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16 心脉医疗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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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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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 1.51亿│ ---│ 1092.88万│ 100.00│ ---│ ---│
│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 │ │ │ │ │ │
│目(康新公路)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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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4600.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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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 13.97亿│ 2.87亿│ 2.87亿│ 21.00│ ---│ ---│
│业化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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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周血管介入及肿瘤│ 2.12亿│ 41.12万│ 41.12万│ 0.19│ ---│ ---│
│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 │ │ │ │ │ │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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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 ---│ ---│ 8331.39万│ 59.00│ ---│ ---│
│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 │ │ │ │ │ │
│目(叠桥路)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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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 3.55亿│ 2083.29万│ 3.71亿│ 105.00│ ---│ ---│
│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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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2 │ 1.72亿│ ---│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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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 4483.59万│ 29.85万│ 3745.84万│ 84.00│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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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1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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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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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02 │交易金额(元)│4.6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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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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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Optimum Medical Device Inc72.37%│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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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MICROPORT ENDOVASTEC B.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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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Earl Intellect Limited、Turbo Heart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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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心脉医疗”)的全资│
│ │子公司MICROPORTENDOVASTECB.V.(以下简称“荷兰心脉”)拟使用自有资金6500.00万美元│
│ │(以中国人民银行于2024年7月1日公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折合人民币约为46322.25│
│ │万元)受让EarlIntellectLimited、TurboHeartLimited合计持有的心脉医疗联营公司Optim│
│ │umMedicalDeviceInc.(以下简称“OMD”或“标的公司”)72.3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 │易”)。本次交易完成后,OMD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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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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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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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微创医疗及其子公司与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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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子公司及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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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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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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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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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微创医疗及其子公司与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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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子公司及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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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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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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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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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微创医疗及其子公司与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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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子公司及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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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原材料、商品和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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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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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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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微创医疗及其子公司与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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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子公司及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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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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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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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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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微创医疗及其子公司与联营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子公司及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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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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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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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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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微创医疗及其子公司与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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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子公司及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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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原材料、商品和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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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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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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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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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180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178.35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11月8日(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8日,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
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
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
024年11月2日披露了《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20
24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123,262,117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总数894,02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66205元(含税)。根据回购方案,如公
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8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8.35元/股(含),调整
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于2024年11月8日起生效。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
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
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122,368,090×1.66205÷123,262,117≈1.65元/股。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仅为现金红利
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因此,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80-1.65)÷(1+0)≈178.35元/股(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按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78.35元/股(含)测
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121,391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
比例0.91%;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78.35
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560,695股,约占公司目前已
发行总股本比例0.4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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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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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130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128.35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11月8日(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3日,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35)。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
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
024年11月2日披露了《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20
24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123262117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总数为89402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66205元(含税)。根据回购方案,如公
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3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28.35元/股(含),调整
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于2024年11月8日起生效。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
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
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122368090×1.66205÷123262117≈1.65元/股。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仅为现金红利分配
,无送股和转增,因此,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0-1.65)÷(1+0)≈128.35元/股(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按回
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28.35元/股(含)测算,
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779119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0.63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28.35元/股(含)
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467471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
例0.3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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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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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心脉医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二期回购股份
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6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0
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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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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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于20
24年10月2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部分超募集
资金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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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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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前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
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5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23262117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3382493.05
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40%,公司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调整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计算依据
公司总股本数为123262117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894027股,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总数为122368090股。公
司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1.65元(含税)调整为1.66
205元(含税)。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为1.66205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203381883
.98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
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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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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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
威华振”)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
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
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现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审计需求,同时鉴于毕马威华振
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允性、客观性,公司决定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毕马威华振、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
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毕马威华振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董事会对毕马威华振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2023年,立信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立信审计客户671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骞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晓栋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正宇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预计的年度审计服务费为110万元,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
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
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
间等因素定价。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毕马威华振对公
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
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等情况,同时鉴于毕马威华振已连续8年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允性、客观性,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等情况,
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采用通过择优谈判的方式选聘
立信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
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
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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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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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制度,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充分考虑自身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在未来合适时机进行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
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
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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