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06 杭可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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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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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 │ 787.42│ ---│ ---│ 280.3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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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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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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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智能生产│ 4.26亿│ ---│ 3.76亿│ 88.21│ 1.19亿│ 2020-12-31│
│线制造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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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0亿│ ---│ 1.06亿│ 87.95│ ---│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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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 ---│ 7012.68万│ 5.63亿│ 118.92│ ---│ ---│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 │ │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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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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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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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通测通讯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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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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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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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拟与关联方杭州通测通讯│
│ │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测通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通测通讯位于杭州市萧山│
│ │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157号的工业厂房,租赁的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共计32124平方米,租赁│
│ │期限为2024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26元(含税),合同总金额 │
│ │共计10022688元人民币。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向通测通讯租赁其位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157 │
│ │号的工业厂房,租赁的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共计3212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4年5月1日起至2│
│ │025年4月30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26元(含税),合同总金额共计10022688元人民币。 │
│ │ 通测通讯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
│ │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
│ │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 │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通测通讯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截至本公告日,曹骥先生直接持有│
│ │公司262663234股,持股占比43.51%,通过杭州杭可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34975968股│
│ │,持股占比22.36%,曹骥先生共持有公司63.6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曹│
│ │骥先生为通测通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且通过杭州南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通测通讯99.90%│
│ │的股权。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关联方名称:杭州通测通讯电子有限公司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法定代表人:曹骥 │
│ │ 注册资本:72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05-01-21 │
│ │ 住所: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鸿达路157号 │
│ │ 主营业务:生产GPS通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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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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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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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杭可电子贸│ 1349.85万│美元 │2023-02-17│2024-06-0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易香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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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杭可电子贸│ 715.95万│美元 │2023-02-17│2024-06-0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易香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杭可科│杭可电子贸│ 700.36万│美元 │2023-02-17│2024-03-2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易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杭可科│杭可电子贸│ 482.09万│美元 │2023-02-17│2026-12-0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易香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杭可科│杭可电子贸│ 475.08万│美元 │2023-02-17│2026-04-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易香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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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杭可电子贸│ 255.70万│美元 │2023-02-17│2026-12-0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易香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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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香港有限公│ ---│美元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司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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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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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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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9275399.7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供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40757265.88元。为积极回报全体投资者,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
分红策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
况及财务水平,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
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603672152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66403936.7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如在本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
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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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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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可科技”)于近日收到PowerCoBat
terySpainSA(以下简称“大众西班牙”)及PowerCoCanadaInc.(以下简称“大众加拿大”)
通过竞标系统生成的合同。上述合同标的为大众集团在西班牙和加拿大生产电池所采购的锂电
池后道设备,合同总金额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5%。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
遇到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合同签订有利于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
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众西班牙和大众加拿大通过竞标系统生成的合同,上述合同标的为大众
集团在西班牙和加拿大生产电池所采购的锂电池后道设备,合同总金额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
计营业收入的45%(基于与客户保密协议的约定及公司出于商业秘密考虑豁免披露)。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大众西班牙
1、公司名称:PowerCoBatterySpainSA
2、公司地址:AvenidadelMarquésdeSotelo6Planta546002VALENCIASPAIN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PowerCoBatterySpainSA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公司与PowerCoBatterySpainSA之间不存在交易往来。
4、PowerCoBatterySpainSA为德国汽车公司大众集团在西班牙设立的锂电池公司,具有较
强的资金实力,履约能力较强。
(二)大众加拿大
1、公司名称:PowerCoCanadaInc.
2、公司地址:800TalbotSt,StThomas,OntarioN5P1E2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PowerCoCanadaInc.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
与PowerCoCanadaInc.之间不存在交易往来。
4、PowerCoCanadaInc.为德国汽车公司大众集团在加拿大设立的锂电池公司,具有较强的
资金实力,履约能力较强。
三、审议程序
本次签订合同为日常经营相关合同,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
发表意见。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四、交易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本次合同签订有利于公司在全球新能源电池领域的
业务拓展,特别是在欧洲及北美市场的拓展,同时也是公司客户从电池厂向整车厂拓展的重要
进展,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
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定。
2、本次交易订单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对PowerCoBatter
ySpainSA和PowerCoCanadaInc.形成业务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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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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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骥先
生出具的《关于提议中期分红暨落实公司2024年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议函》
,主要内容如下: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的坚定信心,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增强
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曹骥先生提议: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
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建议2024年中期分红金额不低
于5000万元。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将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曹骥先生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公司收到上述提议后,将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盈利能力进行认真研究,同时结合202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制定合理可行的利润分配方案。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尚需报董事会确定,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强化核心竞争力,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
、强化投资者回报,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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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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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拟与关联方杭州通测通
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测通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通测通讯位于杭州市萧山
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157号的工业厂房,租赁的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共计32124平方米,租赁期
限为2024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26元(含税),合同总金额共计1
0022688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向通测通讯租赁其位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157号
的工业厂房,租赁的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共计3212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4年5月1日起至2025
年4月30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26元(含税),合同总金额共计10022688元人民币。
通测通讯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或市值1%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通测通讯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截至本公告日,曹骥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262663234股,持股占比43.51%,通过杭州杭可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34975968股,持
股占比22.36%,曹骥先生共持有公司63.6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曹骥先生
为通测通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且通过杭州南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通测通讯99.90%的股权。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关联方名称:杭州通测通讯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曹骥
注册资本:72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01-21
住所: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鸿达路157号
主营业务:生产GPS通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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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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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杭可电子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杭可”)、HKPOWERCo.,Ltd
(以下简称“HKPOWER”)和HANGKEELECTRONICSTECHNOLOGY(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
“新加坡杭可”),均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度,公司为香港杭可、HKPOWE
R、新加坡杭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786663.54美元,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和涉及担保诉讼的情况。
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深化与国际头部客户的合作,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杭可、HKPOWER和新加坡杭可拟向商
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
信额度为准)。2024年度公司拟为前述子公司申请商业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时提供担保,担保额
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金质押担保、融资性保函担保等
,具体担保约定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
召开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
若遇到相关合同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合同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
自动延长至合同有效期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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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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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下属子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拟进行
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折合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依托公司对海外客户的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减少汇
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024年4月25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
公司,下同)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
金额度折合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在对韩国客户等外资客户的业务中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收入主要为美元和欧元,
为减少因美元和欧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依托公司对海外客户的业务背景,以避险
为主,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
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和日元。
2、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
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折合不超过10亿
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
定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
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
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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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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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
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6楼,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
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
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等执业资质,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末,天健拥有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天健2023年度业务收入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
元。
2023年度天健为67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
教育,综合等行业,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天健已提取执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
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
罚,共涉及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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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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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计人民币6993.64
万元(为2023年末金额,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
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占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47306.42万元的14.78%,本
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
为人民币0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首
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
行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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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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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相关规定,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
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本公司董事会
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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