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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68800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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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007 光峰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7-10│ 17.50│ 10.6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0-14│ 17.43│ 2095.3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0-13│ 17.43│ 1916.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25│ 18.34│ 5284.6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3│ 17.27│ 520.5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4│ 17.27│ 2015.9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07│ 19.84│ 3580.9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11│ 19.84│ 565.4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25│ 15.34│ 5061.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27│ 15.34│ 167.2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25│ 15.34│ 3878.5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07│ 22.75│ 662.3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27│ 15.25│ 50.75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戈碧迦 │ 1400.00│ ---│ ---│ 0.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 ---│ ---│ 2.79亿│ 89.24│ ---│ ---│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2022年度回购 │ 2000.00万│ ---│ 1937.73万│ 96.89│ ---│ ---│ ├─────────┼──────┼─────┼─────┼─────┼─────┼──────┤ │2024年第一期回购 │ 4121.12万│ ---│ 4121.12万│ 100.00│ ---│ ---│ ├─────────┼──────┼─────┼─────┼─────┼─────┼──────┤ │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 ---│ 870.20万│ 2.57亿│ 90.55│ ---│ ---│ │心项目 │ │ │ │ │ │ │ ├─────────┼──────┼─────┼─────┼─────┼─────┼──────┤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 ---│ 48.35万│ 5025.41万│ 71.79│ ---│ ---│ │项目 │ │ │ │ │ │ │ ├─────────┼──────┼─────┼─────┼─────┼─────┼──────┤ │2024年第二期回购 │ 954.69万│ ---│ 954.69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3.35亿│ 100.72│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0-17 │ ├──────┼────────────────────────────────────────┤ │关联方 │深圳技术大学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讲席教授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公司”)与深圳技术大学本着平等自│ │ │愿、优势互补的原则拟签署《光峰科技与深圳技术大学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共同建立“│ │ │光峰科技—深圳技术大学联合实验室”。双方将围绕半导体激光前沿领域进行合作研发,以│ │ │推动公司在上游器件领域的创新及发展,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关系。协│ │ │议有效期6年,有效期内公司预计将向联合实验室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经费。 │ │ │ 上述与深圳技术大学签署《合作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与深圳技术大学签署共建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宁存政先│ │ │生已回避表决。 │ │ │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本次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为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公司在上游器件领域的创新及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 │ │力,公司拟与深圳技术大学签署《光峰科技与深圳技术大学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以下简│ │ │称“《合作协议》”),共同建立“光峰科技—深圳技术大学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 │ │合实验室”),以此在半导体激光前沿领域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关系。│ │ │《合作协议》有效期6年,有效期内公司预计将向联合实验室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经│ │ │费。 │ │ │ 公司董事宁存政先生现任深圳技术大学讲席教授、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院长、博士│ │ │生导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公司本次与深圳技术大学签署《合作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不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 │ │联方发生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 │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 │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 │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深圳技术大学签署共建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关联董事宁存政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光峰科│峰米(重庆)│ 1.00亿│人民币 │2024-11-15│2029-11-1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创新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光峰科│峰米(重庆)│ 8000.00万│人民币 │2023-03-24│---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创新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光峰科│中影光峰激│ 5000.00万│人民币 │2025-12-09│2028-12-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光影院技术│ │ │ │ │担保 │ │ │ │公司 │(北京)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光峰科│峰米(重庆)│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6-30│2027-06-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创新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光峰科│峰米(重庆)│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4-24│2029-04-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创新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30│对外担保 ──────┴──────────────────────────────────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的子 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84亿元的担保 额度。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288.19万元,公司 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 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 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 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 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 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 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1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 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 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以及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 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 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募集资金拟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资产收购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 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 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 用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 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 情况。 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 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年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测试,2025年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人民币10384.57万元(含 转回)。 ──────┬────────────────────────────────── 2026-04-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规定的“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 度回购股份所支付的金额19991437.6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2025年度 现金分红的金额,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73558579.2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05928 84.9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09770655.29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991437.61元(不含印花税、交 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同时结合行业 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73558579.27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充分考虑到行业及企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 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因此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 .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04-15│其他事项 ──────┴────────────────────────────────── 一、收到的开发定点通知概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某新能源车企(以下简称“客 户”)签署采购合作相关协议,成为其定点供应商,为其独家供应前装智慧座舱产品,产品配 置在其系列车型(限于保密协议,暂不披露具体车企、产品、车型、量产时间等信息)。 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的订单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产品的开发、试验验证、生产准 备与交付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定点产品量产后,公司将根据客户实际订单交付情况进行产品收入确认,预计项目生 命周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 当前,公司经营正处于战略调整期,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盈利承压,目前正积极推进战略落 地及业务转型。依托公司在半导体化合物材料体系、光学技术领域的技术积累与应用探索,已 初步实现上游核心器件突破。2025年度,公司影院业务保持稳健发展态势;创新业务方面,公 司发挥核心器件底层生态优势,打造AR眼镜光机与可见光水下激光雷达产品。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较2024年同比减少2909.53%、4343.03%、1046.20%、531. 10%、1066.67%,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C端、车载业务所在的细分领域竞争激烈,导致上述业 务毛利率下降以及美国仲裁案件裁决确认营业外支出、参股公司股权价值下降等原因。 ──────┬────────────────────────────────── 2026-01-31│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7.09亿元左右。 2、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3亿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 比将减少2.91亿元左右。 3、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9亿元 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61亿元左右。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为24.1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95.31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13.36万元,利润总额为741.71万元。 2、每股收益:0.06元。 ──────┬────────────────────────────────── 2025-10-31│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年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前三季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人民币 3892.78万元(含转回)。 ──────┬────────────────────────────────── 2025-10-17│重要合同 ──────┴──────────────────────────────────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公司”)与深圳技术大学本着平等 自愿、优势互补的原则拟签署《光峰科技与深圳技术大学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共同建立“ 光峰科技—深圳技术大学联合实验室”。双方将围绕半导体激光前沿领域进行合作研发,以推 动公司在上游器件领域的创新及发展,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关系。协议有 效期6年,有效期内公司预计将向联合实验室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经费。 上述与深圳技术大学签署《合作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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