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16 心脉医疗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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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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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mum Medical De│ 46634.25│ ---│ 100.00│ ---│ ---│ 人民币│
│vice Inc.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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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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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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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 1.51亿│ ---│ 1092.88万│ 100.00│ ---│ ---│
│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 │ │ │ │ │ │
│目(康新公路)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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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4600.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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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 13.97亿│ 3.81亿│ 3.81亿│ 27.29│ ---│ ---│
│业化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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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周血管介入及肿瘤│ 2.12亿│ 41.12万│ 41.12万│ 0.19│ ---│ ---│
│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 │ │ │ │ │ │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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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 ---│ ---│ 8331.39万│ 59.36│ ---│ ---│
│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 │ │ │ │ │ │
│目(叠桥路)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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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 3.55亿│ 3076.51万│ 3.81亿│ 100.00│ ---│ ---│
│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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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2 │ 1.72亿│ 1.72亿│ 1.7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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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 4483.59万│ 29.85万│ 3745.84万│ 83.55│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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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1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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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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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02 │交易金额(元)│4.6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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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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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Optimum Medical Device Inc72.37%│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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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MICROPORT ENDOVASTEC B.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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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Earl Intellect Limited、Turbo Heart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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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心脉医疗”)的全资│
│ │子公司MICROPORTENDOVASTECB.V.(以下简称“荷兰心脉”)拟使用自有资金6500.00万美元│
│ │(以中国人民银行于2024年7月1日公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折合人民币约为46322.25│
│ │万元)受让EarlIntellectLimited、TurboHeartLimited合计持有的心脉医疗联营公司Optim│
│ │umMedicalDeviceInc.(以下简称“OMD”或“标的公司”)72.3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 │易”)。本次交易完成后,OMD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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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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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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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心脉
医疗”)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募投项目“
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7年9月。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3号)(以下
简称“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数量
为1074810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809228682.9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1400127.70元。
2023年12月18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971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位。募集资金到账后,均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
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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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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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
发展理念,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于2024年3月28日发
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关于2024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
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现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方案于2025年3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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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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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
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
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
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
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
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向履约义务的保证类之类保证的会计处理
”内容。解释内容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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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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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于20
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为本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2023年,立信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及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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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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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不含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
生变动的,拟维持应分配每股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施了股份回购,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公司通过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502100205.69元(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9622
8947.1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总
股本为123262117股,其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1952089股,以此扣减回购专
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数量为121310028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2458
509.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45840393.78
元;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266068股,支付的
总金额为119987653.4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65828047.
2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2.8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
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
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45840393.7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96%
。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应分配每股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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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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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表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经决议通过如下事项:审议通过《
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
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并通过《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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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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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税务
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以下简称“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发来的《
税务事项通知书》(沪税浦二通〔2024〕1186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24年8月14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发布《关于2024年上海市第二批取
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沪高企认指〔2024〕005号,以下简称“取消高企资格公告”
),因公司累计两年(2021年、2022年)未填报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
格,取消起始年度为2023年。
2、2024年11月29日,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依据取消高企资格公告向公司发出《税
务事项通知书》,因公司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税务机关按规定追缴公司不符合认定条件
年度起(即2023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并要求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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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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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2024
年7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39)。
因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
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8.3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11月8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7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4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8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8.69元/股,最低价为103.96
元/股,回购均价91.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8910.8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
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
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
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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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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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180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178.35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11月8日(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8日,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
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
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
024年11月2日披露了《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20
24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123,262,117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总数894,02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66205元(含税)。根据回购方案,如公
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8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8.35元/股(含),调整
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于2024年11月8日起生效。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
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
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122,368,090×1.66205÷123,262,117≈1.65元/股。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仅为现金红利
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因此,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80-1.65)÷(1+0)≈178.35元/股(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按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78.35元/股(含)测
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121,391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
比例0.91%;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78.35
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560,695股,约占公司目前已
发行总股本比例0.4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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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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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130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128.35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11月8日(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3日,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35)。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
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
024年11月2日披露了《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20
24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123262117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总数为89402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66205元(含税)。根据回购方案,如公
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3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28.35元/股(含),调整
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于2024年11月8日起生效。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
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
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122368090×1.66205÷123262117≈1.65元/股。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仅为现金红利分配
,无送股和转增,因此,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0-1.65)÷(1+0)≈128.35元/股(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按回
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28.35元/股(含)测算,
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779119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0.63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28.35元/股(含)
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467471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
例0.3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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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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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心脉医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二期回购股份
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6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0
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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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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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于20
24年10月2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部分超募集
资金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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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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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前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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