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11 新光光电 更新日期:2025-11-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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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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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7-10│ 38.09│ 8.6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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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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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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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 2.50亿│ 147.19万│ 294.90万│ 1.18│ ---│ ---│
│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 │ │ │ │ │ │
│光机零件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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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 2.30亿│ 0.00│ 1.13亿│ 49.23│ ---│ ---│
│发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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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6亿│ 424.45万│ 4097.19万│ 3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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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50亿│ 0.00│ 2.53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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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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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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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翔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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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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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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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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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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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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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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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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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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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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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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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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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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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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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其股东捐赠股票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 │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
│ │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自│
│ │愿平等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 │。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速度,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 │司就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签订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 │,上述合同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效,本次签订原建设工程咨询服│
│ │务合同的补充协议,新增园区景墙设计、景观绿化及竖向设计及后续跟进事项服务,合同金│
│ │额为9.5万元人民币。2020年6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康为民先生向哈尔滨工业 │
│ │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新光光电582万股股票,该等捐赠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
│ │于2024年11月4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捐赠股份完 │
│ │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
│ │式的谨慎性原则,确认哈尔滨工业大学为公司关联方;同时因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
│ │管理有限公司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
│ │公司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出资设立的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由此认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
│ │目管理有限公司亦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
│ │构成关联交易。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
│ │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 │
│ │市值1%以上。 │
│ │ (二)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 │关于与关联方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补充协│
│ │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
│ │理有限公司拟签署的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公司进行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行│
│ │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诚实信用、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
│ │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 │
│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本次关│
│ │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5万元。该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审议时不存在关 │
│ │联董事情形,无需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 │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2020年6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康为民先生向原始基金来源于哈尔滨工业大│
│ │学、财产主要用于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
│ │新光光电582万股股票,捐赠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82%,该等捐赠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变更登│
│ │记手续于2024年11月4日办理完毕,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谨慎性原则,确认哈尔滨工业 │
│ │大学为公司关联方;同时因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资│
│ │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出资设立的│
│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由此认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亦为公司关联方。│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复华二道街1号 │
│ │ 法定代表人:于吉鹏 │
│ │ 注册资金:300万元 │
│ │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项目招标代│
│ │理;工程造价咨询。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速度,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 │司就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签订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 │,上述合同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效,本次签订原建设工程咨询服│
│ │务合同的补充协议,新增园区景墙设计、景观绿化及竖向设计及后续跟进事项服务,合同金│
│ │额为9.5万元人民币。前述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 │
│ │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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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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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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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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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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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 │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
│ │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
│ │自愿平等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 │营。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 │意见。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交易1:哈尔滨工业大学为研究某损伤系统项目,拟将其中的高分辨率成像检测光学系 │
│ │统委托公司进行开发,上述合同将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合同│
│ │金额为65.56万元人民币。 │
│ │ 交易2:公司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速度,拟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 │
│ │管理有限公司就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签订建设工程咨│
│ │询服务合同,上述合同将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合同金额为83│
│ │.64万元人民币。 │
│ │ 2020年6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康为民先生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
│ │会捐赠新光光电582万股股票,该等捐赠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于2024年11月4日办│
│ │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
│ │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捐赠股份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
│ │动的提示性公告》。 │
│ │ (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谨慎性原则,确认哈尔滨工业大│
│ │学为公司关联方;同时因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
│ │经营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出资设立的法│
│ │人独资有限公司,由此认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亦为公司关联方。根│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
│ │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
│ │值1%以上。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2020年6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康为民先生向原始基金来源于哈尔滨工业大│
│ │学、财产主要用于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
│ │新光光电582万股股票,捐赠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82%,该等捐赠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变更登│
│ │记手续于2024年11月4日办理完毕,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谨慎性原则,确认哈尔滨工业 │
│ │大学为公司关联方;同时因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资│
│ │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出资设立的│
│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由此认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亦为公司关联方。│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关联人1: │
│ │ 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 │
│ │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
│ │ 法定代表人:韩杰才 │
│ │ 举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
│ │ 开办资金:138433万元 │
│ │ 登记管理机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理工人才,促进科技发展。数学、物理、力学、材料、 │
│ │机械、仪器仪表、能源动力、电气信息、土建、环境与安全、交通运输、航空航天、工程力│
│ │学、管理学科本科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社会学、政治学、外语、环境科学、化工、工│
│ │商管理、经济学、法学、化学、生物、武器、生物工程学科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艺术│
│ │学科本科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研、继续教育、高职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
│ │ 关联人2: │
│ │ 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复华二道街1号 │
│ │ 法定代表人:于吉鹏 │
│ │ 注册资金:300万元 │
│ │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项目招标代│
│ │理;工程造价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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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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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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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雷永鑫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
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宝贵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3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2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
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与2024年度
的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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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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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了《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
理康为民先生被嵩县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
公司于近日收到嵩县监察委员会出具的《解除留置通知书》,嵩县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康
为民先生的留置措施。目前康为民先生已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责,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一切正常。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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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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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嵩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
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先生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
》,康为民先生被实施留置措施。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除公司董事长康为民先生未能出席外,其他
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在康为民先生留置期间,由公司副董事长王玉伟
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以及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
2、在康为民先生留置期间,由公司副总经理曲波女士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已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
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
生变化,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正稳步推进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上述事项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
续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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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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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日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或“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
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
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在确
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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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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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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