日,含当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信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
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
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18110165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
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18110165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
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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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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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
025年6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
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计提减值准备。
经测试,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类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501.65万元,转
回或转销1621.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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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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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
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1、投保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主体等(具体以公司与
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上述条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
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
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
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
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本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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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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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76426846.95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6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
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6036721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842362.03元(含税)
,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84%。如在本公告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
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
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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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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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唯雅女士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由于孙唯雅女士获聘时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
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暂由董事长曹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孙唯雅女士任期自其取得相关
证明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5)。
孙唯雅女士近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完成测试,
取得了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孙唯雅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孙唯雅女士自取得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
职责,董事长曹骥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孙唯雅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2210886
邮箱:swy@chr-group.net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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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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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为香港杭可、HKPOWE
R、新加坡杭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128,687.17美元,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和涉及担保诉讼的情况。
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为深化与国际头部客户的合作,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杭可、HKPOWER和新加坡杭可拟向商
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
信额度为准)。2025年度公司拟为前述子公司申请商业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时提供担保,担保额
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金质押担保、融资性保函担保等
,具体担保约定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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