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10 福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7-10│ 25.22│ 9.1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24│ 10.00│ 612.3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国仪福光智造私│ 10000.00│ ---│ 61.83│ ---│ 712.24│ 人民币│
│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福州市鼓楼福锐星光│ 955.80│ ---│ 10.00│ ---│ 391.21│ 人民币│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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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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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 3.80亿│ 0.00│ 2.35亿│ 82.34│ ---│ ---│
│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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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 3265.06万│ 0.00│ 626.90万│ 100.00│ 1013.94万│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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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 9537.00万│ 0.00│ 8335.99万│ 87.41│ ---│ ---│
│技改整合项目 │ │ │ │ │ │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4846.00万│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 7993.24万│ 7993.24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
│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 ---│ 0.00│ 8335.99万│ 87.41│ ---│ ---│
│技改整合项目 │ │ │ │ │ │ │
├─────────┼──────┼─────┼─────┼─────┼─────┼──────┤
│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 1.06亿│ 0.00│ 5823.65万│ 55.14│ 1.04亿│ ---│
│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2.34亿│ ---│ ---│ ---│ ---│ ---│
├─────────┼──────┼─────┼─────┼─────┼─────┼──────┤
│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 1.06亿│ 0.00│ 5823.65万│ 55.14│ 1.04亿│ ---│
│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
│精密及超精密加工实│ 1.65亿│ 0.00│ 1.14亿│ 69.08│ ---│ ---│
│验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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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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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4 │
├──────┼────────────────────────────────────────┤
│关联方 │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与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星海通信”或“关联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将公司添附于福建省福│
│ │州市马尾区马尾镇魁岐路136号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孵化中心一期10#楼的装修装饰物及│
│ │部分闲置资产转让给星海通信,转让金额为310万元(含税)。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
│ │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 │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与星海通信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将公司添附于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魁│
│ │岐路136号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孵化中心一期10#楼的装修装饰物及部分闲置资产转让给│
│ │星海通信,转让金额为310万元(含税)。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公司董事何凯伦先生为星海通信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唐秀娥女│
│ │士为星海通信现任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星海通信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
│ │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超过3000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 │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公司董事何凯伦先生为星海通信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唐秀娥女│
│ │士为星海通信现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星海通信是公司的│
│ │关联人。 │
│ │ 公司与星海通信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
│ │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何凯伦 │
│ │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05-08-25 │
│ │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星达路16号(自贸试验区内) │
│ │ 主要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洋洽半道(拟搬迁至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孵化中心一│
│ │期10#楼)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移动│
│ │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雷达及配套设│
│ │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终端制造;船舶│
│ │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
│ │设备);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通讯设│
│ │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导航终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
│ │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导航、测绘、气象│
│ │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超导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福建麦格润贸易有限公司39.2666%、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2.2051%、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18.3127%、福州瑞德纳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10.2156% │
│ │ 因星海通信为二级保密资格单位,故无法披露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
│ │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添附于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魁岐路136号中国(福州)物联 │
│ │网产业孵化中心一期10#楼的装修装饰物及部分闲置资产,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
│ │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出售资产”。 │
│ │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2020年1月,公司与福州市马尾工业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向福州市马 │
│ │尾工业建设有限公司承租福州市马尾区魁岐路136号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孵化中心一期1│
│ │0#楼(租赁面积:5045.93㎡),合同到期日为2025年12月31日,其中2020年01月01日至202│
│ │2年12月31日为免租期,2023年1月起月含税租金单价为25元/㎡,截至2024年6月租金总计为│
│ │227.07万元。公司本次租赁房产系为满足无人直升机合作项目及子公司信息系统业务场地需│
│ │求,现因无人直升机合作项目结束、子公司信息系统业务规模较小而无场地需求,故终止租│
│ │赁该房屋。在承租期间,无人直升机合作项目为研发项目,未产生收入;子公司福建福光数│
│ │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场地办公,处于业务推广阶段,未产生收入;子公司福建青云智联│
│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拟于2024年搬入该场,但因业务规模尚小,故未按计划搬入。 │
│ │ 2023年5月,星海通信基于其经营场所需要,向公司租赁位于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魁岐 │
│ │路136号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孵化中心一期10#楼部分区域(租赁面积为1624.04㎡), │
│ │租赁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月均含税租金单价为29.39元/㎡,截至2024│
│ │年6月租金总计66.83万元。 │
│ │ 2024年6月,为降低生产经营管理成本,公司决定不再承租,与福州市马尾工业建设有 │
│ │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终止协议》,并同步解除与星海通信的租赁合同。 │
│ │ 星海通信基于其自身经营需求,直接向福州市马尾工业建设有限公司承租中国(福州)│
│ │物联网产业孵化中心一期10#楼(租赁面积:5045.93㎡)。 │
│ │ 3、权属状况说明 │
│ │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
│ │、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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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福建福光股│福光天瞳 │ 2000.00万│人民币 │2021-09-23│2026-09-2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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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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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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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倪政雄先生的书面辞
职报告。倪政雄先生因配合《公司章程》修订后关于职工董事设置的治理结构调整,现拟辞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倪政雄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倪政雄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并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倪政雄
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
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
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政雄先生通过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6.9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7%。倪政雄
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的相关承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是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倪政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倪政雄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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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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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27.57%股份的股东中融(福建)
投资有限公司,在2025年5月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
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7.57%股份,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
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其提案程序亦
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7日收到持有公司27.57%股份的股东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提
交的《关于增加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
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补充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补充修订<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补充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5月19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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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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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31日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
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
的审验结果,本持股计划参与认购的员工为39人,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为19543596.50元
,认缴股数为101105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受让
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19.33元/股。
2025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3796578)所持有的101.105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
025年4月24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7233912)。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01.1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63%。根据《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
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
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
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30%、20%,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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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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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
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
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
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
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
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
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
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福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了漳州发展、招标股份、华映科技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萍,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福光
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金控集团、华佳彩、华冠等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独立复核人: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年成为事务所合
伙人,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海峡环保、
招标股份、科前生物、兴森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于2025年3月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除此外,项目合伙人叶如
意、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萍、项目独立复核人陈敏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萍、项目独立复核人陈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22.96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2.0
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40.28万元(含税),专项审计费用为10.6万元(含税),审
计费用与2024年持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在不超过预计审计费用20%的范围
内调整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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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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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
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
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
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4、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募集资
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
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5、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
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
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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